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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南北朝江淹《别赋》“掩金觞而谁御,横玉柱而沾轼”,各类文学作品鉴赏,对“御”有两种注释,一种以李善《文选·别赋》注“御,进也”为代表,一种以大学语文教材注“御,饮用”为代表。两种注释并存是因为“御”具有相反为义特点,以及古汉语语法规律影响所致。本文从古代风俗方面分析入手,认为应综合两种注释,释“彼此劝酒”较为合理。
关键词:御 反训 进也 饮用 辨析
《文选·别赋》:“掩金觞而谁御,横玉柱而沾轼。”李善注引毛苌《诗传》曰:“御,进也。”《魏晋南北朝文学作品译注讲析》(张震,辽宁人民出版社)同李善注。一些大学语文教材,如《大学语文》(第8版)(徐中玉、齐森华主编,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大学语文教程》(王显槐、刘晓鑫主编,同济大学出版社)、《中国古代文学读本》(上海教育学院/教育科学出版社)则释“御,饮用”。
为什么两种注释并存,且在具体语境下都解释得通呢?这是因为“御”具有相反为义的特点。甲骨卜辞中,“御”是常见词,其最常见义是“祭祀先祖活动”,如“辛丑卜,奚:御祖乙。”“贞:御妇好。”“壬申贞:王有御祖丁。惠先。”[1]“御”义由祭祀先祖而扩大到进献奉侍时人。这一义项在先秦典籍中很常见,如《诗·小雅·六月》:“饮御诸友,炰鳖脍鲤。”毛传:“御,进也。”《诗·小雅·吉日》:“发彼小豝,殪此大兕,以御宾客。”孔颖达疏:“御者,给与充用之辞。”《周礼·天官·九嫔》:“帅其属,而以时御叙于王所。”郑玄注:“御,犹进也,劝也。进劝王息。”王符《潜夫论·赞学》:“黼黻之章,可羞于鬼神,可御于王公。”《左传·隐公三年》:“涧溪沼沚之毛,蘋蘩蕰藻之菜,筐筥錡釜之器,潢汙行潦之水,可荐于鬼神,可羞于王公。”“御、荐、羞”义同,皆“进献”义。《左传·昭公十二年》:“唯是桃弧棘矢以共禦王事。”俞樾按:“共、禦二字同义。禦与御通。《广雅·释诂》:‘供奉献御,进也。’‘共御’犹曰‘共奉献御。”’(《古书疑义举例》)《文选·西京赋》:“内有常侍谒者,奉命当御。”李善注:“奉传诏命而递当进也。蔡邕《独断》曰:御,进也。”《文选·羽猎赋》:“奉郊庙,御宾客,充庖厨而已。”李善注引毛苌《诗传》曰:“御,进也。”《礼记·曲礼》:“御食于君,君赐余,器之溉者不写。”郑玄注:“劝侑曰御。”御,释进献、侍奉,有时单用,有时与“进御”“共御”连用,其受事者常为人。
“御”另一相反义项是“进用、进食、饮用”之义。《荀子·礼论》:“文饰麤恶,声乐哭泣,恬愉忧戚,是反也,然而礼兼而用之,时举而代御。”楊倞注:“御,进用也。”《楚辞·涉江》:“腥臊并御,芳不得薄兮。”王逸注:“御,用也。”扬雄《长杨赋》:“恶丽靡而不近,斥芬芳而不御。”《汉书·王莽传中》:“室在左右之不得从意,为之三夜不御寝,三日不御食。”《后汉书·冯异传》:“自伯升之败,光武不敢显其悲戚,每独居,辄不御酒肉。”《后汉纪·孝桓皇帝纪》:“闳玄静履真,不慕荣宦,身安茅茨,妻子御糟糠。”《魏书·崔浩传》:“若此,则陛下可以优游无为,颐神养寿,进御医药。”沈约《齐故安陆昭王碑文》:“上虽外顺皇旨,内殷私痛,独居不御酒肉,坐卧泣涕沾衣。”《说文·彳部·御》无此义项,先秦其它字书均未记录此义项,直至明代梅膺祚《字汇》才收录“御,用也”义项。“御”的施事者是人,而受事对象则一般是食物类,有时可以省略受事对象。
“御”这种相反为义的语言现象,缘于人类思维具有整体性和思辨性。人们往往把施受看作同一动作行为的两个方面,一个动作,从甲的角度看是施,从乙的角度看则是受,两种对立的解释只是从不同角度看待同一问题所得到的不同结果而已。理查兹与奥格登的“语义三角理论”认为,词语的意义不是蕴涵于符号内部,而是存在于主体的思想、客体和符号三者之间及其联系之中。既然每一个人都是一个具有不同经验的实体,因此,他们会赋予同一个词不同的意义。[2]《说文》释“御,使马也。古文作驭。”《释名》则从声训角度对“御”义作了引申阐述:“御,语也。尊者将有所欲,先语之也,亦言其职卑下。尊者所勒御如御牛马然也。”从思辨角度看,尊者与卑者是相互作用,尊者对卑者驱使命令,处于“施”的地位,而卑者对尊者毕恭毕敬,伺候奉侍,处于“受”的地位,故《广韵》《集韵》《广雅·释诂二》《玉篇》等均收录“御”“侍也,进也”义项。而“御,用也”义项在先秦各类字典韵书中未收录,明代梅膺祚《字汇》才记录了这一义项。但“御”的“进也”“用也”两个相反义项在先秦同时存在,“从词义学角度看,在共时时间维度内,一个词兼具相对或相反二义,这就是反训(词)”[3]“御”这种“相反为义”的反训现象,是“御”由作为祭祀活动发展而来的。从施事角度看,“御”是对受事者进献祭品,表达祭奠,从受事者角度看,“御”则是接受祭奠,享用祭品。“进”与“用”并存一体。这种反训现象在古汉语中较为普遍,晋代郭璞在《尔雅·释故下》便指出这是“义有反覆旁通,美恶不嫌同名”反训现象。宋人刑昺在《尔雅疏》中对郭璞的见解进行了肯定。清代王念孙则进一步肯定反训在古代汉语中的普遍性,他在《广雅疏证》(卷三下)云:“敛为欲,而又为与;乞、丐为求,而又为与;贷为借,而又为与;禀为受,而又为与:义有相反而实相因者,皆此类也。”又云:“凡一字两训而反复旁通者,若乱之为治,故之为今,扰之为安,臭之为香,可不悉数。”现代学者富金壁《训诂学说略》将此概括为“施受同辞例”,“这类现象的特点,是用同一词表示一事有密切关联的两个方面:或施事与受事,或主动与被动,或交易中进出的两种行为……”[4]。
但在具体语境下,使用哪个义项却要明确,因为语境制约词义的单一化。一些文学作品释“御,饮用”,是将“谁”作为“御”的施事主语。李善注“御,进也”,则视“谁”为“御”的受事宾语。我们知道,在疑问句中,如果宾语是疑问代词,一般都位于动词或介词前边。“虽然在一定条件下,问句中的疑问代词也有后置现象,但总的看来,问句中的疑问代词宾语前置是先秦汉语中一条比较严格的语法规律。”[5]王力先生指出“在上古汉语里,疑问句代词宾语也必须放在动词的前面。……上古汉语这种疑问代词宾语前置的词序,一直为后代古文家所遵守。”[6]杨伯峻、何乐士指出“疑问代词不前置的现象在先秦时已有萌芽,到汉代以后就明显起来。”[7]《世说新语》:“馆当以何为名?”《汉书·酷吏传》:“武帝问:‘言何?’”《文选·东征赋(曹大家)》:“遵通衢之大道兮,求捷径欲从谁?”江淹《谢临川·游山》:“身名竟谁辩?图史终磨灭。”显然,李善视“掩金觞而谁御”为疑问代词宾语前置句,故释“御,进也。”现代学者则认为两种情况并存,因此释“御”“进献”或“饮用”皆可。
古人离行饯别常有摆酒设宴、赋诗赠恨之习俗,文人酬酢饯行,更少不了酒的媒介作用。这种风俗在古代诗词赋中有形象的反映。《文选·诗四首(苏武)》:“我有一罇酒,欲以赠远人;愿子留斟酌,叙此平生亲。”江淹《别赋》:“可班荆兮赠恨,唯罇酒兮叙悲。”“帐饮东都,送客金谷。”王维《渭城曲》:“劝君更尽一杯酒,西出阳关无故人。”李白《江夏别宋之悌》:“人分千里外,兴在一杯中。”白居易《琵琶行(并序)》:“主人下马客在船,举酒欲饮无管弦。”柳永《雨霖铃》:“都门帐饮无绪。”等等。从古代诗词赋描述看,古人饯行往往主客互相进酒劝食。从语境分析,“掩金觞而谁御”之“御”应是“进酒,饮酒”两种行为,故释为“彼此劝酒”较为恰当。
注 释:
[1]陈年福.卜辞“御”字句型试析[J].古汉语研究,1996,(2).
[2]黄易青.上古汉语意义系统中的对立统一关系——兼论意义内涵
的量化分析方法[J].北京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3,(5).
[3]丁士虎.“反训”绎义[J].池州师专学报,2007,(2).
[4]富金壁.训诂学说略[M].武汉:湖北人民出版社,2004.
[5]杨伯峻,何乐士.古汉语语法及其发展(修订本)[M].北京:语
文出版社,2003.
[6]王力.古代汉语(修订本)[M].北京:中华书局,1988.
[7]杨伯峻,何乐士.古汉语语法及其发展(修订本)[M].北京:语
文出版社,2003.
(刘蓓然 江西吉安 井冈山大学人文学院 343009)
关键词:御 反训 进也 饮用 辨析
《文选·别赋》:“掩金觞而谁御,横玉柱而沾轼。”李善注引毛苌《诗传》曰:“御,进也。”《魏晋南北朝文学作品译注讲析》(张震,辽宁人民出版社)同李善注。一些大学语文教材,如《大学语文》(第8版)(徐中玉、齐森华主编,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大学语文教程》(王显槐、刘晓鑫主编,同济大学出版社)、《中国古代文学读本》(上海教育学院/教育科学出版社)则释“御,饮用”。
为什么两种注释并存,且在具体语境下都解释得通呢?这是因为“御”具有相反为义的特点。甲骨卜辞中,“御”是常见词,其最常见义是“祭祀先祖活动”,如“辛丑卜,奚:御祖乙。”“贞:御妇好。”“壬申贞:王有御祖丁。惠先。”[1]“御”义由祭祀先祖而扩大到进献奉侍时人。这一义项在先秦典籍中很常见,如《诗·小雅·六月》:“饮御诸友,炰鳖脍鲤。”毛传:“御,进也。”《诗·小雅·吉日》:“发彼小豝,殪此大兕,以御宾客。”孔颖达疏:“御者,给与充用之辞。”《周礼·天官·九嫔》:“帅其属,而以时御叙于王所。”郑玄注:“御,犹进也,劝也。进劝王息。”王符《潜夫论·赞学》:“黼黻之章,可羞于鬼神,可御于王公。”《左传·隐公三年》:“涧溪沼沚之毛,蘋蘩蕰藻之菜,筐筥錡釜之器,潢汙行潦之水,可荐于鬼神,可羞于王公。”“御、荐、羞”义同,皆“进献”义。《左传·昭公十二年》:“唯是桃弧棘矢以共禦王事。”俞樾按:“共、禦二字同义。禦与御通。《广雅·释诂》:‘供奉献御,进也。’‘共御’犹曰‘共奉献御。”’(《古书疑义举例》)《文选·西京赋》:“内有常侍谒者,奉命当御。”李善注:“奉传诏命而递当进也。蔡邕《独断》曰:御,进也。”《文选·羽猎赋》:“奉郊庙,御宾客,充庖厨而已。”李善注引毛苌《诗传》曰:“御,进也。”《礼记·曲礼》:“御食于君,君赐余,器之溉者不写。”郑玄注:“劝侑曰御。”御,释进献、侍奉,有时单用,有时与“进御”“共御”连用,其受事者常为人。
“御”另一相反义项是“进用、进食、饮用”之义。《荀子·礼论》:“文饰麤恶,声乐哭泣,恬愉忧戚,是反也,然而礼兼而用之,时举而代御。”楊倞注:“御,进用也。”《楚辞·涉江》:“腥臊并御,芳不得薄兮。”王逸注:“御,用也。”扬雄《长杨赋》:“恶丽靡而不近,斥芬芳而不御。”《汉书·王莽传中》:“室在左右之不得从意,为之三夜不御寝,三日不御食。”《后汉书·冯异传》:“自伯升之败,光武不敢显其悲戚,每独居,辄不御酒肉。”《后汉纪·孝桓皇帝纪》:“闳玄静履真,不慕荣宦,身安茅茨,妻子御糟糠。”《魏书·崔浩传》:“若此,则陛下可以优游无为,颐神养寿,进御医药。”沈约《齐故安陆昭王碑文》:“上虽外顺皇旨,内殷私痛,独居不御酒肉,坐卧泣涕沾衣。”《说文·彳部·御》无此义项,先秦其它字书均未记录此义项,直至明代梅膺祚《字汇》才收录“御,用也”义项。“御”的施事者是人,而受事对象则一般是食物类,有时可以省略受事对象。
“御”这种相反为义的语言现象,缘于人类思维具有整体性和思辨性。人们往往把施受看作同一动作行为的两个方面,一个动作,从甲的角度看是施,从乙的角度看则是受,两种对立的解释只是从不同角度看待同一问题所得到的不同结果而已。理查兹与奥格登的“语义三角理论”认为,词语的意义不是蕴涵于符号内部,而是存在于主体的思想、客体和符号三者之间及其联系之中。既然每一个人都是一个具有不同经验的实体,因此,他们会赋予同一个词不同的意义。[2]《说文》释“御,使马也。古文作驭。”《释名》则从声训角度对“御”义作了引申阐述:“御,语也。尊者将有所欲,先语之也,亦言其职卑下。尊者所勒御如御牛马然也。”从思辨角度看,尊者与卑者是相互作用,尊者对卑者驱使命令,处于“施”的地位,而卑者对尊者毕恭毕敬,伺候奉侍,处于“受”的地位,故《广韵》《集韵》《广雅·释诂二》《玉篇》等均收录“御”“侍也,进也”义项。而“御,用也”义项在先秦各类字典韵书中未收录,明代梅膺祚《字汇》才记录了这一义项。但“御”的“进也”“用也”两个相反义项在先秦同时存在,“从词义学角度看,在共时时间维度内,一个词兼具相对或相反二义,这就是反训(词)”[3]“御”这种“相反为义”的反训现象,是“御”由作为祭祀活动发展而来的。从施事角度看,“御”是对受事者进献祭品,表达祭奠,从受事者角度看,“御”则是接受祭奠,享用祭品。“进”与“用”并存一体。这种反训现象在古汉语中较为普遍,晋代郭璞在《尔雅·释故下》便指出这是“义有反覆旁通,美恶不嫌同名”反训现象。宋人刑昺在《尔雅疏》中对郭璞的见解进行了肯定。清代王念孙则进一步肯定反训在古代汉语中的普遍性,他在《广雅疏证》(卷三下)云:“敛为欲,而又为与;乞、丐为求,而又为与;贷为借,而又为与;禀为受,而又为与:义有相反而实相因者,皆此类也。”又云:“凡一字两训而反复旁通者,若乱之为治,故之为今,扰之为安,臭之为香,可不悉数。”现代学者富金壁《训诂学说略》将此概括为“施受同辞例”,“这类现象的特点,是用同一词表示一事有密切关联的两个方面:或施事与受事,或主动与被动,或交易中进出的两种行为……”[4]。
但在具体语境下,使用哪个义项却要明确,因为语境制约词义的单一化。一些文学作品释“御,饮用”,是将“谁”作为“御”的施事主语。李善注“御,进也”,则视“谁”为“御”的受事宾语。我们知道,在疑问句中,如果宾语是疑问代词,一般都位于动词或介词前边。“虽然在一定条件下,问句中的疑问代词也有后置现象,但总的看来,问句中的疑问代词宾语前置是先秦汉语中一条比较严格的语法规律。”[5]王力先生指出“在上古汉语里,疑问句代词宾语也必须放在动词的前面。……上古汉语这种疑问代词宾语前置的词序,一直为后代古文家所遵守。”[6]杨伯峻、何乐士指出“疑问代词不前置的现象在先秦时已有萌芽,到汉代以后就明显起来。”[7]《世说新语》:“馆当以何为名?”《汉书·酷吏传》:“武帝问:‘言何?’”《文选·东征赋(曹大家)》:“遵通衢之大道兮,求捷径欲从谁?”江淹《谢临川·游山》:“身名竟谁辩?图史终磨灭。”显然,李善视“掩金觞而谁御”为疑问代词宾语前置句,故释“御,进也。”现代学者则认为两种情况并存,因此释“御”“进献”或“饮用”皆可。
古人离行饯别常有摆酒设宴、赋诗赠恨之习俗,文人酬酢饯行,更少不了酒的媒介作用。这种风俗在古代诗词赋中有形象的反映。《文选·诗四首(苏武)》:“我有一罇酒,欲以赠远人;愿子留斟酌,叙此平生亲。”江淹《别赋》:“可班荆兮赠恨,唯罇酒兮叙悲。”“帐饮东都,送客金谷。”王维《渭城曲》:“劝君更尽一杯酒,西出阳关无故人。”李白《江夏别宋之悌》:“人分千里外,兴在一杯中。”白居易《琵琶行(并序)》:“主人下马客在船,举酒欲饮无管弦。”柳永《雨霖铃》:“都门帐饮无绪。”等等。从古代诗词赋描述看,古人饯行往往主客互相进酒劝食。从语境分析,“掩金觞而谁御”之“御”应是“进酒,饮酒”两种行为,故释为“彼此劝酒”较为恰当。
注 释:
[1]陈年福.卜辞“御”字句型试析[J].古汉语研究,1996,(2).
[2]黄易青.上古汉语意义系统中的对立统一关系——兼论意义内涵
的量化分析方法[J].北京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3,(5).
[3]丁士虎.“反训”绎义[J].池州师专学报,2007,(2).
[4]富金壁.训诂学说略[M].武汉:湖北人民出版社,2004.
[5]杨伯峻,何乐士.古汉语语法及其发展(修订本)[M].北京:语
文出版社,2003.
[6]王力.古代汉语(修订本)[M].北京:中华书局,1988.
[7]杨伯峻,何乐士.古汉语语法及其发展(修订本)[M].北京:语
文出版社,2003.
(刘蓓然 江西吉安 井冈山大学人文学院 343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