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省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换届选举时间的决定(草案)》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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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关于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时间的通知》(常办联字〔2010〕112号,以下简称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通知)精神,结合我省实际,主任会议提出了《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省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换届选举时间的决定(草案)》(以下简称决定草案)。我受主任会议委托,现就决定草案作如下说明:
  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通知指出:根据宪法第九十八条关于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五年的规定,自2011年下半年开始,全国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将进行新一轮换届。2006年下半年至2007年年底以前选举的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任期将陆续届满,需要依法选举产生新一届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我省上次县、乡两级人大代表换届选举是在2006年7月1日至2007年6月30日期间按照县、乡两级同步的原则进行的,按照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五年的规定,新一届县、乡两级人大代表换届选举应在2011年7月1日至2012年6月30日期间进行。去年12月底,省人大常委会党组根据宪法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通知的精神,就全省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换届选举时间有关情况向省委作了报告,建议新一届全省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换届选举工作,统一安排在2011年7月1日至2012年6月30日期间进行,并在常委会会议上作出决定。2011年1月13日,省委主要领导批示同意这个报告。5月12日,省委常委会原则同意了关于全省县、乡两级人大代表换届选举时间的决定草案。
  另外,今年以来,全省有一些县(市、区)的乡镇进行了区划调整。特别是温州市,计划在今年6月底前,进行较大规模的乡镇行政区划调整。该市现有118个镇、142个乡、30个街道,根据调整方案,将调整为61个镇、7个乡、77个街道,乡镇将由260个减至68个,减少192个。根据地方组织法的规定和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办公厅联络局的答复精神,一年内,因行政区划调整,新组建的乡镇已依法确定代表名额和选举产生人大代表,召开新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会议,选举产生人大主席、副主席,乡镇长、副乡镇长的,可以不再参加本次县、乡人大同步换届选举,任期时间由省人大常委会作出决定。为此,建议2011年1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因行政区划调整,已依法选举产生新一届人大代表,并召开新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会议的乡镇,不再参加本次县、乡人大同步换届选举。其任期结束时间,与本次换届选举产生的县、乡人民代表大会一致。
  以上说明和《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省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换届选举时间的决定(草案)》,请予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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