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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述/孙景耐 整理/张雷
我是1965年参加公安工作的,1966年到来到山东省枣庄市山亭区山亭镇派出所。在山亭镇派出所,我一干就是25年,把大好青春年华都奉献给了自己钟爱的事业。和其他工作岗位相比较,我觉得公安这份职业特别神圣。
在我的记忆中,六七十年代参加工作的同志们,当时只知道埋头干工作,只知道“抓革命、促生产”,干工作就是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那时候,人的思想特别单纯,从来没有什么私心杂念,更没有想到干好工作是为了捞取什么荣誉和资本。那个时候,好像没有时下流行的“立功受奖”之类的说法。那个时候,组织给予个人的荣誉大都是“先进工作者”,给予单位的荣誉大都是市、区“先进单位”,还没有分什么个人或者集体一等功、二等功、三等功以及嘉奖之类的荣誉,大多是精神鼓励,物资奖励一般很少有。
我工作的派出所地处沂蒙革命老区山亭。当时的山亭镇还隶属老滕县,有枣庄市的小“延安”之称,是培养干部的沃土。我从高中毕业以后,先是在村里干会计、当团支书到阶级教育讲解员再到县供销社职工,无论干什么工作,我都讲究一步一个脚印。1965年,22岁的我有幸成为了公安战线的一名新兵。1966年,恰逢组建山亭派出所。那年,组织安排我到山亭派出所工作。能够参与组建派出所,是我人生的荣幸。回想走过的路,我对自己在山亭派出所工作的25个春秋岁月特别怀恋。
山亭派出所有着优良的传统,自建所以来,一直保持着连年无违纪的记录。每一任派出所所长都积极带领全所干警为维护社会治安、打击违法犯罪、保卫四化建设做奉献,受到了党和人民的赞扬。经过学习和磨炼,我在不断成长和进步。1979年,组织任命我为山亭派出所所长,我是这个派出所的第三任所长。与前两任所长工作共事10多年,在潜移默化中,我也养成了拼搏和实干的精神。带队伍抓工作,我讲究“喊破嗓子,不如做出样子”。我在派出所工作了25年,派出所保持了连续25年无违纪的记录。
由于当时组织给予基层派出所单位和个人的荣誉和奖励比较稀罕,所以记忆比较深刻。我清楚记得,从1984年5月份开始,公安部决定将先进工作者运动和立功创模活动统一为立功创模活动。当时明文规定:个人立功的,分别评记一、二、三等功、嘉奖和一、二级“全国公安战线英雄模范”称号;单位或集体立功的,分别评记集体一、二、三等功、嘉奖。山亭派出所是个老先进“红旗”派出所,“逢一必争,逢旗必扛”,获得过不少的荣誉。从我当派出所所长起,山亭派出所曾经五次荣立集体三等功,四次被评为市级“文明单位”,多次被评为市、区“先进单位”,1989年被枣庄市公安局评为市级“优秀派出所”。我本人九次被评为市、区先进工作者,三次荣立个人三等功,1989年光荣出席了“振兴枣庄经济,争创一流成绩”表彰大会。
特别令我终生难忘的是,公安部于1989年12月30日发布命令,授予我为“全国公安基层优秀所长”称号。我们全山东省获得这项荣誉的只有16个人,其中派出所所长10人。在我的记忆中,这是组织给予在基层派出所工作的个人最高荣誉。当时不仅颁发了荣誉证书,而且还发给个人300元奖金。领到奖金后,我毫不犹豫地把300元现金作为党费全部上缴给了组织。荣誉是什么?我个人设身处地想过,荣誉无非是对诚实付出的美好馈赠,荣誉是对过去奉献的一种肯定。组织给我了如此至高无上的荣誉,我认为是对派出所全体人员诚实付出的肯定和褒奖。把奖金上缴党费,是对组织教育和培养的感恩。那时候的荣誉比较稀罕,我们没有理由不去珍惜。
忆及往昔,六七十年代乃至八十年代,没有人幻想天上能够掉下馅饼来。组织给予单位或者个人一项荣誉,单位和个人必须要为社会做出突出贡献。那个时代,荣誉从来没有平均分摊或者论资排辈的授予过。没有诚实的付出和突出的贡献,荣誉与任何单位和个人一定无缘。至今,我依然清晰记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89)公(政治)功字13号命令,给予获得“全国公安基层优秀科(股)、所、队长”称号者的希望,“公安部希望受到表彰的同志谦虚谨慎,戒骄戒躁,保持和发扬艰苦奋斗、无私奉献的革命精神,再接再厉,不断进取,为党和人民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公安部授予我“全国公安基层优秀所长”称号的1989年,王芳是当时的公安部长。那时候《人民警察法》还没有出台,也没有实行警衔制。之所以能够获得如此殊荣,应该是我当时派出所工作成绩突出是分不开的。80年代初期,随着社会主义商品经济大发展,人、财、物大流动,社会治安管理难度越来越大。面对变化的新形势,我除了带领派出所全体人员积极开展侦查破案、打击现行犯罪外,大胆尝试在治本上狠下功夫,扎扎实实狠抓了基础防范工作。根据群众的意愿,结合工作实践,因地制宜治安联户责任制和治安承包责任制,并在镇驻地组建了专职治安巡逻队。这样一来,不仅加强了阵地控制,而且堵塞了犯罪空隙。回头看看,当时的一系列措施,真有点是创造和创新。或许是这些创造和创新,使当时山亭镇的社会治安秩序有了明显的持续好转,真正为全镇人民安居乐业以及发展生产提供了安定的社会环境。再加上苦干加巧干,再加上秉公办事、从警廉洁,荣誉真的垂青于我这个全国重点扶贫区的公安派出所所长了。
荣誉是对诚实付出的美好馈赠,荣誉更是激励和鞭策,荣誉更是阔步前进的动力。珍惜曾经的荣誉,我更加兢兢业业地为党的公安事业努力工作。一分耕耘一分收获,我于1991年被组织任命为山亭区公安分局副政委。时隔两年的1993年,我被任命为政委。在政委这个职位上,我一直工作到退休。
我是1965年参加公安工作的,1966年到来到山东省枣庄市山亭区山亭镇派出所。在山亭镇派出所,我一干就是25年,把大好青春年华都奉献给了自己钟爱的事业。和其他工作岗位相比较,我觉得公安这份职业特别神圣。
在我的记忆中,六七十年代参加工作的同志们,当时只知道埋头干工作,只知道“抓革命、促生产”,干工作就是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那时候,人的思想特别单纯,从来没有什么私心杂念,更没有想到干好工作是为了捞取什么荣誉和资本。那个时候,好像没有时下流行的“立功受奖”之类的说法。那个时候,组织给予个人的荣誉大都是“先进工作者”,给予单位的荣誉大都是市、区“先进单位”,还没有分什么个人或者集体一等功、二等功、三等功以及嘉奖之类的荣誉,大多是精神鼓励,物资奖励一般很少有。
我工作的派出所地处沂蒙革命老区山亭。当时的山亭镇还隶属老滕县,有枣庄市的小“延安”之称,是培养干部的沃土。我从高中毕业以后,先是在村里干会计、当团支书到阶级教育讲解员再到县供销社职工,无论干什么工作,我都讲究一步一个脚印。1965年,22岁的我有幸成为了公安战线的一名新兵。1966年,恰逢组建山亭派出所。那年,组织安排我到山亭派出所工作。能够参与组建派出所,是我人生的荣幸。回想走过的路,我对自己在山亭派出所工作的25个春秋岁月特别怀恋。
山亭派出所有着优良的传统,自建所以来,一直保持着连年无违纪的记录。每一任派出所所长都积极带领全所干警为维护社会治安、打击违法犯罪、保卫四化建设做奉献,受到了党和人民的赞扬。经过学习和磨炼,我在不断成长和进步。1979年,组织任命我为山亭派出所所长,我是这个派出所的第三任所长。与前两任所长工作共事10多年,在潜移默化中,我也养成了拼搏和实干的精神。带队伍抓工作,我讲究“喊破嗓子,不如做出样子”。我在派出所工作了25年,派出所保持了连续25年无违纪的记录。
由于当时组织给予基层派出所单位和个人的荣誉和奖励比较稀罕,所以记忆比较深刻。我清楚记得,从1984年5月份开始,公安部决定将先进工作者运动和立功创模活动统一为立功创模活动。当时明文规定:个人立功的,分别评记一、二、三等功、嘉奖和一、二级“全国公安战线英雄模范”称号;单位或集体立功的,分别评记集体一、二、三等功、嘉奖。山亭派出所是个老先进“红旗”派出所,“逢一必争,逢旗必扛”,获得过不少的荣誉。从我当派出所所长起,山亭派出所曾经五次荣立集体三等功,四次被评为市级“文明单位”,多次被评为市、区“先进单位”,1989年被枣庄市公安局评为市级“优秀派出所”。我本人九次被评为市、区先进工作者,三次荣立个人三等功,1989年光荣出席了“振兴枣庄经济,争创一流成绩”表彰大会。
特别令我终生难忘的是,公安部于1989年12月30日发布命令,授予我为“全国公安基层优秀所长”称号。我们全山东省获得这项荣誉的只有16个人,其中派出所所长10人。在我的记忆中,这是组织给予在基层派出所工作的个人最高荣誉。当时不仅颁发了荣誉证书,而且还发给个人300元奖金。领到奖金后,我毫不犹豫地把300元现金作为党费全部上缴给了组织。荣誉是什么?我个人设身处地想过,荣誉无非是对诚实付出的美好馈赠,荣誉是对过去奉献的一种肯定。组织给我了如此至高无上的荣誉,我认为是对派出所全体人员诚实付出的肯定和褒奖。把奖金上缴党费,是对组织教育和培养的感恩。那时候的荣誉比较稀罕,我们没有理由不去珍惜。
忆及往昔,六七十年代乃至八十年代,没有人幻想天上能够掉下馅饼来。组织给予单位或者个人一项荣誉,单位和个人必须要为社会做出突出贡献。那个时代,荣誉从来没有平均分摊或者论资排辈的授予过。没有诚实的付出和突出的贡献,荣誉与任何单位和个人一定无缘。至今,我依然清晰记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89)公(政治)功字13号命令,给予获得“全国公安基层优秀科(股)、所、队长”称号者的希望,“公安部希望受到表彰的同志谦虚谨慎,戒骄戒躁,保持和发扬艰苦奋斗、无私奉献的革命精神,再接再厉,不断进取,为党和人民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公安部授予我“全国公安基层优秀所长”称号的1989年,王芳是当时的公安部长。那时候《人民警察法》还没有出台,也没有实行警衔制。之所以能够获得如此殊荣,应该是我当时派出所工作成绩突出是分不开的。80年代初期,随着社会主义商品经济大发展,人、财、物大流动,社会治安管理难度越来越大。面对变化的新形势,我除了带领派出所全体人员积极开展侦查破案、打击现行犯罪外,大胆尝试在治本上狠下功夫,扎扎实实狠抓了基础防范工作。根据群众的意愿,结合工作实践,因地制宜治安联户责任制和治安承包责任制,并在镇驻地组建了专职治安巡逻队。这样一来,不仅加强了阵地控制,而且堵塞了犯罪空隙。回头看看,当时的一系列措施,真有点是创造和创新。或许是这些创造和创新,使当时山亭镇的社会治安秩序有了明显的持续好转,真正为全镇人民安居乐业以及发展生产提供了安定的社会环境。再加上苦干加巧干,再加上秉公办事、从警廉洁,荣誉真的垂青于我这个全国重点扶贫区的公安派出所所长了。
荣誉是对诚实付出的美好馈赠,荣誉更是激励和鞭策,荣誉更是阔步前进的动力。珍惜曾经的荣誉,我更加兢兢业业地为党的公安事业努力工作。一分耕耘一分收获,我于1991年被组织任命为山亭区公安分局副政委。时隔两年的1993年,我被任命为政委。在政委这个职位上,我一直工作到退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