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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王阳明廉政思想立足于儒家人文价值立场,从加强个人道德修养入手,提出了加强廉政建设的主张并予以践行,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对今天我国的廉政建设具有积极的启示意义。
关键词:王阳明 廉政 哲学基础
一、廉政思想的哲学基础
王阳明生活在明代中叶,明王朝由盛转衰的迹象已经开始显露。一方面,在皇室和权贵的带动下,大量土地为大地主所兼并,土地日益集中,农民遭受的剥削压迫日甚一日,地主阶级和农民之间的矛盾迅速激化起来。《明史·食货志》载“自洪武至弘治百四十年,天下额田,已减强半”,这些土地“非拨给于王府,则欺隐于猾民”。另一方面,我国的封建专制主义发展到明代已达到登峰造极的地步,君主的绝对专制必然引起宦官专权,尤其是一国之主由荒淫腐败者来担当的时候,治国理政的大权旁落到宦官的手里就再自然不过了。这样一来,宦官飞扬跋扈,胡作非为,冤假错案层出不穷,大大激化了统治阶级的内部矛盾。
诸如种种社会败相在王阳明看来都是由“心中贼”所致,故要想让社会发展回归到正常轨道上来,必须要做“明心返本”的功夫,从道德教化入手,辅之以法律惩治的威严。在王阳明那里,心之本体是通透明泽、无执无着、无滞无碍的,处于一种至善的状态,之所以产生恶念,皆由“意动”使然。他说:“无善无恶者理之静,有善有恶者气之动。不动于气,即无善无恶,是谓至善。”不动于气就是不执着于某一意念,要求心不随物动。意动就容易偏离中道,产生邪恶,因此道德修养首先要控制意。祸难皆生于邪心,邪心诱于可欲,腐败分子对以权谋私所具有的坦然心态、处理问题时的唯我独尊、追求享乐的作风,无一不是因为腐败之意在他们心中泛滥使然。
人心之天理本来是至善的,社会上的种种邪恶都源于人的私欲,心性被私欲遮蔽致使本然天理无法彰显,必须将欲望扼杀于发动之时,确保先天本善之理固存于心,即要明心返本。如何返本?阳明曰:“君子之学以诚意为主,格物致知者,诚意之功也。”道德修养的关键是要做到诚意,诚意是复明良知的必由之路。那些最终成为小人、与人民为敌的腐败分子都是因为私欲膨胀,不能严格要求自己,虽然自知本心的良知,但因无法做到意诚而不能返本。他说:“凡人之为不善者,虽至于逆理乱常之极,其本心之良知,亦未有不自知者。但不能致其本人之良知,是以物有不格,意有不诚,而卒入于小人之归。”回到现实社会生活中来,就是要求为官者在纷繁复杂的环境中,调整自身心理上的不足与缺陷,时刻保持谦虚谨慎的清醒头脑,树立廉洁的政治心态,经常做到自省、自警,以便迅速将错误的认识和念头消灭于萌芽状态。
二、廉政思想的实践举措
面对当时社会贪腐现象日滋的问题,王阳明痛心疾首,深恶痛绝,提出了一系列整顿方案并在实践中切实执行。他认为搞好廉政建设首当其冲的是要为官理政者加强个人道德修养,一个人的身心修养决定了他在政治上的作为。对于当时社会江河日下,吏治败坏的现状,他认为与士大夫的品格低下直接相关:“近世士夫之相与,类多虚文弥诳而实意衰薄,外和中妒,徇私败公,是以风俗日恶而世道日降。”因此他强调廉政建设应该从上层机构入手,上层机构及官员必须身体力行,树立典范,进而带动整个官场风气的改善,以收上行下效之实。
这里又涉及到廉政建设中的另一重要方面——如何加强监管的问题。王阳明认为,下层官吏贪赃枉法除了与上司本身不能洁身自好有关以外,还与上司不加监管,放任下属胡作非为有很大关系。对于下层官吏,上司自己以身作则的“身率之教”固然重要,而作为监管的“警诫之行”亦不可少。因此,王阳明多次申令官员要严格约束下属,不得恣意妄行,徇私舞弊。如正德十四年,他发布《宽恤禁约》:“所属各县官员……其军事合用兵夫粮草,俱要持廉秉公,亲自编派,毋得因而科扰,及听信下人受財作弊。”为了保持官员队伍的纯洁干练,王阳明还对下属官员进行亲自考察。在他巡抚南赣期间,亲自巡察布政司与按察司官员,本道官吏查访所属军卫有司官员,“要见某官廉勤公谨,某官贪婪畏缩,某官罢软无为,某官峻刑酷暴,各细开造小册,就于前件下填注,印封密切,马上差人赉报,以凭覆奏黜陟拿问施行。”
在对官员的监察中,询访廉洁奉公的先进典型,对他们进行表彰奖励,发挥垂范导向的积极作用也是廉政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王阳明对那些体恤民困,为官清廉的官员以发布嘉奖文告和给予物质奖励的方式予以表彰,力图矫正时弊,弘扬正气。如致仕县丞龙韬因为贫乏潦倒,王阳明不仅予以柴米接济,还发布《优奖致仕县丞龙韬牌》给予表彰。在任官员于旺廉洁勤政,深得民心,阳明颁行《奖励主薄于旺》道:“兴国县主薄,独能操持清白,处事纤毫无玷。抚属小官之内,诚不多见……支给商税银两,买办红花、彩缎、羊酒各一事,并将本院发去官马一匹,带鞍一付,备用鼓乐,差官以礼送付本官,用见本院奖励之意。”阳明通过树立一系列廉洁典范,让社会的是非善恶标准恢复正常,使清廉之风得到提倡。
三、廉政思想的现代启示
王阳明的廉政思想立足于儒家为政以德、经世济民、知行合一等特质的人文价值立场,终其一生不断探索,切实践行。他在从教、从政、从军活动中提出并严格执行的一系列廉政举措对矫正当时颓废的官场风气,弘扬社会正义,匡扶民心,维护社会稳定起到了积极作用,对今天我国正在进行的社会主义廉政建设事业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1.培养个人美德,斩断腐败源头。随着我国改革开放不断深入,西方拜金主义、利己主义、享乐主义在各个领域的泛滥不可避免,对我们党员干部的精神世界产生了巨大冲击,对他们的道德素质提出了更高要求。如果领导干部不能认识到自己“本心”之良知,不能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没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不能摆正自己“人民公仆”的正确位置,必然沦为“糖衣炮弹”的牺牲品,走向人民的对立面,不仅个人身败名裂,带给家庭无尽痛苦,更给国家造成无法挽回的巨大损失。因此,党员干部只有养成良好的个人美德,保持廉洁奉公、大公无私的廉政人格,才能提高党和政府的战斗力、凝聚力,腐败现象才能得到根本遏制。
2.加强监督管理,加大对腐败行为的惩处力度是预防腐败的有效举措。当前由于某些地方、某些部门的信息公开化、透明化程度有限,还存在决策神秘化、暗箱操作、基本上“第一把手”说了算等现象,监督管理形同虚设,从而助长贪腐风气的滋生。要切实实行信息公开,扩大民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形成全天候监管。同时,纠正执法执纪中隔靴搔痒的弊端,提高查处案件的效率和质量,加大经济追缴和刑事处罚的力度,大大提高贪腐的风险与成本,使腐败分子得到应有的惩罚,真正做到不想贪、不能贪、不敢贪。
3.惩恶扬善,弘扬社会正气。王阳明不仅对贪腐现象实行“零容忍”,对查处的贪官污吏给予严厉惩治,而且对为官清廉者大力进行物质奖励和精神表彰,树立社会正气的典范,发挥榜样的力量。当今社会各条战线上能够严于律己、忠于事业、忠于人民的党员干部数不胜数,我们应该采取多种形式、不拘一格去发现他们中的佼佼者,不要让他们流血又流泪,要给予他们光明正大的经济优待和精神荣誉,树立社会正气的风向标,让贪腐者自惭形秽、无地自容。
参考文献:
[1]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国廉政研究中心.国际阳明学研究中心.王阳明廉政思想与行为研究[M].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3,10.
[2]沈善洪.王凤贤.王阳明哲学研究[M].浙江人民出版社,1981,2.
[3]罗宗强.明代后期士人心态研究[M].南开大学出版社,2006,6.
作者简介:童中平(1969—)男。湖南常德人。学历:副教授。研究方向:中国传统文化。
关键词:王阳明 廉政 哲学基础
一、廉政思想的哲学基础
王阳明生活在明代中叶,明王朝由盛转衰的迹象已经开始显露。一方面,在皇室和权贵的带动下,大量土地为大地主所兼并,土地日益集中,农民遭受的剥削压迫日甚一日,地主阶级和农民之间的矛盾迅速激化起来。《明史·食货志》载“自洪武至弘治百四十年,天下额田,已减强半”,这些土地“非拨给于王府,则欺隐于猾民”。另一方面,我国的封建专制主义发展到明代已达到登峰造极的地步,君主的绝对专制必然引起宦官专权,尤其是一国之主由荒淫腐败者来担当的时候,治国理政的大权旁落到宦官的手里就再自然不过了。这样一来,宦官飞扬跋扈,胡作非为,冤假错案层出不穷,大大激化了统治阶级的内部矛盾。
诸如种种社会败相在王阳明看来都是由“心中贼”所致,故要想让社会发展回归到正常轨道上来,必须要做“明心返本”的功夫,从道德教化入手,辅之以法律惩治的威严。在王阳明那里,心之本体是通透明泽、无执无着、无滞无碍的,处于一种至善的状态,之所以产生恶念,皆由“意动”使然。他说:“无善无恶者理之静,有善有恶者气之动。不动于气,即无善无恶,是谓至善。”不动于气就是不执着于某一意念,要求心不随物动。意动就容易偏离中道,产生邪恶,因此道德修养首先要控制意。祸难皆生于邪心,邪心诱于可欲,腐败分子对以权谋私所具有的坦然心态、处理问题时的唯我独尊、追求享乐的作风,无一不是因为腐败之意在他们心中泛滥使然。
人心之天理本来是至善的,社会上的种种邪恶都源于人的私欲,心性被私欲遮蔽致使本然天理无法彰显,必须将欲望扼杀于发动之时,确保先天本善之理固存于心,即要明心返本。如何返本?阳明曰:“君子之学以诚意为主,格物致知者,诚意之功也。”道德修养的关键是要做到诚意,诚意是复明良知的必由之路。那些最终成为小人、与人民为敌的腐败分子都是因为私欲膨胀,不能严格要求自己,虽然自知本心的良知,但因无法做到意诚而不能返本。他说:“凡人之为不善者,虽至于逆理乱常之极,其本心之良知,亦未有不自知者。但不能致其本人之良知,是以物有不格,意有不诚,而卒入于小人之归。”回到现实社会生活中来,就是要求为官者在纷繁复杂的环境中,调整自身心理上的不足与缺陷,时刻保持谦虚谨慎的清醒头脑,树立廉洁的政治心态,经常做到自省、自警,以便迅速将错误的认识和念头消灭于萌芽状态。
二、廉政思想的实践举措
面对当时社会贪腐现象日滋的问题,王阳明痛心疾首,深恶痛绝,提出了一系列整顿方案并在实践中切实执行。他认为搞好廉政建设首当其冲的是要为官理政者加强个人道德修养,一个人的身心修养决定了他在政治上的作为。对于当时社会江河日下,吏治败坏的现状,他认为与士大夫的品格低下直接相关:“近世士夫之相与,类多虚文弥诳而实意衰薄,外和中妒,徇私败公,是以风俗日恶而世道日降。”因此他强调廉政建设应该从上层机构入手,上层机构及官员必须身体力行,树立典范,进而带动整个官场风气的改善,以收上行下效之实。
这里又涉及到廉政建设中的另一重要方面——如何加强监管的问题。王阳明认为,下层官吏贪赃枉法除了与上司本身不能洁身自好有关以外,还与上司不加监管,放任下属胡作非为有很大关系。对于下层官吏,上司自己以身作则的“身率之教”固然重要,而作为监管的“警诫之行”亦不可少。因此,王阳明多次申令官员要严格约束下属,不得恣意妄行,徇私舞弊。如正德十四年,他发布《宽恤禁约》:“所属各县官员……其军事合用兵夫粮草,俱要持廉秉公,亲自编派,毋得因而科扰,及听信下人受財作弊。”为了保持官员队伍的纯洁干练,王阳明还对下属官员进行亲自考察。在他巡抚南赣期间,亲自巡察布政司与按察司官员,本道官吏查访所属军卫有司官员,“要见某官廉勤公谨,某官贪婪畏缩,某官罢软无为,某官峻刑酷暴,各细开造小册,就于前件下填注,印封密切,马上差人赉报,以凭覆奏黜陟拿问施行。”
在对官员的监察中,询访廉洁奉公的先进典型,对他们进行表彰奖励,发挥垂范导向的积极作用也是廉政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王阳明对那些体恤民困,为官清廉的官员以发布嘉奖文告和给予物质奖励的方式予以表彰,力图矫正时弊,弘扬正气。如致仕县丞龙韬因为贫乏潦倒,王阳明不仅予以柴米接济,还发布《优奖致仕县丞龙韬牌》给予表彰。在任官员于旺廉洁勤政,深得民心,阳明颁行《奖励主薄于旺》道:“兴国县主薄,独能操持清白,处事纤毫无玷。抚属小官之内,诚不多见……支给商税银两,买办红花、彩缎、羊酒各一事,并将本院发去官马一匹,带鞍一付,备用鼓乐,差官以礼送付本官,用见本院奖励之意。”阳明通过树立一系列廉洁典范,让社会的是非善恶标准恢复正常,使清廉之风得到提倡。
三、廉政思想的现代启示
王阳明的廉政思想立足于儒家为政以德、经世济民、知行合一等特质的人文价值立场,终其一生不断探索,切实践行。他在从教、从政、从军活动中提出并严格执行的一系列廉政举措对矫正当时颓废的官场风气,弘扬社会正义,匡扶民心,维护社会稳定起到了积极作用,对今天我国正在进行的社会主义廉政建设事业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1.培养个人美德,斩断腐败源头。随着我国改革开放不断深入,西方拜金主义、利己主义、享乐主义在各个领域的泛滥不可避免,对我们党员干部的精神世界产生了巨大冲击,对他们的道德素质提出了更高要求。如果领导干部不能认识到自己“本心”之良知,不能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没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不能摆正自己“人民公仆”的正确位置,必然沦为“糖衣炮弹”的牺牲品,走向人民的对立面,不仅个人身败名裂,带给家庭无尽痛苦,更给国家造成无法挽回的巨大损失。因此,党员干部只有养成良好的个人美德,保持廉洁奉公、大公无私的廉政人格,才能提高党和政府的战斗力、凝聚力,腐败现象才能得到根本遏制。
2.加强监督管理,加大对腐败行为的惩处力度是预防腐败的有效举措。当前由于某些地方、某些部门的信息公开化、透明化程度有限,还存在决策神秘化、暗箱操作、基本上“第一把手”说了算等现象,监督管理形同虚设,从而助长贪腐风气的滋生。要切实实行信息公开,扩大民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形成全天候监管。同时,纠正执法执纪中隔靴搔痒的弊端,提高查处案件的效率和质量,加大经济追缴和刑事处罚的力度,大大提高贪腐的风险与成本,使腐败分子得到应有的惩罚,真正做到不想贪、不能贪、不敢贪。
3.惩恶扬善,弘扬社会正气。王阳明不仅对贪腐现象实行“零容忍”,对查处的贪官污吏给予严厉惩治,而且对为官清廉者大力进行物质奖励和精神表彰,树立社会正气的典范,发挥榜样的力量。当今社会各条战线上能够严于律己、忠于事业、忠于人民的党员干部数不胜数,我们应该采取多种形式、不拘一格去发现他们中的佼佼者,不要让他们流血又流泪,要给予他们光明正大的经济优待和精神荣誉,树立社会正气的风向标,让贪腐者自惭形秽、无地自容。
参考文献:
[1]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国廉政研究中心.国际阳明学研究中心.王阳明廉政思想与行为研究[M].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3,10.
[2]沈善洪.王凤贤.王阳明哲学研究[M].浙江人民出版社,1981,2.
[3]罗宗强.明代后期士人心态研究[M].南开大学出版社,2006,6.
作者简介:童中平(1969—)男。湖南常德人。学历:副教授。研究方向:中国传统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