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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第3期《职教论坛》刊发蒋家宁、伍雪辉的文章,聚焦职业院校实习生的“身份认同”问题。文章指出,对于职业院校而言,知识的习得和技能的掌握通常被视为实习生发展的核心问题,而他们的“身份”却常常被忽略。研究表明,对于实习生,特别是那些正置身于真实工作环境中的实习生而言,他们在实习过程中需要经历原有学生身份的顺延、实习身份认同焦虑以及他者镜像下的群体身份认同等几个阶段。现实中,学生们“怀着兴奋和激动的心情进入实习场所,感觉一切都很新鲜——上班和下班,但随后他们便会发现,在校所学的知识基本用不到”。长此以往,实习生们对单调枯燥的上下班逐渐产生厌倦,对如何高效工作、如何成为优秀员工不知所措,更对顶岗实习与完成学业之间的关系感到茫然。显然,他们在后续实习中的表现不可能让企业满意,企业反馈给他们的评价以及“待遇”也必然不会让他们满意,而这一切均源自“身份”纠结,也加剧了“身份”纠结。
从现实情况看,职校生的“身份纠结”大体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企业根本没有把实习生当做自己的员工或准员工看待,而仅仅看作是不得已才接收的“额外任务”,或是看作短暂停留的过客,甚至看成不用白不用的廉价劳动力。企业一旦有了这样的指导思想,在具体安排实习工作时也就难免会敷衍、霸道甚至刁难,造成实习常常难以顺利进行。二是学生在思想上也没把顶岗实习真正当回事,或认为自己只是短暂“实习”而不会留下,或认为自己还是个学生而不是正式员工,因而不太重视遵守企业的规章制度,学习没有主动性,工作没有积极性,彻头彻尾成了个“边缘人”。
在职业院校学生的顶岗实习效果普遍遭受诟病的大环境下,社会舆论似乎更偏向于指责企业缺乏社会责任,在校企合作中不积极,在接纳职业院校学生顶岗实习时缺乏主动、没有尽责。于是有许多专家学者纷纷呼吁国家出台《校企合作条例》,从法律层面强化企业对接纳学生顶岗实习的义务。显然,学生自身在实习过程中“身份”认同错位的因素被有意无意地忽略了,企业成了总被谴责的对象。
不难理解,同时产生企业不愿接纳学生实习、学生(家长)不满企业安排这两种极端的根源,在于校企之间没有实质性的合作,没有深层次的沟通,导致校企双方对学生在实习过程中的“身份”认知发生偏差。所以,从治本的角度看,必须设法通过紧密的“校企合作”来还原职校实习生的“身份”。
一是加强沟通、统一认识,准确理解职校生实习的目的和意义。国家对顶岗实习有非常明确的法律规定,将工学结合、顶岗实习以文件的形式确定下来。但若仅仅理解为是教育部要求职校生必须顶岗实习,则有失偏颇。从本质上讲,顶岗实习是技能型人才培养的一个重要环节,即前两年以文化课学习、专业基础理论学习及校内实训为主,第三年到企业真实的岗位上真刀真枪地磨练,使理论知识在实践操作中融会贯通,实践技能在理论知识的指导下得以有效提升,进而综合凝练为学生的职业能力、职业素养。
二是强化责任、联合监管,确保安全有效地完成顶岗实习任务。有些院校认为,学生一旦“进厂实习”,学校就“卸了担子”,不用再去操心。这一错误认识会带来诸多安全隐患和责任矛盾。事实上,在顶岗实习期间,实习生既是学校的学生,同时又是企业的员工,应由学校与接纳实习的企业实行双重管理和教育,而不应由任何一方唱独角戏,更不能因“两不管”而“放羊”。
三是相互体谅、互惠双赢,维护双方长期合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从学制上讲,职校学生在完成两年的学业之后,可以进入离校实习环节,时间一般在每年六、七月份;而从用人单位的角度看,一方面暑假前后大学生中谋求打短工者非常集中,另一方面企业大都在每年的12月中旬就已确定全年用人计划,因而此时对类似“顶岗实习”这样的长期工招聘需求相对较小。每年春节前后,企业非常缺人,但学生却出不了校门,导致校企之间“阴差阳错”。(按:新学制“2.5 0.5”、“4.5 0.5”则能有效解决这个问题)如果学校能够体谅企业难处,理解企业需求,合理调整教学计划和实习时间,则可在“双赢”的基础上与企业长期合作。
(作者单位:江苏省苏州工业园区职业技术学院高教研究所)
从现实情况看,职校生的“身份纠结”大体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企业根本没有把实习生当做自己的员工或准员工看待,而仅仅看作是不得已才接收的“额外任务”,或是看作短暂停留的过客,甚至看成不用白不用的廉价劳动力。企业一旦有了这样的指导思想,在具体安排实习工作时也就难免会敷衍、霸道甚至刁难,造成实习常常难以顺利进行。二是学生在思想上也没把顶岗实习真正当回事,或认为自己只是短暂“实习”而不会留下,或认为自己还是个学生而不是正式员工,因而不太重视遵守企业的规章制度,学习没有主动性,工作没有积极性,彻头彻尾成了个“边缘人”。
在职业院校学生的顶岗实习效果普遍遭受诟病的大环境下,社会舆论似乎更偏向于指责企业缺乏社会责任,在校企合作中不积极,在接纳职业院校学生顶岗实习时缺乏主动、没有尽责。于是有许多专家学者纷纷呼吁国家出台《校企合作条例》,从法律层面强化企业对接纳学生顶岗实习的义务。显然,学生自身在实习过程中“身份”认同错位的因素被有意无意地忽略了,企业成了总被谴责的对象。
不难理解,同时产生企业不愿接纳学生实习、学生(家长)不满企业安排这两种极端的根源,在于校企之间没有实质性的合作,没有深层次的沟通,导致校企双方对学生在实习过程中的“身份”认知发生偏差。所以,从治本的角度看,必须设法通过紧密的“校企合作”来还原职校实习生的“身份”。
一是加强沟通、统一认识,准确理解职校生实习的目的和意义。国家对顶岗实习有非常明确的法律规定,将工学结合、顶岗实习以文件的形式确定下来。但若仅仅理解为是教育部要求职校生必须顶岗实习,则有失偏颇。从本质上讲,顶岗实习是技能型人才培养的一个重要环节,即前两年以文化课学习、专业基础理论学习及校内实训为主,第三年到企业真实的岗位上真刀真枪地磨练,使理论知识在实践操作中融会贯通,实践技能在理论知识的指导下得以有效提升,进而综合凝练为学生的职业能力、职业素养。
二是强化责任、联合监管,确保安全有效地完成顶岗实习任务。有些院校认为,学生一旦“进厂实习”,学校就“卸了担子”,不用再去操心。这一错误认识会带来诸多安全隐患和责任矛盾。事实上,在顶岗实习期间,实习生既是学校的学生,同时又是企业的员工,应由学校与接纳实习的企业实行双重管理和教育,而不应由任何一方唱独角戏,更不能因“两不管”而“放羊”。
三是相互体谅、互惠双赢,维护双方长期合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从学制上讲,职校学生在完成两年的学业之后,可以进入离校实习环节,时间一般在每年六、七月份;而从用人单位的角度看,一方面暑假前后大学生中谋求打短工者非常集中,另一方面企业大都在每年的12月中旬就已确定全年用人计划,因而此时对类似“顶岗实习”这样的长期工招聘需求相对较小。每年春节前后,企业非常缺人,但学生却出不了校门,导致校企之间“阴差阳错”。(按:新学制“2.5 0.5”、“4.5 0.5”则能有效解决这个问题)如果学校能够体谅企业难处,理解企业需求,合理调整教学计划和实习时间,则可在“双赢”的基础上与企业长期合作。
(作者单位:江苏省苏州工业园区职业技术学院高教研究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