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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清雍正皇帝敕令编辑的《朱批谕旨》,收录了大量君臣之间的密折。其撰折人数众多,内容包罗广泛,雍正勤作朱批,起到了通达下情,控制臣下,推行政治等作用。本文试从分析《朱批谕旨》的角度,来获得对雍正朝密折制度的粗浅认识。
关键词:雍正;密折; 朱批谕旨
清雍正帝勤于吏治,建立了一套大致完备的密折制度,并对臣下上奏的密折做了大量的朱笔批语,谓“朱批”。雍正十年(1732),雍正帝敕令庄亲王允禄等编辑的《朱批谕旨》成书,乾隆三年(1738)又出了新的刊本。此书全名为《世宗宪皇帝朱批谕旨》,共十八函九十六册,分三百六十卷,收录各级官员的密折约七千件,而“不过实际数目的十分二三”。[1]内容分为两部分:一部分是臣工们的奏折;另一部分就是雍正帝所作的“朱批”。奏折只许一折言一事,可一日上多个折子。雍正帝的朱批一般用小楷批注在奏折的行间或大段的写在奏折的末尾,字数少的只有一个“览”字,多的则达几十、几百甚至上千言。
《朱批谕旨》卷首的雍正上谕,说明了他批览奏折的情况和辑书的原因。他说奏折原本是秘密的,朱批不为人所知,但其内容“可为人心风俗之一助”,故而加以公布;同时还可使臣民“咸知朕图治之念,诲人之诚,庶几将此不敢暇逸之心,仰报我皇考于万一耳”。[2]从这段上谕可以看出雍正帝编辑此书的目的有三:其一,曾静投书案发生以后,雍正帝在百姓中的形象大受影响,为此雍正帝编撰了一部《大义觉迷录》给自己辩解,然而这还不足,他夙夜匪懈、勤于政事的形象,惟朱批奏折表现最为彻底,所以雍正帝希望此书能树立自己光明正大且勤政的形象。其二,希望能对改善民间风俗有所帮助。其三,希望文武官员能象雍正帝自己一样勤政,这一点虽未言明却是隐含在上谕中的。
康熙年间就已经产生密折,但是能够书写密折的官员不太多,至雍正时期,奏折人的范围明显扩大了。《朱批谕旨》所收奏折的撰写人,达到二百二十三人之多,这其中可分为几类:一为各省督抚及地方大员。雍正元年(1723),雍正下令各省督抚密上奏折,于是封疆大吏都有了这个权力。后来雍正又给提督、总兵官、布政使、按察使和学政全体官员书写密折的权力;二为一些受到雍正特许的微末之员。象湖南衡永彬道王柔,属于中级官员,用雍正的话说:“道府等员,乃系小臣,品级卑微,无奏对之分”。[3]这些人之所以能上奏折,或者与雍正有特殊关系,或者为亲重大臣的子侄,或在引见时获得青睐,才得到雍正帝特给的恩宠。[4]三为由中央派到地方的官员。如江宁、苏州、杭州三织造,各处巡监御史等。还有的临时派到地方办事,也可以密上奏折。在中央,“京官自翰林,科道,郎中以上”[5]都可以书写奏折。
密折制度在雍正朝得以广泛推行是有其历史根源与现实需要的。在明朝,官员的奏折分为两种:凡钱粮、兵马、刑盗等公事,用题本;若是报告到任、升转等个人私事则用奏本。两种文体的奏折都由通政司进呈,在皇帝阅览之前已经由有关官员拆阅了,因此,这些奏折是没有秘密可言的。同时,由于无法保密,有些事情官员不便奏闻或很难详尽,皇帝就不能彻底了解下情,更不要说对一些秘密的事情作指示,这样官员对皇帝的意图了解也受到了限制。清朝沿袭明朝的典章制度,存有弊端的奏折制度也被继承下来,在实践过程中自然产生诸多不便,密折便在这种形势下登场。
现存最早的密折为康熙三十二年(1693)苏州织造李煦折,康熙帝后又将上密折的权利逐渐授予在京的高级官员和地方的督抚提镇将军[6],方便了下情上达和中央政令的推行。而雍正帝亦是极为勤政的皇帝,他需要最大限度地通达下情,因此,雍正帝即位后,不但将密折的形式继承下来,而且将其完善,形成一套严密的制度。
从历史的发展进程来看,清朝是我国封建社会的末期,也是我国封建君主专制主义发展到顶峰的时期,雍正帝正是这一顶峰的造就者。为加强皇权,雍正帝设立了军机处,规定一切军国大事都由军机处负责上传下达,剥夺了内阁的大部分权力。但是,集中中央的权力还不够,雍正帝还需要向地方集权,向地方集权的有效途径就是让地方官员多请示多汇报,同时地方官员互相监视、互相牵制,这样大权才能紧握于皇帝一人之手。就这样,军机处于内,密折制度在外,二者互相配合,成为雍正帝将君主集权推向顶峰的两个最有力的工具。
密折的内容千差万别,除去请安、谢恩、缴批等无甚实际内容之外,上至军国重务,下到身边琐事,无一不包,异常繁复。其中君臣通过奏折的交流筹商全国或地方的政务,是最重要的一项。雍正朝的许多重大改革,如摊丁入亩、改土归流等制度,就是君臣先通过密折商讨确定,而后付诸实施的。
火耗之重是当时社会的突出问题,而且还要用做清理钱粮亏空,弊端日益突出。康熙时就有人提出耗羡部分归公,但是没有得到皇帝的允准,未能实行。雍正元年五月,湖广总督杨宗仁再次提出。他奏称:地方上的公事开销,都是地方官勒派百姓供应,不如令州县官在原有耗羡银内节约两成,交到布政司库房,“已充一切公事之费,此外丝毫不许派捐。”耗羡本是地方官私征私用,杨宗仁要他们拿出一部分归省里,作为公用,实际上是提出了具有耗羡归公意义的建议。雍正对此大加支持,说他“所言全是,一无瑕疵,勉之”。[7]二年年初,河南巡抚石文焯折奏:该省共有耗羡银四十万两,给全省各官养廉银若干,各项杂用公费若干,下余十五六万两解存藩库,弥补亏空,因此办公费用都出在耗羡内了,不再议捐朘民。这也是耗羡提解的方法。雍正在朱批中赞赏道:“此奏才见著实,非从前泛泛浮词可比,封疆大吏,原应如此通盘合算,如何抵项,如何补苴,若干作为养廉,若干作为公用,说得通,行得去,人心既服,事亦不误,朕自然批个是字”。[8]由此,耗羡改革首先在河南等地实行。
雍正很重视吏治,认为用人是为政的根本大事,曾说:“治天下惟以用人为本,其余皆枝叶事耳。”[9]因此十分重视对官员的察核和训诲,这是密折的第二项重要内容。
雍正令臣下相互监察,从侧面了解官员的政事、操习。以宠臣田文镜来说,雍正令他密奏别人,也令别人密查他。田文镜曾密奏李卫,说他是“当世之贤员,所谓难能而可贵者也”,但“驭吏绳尺未免稍疏,振肃规模未免少检,则于大僚之体有未全,于皇上任使之意亦有所未付”。[10]王国栋就任河南学政后,奉旨细访两三个月,上奏说:“感颂田文镜者皆言其廉干明敏;怨望田文镜者或言其催科太急,或言其御下太严,不留余地。……”[11]雍正对亲信和非亲信,了解的或不了解的,都令臣下互相监察,这样官员之间互相监视,都存有戒心,不敢妄为。而雍正广采舆论,将此类报告作为考察官员的重要手段。
此外,雍正也很注意以“朱批”为教育工具,从正面训诲臣工,启示官员如何做人和任职。李卫就任云南盐驿道的第一批奏折,雍正在批谕中肯定了他的忠诚勤敏,所不放心的是“尔以少年锋锐之气,而兼报效情殷,于上司僚友中过于强毅自用,致招恃恩犯纵之讥。”要他一定以“谦能”待人,避免“以气陵人之咎”。[12]可见雍正对于官员的品评并非固定不易,认为操守、习气会随时而变,应不断观察考评,而且他深信自己的亲笔教诲,对臣工会起莫大的启发、鼓舞作用,从两方面达到用人得宜、地方获治的目的。
对于社会民情,雍正也甚为关心。《朱批谕旨》中有大量反映地方情况的奏折,如王国栋就任河南学政后不久就向雍正帝报告“初五日,臣按试汝州地方,本日汝州雨颇沾足,二麦收成尚有四分五分不等”。[13]此外,还有许多奏折报告地方晴雨、收成、物价、民风、刑盗等,使雍正能及时掌握各地方的民风习俗、生产生活和吏治情况。
《朱批谕旨·卷首上谕》对朱批奏折的作用作过说明,“(朕)受皇考圣祖仁皇帝托付之重,临御寰区,惟日孜孜,勤求治理,以为敷政宁人之本。然耳目不广,见闻未周,何以宣达下情,洞悉庶务?而训导未切,告诫未详,又何以使臣工共知朕心?相率而遵道遵路,以继治平之政绩,是以内外臣工皆令其具折奏事,以广谘取。”通过大规模地推行密折制度,雍正得以直接处理大量庶务,强化了君主集权;使得许多重大改革得以顺利且较为迅速地推行,为其后即将到来的乾隆盛世奠定了坚实的基础;此外,雍正了解到大量的地方动态,加强了对官员的控制,同时官员们互相监视,也使吏治有所澄清。由此可以看出,《朱批谕旨》是研究雍正朝历史及密折制度的重要史料。
参考文献:
[1]《四库全书总目》卷55《世宪宗皇帝朱批谕旨》第494页 中华书局 1981年第2版
[2]《四库全书·朱批谕旨·卷首上谕》中华书局 1981年第2版
[3]《四库全书·朱批谕旨·王柔奏折》朱批 同上
[4]冯尔康:《雍正传》 人民出版社1985年版
[5]《世宗实录》卷六四
[6]杨启樵:《雍正帝及其密折制度研究》 广东人民出版社1983年版
[7]《四库全书·朱批谕旨·杨宗仁奏折》元年五月十五日折及朱批 同上
[8]《四库全书·朱批谕旨·石文焯奏折》二年正月二十二日折及朱批 同上
[9]《四库全书·朱批谕旨·鄂尔泰奏折》四年八月初六日折朱批 同上
[10]《四库全书·朱批谕旨·田文镜奏折》七年三月二十日折 同上
[11]《四库全书·朱批谕旨·王国栋奏折》卷六十上 同上
[12]《四库全书·朱批谕旨·李卫奏折》元年六月十九日折朱批 同上
[13]《四库全书·朱批谕旨·王国栋奏折》卷六十上 同上
关键词:雍正;密折; 朱批谕旨
清雍正帝勤于吏治,建立了一套大致完备的密折制度,并对臣下上奏的密折做了大量的朱笔批语,谓“朱批”。雍正十年(1732),雍正帝敕令庄亲王允禄等编辑的《朱批谕旨》成书,乾隆三年(1738)又出了新的刊本。此书全名为《世宗宪皇帝朱批谕旨》,共十八函九十六册,分三百六十卷,收录各级官员的密折约七千件,而“不过实际数目的十分二三”。[1]内容分为两部分:一部分是臣工们的奏折;另一部分就是雍正帝所作的“朱批”。奏折只许一折言一事,可一日上多个折子。雍正帝的朱批一般用小楷批注在奏折的行间或大段的写在奏折的末尾,字数少的只有一个“览”字,多的则达几十、几百甚至上千言。
《朱批谕旨》卷首的雍正上谕,说明了他批览奏折的情况和辑书的原因。他说奏折原本是秘密的,朱批不为人所知,但其内容“可为人心风俗之一助”,故而加以公布;同时还可使臣民“咸知朕图治之念,诲人之诚,庶几将此不敢暇逸之心,仰报我皇考于万一耳”。[2]从这段上谕可以看出雍正帝编辑此书的目的有三:其一,曾静投书案发生以后,雍正帝在百姓中的形象大受影响,为此雍正帝编撰了一部《大义觉迷录》给自己辩解,然而这还不足,他夙夜匪懈、勤于政事的形象,惟朱批奏折表现最为彻底,所以雍正帝希望此书能树立自己光明正大且勤政的形象。其二,希望能对改善民间风俗有所帮助。其三,希望文武官员能象雍正帝自己一样勤政,这一点虽未言明却是隐含在上谕中的。
康熙年间就已经产生密折,但是能够书写密折的官员不太多,至雍正时期,奏折人的范围明显扩大了。《朱批谕旨》所收奏折的撰写人,达到二百二十三人之多,这其中可分为几类:一为各省督抚及地方大员。雍正元年(1723),雍正下令各省督抚密上奏折,于是封疆大吏都有了这个权力。后来雍正又给提督、总兵官、布政使、按察使和学政全体官员书写密折的权力;二为一些受到雍正特许的微末之员。象湖南衡永彬道王柔,属于中级官员,用雍正的话说:“道府等员,乃系小臣,品级卑微,无奏对之分”。[3]这些人之所以能上奏折,或者与雍正有特殊关系,或者为亲重大臣的子侄,或在引见时获得青睐,才得到雍正帝特给的恩宠。[4]三为由中央派到地方的官员。如江宁、苏州、杭州三织造,各处巡监御史等。还有的临时派到地方办事,也可以密上奏折。在中央,“京官自翰林,科道,郎中以上”[5]都可以书写奏折。
密折制度在雍正朝得以广泛推行是有其历史根源与现实需要的。在明朝,官员的奏折分为两种:凡钱粮、兵马、刑盗等公事,用题本;若是报告到任、升转等个人私事则用奏本。两种文体的奏折都由通政司进呈,在皇帝阅览之前已经由有关官员拆阅了,因此,这些奏折是没有秘密可言的。同时,由于无法保密,有些事情官员不便奏闻或很难详尽,皇帝就不能彻底了解下情,更不要说对一些秘密的事情作指示,这样官员对皇帝的意图了解也受到了限制。清朝沿袭明朝的典章制度,存有弊端的奏折制度也被继承下来,在实践过程中自然产生诸多不便,密折便在这种形势下登场。
现存最早的密折为康熙三十二年(1693)苏州织造李煦折,康熙帝后又将上密折的权利逐渐授予在京的高级官员和地方的督抚提镇将军[6],方便了下情上达和中央政令的推行。而雍正帝亦是极为勤政的皇帝,他需要最大限度地通达下情,因此,雍正帝即位后,不但将密折的形式继承下来,而且将其完善,形成一套严密的制度。
从历史的发展进程来看,清朝是我国封建社会的末期,也是我国封建君主专制主义发展到顶峰的时期,雍正帝正是这一顶峰的造就者。为加强皇权,雍正帝设立了军机处,规定一切军国大事都由军机处负责上传下达,剥夺了内阁的大部分权力。但是,集中中央的权力还不够,雍正帝还需要向地方集权,向地方集权的有效途径就是让地方官员多请示多汇报,同时地方官员互相监视、互相牵制,这样大权才能紧握于皇帝一人之手。就这样,军机处于内,密折制度在外,二者互相配合,成为雍正帝将君主集权推向顶峰的两个最有力的工具。
密折的内容千差万别,除去请安、谢恩、缴批等无甚实际内容之外,上至军国重务,下到身边琐事,无一不包,异常繁复。其中君臣通过奏折的交流筹商全国或地方的政务,是最重要的一项。雍正朝的许多重大改革,如摊丁入亩、改土归流等制度,就是君臣先通过密折商讨确定,而后付诸实施的。
火耗之重是当时社会的突出问题,而且还要用做清理钱粮亏空,弊端日益突出。康熙时就有人提出耗羡部分归公,但是没有得到皇帝的允准,未能实行。雍正元年五月,湖广总督杨宗仁再次提出。他奏称:地方上的公事开销,都是地方官勒派百姓供应,不如令州县官在原有耗羡银内节约两成,交到布政司库房,“已充一切公事之费,此外丝毫不许派捐。”耗羡本是地方官私征私用,杨宗仁要他们拿出一部分归省里,作为公用,实际上是提出了具有耗羡归公意义的建议。雍正对此大加支持,说他“所言全是,一无瑕疵,勉之”。[7]二年年初,河南巡抚石文焯折奏:该省共有耗羡银四十万两,给全省各官养廉银若干,各项杂用公费若干,下余十五六万两解存藩库,弥补亏空,因此办公费用都出在耗羡内了,不再议捐朘民。这也是耗羡提解的方法。雍正在朱批中赞赏道:“此奏才见著实,非从前泛泛浮词可比,封疆大吏,原应如此通盘合算,如何抵项,如何补苴,若干作为养廉,若干作为公用,说得通,行得去,人心既服,事亦不误,朕自然批个是字”。[8]由此,耗羡改革首先在河南等地实行。
雍正很重视吏治,认为用人是为政的根本大事,曾说:“治天下惟以用人为本,其余皆枝叶事耳。”[9]因此十分重视对官员的察核和训诲,这是密折的第二项重要内容。
雍正令臣下相互监察,从侧面了解官员的政事、操习。以宠臣田文镜来说,雍正令他密奏别人,也令别人密查他。田文镜曾密奏李卫,说他是“当世之贤员,所谓难能而可贵者也”,但“驭吏绳尺未免稍疏,振肃规模未免少检,则于大僚之体有未全,于皇上任使之意亦有所未付”。[10]王国栋就任河南学政后,奉旨细访两三个月,上奏说:“感颂田文镜者皆言其廉干明敏;怨望田文镜者或言其催科太急,或言其御下太严,不留余地。……”[11]雍正对亲信和非亲信,了解的或不了解的,都令臣下互相监察,这样官员之间互相监视,都存有戒心,不敢妄为。而雍正广采舆论,将此类报告作为考察官员的重要手段。
此外,雍正也很注意以“朱批”为教育工具,从正面训诲臣工,启示官员如何做人和任职。李卫就任云南盐驿道的第一批奏折,雍正在批谕中肯定了他的忠诚勤敏,所不放心的是“尔以少年锋锐之气,而兼报效情殷,于上司僚友中过于强毅自用,致招恃恩犯纵之讥。”要他一定以“谦能”待人,避免“以气陵人之咎”。[12]可见雍正对于官员的品评并非固定不易,认为操守、习气会随时而变,应不断观察考评,而且他深信自己的亲笔教诲,对臣工会起莫大的启发、鼓舞作用,从两方面达到用人得宜、地方获治的目的。
对于社会民情,雍正也甚为关心。《朱批谕旨》中有大量反映地方情况的奏折,如王国栋就任河南学政后不久就向雍正帝报告“初五日,臣按试汝州地方,本日汝州雨颇沾足,二麦收成尚有四分五分不等”。[13]此外,还有许多奏折报告地方晴雨、收成、物价、民风、刑盗等,使雍正能及时掌握各地方的民风习俗、生产生活和吏治情况。
《朱批谕旨·卷首上谕》对朱批奏折的作用作过说明,“(朕)受皇考圣祖仁皇帝托付之重,临御寰区,惟日孜孜,勤求治理,以为敷政宁人之本。然耳目不广,见闻未周,何以宣达下情,洞悉庶务?而训导未切,告诫未详,又何以使臣工共知朕心?相率而遵道遵路,以继治平之政绩,是以内外臣工皆令其具折奏事,以广谘取。”通过大规模地推行密折制度,雍正得以直接处理大量庶务,强化了君主集权;使得许多重大改革得以顺利且较为迅速地推行,为其后即将到来的乾隆盛世奠定了坚实的基础;此外,雍正了解到大量的地方动态,加强了对官员的控制,同时官员们互相监视,也使吏治有所澄清。由此可以看出,《朱批谕旨》是研究雍正朝历史及密折制度的重要史料。
参考文献:
[1]《四库全书总目》卷55《世宪宗皇帝朱批谕旨》第494页 中华书局 1981年第2版
[2]《四库全书·朱批谕旨·卷首上谕》中华书局 1981年第2版
[3]《四库全书·朱批谕旨·王柔奏折》朱批 同上
[4]冯尔康:《雍正传》 人民出版社1985年版
[5]《世宗实录》卷六四
[6]杨启樵:《雍正帝及其密折制度研究》 广东人民出版社1983年版
[7]《四库全书·朱批谕旨·杨宗仁奏折》元年五月十五日折及朱批 同上
[8]《四库全书·朱批谕旨·石文焯奏折》二年正月二十二日折及朱批 同上
[9]《四库全书·朱批谕旨·鄂尔泰奏折》四年八月初六日折朱批 同上
[10]《四库全书·朱批谕旨·田文镜奏折》七年三月二十日折 同上
[11]《四库全书·朱批谕旨·王国栋奏折》卷六十上 同上
[12]《四库全书·朱批谕旨·李卫奏折》元年六月十九日折朱批 同上
[13]《四库全书·朱批谕旨·王国栋奏折》卷六十上 同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