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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格斯说:“只有以爱情为基础的婚姻才是合乎道德的。”然而,人类的婚姻其实经历了从没有爱情到以爱情为基础的演变。并且,爱情的最终胜利,源自一场巨大的灾难。
早在500年前,荷兰女作家安娜·拜恩斯就写下了这样的句子:别着急,保持单身,谨慎面对婚姻,等待那个相爱的人。
不要误以为安娜是激进的革命者,恰恰相反,她是一位虔诚的天主教徒,在修道会鼓励下出版自己的作品。按照今天的观念,她更应该被算作维护建制的保守分子。
可是,一个天主教卫道士为什么会写出带有女权意味的诗歌?
要理解这个问题,不妨先讲一个更大的问题:爱情是从什么时候开始变成婚姻的基础的?
“政教合一”的成果
1077年1月,一个寒冷的夜晚,一位神情卑贱、穿着粗糙破烂外衣的男子只身来到亚平宁半岛北部的卡诺萨城堡大门口,拍门乞求:“神父啊,原谅我吧!”他哀求的对象并非普通“神父”,而是当时的教皇格里高利七世,而这名忏悔的男子也不是普通人,而是神圣罗马帝国的皇帝亨利四世。
根据史书记载,亨利赤脚在冰天雪地的城堡外乞求了三天三夜,才终于获得教皇谅解。亨利发誓改过自新,不再轻蔑教皇;教皇则收回了把他逐出教会的教令。
这一事件具有重大的象征意义,看起来,它回答了人们长期的疑问:“谁才是欧洲的至高权威?”尽管真实的政治斗争不能如此简而化之,政教之争也仍在持续,但可以看出教皇的权力确实也愈发如日中天。
近代启蒙作家所痛斥的那个“政教合一”的“黑暗中世纪”,可以说从这时起才算刚刚开始。正是这个时候开始,结婚被天主教视为圣事,教皇和教会在权力膨胀后,也开始管理人们的婚姻。
在11世纪以前,结婚还是一件纯粹世俗的事务。与世界其他地方一样,欧洲人的婚姻也不过是一个父亲把女儿赠予新郎,来换取夫家的礼金,此后,做妻子的就脱离娘家,成为丈夫家族的一员。
教会拿到管理婚姻的权力后,却认为这种现象不正当,他们修正了婚姻的定义。
1140年,第一部权威教会法典的编纂者格兰西,就认定缔结婚姻的基础应是夫妻双方的自愿,并指出包办婚姻将带来不良后果。值得說明的是,按当时教会的观念,只要双方达成一致,就算“在上帝面前”成婚了,我们熟悉的教堂婚礼只是将这种关系公诸于众,并非必需。
教会法庭还接纳已婚女子前来控告,若她们陈述自己是被逼迫结婚的,就可以解除婚姻关系。
但这并不影响当时的天主教会禁止离婚,因为他们解释说,包办婚姻在上帝面前是无效的,根本不算婚姻,所以解除它也不算离婚。
浪漫地看,从这时开始,爱情就成为了婚姻的基础。
不过,当时在经济上处于弱势地位的女儿,真的有能力违逆父母安排,去选择爱情吗?
继承制度造就的共谋
但如果父母也愿意那么安排,就不存在违逆了。
人类历史上,女儿如果不是完全从属于家族,而是出于经济压力的考虑,接受父亲对自己婚姻的安排,那她的压力几乎都源自同一个事物——嫁妆。嫁妆对于女性未必是坏东西,它在女人出嫁时由娘家附上,价值可观,婚后的支配权也通常保留在妻子手中,对其地位与生计是一种最终保障。然而,嫁妆也授予了父亲对女儿婚姻以极大的话语权,并使得干预女儿婚姻才是父亲的理性选择。
对一般家庭而言,筹备嫁妆意味着沉重的财政压力,而女儿年龄越大,留在娘家的时间越长,在婚姻市场就越不受欢迎,需要的嫁妆也就越多。因此,不够富有的家庭宁愿早日嫁出女儿,从嫁妆的压力中解脱出来。女儿年龄越小,自行选择合适结婚对象的能力就越弱,父母有很强的动机代劳。即使她有相爱之人,因为年纪小,也很难抵抗长辈的安排。
但西北欧是少见的不实施这种制度的地方,这里的嫁妆只是意思一下,女儿仍然能拿到父亲的财产——在他死后分割遗产。
在这种特殊制度下,女儿不会急着出嫁,若等到父亲去世,分到遗产后,带着财产择偶,她在未来家庭中地位也会更高。
父亲同样不想让女儿早早离家,把年轻的孩子留在家里,无论出外做工还是从事家内劳动,对整个家庭都是有益的。
女儿年龄越大,积累的个人财富越多,留给父亲干预自己婚姻的空间也就越小。不过,即使女人有权利自由选择丈夫,也不必担心来自父母的经济压力,她就会在意爱情吗?
黑死病的意外之喜
爱情的最终胜利,源自一场巨大的灾难。
1346年,黑死病在黑海地区爆发,并在十年内就蔓延到了整个欧洲,至少30%的人口因为这场恐怖的瘟疫而死去。居住密集、卫生条件低下的城市损伤最为惨重,不少城镇变得十室九空,失去了昔日的繁荣。然而瘟疫过后,欧洲的劳动者迎来了他们的黄金时代。由于劳动力短缺,各行各业的雇工工资都快速提升,而女性雇工在其中提升的幅度最大。
但女性从中得到的好处有限:城市女工的日薪只有男性的一半;乡村女工日薪更低,其从事的工种,收入通常只有男性的三分之一。
黑死病之后,男女之间的收入差距缩小了。比如说,裁缝助手多为女性,她们的每日工资从一便士涨到了三便士;而裁缝(多为男人)自己的工资只是从三便士涨到了四便士。原本男人挣女人的三倍,现在只多三分之一。据统计,1500年欧洲一个三口之家的食物支出为每天三便士,刚好是一个城市女工的工资。
对于晚婚的西北欧女性,她们从十一二岁开始打工挣钱,往往做到25岁以后才结婚。只要平日不太挥霍,都能攒下一笔远多于父母遗产的财富,足够她们摆脱“谁来养我”的焦虑,选择和相爱的人结婚。不过,这样的好光景并没有一直持续,进入16世纪,劳动力不再短缺,扣除物价上涨的真实工资出现下滑,女性雇工又成了首当其冲的受害者。受此影响,社会风气也开起了倒车,强调早嫁早安生,连强调父母权威的舆论都有出现。
好在数百年来,以爱情为基础的婚姻传统已经固化,也不至于受一时冲击便土崩瓦解。
安娜·拜恩斯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写出了她的见解:别着急,保持单身,谨慎面对婚姻,等待那个相爱的人。
幸好在今天,这个等待过程中的寂寞不难得到消解,人们早已习惯,从别的地方获得此前只能来自情人的慰藉。
(人民网 2017.11.1)
早在500年前,荷兰女作家安娜·拜恩斯就写下了这样的句子:别着急,保持单身,谨慎面对婚姻,等待那个相爱的人。
不要误以为安娜是激进的革命者,恰恰相反,她是一位虔诚的天主教徒,在修道会鼓励下出版自己的作品。按照今天的观念,她更应该被算作维护建制的保守分子。
可是,一个天主教卫道士为什么会写出带有女权意味的诗歌?
要理解这个问题,不妨先讲一个更大的问题:爱情是从什么时候开始变成婚姻的基础的?
“政教合一”的成果
1077年1月,一个寒冷的夜晚,一位神情卑贱、穿着粗糙破烂外衣的男子只身来到亚平宁半岛北部的卡诺萨城堡大门口,拍门乞求:“神父啊,原谅我吧!”他哀求的对象并非普通“神父”,而是当时的教皇格里高利七世,而这名忏悔的男子也不是普通人,而是神圣罗马帝国的皇帝亨利四世。
根据史书记载,亨利赤脚在冰天雪地的城堡外乞求了三天三夜,才终于获得教皇谅解。亨利发誓改过自新,不再轻蔑教皇;教皇则收回了把他逐出教会的教令。
这一事件具有重大的象征意义,看起来,它回答了人们长期的疑问:“谁才是欧洲的至高权威?”尽管真实的政治斗争不能如此简而化之,政教之争也仍在持续,但可以看出教皇的权力确实也愈发如日中天。
近代启蒙作家所痛斥的那个“政教合一”的“黑暗中世纪”,可以说从这时起才算刚刚开始。正是这个时候开始,结婚被天主教视为圣事,教皇和教会在权力膨胀后,也开始管理人们的婚姻。
在11世纪以前,结婚还是一件纯粹世俗的事务。与世界其他地方一样,欧洲人的婚姻也不过是一个父亲把女儿赠予新郎,来换取夫家的礼金,此后,做妻子的就脱离娘家,成为丈夫家族的一员。
教会拿到管理婚姻的权力后,却认为这种现象不正当,他们修正了婚姻的定义。
1140年,第一部权威教会法典的编纂者格兰西,就认定缔结婚姻的基础应是夫妻双方的自愿,并指出包办婚姻将带来不良后果。值得說明的是,按当时教会的观念,只要双方达成一致,就算“在上帝面前”成婚了,我们熟悉的教堂婚礼只是将这种关系公诸于众,并非必需。
教会法庭还接纳已婚女子前来控告,若她们陈述自己是被逼迫结婚的,就可以解除婚姻关系。
但这并不影响当时的天主教会禁止离婚,因为他们解释说,包办婚姻在上帝面前是无效的,根本不算婚姻,所以解除它也不算离婚。
浪漫地看,从这时开始,爱情就成为了婚姻的基础。
不过,当时在经济上处于弱势地位的女儿,真的有能力违逆父母安排,去选择爱情吗?
继承制度造就的共谋
但如果父母也愿意那么安排,就不存在违逆了。
人类历史上,女儿如果不是完全从属于家族,而是出于经济压力的考虑,接受父亲对自己婚姻的安排,那她的压力几乎都源自同一个事物——嫁妆。嫁妆对于女性未必是坏东西,它在女人出嫁时由娘家附上,价值可观,婚后的支配权也通常保留在妻子手中,对其地位与生计是一种最终保障。然而,嫁妆也授予了父亲对女儿婚姻以极大的话语权,并使得干预女儿婚姻才是父亲的理性选择。
对一般家庭而言,筹备嫁妆意味着沉重的财政压力,而女儿年龄越大,留在娘家的时间越长,在婚姻市场就越不受欢迎,需要的嫁妆也就越多。因此,不够富有的家庭宁愿早日嫁出女儿,从嫁妆的压力中解脱出来。女儿年龄越小,自行选择合适结婚对象的能力就越弱,父母有很强的动机代劳。即使她有相爱之人,因为年纪小,也很难抵抗长辈的安排。
但西北欧是少见的不实施这种制度的地方,这里的嫁妆只是意思一下,女儿仍然能拿到父亲的财产——在他死后分割遗产。
在这种特殊制度下,女儿不会急着出嫁,若等到父亲去世,分到遗产后,带着财产择偶,她在未来家庭中地位也会更高。
父亲同样不想让女儿早早离家,把年轻的孩子留在家里,无论出外做工还是从事家内劳动,对整个家庭都是有益的。
女儿年龄越大,积累的个人财富越多,留给父亲干预自己婚姻的空间也就越小。不过,即使女人有权利自由选择丈夫,也不必担心来自父母的经济压力,她就会在意爱情吗?
黑死病的意外之喜
爱情的最终胜利,源自一场巨大的灾难。
1346年,黑死病在黑海地区爆发,并在十年内就蔓延到了整个欧洲,至少30%的人口因为这场恐怖的瘟疫而死去。居住密集、卫生条件低下的城市损伤最为惨重,不少城镇变得十室九空,失去了昔日的繁荣。然而瘟疫过后,欧洲的劳动者迎来了他们的黄金时代。由于劳动力短缺,各行各业的雇工工资都快速提升,而女性雇工在其中提升的幅度最大。
但女性从中得到的好处有限:城市女工的日薪只有男性的一半;乡村女工日薪更低,其从事的工种,收入通常只有男性的三分之一。
黑死病之后,男女之间的收入差距缩小了。比如说,裁缝助手多为女性,她们的每日工资从一便士涨到了三便士;而裁缝(多为男人)自己的工资只是从三便士涨到了四便士。原本男人挣女人的三倍,现在只多三分之一。据统计,1500年欧洲一个三口之家的食物支出为每天三便士,刚好是一个城市女工的工资。
对于晚婚的西北欧女性,她们从十一二岁开始打工挣钱,往往做到25岁以后才结婚。只要平日不太挥霍,都能攒下一笔远多于父母遗产的财富,足够她们摆脱“谁来养我”的焦虑,选择和相爱的人结婚。不过,这样的好光景并没有一直持续,进入16世纪,劳动力不再短缺,扣除物价上涨的真实工资出现下滑,女性雇工又成了首当其冲的受害者。受此影响,社会风气也开起了倒车,强调早嫁早安生,连强调父母权威的舆论都有出现。
好在数百年来,以爱情为基础的婚姻传统已经固化,也不至于受一时冲击便土崩瓦解。
安娜·拜恩斯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写出了她的见解:别着急,保持单身,谨慎面对婚姻,等待那个相爱的人。
幸好在今天,这个等待过程中的寂寞不难得到消解,人们早已习惯,从别的地方获得此前只能来自情人的慰藉。
(人民网 2017.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