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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看到李欣同志的一本杂文集:《老生常谈》(内蒙古人民出版社一九七九年版)。一九六四年初版,“文化大革命”中曾被说成是《燕山夜话》式的大毒草,不久前又获再版。
这,本来事属平常,但平常中有点不平常。这不平常,首先表现在卷首陆定一同志写的再版序言中。
陆定一同志的序,于指出“这本书到现在还有它的生命力”外,用大约三分之一的篇幅谈到它的不足之处。第一,说它对“三面红旗”哪是对的,哪是错的,没有分析;对于大跃进以后出现的某些困难,也没有加以分析。第二,说它相信所谓“阶级斗争,一抓就灵”。第三,说它在一篇文章中把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等观念的东西当作判断是非的标准,在哲学上背离了唯物论,而陷入了唯心论。序言最后说:“以上三点,我已同李欣同志谈过。李欣同志是老实人,是实事求是的人,他要我写入序言,我就照办了。”
给别人的书写序,不作溢美之词,而指出其有不足之处;对不足之处也不是笼统地说那么一句,而是具体一、二、三地指出来,这种实事求是的作风似乎不见也久矣。久所未见的好事而今又重新出现了,这就使人觉得有点不平常。陆定一同志说,李欣同志是老实人,实事求是的人。我看,陆定一同志的这篇序,倒正是老实人实事求是作风的一个典范。
不过,陆定一同志所作序言里的这种不平常,实在是源于作者在再版时所采取态度的不平常。他对这十多年以前印行、现在明知存在一些缺点的书,再版时却“一字不改”。(书中的“续篇”是这次再版时新收进去的。)他说:“这不仅因为它已经接受了严峻的历史检验,而且它已是历史的东西了。”试想:如果作者不采取这种态度,而是按照今天的认识对作品修改一番,把原来存在的缺点涂抹干净,陆定一同志在序言里表现出来的那种不平常,岂不是不可能存在了吗?
一个人写书作文,不能不受当时客观条件和自己主观认识能力的局限,因此若干年后检阅并重印旧作时,总不免要发现其中有这样那样的缺点或错误。对此怎么办?我赞赏李欣同志这种“一字不改”的做法。那么,书中的缺点、错误呢?由自己或别人在再版序言里指出来就是了。这种做法,有很多好处。首先,它保存了初版时的本来面目,而通过这本来面目,又可以使人得以窥知当时社会的思想潮流和风貌。其次,可以让人看出作者前进的脚印,了解其思想发展的具体历程。再次,读者既看到“今是”,又看到“昨非”,从而可以加以比较、思索,增加兴趣和印象,所得教益恐怕远非仅仅读到完全正确的文字所能比拟。人无完人,书无完书。把昔日的幼稚和某些失误和盘托出,并将其指示出来,实在是无损于作者,而有益于读者的。试想,马克思、恩格斯对《共产党宣言》不正是这样做的吗?
当然,有的人愿意对旧作采取修而改之,使其臻于完善,并且在再版的前言或后记里具体地加以说明,这也是作者应有的权利,并且是一种对读者负责精神的表现。而且,有的书,这样做可能更为适宜。
但,如果对旧作做了重大修改,重印时却只字不提,以示一贯正确,或者只是含糊地说一声做过修改,却不肯指明做了哪些重要修改,那就不免有违于实事求是的原则和老实人应有的态度了。
这,本来事属平常,但平常中有点不平常。这不平常,首先表现在卷首陆定一同志写的再版序言中。
陆定一同志的序,于指出“这本书到现在还有它的生命力”外,用大约三分之一的篇幅谈到它的不足之处。第一,说它对“三面红旗”哪是对的,哪是错的,没有分析;对于大跃进以后出现的某些困难,也没有加以分析。第二,说它相信所谓“阶级斗争,一抓就灵”。第三,说它在一篇文章中把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等观念的东西当作判断是非的标准,在哲学上背离了唯物论,而陷入了唯心论。序言最后说:“以上三点,我已同李欣同志谈过。李欣同志是老实人,是实事求是的人,他要我写入序言,我就照办了。”
给别人的书写序,不作溢美之词,而指出其有不足之处;对不足之处也不是笼统地说那么一句,而是具体一、二、三地指出来,这种实事求是的作风似乎不见也久矣。久所未见的好事而今又重新出现了,这就使人觉得有点不平常。陆定一同志说,李欣同志是老实人,实事求是的人。我看,陆定一同志的这篇序,倒正是老实人实事求是作风的一个典范。
不过,陆定一同志所作序言里的这种不平常,实在是源于作者在再版时所采取态度的不平常。他对这十多年以前印行、现在明知存在一些缺点的书,再版时却“一字不改”。(书中的“续篇”是这次再版时新收进去的。)他说:“这不仅因为它已经接受了严峻的历史检验,而且它已是历史的东西了。”试想:如果作者不采取这种态度,而是按照今天的认识对作品修改一番,把原来存在的缺点涂抹干净,陆定一同志在序言里表现出来的那种不平常,岂不是不可能存在了吗?
一个人写书作文,不能不受当时客观条件和自己主观认识能力的局限,因此若干年后检阅并重印旧作时,总不免要发现其中有这样那样的缺点或错误。对此怎么办?我赞赏李欣同志这种“一字不改”的做法。那么,书中的缺点、错误呢?由自己或别人在再版序言里指出来就是了。这种做法,有很多好处。首先,它保存了初版时的本来面目,而通过这本来面目,又可以使人得以窥知当时社会的思想潮流和风貌。其次,可以让人看出作者前进的脚印,了解其思想发展的具体历程。再次,读者既看到“今是”,又看到“昨非”,从而可以加以比较、思索,增加兴趣和印象,所得教益恐怕远非仅仅读到完全正确的文字所能比拟。人无完人,书无完书。把昔日的幼稚和某些失误和盘托出,并将其指示出来,实在是无损于作者,而有益于读者的。试想,马克思、恩格斯对《共产党宣言》不正是这样做的吗?
当然,有的人愿意对旧作采取修而改之,使其臻于完善,并且在再版的前言或后记里具体地加以说明,这也是作者应有的权利,并且是一种对读者负责精神的表现。而且,有的书,这样做可能更为适宜。
但,如果对旧作做了重大修改,重印时却只字不提,以示一贯正确,或者只是含糊地说一声做过修改,却不肯指明做了哪些重要修改,那就不免有违于实事求是的原则和老实人应有的态度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