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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以西方行政与管理理论的研究成果来分析,当前我国腐败现象产生的主要原因是人性缺陷与社会转型期的局限而非反腐败力度不足;主要性质是一般规律性现象而非特殊的偶然现象,即主要是我国的行政环境而非制度供给不足的结果。因此,反腐败的主要指向是腐败行为而非腐败现象,主要原则是与改革、发展、稳定、转型相协调而非相对立。
关键词: 腐败; 行政环境; 行政结果; 人性缺陷; 行政生态学说
中图分类号: D979.54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 1673-9973(2010)02-0085-03
The Main Reason and the Nature of Corruption and the Primary
Principle and the Direction of Anti-Corruption
——Enlightenment of the Western Theory of Administration and Management
LIU En Yuan1,2 , ZHANG Li3
(1. Xuzhou Normal University, Xuzhou 221116, China; 2.China University of Mining, Xuzhou 221009, China;
3.Nanjing University of Technology,Nanjing 211816, China)
Abstract: To analyze the development results of western administration and management theory, we can know that the main reasons of China’s current corruption are the human nature flaw and the limitation of social transitional period rather than insufficient anti-corruption dynamics. The essential nature of corruption is the common phenomenon rather than the accidental phenomenon, which is mainly administrative environment in our country rather than the result of insufficient supply system. Therefore, anti-corruption is mainly against corrupt behavior rather than corrupt phenomenon. The main principle of anti-corruption is coordinate the reform, development, stability and transition rather than opposition.
Key words: corruption; the administrative environment; the results of administrative; the defects of human nature; the ecology of public administration
上个世纪80年代邓小平就曾指出:“我们自从实行对外开放和对内搞活经济两个方面的政策以来,不过一两年时间,就有相当多的干部被腐蚀了。卷进经济犯罪活动的人不是小量的,而是大量的。”[1]402根据中共十二大到十七大中央纪委向党的全国代表大会报告的数据统计,改革开放30年来,全国纪律检查机关共立案400多万件,处分违纪党员370多万人。[2]为了从源头上反腐败,政府加大了行政审批制度、财政制度和干部人事制度等三项制度的改革,加强了对特大重大安全事故的责任追究,并相应地查处了陈希同、胡长清、成克杰、陈良宇等一批领导干部,表明党与政府反腐败斗争的坚强决心和鲜明态度。
然而,城乡居民对反腐败的满意度却不是很高。根据我国社会科学院2008年5-9月开展的“我国社会状况综合调查”结果显示,城乡居民对当地政府11个方面职能工作的评价中,对政府“廉洁奉公,惩治腐败”的满意率排在倒数第二位,城乡居民对于“反腐败”的信心不足。
如何理解当前我国腐败现象产生的主要原因、性质与反腐败的主要原则、指向,事关能否正确评价党和政府的执政能力。因此,研究这一问题,具有非常积极的现实与理论意义。
一、当前我国腐败现象产生的主要原因
反腐败“是世界各国人民在追求稳定和发展过程中面临的一个共同课题”[3],所以,可以借鉴西方行政与管理学者对于人性缺陷以及过渡社会的局限的研究成果,对当前这种反腐败成就与群众对反腐败满意度的反差强烈这一问题进行研究。
(一)西方行政与管理学者对人性缺陷的研究
1. 布坎南公共选择理论。基于“经济人”的假定,即个人处于什么地位,其人的本性都是一样的,都以追求个人利益,使个人的满足程度最大化为最基本的动机,布坎南的公共选择理论提出,国家(政府)不是神的造物,仍是一种人类的组织,在这里作决定的人和其他人没有什么差别,既不更好,也不更坏,这些人一样会犯错误。一旦要在若干取舍面前进行选择时,他们将更愿意选择那种能为自己带来较多好处的方法。
2. 帕金森定律。帕金森在组织机构活动中发现这样一个事实:组织机构所完成的工作与工作人员的多少这两者之间没有联系,管理层次的增加与工作本身无关。而造成这种事实的原因是一个规律性动机所导致的,亦即“工作的增加只是为了填满完成这一工作时可资利用的时间”,因此“一切官僚机构都具有自我繁殖能力和持续膨胀能力,机构庞大、人员臃肿、行政效率低是威权政治惯有的通病”[4],即增加部属与增加工作量的动机。这就是帕金森定律。
3. 卢森斯成功的管理者理论。弗雷德卢森斯在研究了450多名管理人员后发现,那些工作最出色的管理者不是晋升最快的人。社会交往对成功的管理者(根据在组织内部晋升速度来衡量)贡献最大,人力资源管理的贡献最小。对于有效的管理者(根据他们绩效的数量和质量及其下属的满意程度和承诺程度来界定)而言,沟通的贡献最大而社会交往的贡献最小。
(二)行政生态学对过渡型社会局限的分析
美国著名行政学家里格斯,将介于农业社会和现代工业化社会之间的社会称为过渡社会,提出其公共行政具有以下三个基本特点:
1. 异质性。就是指一个社会在同一时间里存在着不同的制度、行为和观点,这就犹如在同一街区,摩天大厦与木房共存,豪华轿车与牛车并行一样,极不协调,表现出强烈的反差。
2. 重叠性。即行政机构并不一定产生其应当有的功能,行政行为往往受非行政标准所主宰。宪法、议会、政府机关、选举制度等往往不能正常地发挥作用,合法机构受控于非法机构,本应该由它们执行的功能,却由诸如家族、宗教团体、同乡会、同学会乃至黑社会组织等非正式组织来执行,派系林立、政出多门、相互扯皮、彼此排斥。
3. 形式主义。整个行政系统的形式主义达到了顶峰:一是官僚完完全全地墨守成规而又常常蔑视法令,随意作决定,不受任何有效政治控制的约束。二是贪污腐败愈演愈重,政策、法令普遍被侵犯,行政贪污的机会随之增加,商人行贿、行政官员待遇低、政策和法令贯彻受阻、官员受贿等现象层出不穷,而老实的守法者处于不利的地位。三是成就取向非常有限。以成就为取向的考试制度建立在不正确的整体人事政策上,使考试很难准确测验一个人的真才实学。
(三)当前我国腐败现象与其产生的主要原因
西方行政与管理学者所揭示的上述有违社会正义的人性缺陷,如利己性公共决策、增加部属与工作量的动机、社会交往最佳而不是工作最出色的管理者才是晋升最快的成功者等,虽然不是绝对的,但是却具有相当的普遍性,在当前我国社会现实中仍然普遍地存在着。
里格斯行政生态学说对于过渡型社会异质性、重叠性、以及官僚保守、贪污腐败、人事评价不公等形式主义行政即腐败高发期的分析,在18世纪的英国、19世纪的美国、20世纪60年代的韩国和20世纪末的俄罗斯等,都得到了证实。另外,根据我国科学院出版的《我国现代化报告:2006》对世界现代化水平的现状分析,全球知名反腐败机构“透明国际”组织2006年度公布的占被调查总数46%的全球腐败比较严重的75个国家中,71个国家处于农业社会向工业社会转变的转型期,即过渡型社会。而我国当前所处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正“是我国从农业社会向工业社会与信息社会,传统社会向现代化社会转化的阶段,尤其是过去的二十年和接下来的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时期,正处于从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转型和市场经济体制逐步完善的阶段,也是社会结构发生深刻变化的阶段。”[5]
目前,由于各种新旧规范共同存在,越轨行为受到社会规范的制裁力度大大降低,使人们投机心理增强,人性中恶的成分膨胀,“欺骗与欺诈已成为社会公害”,大量腐败行为的产生使腐败成为一种普遍现象,政治领域的权力型腐败,主要表现为权钱交易、玩忽职守、任人唯亲、生活腐败等“权力的寻租”和“权力的私有化”。
毫无疑问,这些权力腐败对于抑制经济领域的制造假冒伪劣商品、诋毁竞争对手、非法集资与非法传销、收受商业贿赂、侵吞国有资产等以及社会领域的见死不救、欺负弱势群体、“红眼病”、 盗版侵权、乱收费、显富攀比、假学历假文凭泛滥等失范现象,有着严重的负面影响。因为“政府是一个有感染力的以身示教的老师,不论教好教坏,它总以自己的行为教育整个民族。”[6]如果失范者遭受法律制裁的概率很小,比如全国从2004年1月到8月发现的4.69万件土地违法行为中却只有193人受到行政处分、62名违法责任人被移送到司法机关,[7]或被制裁的程度较轻,或者控制公共权力的管理者滥用权力来保护失范者,治理社会失范不力,那么规范的惩罚机制就会失去约束作用,就会纵容有的人运用失范手段来达到个人不当目的,直接冲击规范的公正性和合法性,严重破坏社会秩序,导致整个社会普遍失范,尤其是社会转型期的腐败,极易引发社会的不满情绪,造成社会的不稳定和高风险。
(四)当前我国腐败现象的主要性质
如上所述,人性缺陷,除了随着社会发展而改变,我们是无法回避的,过渡型社会又是历史绕不过去的一个阶段,可见,现代化过程中存在的以权力腐败为主的社会失范现象,“是两种生活范型转换中的必然……”[8]。由此可知,当前我国腐败现象的背后是基于人性缺陷与社会转型期局限的社会发展规律,即一般规律性现象而非特殊的偶然现象,是我国的行政环境而非反腐败力度不足的行政结果。
二、当前我国反腐败的主要原则、指向
(一)当前我国反腐败的主要原则
人民满意则社会稳定,因此“毫不动摇地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9]十分必要。其中,核心是加强制度建设、增强制度供给,因为“制度好可以使坏人无法任意横行,制度不好可以使好人无法充分做好事,甚至走向反面”[1]333。而反腐败的主要原则比反腐败的力度对于反腐败的结果,更具有决定意义,事关反腐败的方向。
反腐败的主要原则,决定于腐败现象的主要性质。当前我国腐败现象是基于人性缺陷与社会转型期局限的社会发展规律,即一般规律性现象而非特殊的偶然现象,是我国的行政环境而非反腐败力度不足的行政结果。这就是说,我们既无法回避也无法短期消灭腐败现象,但是腐败现象却会随着社会发展而发生变化。如里格斯指出,工业社会有着明确的、细致的社会分工,政府职能十分明确,有着分工极细的行政机构,执行着各自不同的行政职能,各个行政部门各司其职、互不混杂,是一种讲求行政效率与科学性的行政模式。因此,反腐败的主要原则是,与改革、发展、稳定、转型协调统一而不是对立起来,在改革、发展、稳定、转型中反腐败,为加快社会顺利转型创造最好的条件。
了解中国近代历史的人都知道,从1840年开始启动现代化进程、实现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的转变至今已有160多年的历史了,其中自从1978年改革开放至今的30年里的发展速度,毫无疑问是以前140年中的任何一个时期都无法比拟的,这期间,整个社会结构的分化程度大大提高、分化速度大大加快、异质性大大增强。而如果把腐败归于改革开放,以停止改革开放为反腐败的主要原则,就会使社会陷入动乱或停滞,甚至回到传统农业社会。而里格斯已经明确指出,那是一个社会结构混沌未分,没有明确的、细致的社会分工,行政行为与诸如立法、司法、军事、经济等其他的社会行为混杂在一起,没有专业化的行政机构,行政效率极为低下的社会。毛泽东一生的奋斗,尤其是建国初期的艰辛探索,绝对不是为了走向而是走出这样的社会。因此,在本质上,当前的反腐败与毛泽东的反腐败观,是一脉相承的。
(二)当前我国反腐败的主要指向
反腐败的主要指向,决定于腐败现象的主要性质与反腐败的主要手段。基于人性缺陷、过渡型社会局限的腐败现象,作为我国行政环境是长期存在的,“充分认识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11],是十分必要的。另外,反腐败的主要手段是依法而非以德,因为依法反腐败直接针对的是并且也只能是具体腐败行为而不是普遍的腐败现象,即“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因此,反腐败的主要指向,只能是腐败行为。换言之,无论反腐败的力度多么大,无论反腐败制度体系多么完整而无缝隙,在当前我国社会转型期,腐败现象仍将在大量具体的腐败行为不断地遭到处罚的同时而继续存在,只不过,如果不反腐败,腐败现象将会更加严重而极大地破坏改革、发展、稳定与社会转型。
当前,反腐败成就巨大与群众对反腐败的满意度反差强烈的原因,正是由于缺乏对人性缺陷、过渡型社会的局限的正确把握,而混淆了腐败现象与腐败行为,仅仅从制度供给角度看问题,因而夸大了制度供给的作用,对制度供给寄予了过多的期望而又给予了过多的批判,一边面对着已经充分说明了党和政府反腐败战略正确性的反腐败巨大成就,一边对“反腐败”现状不满意、对“反腐败”前景信心不足,进而对改革开放持怀疑态度,甚至质疑党和政府的执政能力,否定党和政府对反腐败的领导地位,这在本质上是一种不符合科学发展观的反腐败观。
综上所述,西方行政与管理学者对于人性缺陷以及过渡型社会局限的分析,恰恰给了我们深刻的启示:当前我国腐败等社会失范现象,主要源于人性缺陷与过渡型社会局限,是世界各国处于过渡型社会阶段的一般性现象而非我国的个别现象,其主要性质是我国行政的艰难环境而不是行政不力的结果,反腐败的主要原则是与改革、发展、稳定、转型相协调统一而不是相对立,主要指向是腐败行为而非腐败现象。
参考文献:
[1]邓小平文选:第2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4.
[2]张崇防,季明,杨博.改革开放改变着世界上最大的执政党[EB/OL].(2008-12-17)[2010-02-15].http://news.QQ.com.
[3]江泽民.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M].北京:中国方正出版社,2003:16.
[4]汪玉凯.中国行政体制改革20年[M].郑州:中州古籍出版社,1998:87.
[5]张雪永.略论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社会结构[J].天府新论,2005,(6).
[6]道格拉斯•瓦克斯勒.越轨社会学概论[M].石家庄:河北人民出版社,1987:388.
[7]叶檀.什么样的数据接近事实真相?[N].中国青年报,2004-12-23.
[8]高兆明.社会失范论[M].南京:江苏人民出版社,2000:8.
[9]胡锦涛.加强领导干部党性修养弘扬良好作风 继续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N].人民日报,2009-01-14.
[责任编辑、校对:杨栓保]
关键词: 腐败; 行政环境; 行政结果; 人性缺陷; 行政生态学说
中图分类号: D979.54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 1673-9973(2010)02-0085-03
The Main Reason and the Nature of Corruption and the Primary
Principle and the Direction of Anti-Corruption
——Enlightenment of the Western Theory of Administration and Management
LIU En Yuan1,2 , ZHANG Li3
(1. Xuzhou Normal University, Xuzhou 221116, China; 2.China University of Mining, Xuzhou 221009, China;
3.Nanjing University of Technology,Nanjing 211816, China)
Abstract: To analyze the development results of western administration and management theory, we can know that the main reasons of China’s current corruption are the human nature flaw and the limitation of social transitional period rather than insufficient anti-corruption dynamics. The essential nature of corruption is the common phenomenon rather than the accidental phenomenon, which is mainly administrative environment in our country rather than the result of insufficient supply system. Therefore, anti-corruption is mainly against corrupt behavior rather than corrupt phenomenon. The main principle of anti-corruption is coordinate the reform, development, stability and transition rather than opposition.
Key words: corruption; the administrative environment; the results of administrative; the defects of human nature; the ecology of public administration
上个世纪80年代邓小平就曾指出:“我们自从实行对外开放和对内搞活经济两个方面的政策以来,不过一两年时间,就有相当多的干部被腐蚀了。卷进经济犯罪活动的人不是小量的,而是大量的。”[1]402根据中共十二大到十七大中央纪委向党的全国代表大会报告的数据统计,改革开放30年来,全国纪律检查机关共立案400多万件,处分违纪党员370多万人。[2]为了从源头上反腐败,政府加大了行政审批制度、财政制度和干部人事制度等三项制度的改革,加强了对特大重大安全事故的责任追究,并相应地查处了陈希同、胡长清、成克杰、陈良宇等一批领导干部,表明党与政府反腐败斗争的坚强决心和鲜明态度。
然而,城乡居民对反腐败的满意度却不是很高。根据我国社会科学院2008年5-9月开展的“我国社会状况综合调查”结果显示,城乡居民对当地政府11个方面职能工作的评价中,对政府“廉洁奉公,惩治腐败”的满意率排在倒数第二位,城乡居民对于“反腐败”的信心不足。
如何理解当前我国腐败现象产生的主要原因、性质与反腐败的主要原则、指向,事关能否正确评价党和政府的执政能力。因此,研究这一问题,具有非常积极的现实与理论意义。
一、当前我国腐败现象产生的主要原因
反腐败“是世界各国人民在追求稳定和发展过程中面临的一个共同课题”[3],所以,可以借鉴西方行政与管理学者对于人性缺陷以及过渡社会的局限的研究成果,对当前这种反腐败成就与群众对反腐败满意度的反差强烈这一问题进行研究。
(一)西方行政与管理学者对人性缺陷的研究
1. 布坎南公共选择理论。基于“经济人”的假定,即个人处于什么地位,其人的本性都是一样的,都以追求个人利益,使个人的满足程度最大化为最基本的动机,布坎南的公共选择理论提出,国家(政府)不是神的造物,仍是一种人类的组织,在这里作决定的人和其他人没有什么差别,既不更好,也不更坏,这些人一样会犯错误。一旦要在若干取舍面前进行选择时,他们将更愿意选择那种能为自己带来较多好处的方法。
2. 帕金森定律。帕金森在组织机构活动中发现这样一个事实:组织机构所完成的工作与工作人员的多少这两者之间没有联系,管理层次的增加与工作本身无关。而造成这种事实的原因是一个规律性动机所导致的,亦即“工作的增加只是为了填满完成这一工作时可资利用的时间”,因此“一切官僚机构都具有自我繁殖能力和持续膨胀能力,机构庞大、人员臃肿、行政效率低是威权政治惯有的通病”[4],即增加部属与增加工作量的动机。这就是帕金森定律。
3. 卢森斯成功的管理者理论。弗雷德卢森斯在研究了450多名管理人员后发现,那些工作最出色的管理者不是晋升最快的人。社会交往对成功的管理者(根据在组织内部晋升速度来衡量)贡献最大,人力资源管理的贡献最小。对于有效的管理者(根据他们绩效的数量和质量及其下属的满意程度和承诺程度来界定)而言,沟通的贡献最大而社会交往的贡献最小。
(二)行政生态学对过渡型社会局限的分析
美国著名行政学家里格斯,将介于农业社会和现代工业化社会之间的社会称为过渡社会,提出其公共行政具有以下三个基本特点:
1. 异质性。就是指一个社会在同一时间里存在着不同的制度、行为和观点,这就犹如在同一街区,摩天大厦与木房共存,豪华轿车与牛车并行一样,极不协调,表现出强烈的反差。
2. 重叠性。即行政机构并不一定产生其应当有的功能,行政行为往往受非行政标准所主宰。宪法、议会、政府机关、选举制度等往往不能正常地发挥作用,合法机构受控于非法机构,本应该由它们执行的功能,却由诸如家族、宗教团体、同乡会、同学会乃至黑社会组织等非正式组织来执行,派系林立、政出多门、相互扯皮、彼此排斥。
3. 形式主义。整个行政系统的形式主义达到了顶峰:一是官僚完完全全地墨守成规而又常常蔑视法令,随意作决定,不受任何有效政治控制的约束。二是贪污腐败愈演愈重,政策、法令普遍被侵犯,行政贪污的机会随之增加,商人行贿、行政官员待遇低、政策和法令贯彻受阻、官员受贿等现象层出不穷,而老实的守法者处于不利的地位。三是成就取向非常有限。以成就为取向的考试制度建立在不正确的整体人事政策上,使考试很难准确测验一个人的真才实学。
(三)当前我国腐败现象与其产生的主要原因
西方行政与管理学者所揭示的上述有违社会正义的人性缺陷,如利己性公共决策、增加部属与工作量的动机、社会交往最佳而不是工作最出色的管理者才是晋升最快的成功者等,虽然不是绝对的,但是却具有相当的普遍性,在当前我国社会现实中仍然普遍地存在着。
里格斯行政生态学说对于过渡型社会异质性、重叠性、以及官僚保守、贪污腐败、人事评价不公等形式主义行政即腐败高发期的分析,在18世纪的英国、19世纪的美国、20世纪60年代的韩国和20世纪末的俄罗斯等,都得到了证实。另外,根据我国科学院出版的《我国现代化报告:2006》对世界现代化水平的现状分析,全球知名反腐败机构“透明国际”组织2006年度公布的占被调查总数46%的全球腐败比较严重的75个国家中,71个国家处于农业社会向工业社会转变的转型期,即过渡型社会。而我国当前所处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正“是我国从农业社会向工业社会与信息社会,传统社会向现代化社会转化的阶段,尤其是过去的二十年和接下来的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时期,正处于从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转型和市场经济体制逐步完善的阶段,也是社会结构发生深刻变化的阶段。”[5]
目前,由于各种新旧规范共同存在,越轨行为受到社会规范的制裁力度大大降低,使人们投机心理增强,人性中恶的成分膨胀,“欺骗与欺诈已成为社会公害”,大量腐败行为的产生使腐败成为一种普遍现象,政治领域的权力型腐败,主要表现为权钱交易、玩忽职守、任人唯亲、生活腐败等“权力的寻租”和“权力的私有化”。
毫无疑问,这些权力腐败对于抑制经济领域的制造假冒伪劣商品、诋毁竞争对手、非法集资与非法传销、收受商业贿赂、侵吞国有资产等以及社会领域的见死不救、欺负弱势群体、“红眼病”、 盗版侵权、乱收费、显富攀比、假学历假文凭泛滥等失范现象,有着严重的负面影响。因为“政府是一个有感染力的以身示教的老师,不论教好教坏,它总以自己的行为教育整个民族。”[6]如果失范者遭受法律制裁的概率很小,比如全国从2004年1月到8月发现的4.69万件土地违法行为中却只有193人受到行政处分、62名违法责任人被移送到司法机关,[7]或被制裁的程度较轻,或者控制公共权力的管理者滥用权力来保护失范者,治理社会失范不力,那么规范的惩罚机制就会失去约束作用,就会纵容有的人运用失范手段来达到个人不当目的,直接冲击规范的公正性和合法性,严重破坏社会秩序,导致整个社会普遍失范,尤其是社会转型期的腐败,极易引发社会的不满情绪,造成社会的不稳定和高风险。
(四)当前我国腐败现象的主要性质
如上所述,人性缺陷,除了随着社会发展而改变,我们是无法回避的,过渡型社会又是历史绕不过去的一个阶段,可见,现代化过程中存在的以权力腐败为主的社会失范现象,“是两种生活范型转换中的必然……”[8]。由此可知,当前我国腐败现象的背后是基于人性缺陷与社会转型期局限的社会发展规律,即一般规律性现象而非特殊的偶然现象,是我国的行政环境而非反腐败力度不足的行政结果。
二、当前我国反腐败的主要原则、指向
(一)当前我国反腐败的主要原则
人民满意则社会稳定,因此“毫不动摇地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9]十分必要。其中,核心是加强制度建设、增强制度供给,因为“制度好可以使坏人无法任意横行,制度不好可以使好人无法充分做好事,甚至走向反面”[1]333。而反腐败的主要原则比反腐败的力度对于反腐败的结果,更具有决定意义,事关反腐败的方向。
反腐败的主要原则,决定于腐败现象的主要性质。当前我国腐败现象是基于人性缺陷与社会转型期局限的社会发展规律,即一般规律性现象而非特殊的偶然现象,是我国的行政环境而非反腐败力度不足的行政结果。这就是说,我们既无法回避也无法短期消灭腐败现象,但是腐败现象却会随着社会发展而发生变化。如里格斯指出,工业社会有着明确的、细致的社会分工,政府职能十分明确,有着分工极细的行政机构,执行着各自不同的行政职能,各个行政部门各司其职、互不混杂,是一种讲求行政效率与科学性的行政模式。因此,反腐败的主要原则是,与改革、发展、稳定、转型协调统一而不是对立起来,在改革、发展、稳定、转型中反腐败,为加快社会顺利转型创造最好的条件。
了解中国近代历史的人都知道,从1840年开始启动现代化进程、实现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的转变至今已有160多年的历史了,其中自从1978年改革开放至今的30年里的发展速度,毫无疑问是以前140年中的任何一个时期都无法比拟的,这期间,整个社会结构的分化程度大大提高、分化速度大大加快、异质性大大增强。而如果把腐败归于改革开放,以停止改革开放为反腐败的主要原则,就会使社会陷入动乱或停滞,甚至回到传统农业社会。而里格斯已经明确指出,那是一个社会结构混沌未分,没有明确的、细致的社会分工,行政行为与诸如立法、司法、军事、经济等其他的社会行为混杂在一起,没有专业化的行政机构,行政效率极为低下的社会。毛泽东一生的奋斗,尤其是建国初期的艰辛探索,绝对不是为了走向而是走出这样的社会。因此,在本质上,当前的反腐败与毛泽东的反腐败观,是一脉相承的。
(二)当前我国反腐败的主要指向
反腐败的主要指向,决定于腐败现象的主要性质与反腐败的主要手段。基于人性缺陷、过渡型社会局限的腐败现象,作为我国行政环境是长期存在的,“充分认识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11],是十分必要的。另外,反腐败的主要手段是依法而非以德,因为依法反腐败直接针对的是并且也只能是具体腐败行为而不是普遍的腐败现象,即“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因此,反腐败的主要指向,只能是腐败行为。换言之,无论反腐败的力度多么大,无论反腐败制度体系多么完整而无缝隙,在当前我国社会转型期,腐败现象仍将在大量具体的腐败行为不断地遭到处罚的同时而继续存在,只不过,如果不反腐败,腐败现象将会更加严重而极大地破坏改革、发展、稳定与社会转型。
当前,反腐败成就巨大与群众对反腐败的满意度反差强烈的原因,正是由于缺乏对人性缺陷、过渡型社会的局限的正确把握,而混淆了腐败现象与腐败行为,仅仅从制度供给角度看问题,因而夸大了制度供给的作用,对制度供给寄予了过多的期望而又给予了过多的批判,一边面对着已经充分说明了党和政府反腐败战略正确性的反腐败巨大成就,一边对“反腐败”现状不满意、对“反腐败”前景信心不足,进而对改革开放持怀疑态度,甚至质疑党和政府的执政能力,否定党和政府对反腐败的领导地位,这在本质上是一种不符合科学发展观的反腐败观。
综上所述,西方行政与管理学者对于人性缺陷以及过渡型社会局限的分析,恰恰给了我们深刻的启示:当前我国腐败等社会失范现象,主要源于人性缺陷与过渡型社会局限,是世界各国处于过渡型社会阶段的一般性现象而非我国的个别现象,其主要性质是我国行政的艰难环境而不是行政不力的结果,反腐败的主要原则是与改革、发展、稳定、转型相协调统一而不是相对立,主要指向是腐败行为而非腐败现象。
参考文献:
[1]邓小平文选:第2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4.
[2]张崇防,季明,杨博.改革开放改变着世界上最大的执政党[EB/OL].(2008-12-17)[2010-02-15].http://news.QQ.com.
[3]江泽民.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M].北京:中国方正出版社,2003:16.
[4]汪玉凯.中国行政体制改革20年[M].郑州:中州古籍出版社,1998:87.
[5]张雪永.略论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社会结构[J].天府新论,2005,(6).
[6]道格拉斯•瓦克斯勒.越轨社会学概论[M].石家庄:河北人民出版社,1987:388.
[7]叶檀.什么样的数据接近事实真相?[N].中国青年报,2004-12-23.
[8]高兆明.社会失范论[M].南京:江苏人民出版社,2000:8.
[9]胡锦涛.加强领导干部党性修养弘扬良好作风 继续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N].人民日报,2009-01-14.
[责任编辑、校对:杨栓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