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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我国政府历来对辐射环境管理工作较为重视,核电事业又是关乎国家经济发展的关键,各级政府都应制定严格的辐射环境制度。作为基层的辐射环境管理部门,区县一级的环保部门从事者辐射环境管理的一线工作,应加强辐射安全工作的管理,特别应对存在放射源的单位进行重点关注,确保不发生放射源丢失、放射性污染等严重影响社会治安的重大事故,保证人民群眾的身体健康和合法权益不受到影响。
关键词:基层环保部门;辐射环境;放射性物质;问题及对策
1.辐射环境管理现状
1.1 辐射环境管理机构
核电事业从20世纪70年代开始进入快速发展阶段,国家在关注核电事业带来经济飞跃发展的同时也重视对辐射环境的监测和管理。我国辐射环境监管部门自上向下级别分为国家正部级机构、各省市厅自治区正厅级机构、各地州市区正处级机构、各县市区正科级机构。国家级和省级的环保部行政职权较为独立,技术性人才齐全,技术设施设备先进,科研能力也较强。区级和县级的辐射环境监管部门因为财政资金缺乏造 成技术设备落后,因为人员编制不全致使人才缺失,甚至有些地方会将辐射环境管部门和其他诸如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生态环境防治等部门进行合并,减少人才成本,造成地方基层辐射环境监管没有单独的科室进行系统化的管理,专业能力得不到提升。
1.2 辐射环境管理相关制度
各地方政府和环保部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条例制定了一些主要制度:①辐射环境影响评价:对放射源周边环境进行综合评价,以制定对应的措施。②辐射安全许可:对所有使用放射性物质的单位要求必须申请领取辐射安全许可证,做到每个单位必须持有辐射安全许可证才能使用放射性物质,以便有效控制辐射环境安全。③放射源网络监控管理:建设网络监控平台,实时监控每个放射源使用单位情况,对突发性辐射环境污染可以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控制。④年度评估报告:年度评估应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第三方监测机构对监测单位进行监测评估,主要对放射源使用单位对国家制定的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相应的辐射环境安全与防护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辐射事故应急处理情况等进行总结评估。⑤金属熔炼企业辐射检测管理:企业对废旧金属进行熔炼时应配备相应的监测仪器,在发生辐射剂量超标时能及时预警,建立有效可行的监测管理体系。
2.基层环保部门日常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2.1 辐射环境管理部门地位不高
辐射环境的污染不像水污染、雾霾大气污染那样显而易见,放射性物质泄漏是肉眼看不见的,产生的危险也不会短时间显现出来,所以,人民群众对此关注度并不高,加上上级部门的重视 度不够,造成辐射环境监管部门成为一个可有可无的鸡肋部门。目前,我国的基层辐射环境管理部门基本处于与其他环保科室合并的状态,行政审批职权也被其他科室兼并,财务资金短缺,人才缺失,现有的辐射环境管理工作人员的日常工作积极性得不到提高,辐射环境管理部门整体处于地位不高的境地。
2.2 体制机制不健全
基层辐射环境管理部门由于所处地位不高,上级部门领导重视度不够等原因,在实际日常工作中困难重重。辐射环境管理体制机制的不健全更是令基层环保部门举步维艰,常常与其他科室、其他部门沟通合作不顺,与地方政府其他单位存 在合作障碍。管理体制的不健全这一问题是基层环保部门开展工作的最大问题,也是基层环保部门亟待解决的问题。
2.3 企事业工作人员管理松散
随着企事业单位发展,辐射操作员需求量不断上升。由于企事业单位辐射管理操作员具有流动性大的特点,现有的管理方式已经不能满足对辐射操作员的管理。由于工作原因,部分辐射操作管理相关人员不能及时接受辐射安全与防护的相关培训,未能获得相应的上岗证,造成部分操作及管理人员无证上岗。
2.4 辐射事故应急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国家级和省级环保部门都按上级要求编制了《 辐射事故应急预案》,该预案的编制是为了防止地方放射 性物质突发性泄露给人民带来危害。但目前,区级和县级等基层环保部门没有建立完善的 辐 射事故应急预案机制,或者虽有建立但没有对其进行细致研究学习,没有将其很好地实施下 去,应急演练开展不够。应急机制的不完善是基层环保部门的一个潜在的危险,一旦发生突发性的大规模辐射事故,所造成的危害和恶劣影响将是巨大的。
3.加强辐射环境管理的对策分析
3.1 完善辐射环境管理相关法律法规
基层环保部门应根据政府出台的法律条文制定符合当地情况的部门规章,制定部门规章制度要特别注意地市级与区县级环保部门及各单位部门职权的划分和明确,避免出现职权的冲突,更要避免辐射环境管理职责的缺失,出现事故责任不清的状况。只有重视基层环保部门在辐射环境上的管理,建立健全相关的法 律法规及规章制度,才能确保地方辐射环境管理一线更为安全,监管工作更为到位。
3.2 完善辐射环境管理体制、机制,强化监管责任
首先应该明确各部门、各岗位的职责,明确地方辐射管理重点单位,可以做到对地方放射性物质分布和危险程度心中有数;其次,完善对辐射单位检查制度,注重现场检查,对违章单位进行监督整改,形成检查报告等书面文件;最后,地方政 府应加强对基层辐射管理部门的考核,制定针对性强、切合实际的考核制度,构建一个地方与基层环保部 门的纵向辐射环境监管体系。
3.3 加强基层辐射环境监管部门的建设
基层辐射环境安全问题是关乎民生大计的重要问题,直接影响着人民群众的健康生活,也是关乎国家核安全的战略性问题,应加强相应的基层环保部门的建设和管理。当地政府应确保辐射环境管理部门财政资金的合理划拨,保证监测仪器的配备和必要的防护用具,应有效保障部门中的人员编制和工作条件,使基层环保人员可以安全有效的对放射性物质进行监测。
3.4 建立分级审批制度
应建立严格的分级审批制度,明确省级、市级和区县级环保部门的职责和权力。与辐射环境管理相关的环评文件的审批、相关的许可证发放等职权,可以由省市级环保部门进行合理 下放,建立严格的审批制度,提高基层环保部门的责任意识。建立分级审批制度时应避免某个 层级部门因职权过度统一,造成监管对象面广,监管工作不严,在强化基层环保部门的辐射环境管理职权的同时避免出现权力过高的现象。
参考文献
[1]王丽平;辐射环境保护的现状分析与对策[J];山西能源与节能;2003年03期
(作者单位:西宁市甘河工业园区环境监察大队)
关键词:基层环保部门;辐射环境;放射性物质;问题及对策
1.辐射环境管理现状
1.1 辐射环境管理机构
核电事业从20世纪70年代开始进入快速发展阶段,国家在关注核电事业带来经济飞跃发展的同时也重视对辐射环境的监测和管理。我国辐射环境监管部门自上向下级别分为国家正部级机构、各省市厅自治区正厅级机构、各地州市区正处级机构、各县市区正科级机构。国家级和省级的环保部行政职权较为独立,技术性人才齐全,技术设施设备先进,科研能力也较强。区级和县级的辐射环境监管部门因为财政资金缺乏造 成技术设备落后,因为人员编制不全致使人才缺失,甚至有些地方会将辐射环境管部门和其他诸如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生态环境防治等部门进行合并,减少人才成本,造成地方基层辐射环境监管没有单独的科室进行系统化的管理,专业能力得不到提升。
1.2 辐射环境管理相关制度
各地方政府和环保部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条例制定了一些主要制度:①辐射环境影响评价:对放射源周边环境进行综合评价,以制定对应的措施。②辐射安全许可:对所有使用放射性物质的单位要求必须申请领取辐射安全许可证,做到每个单位必须持有辐射安全许可证才能使用放射性物质,以便有效控制辐射环境安全。③放射源网络监控管理:建设网络监控平台,实时监控每个放射源使用单位情况,对突发性辐射环境污染可以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控制。④年度评估报告:年度评估应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第三方监测机构对监测单位进行监测评估,主要对放射源使用单位对国家制定的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相应的辐射环境安全与防护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辐射事故应急处理情况等进行总结评估。⑤金属熔炼企业辐射检测管理:企业对废旧金属进行熔炼时应配备相应的监测仪器,在发生辐射剂量超标时能及时预警,建立有效可行的监测管理体系。
2.基层环保部门日常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2.1 辐射环境管理部门地位不高
辐射环境的污染不像水污染、雾霾大气污染那样显而易见,放射性物质泄漏是肉眼看不见的,产生的危险也不会短时间显现出来,所以,人民群众对此关注度并不高,加上上级部门的重视 度不够,造成辐射环境监管部门成为一个可有可无的鸡肋部门。目前,我国的基层辐射环境管理部门基本处于与其他环保科室合并的状态,行政审批职权也被其他科室兼并,财务资金短缺,人才缺失,现有的辐射环境管理工作人员的日常工作积极性得不到提高,辐射环境管理部门整体处于地位不高的境地。
2.2 体制机制不健全
基层辐射环境管理部门由于所处地位不高,上级部门领导重视度不够等原因,在实际日常工作中困难重重。辐射环境管理体制机制的不健全更是令基层环保部门举步维艰,常常与其他科室、其他部门沟通合作不顺,与地方政府其他单位存 在合作障碍。管理体制的不健全这一问题是基层环保部门开展工作的最大问题,也是基层环保部门亟待解决的问题。
2.3 企事业工作人员管理松散
随着企事业单位发展,辐射操作员需求量不断上升。由于企事业单位辐射管理操作员具有流动性大的特点,现有的管理方式已经不能满足对辐射操作员的管理。由于工作原因,部分辐射操作管理相关人员不能及时接受辐射安全与防护的相关培训,未能获得相应的上岗证,造成部分操作及管理人员无证上岗。
2.4 辐射事故应急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国家级和省级环保部门都按上级要求编制了《 辐射事故应急预案》,该预案的编制是为了防止地方放射 性物质突发性泄露给人民带来危害。但目前,区级和县级等基层环保部门没有建立完善的 辐 射事故应急预案机制,或者虽有建立但没有对其进行细致研究学习,没有将其很好地实施下 去,应急演练开展不够。应急机制的不完善是基层环保部门的一个潜在的危险,一旦发生突发性的大规模辐射事故,所造成的危害和恶劣影响将是巨大的。
3.加强辐射环境管理的对策分析
3.1 完善辐射环境管理相关法律法规
基层环保部门应根据政府出台的法律条文制定符合当地情况的部门规章,制定部门规章制度要特别注意地市级与区县级环保部门及各单位部门职权的划分和明确,避免出现职权的冲突,更要避免辐射环境管理职责的缺失,出现事故责任不清的状况。只有重视基层环保部门在辐射环境上的管理,建立健全相关的法 律法规及规章制度,才能确保地方辐射环境管理一线更为安全,监管工作更为到位。
3.2 完善辐射环境管理体制、机制,强化监管责任
首先应该明确各部门、各岗位的职责,明确地方辐射管理重点单位,可以做到对地方放射性物质分布和危险程度心中有数;其次,完善对辐射单位检查制度,注重现场检查,对违章单位进行监督整改,形成检查报告等书面文件;最后,地方政 府应加强对基层辐射管理部门的考核,制定针对性强、切合实际的考核制度,构建一个地方与基层环保部 门的纵向辐射环境监管体系。
3.3 加强基层辐射环境监管部门的建设
基层辐射环境安全问题是关乎民生大计的重要问题,直接影响着人民群众的健康生活,也是关乎国家核安全的战略性问题,应加强相应的基层环保部门的建设和管理。当地政府应确保辐射环境管理部门财政资金的合理划拨,保证监测仪器的配备和必要的防护用具,应有效保障部门中的人员编制和工作条件,使基层环保人员可以安全有效的对放射性物质进行监测。
3.4 建立分级审批制度
应建立严格的分级审批制度,明确省级、市级和区县级环保部门的职责和权力。与辐射环境管理相关的环评文件的审批、相关的许可证发放等职权,可以由省市级环保部门进行合理 下放,建立严格的审批制度,提高基层环保部门的责任意识。建立分级审批制度时应避免某个 层级部门因职权过度统一,造成监管对象面广,监管工作不严,在强化基层环保部门的辐射环境管理职权的同时避免出现权力过高的现象。
参考文献
[1]王丽平;辐射环境保护的现状分析与对策[J];山西能源与节能;2003年03期
(作者单位:西宁市甘河工业园区环境监察大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