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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党内民主是马克思主义政党的根本属性,马克思恩格斯在创建无产阶级政党之初,就积极引入民主制原则,形成了马克思恩格斯的党内民主思想。中国共产党在成立的早期就很重视党内民主建设,尤其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们党在总结自身实行党内民主正反两方面经验,汲取外国政党的教训的基础上,紧紧抓住发展党内民主这个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核心问题,逐步实现了党内生活在坚持和健全民主集中制的前提下,由重点强调集中和纪律到重点强调党内民主的初步转型。展望未来,我们党必将以改革创新的精神,继续推进党内民主的不断向前发展。
关键词:党内民主;历史沿革;发展现状;前瞻性
中图分类号:D2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163(2010)02-0060-04
“党内民主是党的生命”,这是总结党执政的历史经验得出的重要结论。明确什么是党内民主,为什么要发展党内民主和怎样发展党内民主,是我们党在新世纪新阶段所面临而必须认真解决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研究党内民主建设,必然要从党内民主的本质人手,梳理马克思主义政党关于党内民主建设的历史沿革,总结我们党成立88周年,尤其是改革开放30年以来的经验教训,进而为今后党内民主的继续发展寻找理论支持与经验指导。
一、党内民主的内涵
对于什么是党内民主,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并没有给出明确的定义,我们党的文献也没有给出明确的定义。学术界对于这个问题的认识也不尽一致。廓清党内民主的含义对新时期党内民主建设有着至关重要的意义。马克思恩格斯在创建无产阶级政党过程中,积极引入民主制原则,形成了马克思恩格斯的党内民主思想。马克思恩格斯阐明了党内民主原则是无产阶级政党的重要属性,初步构建了党内民主的制度框架,规定了党内民主的一系列原则。但是遗憾的是,经典作家们并没有对于党内民主的实质内涵给出确切的定义,这里仅列举两种比较流行的观点。
一种观点认为:“所谓党内民主,就是指全体党员有权平等地直接或间接地决定和处理党内一切事务,也可以说党员是党组织的主人或主体,党内事务归根到底由党员当家作主”。形成这个定义的主要依据是1907年1月列宁在《社会民主党和杜马选举》中所说的一句话。马克思主义党内民主思想是丰富的庞杂的,用列宁的一句话为依据来界定党内民主的含义,似乎难以概括出党内民主的全部意义。这种观点充分尊重了党员的主体地位,把保障党员民主权利作为发展党内民主的基础。党员是党的肌体的细胞和党的活动的主体,其主体地位的实现程度是衡量党内民主发展的重要标尺。可以说,党内民主的发展状况如何,不是看喊了多少口号,搞了多少形式,而主要是看党员的主体地位是否得到尊重、党员的民主权利是否得到保障、党员的积极性、创造性是否得到充分的发挥。这种观点的可取之处就在于,抓住党员主体地位和党员民主权利这个基础,就从根本上解决了党内民主的发展动力和衡量标准的问题。我们强调发展党内民主要以人为本,这个以人为本就是以党员为本,因此可以说这个观点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
一种观点认为:“党内民主是党基于自身的性质、任务和宗旨,依据民主集中制的基本原则,对党的组织、体制和过程所做出的民主的制度规定以及由此所形成的党内政治生活。”这种观点主要从党内民主与一般民主、从中国共产党党内民主与其它政党党内民主差异性的角度来进行界定。由这个定义,我们可以很清楚地知道党内民主与一般民主、中国共产党党内民主与资产阶级政党党内民主的区别。党内民主与人民民主都是马克思主义性质的民主,都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地位和社会主义的根本政治制度,两者都贯彻民主集中制的基本原则,依靠发挥全体党员和广大人民的积极性、创造性,有秩序有步骤地推进。党内民主与人民民主虽然都是发展无产阶级民主的有机组成部分,但它们的政治性质是不尽相同的。主要不同之处表现在范围的不同,组织体制形式的不同,以及具体实施原则上的不同。至于无产阶级政党与资产阶级政党的区别则主要体现在阶级性质的差异。
综合上述两种观点,本文认为党内民主是指发挥党员在党内的主体作用,即全体党员有权平等地直接或间接地决定和处理党内的一切事务,包括党内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等一系列事项。党内民主是党内的基本的政治制度,是贯穿于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等方面的党内生活的基本原则。其基本内涵就是全体党员具有能平等地直接或间接参与、决定和管理党内事务的权利,就是使党员的意愿、主张能得到充分表现以及其主动性和积极性能得以充分发挥的一种制度。党内民主的前提是全体党员在党章面前一律平等,其实质是党的一切权力属于党员,党内的一切事务由党员当家作主。概言之,党内民主就是全体党员在党内当家做主的权利和制度。
二、党内民主建设的历史沿革
马克思恩格斯在创建无产阶级政党过程中,积极引入民主制原则,形成了马克思恩格斯的党内民主思想。马克思恩格斯阐明了党内民主原则是无产阶级政党的重要属性,初步构建了党内民主的制度框架,规定了党内民主的一系列原则。在创建共产主义者同盟之初,马克思就指出,共产主义者同盟其“支部、区部的领导人和中央委员会的委员全是选举出来的。”恩格斯在论述共产主义同盟时指出:共产主义者同盟“组织本身是完全民主的,它的各委员会由选举产生并随时可以罢免”,党章交由各支部讨论并由党的代表大会审查通过,“现在一切都按这样的民主制度进行”。
马克思恩格斯对于无产阶级政党党内民主建设的历史贡献主要体现在几方面:第一,确立了民主制的组织原则。这主要表现在共产主义者同盟建立之初,“从盟章中删除了所有以前密谋活动和宗派活动时期遗留下来的东西,其中也删去了接收盟员的所有复杂的、半神秘主义的仪式”。这就为无产阶级政党的党内民主建设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同时也提供了理论保障。党内民主是无产阶级政党的根本属性,这是区别于资产阶级政党的主要方面。第二,党的权力中心在代表大会,党内实行分权制衡。共产主义者同盟的组织机构是支部、区部、总区部、中央委员会和代表大会,其中代表大会是全盟的最高权力机关和立法机关,实行年会制,代表大会于每年8月举行。遇紧急情况中央委员会得召集非常代表大会;中央委员会则是全盟的权力执行机关,向代表大会报告工作。第三,党员权利义务平等,党内没有个人崇拜的容身之地。《共产主义者同盟章程》指出“所有盟员都一律平等,他们都是兄弟”根据这一思想,党的干部“无权要求别人对自己采取与众不同的温顺态度”党员也不必过分客气地对待党的干部,不必把他们当做完美无缺的官僚,百依百顺地服从他们。由此可见,马克思恩格斯在创建无产阶级政党的初期就已经从党的组织运行原则、权力运行原则以及党员的活动原则等方面对党内民主都做了详细 的规定,一方面确保了无产阶级政党一建立就奠基于民主的基石之上,另一方面为以后无产阶级政党的继续发展提供了民主的保证。
列宁继承并发展了马克思恩格斯的党内民主思想。1906年5月,列宁在《让工人来决定》一文中指出:现在整个党组织是按民主原则建立的。这就是说,全体党员选举负责人即委员会的委员等等,全体党员讨论和决定无产阶级政治运动的问题,全体党员确定党组织的策略方针。紧接着列宁又在《社会民主党和杜马选举》一文中指出:俄国社会民主工党是民主地组织起来的。这就是说,党内的一切事务是由全体党员直接或者通过代表,在一律平等和毫无例外的条件下来处理的;并且,党的所有负责人员、所有领导成员、所有机构都是选举产生的,必须向党员报告工作,并可以撤换的。显然,列宁对于党内民主的思想并未超越马克思恩格斯的早期论述,只是将其具体运用于俄国的革命实践,但是也不能完全否定列宁对于党内民主的发展与创新,他提出了民主集中制这一组织活动原则,为后来无产阶级政党,尤其是中国共产党的发展,奠定了基础。
毛泽东在领导中国革命和建设的过程中,对党内民主问题作了全面系统的理论论述。毛泽东科学地阐述了党内民主的内涵,从党的事业的全局高度论述了发展党内民主的重要性,提出了正确处理民主和集中的关系,坚持集体领导和个人负责相结合,正确处理党性和个性的关系,正确处理少数人和多数人的关系,建立和完善党的代表大会制度、党的委员会制度,正确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等一系列正确主张,毛泽东的党内民主思想,为我们在新形势下加强党内民主建设提供了许多重要的启示。
三、我国党内民主建设的发展现状及前瞻
1978年召开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开启了改革开放的历史新时期。新时期的开启,是在总结以毛泽东同志为核心的第一代中央领导集体探索革命与建设的经验教训的基础上进行的。“文化大革命”期间,党内民主遭到严重破坏,给党和国家造成重大损失。面临中国向何处去、中国社会主义向何处去的历史关头,以邓小平同志为核心的党的第二代中央领导集体,从发展民主人手,恢复党的优良传统,使党和国家回到正确的轨道。
邓小平提出,没有民主就没有社会主义,就没有社会主义的现代化。“邓小平所讲的民主,已经不是作为方法而是作为党的建设的一个重要目标和社会主义现代化的题中应有之义提出来的。党的十一届五中全会通过了《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规定了民主生活的基本原则,成为党内民主建设的重要法规,确保了党内民主的有序开展。党的十三大,尤其是十三届四中全会以后,各种原因导致资产阶级自由化思潮蔓延,紧接着苏东剧变,苏联解体,这些对于党的发展提出了严峻的考验。面对这些严峻的考验,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党的第三代中央领导集体,审时度势,表现了高度的政治智慧,坚定不移地进行党内民主建设,同时科学把握民主发展的方向,稳步推进。
十六大以来,国内外形式发生了新的变化,改革发展呈现出一系列新的阶段性特征。特别是社会结构的剧烈变动带来党员思想观念的深刻变化,党的执政能力与面临的一系列新的问题不相适应,民主法制建设也无法完全满足人民民主和经济社会的发展要求,党员的教育管理情况更为复杂、利益问题更为突出、党内关系也更加多样化。这都对发展党内民主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把握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的主线,以改革创新的精神积极推进党内民主,在理论和实践上取得了重要进展。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第一,把理论创新与实践创新相结合。现阶段党内民主建设的最大特点就是用发展着的马克思主义指导党的民主建设实践,党在民主问题上提出一些新的观点,新的思想,包括:党内民主是党的生命,民主是解放思想的重要条件,以党内民主促进人民民主,发展党内民主是政治体制改革和政治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确保权力正确行使,必须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等等。这些新的观点都是在马克思主义的指导之下提出的,既符合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又切合时代发展的实际要求,因而具有极强的时代性和实践意义。
第二,充分认识党内民主建设的重要性、紧迫性、复杂性和长期性,积极慎重地推进党内民主。提出党内民主是党的生命,标志着我们对党内民主认识的深化,表明党内民主不是党的建设一个方面的问题,而是带有综合性的战略问题。我们党历来都十分重视党内民主建设,但是随着新形势的发展,一些新的问题凸显出来,特别是在现阶段,我国的各项改革都在不断地推向深入,这必然会导致在发展民主的进程中,不可避免地会出现教条主义、旧的习惯势力的阻碍和资产阶级自由化思想的干扰。这就要求我们在推进党内民主建设的过程中,要十分慎重地对待各种问题,既要认识到推进党内民主建设的重要性、紧迫性,又要看到其复杂性、长期性。因此,我们党坚持从党的事业全局的高度出发,认清党内民主发展的正确方向,稳步地、渐进地推进党内民主,取得了党内民主的有序发展。
第三,积极地借鉴人类政治文明的有益成果和其他政党发展的成功经验,将其运用到我们党的建设发展之中。西方资产阶级政党具有几百年的发展历史,其间发展和积累了丰富的、成功的经验,这些经验是人类政治文明的有益成果,我们没有理由不去借鉴利用,尤其是关于民主的思想,西方资产阶级政党在创建之初也是打着民主平等的旗号,并且形成了很多正确的理论和主张,如权力制衡、党内民主、人人平等、惩治腐败等,这些都是值得我们借鉴学习的。但是,我们在学习借鉴的过程中,切忌全盘照搬,囫囵吞枣。在这一点上,我们党始终都保持着清醒的头脑。始终坚持科学、合理地借鉴,取其精华,去其糟粕,坚持借鉴与创新相结合,最终形成自己的民主发展理论。
从党内民主发展的宏观视域来看,党内民主建设是一个全面性很强的工作,因此需要从多个角度进行完善与发展。从问题人手,往往能够更加准确地找到推进党内民主建设的有效途径,立足于问题的提出与解答,我们认为应从以下几方面进一步推进党内民主的发展。
第一,党内生活必须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充分尊重党员的主体地位,把保障党员民主权利作为发展党内民主的基础。党内民主的发展状况如何,不是看喊了多少口号,也不是看搞了多少形式,而是要看党员的主体地位是否得到尊重、党员的民主是否得到保障、党员的积极性、创造性是否得到了发挥。抓住党员主体地位和党员民主权利这个基础,就能从根本上解决党内民主的动力和标准问题。保障党员民主权利的工作和方法很多:包括拓宽党员表达意见的渠道,完善党内情况通报制度、情况反映制度、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制度和党内沟通制度,充分听取和吸纳党员对各项事务的意见、建议;为党员畅所欲言和政治参与营造良好环境;通过有效途径推进党务公开,让党员不仅有机会讲话,而且能够有针对 性地发表意见,提高党内民主生活的质量;坚决纠正侵犯党员民主权利的行为等等。
第二,加强党内制度体系建设,提高党内民主建设的制度化水平,从而在制度基础上形成开放有效的党内民主机制。这主要考虑三个问题:一要明确制度建设的出发点,树立制度要管用的思想。所谓制度要管用,就是在制定制度时要充分考虑制度的适应度,即在制定制度时要估计到少数人可能不自觉遵守制度,甚至因思想意识问题或利益驱动而有意违背制度。二要从整体上考虑党内制度建设,增强制度设计的系统性、科学性。用整体的观点,以与时俱进的精神进行制度建设,改革不合时宜的制度,健全不完善的制度,努力建设科学的党内民主制度体系。三要解决制度的运行问题,制度的设计只是开端,实践制度才是最重要的,制定有效的执行方案,才能在民主制度的基础上形成党内的民主机制。
第三,充分调动广大党员的主动性、积极性,把基层民主作为发展党内民主的基础性工程重点推进。党的基层组织是推进党内民主的关键环节,只有在党的基层组织真正实现党内民主,才能自下而上地推动全党的民主建设。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党的党内民主建设之所以能够得到稳步的发展,就是因为正确选择了自下而上地推进党内民主这条途径。因此,我们必须进一步发挥基层组织和广大党员的作用,形成了全党积极探索民主建设的生动局面。
参考文献:
[1]王贵秀,关于发展党内民主问题[J],中国党政干部论坛,2001,(11)。
[2]列宁全集:第14卷[M],人民出版社,1988:249。
[3]林尚立,党内民主——中国共产党的理论与实践[M],上海:上海社会科学出版社,2002。
[4]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4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65:463。
[5]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200。
[6][苏]米·伊·米哈伊洛夫,共产主义者同盟[M],汤润千译,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76:33。
[7]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58:574。
[8]列宁全集:第1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87:191,192。
[9]列宁全集:第14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88:49。
[10]邓小平文选:第2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4:168。
编辑:华 阅
关键词:党内民主;历史沿革;发展现状;前瞻性
中图分类号:D2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163(2010)02-0060-04
“党内民主是党的生命”,这是总结党执政的历史经验得出的重要结论。明确什么是党内民主,为什么要发展党内民主和怎样发展党内民主,是我们党在新世纪新阶段所面临而必须认真解决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研究党内民主建设,必然要从党内民主的本质人手,梳理马克思主义政党关于党内民主建设的历史沿革,总结我们党成立88周年,尤其是改革开放30年以来的经验教训,进而为今后党内民主的继续发展寻找理论支持与经验指导。
一、党内民主的内涵
对于什么是党内民主,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并没有给出明确的定义,我们党的文献也没有给出明确的定义。学术界对于这个问题的认识也不尽一致。廓清党内民主的含义对新时期党内民主建设有着至关重要的意义。马克思恩格斯在创建无产阶级政党过程中,积极引入民主制原则,形成了马克思恩格斯的党内民主思想。马克思恩格斯阐明了党内民主原则是无产阶级政党的重要属性,初步构建了党内民主的制度框架,规定了党内民主的一系列原则。但是遗憾的是,经典作家们并没有对于党内民主的实质内涵给出确切的定义,这里仅列举两种比较流行的观点。
一种观点认为:“所谓党内民主,就是指全体党员有权平等地直接或间接地决定和处理党内一切事务,也可以说党员是党组织的主人或主体,党内事务归根到底由党员当家作主”。形成这个定义的主要依据是1907年1月列宁在《社会民主党和杜马选举》中所说的一句话。马克思主义党内民主思想是丰富的庞杂的,用列宁的一句话为依据来界定党内民主的含义,似乎难以概括出党内民主的全部意义。这种观点充分尊重了党员的主体地位,把保障党员民主权利作为发展党内民主的基础。党员是党的肌体的细胞和党的活动的主体,其主体地位的实现程度是衡量党内民主发展的重要标尺。可以说,党内民主的发展状况如何,不是看喊了多少口号,搞了多少形式,而主要是看党员的主体地位是否得到尊重、党员的民主权利是否得到保障、党员的积极性、创造性是否得到充分的发挥。这种观点的可取之处就在于,抓住党员主体地位和党员民主权利这个基础,就从根本上解决了党内民主的发展动力和衡量标准的问题。我们强调发展党内民主要以人为本,这个以人为本就是以党员为本,因此可以说这个观点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
一种观点认为:“党内民主是党基于自身的性质、任务和宗旨,依据民主集中制的基本原则,对党的组织、体制和过程所做出的民主的制度规定以及由此所形成的党内政治生活。”这种观点主要从党内民主与一般民主、从中国共产党党内民主与其它政党党内民主差异性的角度来进行界定。由这个定义,我们可以很清楚地知道党内民主与一般民主、中国共产党党内民主与资产阶级政党党内民主的区别。党内民主与人民民主都是马克思主义性质的民主,都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地位和社会主义的根本政治制度,两者都贯彻民主集中制的基本原则,依靠发挥全体党员和广大人民的积极性、创造性,有秩序有步骤地推进。党内民主与人民民主虽然都是发展无产阶级民主的有机组成部分,但它们的政治性质是不尽相同的。主要不同之处表现在范围的不同,组织体制形式的不同,以及具体实施原则上的不同。至于无产阶级政党与资产阶级政党的区别则主要体现在阶级性质的差异。
综合上述两种观点,本文认为党内民主是指发挥党员在党内的主体作用,即全体党员有权平等地直接或间接地决定和处理党内的一切事务,包括党内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等一系列事项。党内民主是党内的基本的政治制度,是贯穿于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等方面的党内生活的基本原则。其基本内涵就是全体党员具有能平等地直接或间接参与、决定和管理党内事务的权利,就是使党员的意愿、主张能得到充分表现以及其主动性和积极性能得以充分发挥的一种制度。党内民主的前提是全体党员在党章面前一律平等,其实质是党的一切权力属于党员,党内的一切事务由党员当家作主。概言之,党内民主就是全体党员在党内当家做主的权利和制度。
二、党内民主建设的历史沿革
马克思恩格斯在创建无产阶级政党过程中,积极引入民主制原则,形成了马克思恩格斯的党内民主思想。马克思恩格斯阐明了党内民主原则是无产阶级政党的重要属性,初步构建了党内民主的制度框架,规定了党内民主的一系列原则。在创建共产主义者同盟之初,马克思就指出,共产主义者同盟其“支部、区部的领导人和中央委员会的委员全是选举出来的。”恩格斯在论述共产主义同盟时指出:共产主义者同盟“组织本身是完全民主的,它的各委员会由选举产生并随时可以罢免”,党章交由各支部讨论并由党的代表大会审查通过,“现在一切都按这样的民主制度进行”。
马克思恩格斯对于无产阶级政党党内民主建设的历史贡献主要体现在几方面:第一,确立了民主制的组织原则。这主要表现在共产主义者同盟建立之初,“从盟章中删除了所有以前密谋活动和宗派活动时期遗留下来的东西,其中也删去了接收盟员的所有复杂的、半神秘主义的仪式”。这就为无产阶级政党的党内民主建设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同时也提供了理论保障。党内民主是无产阶级政党的根本属性,这是区别于资产阶级政党的主要方面。第二,党的权力中心在代表大会,党内实行分权制衡。共产主义者同盟的组织机构是支部、区部、总区部、中央委员会和代表大会,其中代表大会是全盟的最高权力机关和立法机关,实行年会制,代表大会于每年8月举行。遇紧急情况中央委员会得召集非常代表大会;中央委员会则是全盟的权力执行机关,向代表大会报告工作。第三,党员权利义务平等,党内没有个人崇拜的容身之地。《共产主义者同盟章程》指出“所有盟员都一律平等,他们都是兄弟”根据这一思想,党的干部“无权要求别人对自己采取与众不同的温顺态度”党员也不必过分客气地对待党的干部,不必把他们当做完美无缺的官僚,百依百顺地服从他们。由此可见,马克思恩格斯在创建无产阶级政党的初期就已经从党的组织运行原则、权力运行原则以及党员的活动原则等方面对党内民主都做了详细 的规定,一方面确保了无产阶级政党一建立就奠基于民主的基石之上,另一方面为以后无产阶级政党的继续发展提供了民主的保证。
列宁继承并发展了马克思恩格斯的党内民主思想。1906年5月,列宁在《让工人来决定》一文中指出:现在整个党组织是按民主原则建立的。这就是说,全体党员选举负责人即委员会的委员等等,全体党员讨论和决定无产阶级政治运动的问题,全体党员确定党组织的策略方针。紧接着列宁又在《社会民主党和杜马选举》一文中指出:俄国社会民主工党是民主地组织起来的。这就是说,党内的一切事务是由全体党员直接或者通过代表,在一律平等和毫无例外的条件下来处理的;并且,党的所有负责人员、所有领导成员、所有机构都是选举产生的,必须向党员报告工作,并可以撤换的。显然,列宁对于党内民主的思想并未超越马克思恩格斯的早期论述,只是将其具体运用于俄国的革命实践,但是也不能完全否定列宁对于党内民主的发展与创新,他提出了民主集中制这一组织活动原则,为后来无产阶级政党,尤其是中国共产党的发展,奠定了基础。
毛泽东在领导中国革命和建设的过程中,对党内民主问题作了全面系统的理论论述。毛泽东科学地阐述了党内民主的内涵,从党的事业的全局高度论述了发展党内民主的重要性,提出了正确处理民主和集中的关系,坚持集体领导和个人负责相结合,正确处理党性和个性的关系,正确处理少数人和多数人的关系,建立和完善党的代表大会制度、党的委员会制度,正确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等一系列正确主张,毛泽东的党内民主思想,为我们在新形势下加强党内民主建设提供了许多重要的启示。
三、我国党内民主建设的发展现状及前瞻
1978年召开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开启了改革开放的历史新时期。新时期的开启,是在总结以毛泽东同志为核心的第一代中央领导集体探索革命与建设的经验教训的基础上进行的。“文化大革命”期间,党内民主遭到严重破坏,给党和国家造成重大损失。面临中国向何处去、中国社会主义向何处去的历史关头,以邓小平同志为核心的党的第二代中央领导集体,从发展民主人手,恢复党的优良传统,使党和国家回到正确的轨道。
邓小平提出,没有民主就没有社会主义,就没有社会主义的现代化。“邓小平所讲的民主,已经不是作为方法而是作为党的建设的一个重要目标和社会主义现代化的题中应有之义提出来的。党的十一届五中全会通过了《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规定了民主生活的基本原则,成为党内民主建设的重要法规,确保了党内民主的有序开展。党的十三大,尤其是十三届四中全会以后,各种原因导致资产阶级自由化思潮蔓延,紧接着苏东剧变,苏联解体,这些对于党的发展提出了严峻的考验。面对这些严峻的考验,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党的第三代中央领导集体,审时度势,表现了高度的政治智慧,坚定不移地进行党内民主建设,同时科学把握民主发展的方向,稳步推进。
十六大以来,国内外形式发生了新的变化,改革发展呈现出一系列新的阶段性特征。特别是社会结构的剧烈变动带来党员思想观念的深刻变化,党的执政能力与面临的一系列新的问题不相适应,民主法制建设也无法完全满足人民民主和经济社会的发展要求,党员的教育管理情况更为复杂、利益问题更为突出、党内关系也更加多样化。这都对发展党内民主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把握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的主线,以改革创新的精神积极推进党内民主,在理论和实践上取得了重要进展。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第一,把理论创新与实践创新相结合。现阶段党内民主建设的最大特点就是用发展着的马克思主义指导党的民主建设实践,党在民主问题上提出一些新的观点,新的思想,包括:党内民主是党的生命,民主是解放思想的重要条件,以党内民主促进人民民主,发展党内民主是政治体制改革和政治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确保权力正确行使,必须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等等。这些新的观点都是在马克思主义的指导之下提出的,既符合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又切合时代发展的实际要求,因而具有极强的时代性和实践意义。
第二,充分认识党内民主建设的重要性、紧迫性、复杂性和长期性,积极慎重地推进党内民主。提出党内民主是党的生命,标志着我们对党内民主认识的深化,表明党内民主不是党的建设一个方面的问题,而是带有综合性的战略问题。我们党历来都十分重视党内民主建设,但是随着新形势的发展,一些新的问题凸显出来,特别是在现阶段,我国的各项改革都在不断地推向深入,这必然会导致在发展民主的进程中,不可避免地会出现教条主义、旧的习惯势力的阻碍和资产阶级自由化思想的干扰。这就要求我们在推进党内民主建设的过程中,要十分慎重地对待各种问题,既要认识到推进党内民主建设的重要性、紧迫性,又要看到其复杂性、长期性。因此,我们党坚持从党的事业全局的高度出发,认清党内民主发展的正确方向,稳步地、渐进地推进党内民主,取得了党内民主的有序发展。
第三,积极地借鉴人类政治文明的有益成果和其他政党发展的成功经验,将其运用到我们党的建设发展之中。西方资产阶级政党具有几百年的发展历史,其间发展和积累了丰富的、成功的经验,这些经验是人类政治文明的有益成果,我们没有理由不去借鉴利用,尤其是关于民主的思想,西方资产阶级政党在创建之初也是打着民主平等的旗号,并且形成了很多正确的理论和主张,如权力制衡、党内民主、人人平等、惩治腐败等,这些都是值得我们借鉴学习的。但是,我们在学习借鉴的过程中,切忌全盘照搬,囫囵吞枣。在这一点上,我们党始终都保持着清醒的头脑。始终坚持科学、合理地借鉴,取其精华,去其糟粕,坚持借鉴与创新相结合,最终形成自己的民主发展理论。
从党内民主发展的宏观视域来看,党内民主建设是一个全面性很强的工作,因此需要从多个角度进行完善与发展。从问题人手,往往能够更加准确地找到推进党内民主建设的有效途径,立足于问题的提出与解答,我们认为应从以下几方面进一步推进党内民主的发展。
第一,党内生活必须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充分尊重党员的主体地位,把保障党员民主权利作为发展党内民主的基础。党内民主的发展状况如何,不是看喊了多少口号,也不是看搞了多少形式,而是要看党员的主体地位是否得到尊重、党员的民主是否得到保障、党员的积极性、创造性是否得到了发挥。抓住党员主体地位和党员民主权利这个基础,就能从根本上解决党内民主的动力和标准问题。保障党员民主权利的工作和方法很多:包括拓宽党员表达意见的渠道,完善党内情况通报制度、情况反映制度、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制度和党内沟通制度,充分听取和吸纳党员对各项事务的意见、建议;为党员畅所欲言和政治参与营造良好环境;通过有效途径推进党务公开,让党员不仅有机会讲话,而且能够有针对 性地发表意见,提高党内民主生活的质量;坚决纠正侵犯党员民主权利的行为等等。
第二,加强党内制度体系建设,提高党内民主建设的制度化水平,从而在制度基础上形成开放有效的党内民主机制。这主要考虑三个问题:一要明确制度建设的出发点,树立制度要管用的思想。所谓制度要管用,就是在制定制度时要充分考虑制度的适应度,即在制定制度时要估计到少数人可能不自觉遵守制度,甚至因思想意识问题或利益驱动而有意违背制度。二要从整体上考虑党内制度建设,增强制度设计的系统性、科学性。用整体的观点,以与时俱进的精神进行制度建设,改革不合时宜的制度,健全不完善的制度,努力建设科学的党内民主制度体系。三要解决制度的运行问题,制度的设计只是开端,实践制度才是最重要的,制定有效的执行方案,才能在民主制度的基础上形成党内的民主机制。
第三,充分调动广大党员的主动性、积极性,把基层民主作为发展党内民主的基础性工程重点推进。党的基层组织是推进党内民主的关键环节,只有在党的基层组织真正实现党内民主,才能自下而上地推动全党的民主建设。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党的党内民主建设之所以能够得到稳步的发展,就是因为正确选择了自下而上地推进党内民主这条途径。因此,我们必须进一步发挥基层组织和广大党员的作用,形成了全党积极探索民主建设的生动局面。
参考文献:
[1]王贵秀,关于发展党内民主问题[J],中国党政干部论坛,2001,(11)。
[2]列宁全集:第14卷[M],人民出版社,1988:249。
[3]林尚立,党内民主——中国共产党的理论与实践[M],上海:上海社会科学出版社,2002。
[4]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4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65:463。
[5]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200。
[6][苏]米·伊·米哈伊洛夫,共产主义者同盟[M],汤润千译,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76:33。
[7]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58:574。
[8]列宁全集:第1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87:191,192。
[9]列宁全集:第14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88:49。
[10]邓小平文选:第2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4:168。
编辑:华 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