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摘要:调查显示,当前农村孤残老人的社会支持在物质支持、情感慰藉与日常生活照料等方面存在一系列问题:孤残老人的物质支持主要来源于政府提供的五保户补助,资助渠道较为单一,资助效果并不理想;多数孤残老人心情不好时没有倾诉对象;养老院中的孤残老人没能得到及时的照料,生病时得到的照顾却更少。要从来源、形式、内容、效果等方面改善农村孤残老人社会支持体系:进一步明确政府的救助责任,拓展社会救助渠道;创造社会物质条件,由传统养老方式逐步过渡到社会养老方式;建立高水平的养老机构和高素质的服务队伍;从建立与完善农村的社会保障制度方面来提高农村老年人的物质生活水平。
关键词:农村;孤残老人;社会支持;养老
中图分类号:C913.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854X(2011)05-0141-04
一、问题的提出与研究现状
在中国,有一些老人没有子女,也有一些老人身体残疾,这两类特殊的老人,合称为孤残老人。中国农村的孤残老人,由于生理上的不便、家庭的残缺以及较弱的自理能力,对日常生活照料与情感慰藉需求较多。农村孤残老人是一个特殊的弱势群体,在生理和心理上都需要他人的帮助,需要通过广泛的社会支持来满足其基本需求,故这个弱势群体应当引起我们的关注。
“社会支持”这一概念来源于20世纪60年代精神病学的研究,早期研究者将社会支持作为个体从他人或社会网络中获得的一般或特定的支持性资源,这种资源可以帮助个体应付工作生活中的问题与危机。然而,社会支持作为科学研究的对象,其概念在各个研究者之间并未达到统一。对社会支持的理解大致可以分为两类:其一,是客观的、实际的或可见的支持,包括物质上的直接援助和社会网络,是“人们赖以满足他们社会、生理和心理需求的家庭、朋友和社会机构的汇总”;其二,是主观的、体验到的或情绪上的支持,指的是个体感到在社会中被尊重、被支持、被理解的情绪体验或满意程度。
20世纪90年代以来,中国开始步入老龄化社会,日趋严重的老龄化问题引起了学术界的广泛关注。研究表明,“从中国城市和乡村老龄化程度的比较看,中国农村老龄化先于和高于城市老龄化的水平。现在,中国农村老龄化水平高于城镇1.24个百分点,全中国的老人有60%以上生活在农村里,是明显的城乡倒置。解决农村的老龄化问题,比较解决城市的老龄化,难度更大。”农村的老龄化,对农村老年社会保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当前学术界对孤残老人社会支持的专门研究并不多见,从所收集到的2001至2010年的49篇相关文章来看,老年人社会支持研究的问题在于:第一,在研究内容方面,大多数研究主要围绕居住在城市中的老人来进行,这方面的文章有30篇。而研究范围同时涵盖城市与农村的文章则相对较少,共11篇。相比之下,专门研究农村老年人的文章就更少了,仅8篇。第二,在研究对象方面,研究更多的是围绕普通老人或空巢老人来展开,其中专门研究空巢老人社会支持的文章共有9篇,而针对孤寡或残障老人所进行的研究则较少。第三,在研究方法上,对老年人社会支持的研究主要以定量研究为主,而定性研究则相对较少。从收集到的49篇文献看,运用定量方法进行研究的文献有34篇,其中有20篇研究对象为城市老人,研究范围涵盖城乡老年人的有10篇,研究农村老年人的有4篇。有15篇文献运用了定性研究方法,其中有10篇研究城市老年人,4篇研究农村老年人。由此可见,对老年人社会支持的研究整体上以定量研究为主,但在以农村老年人为对象的社会支持研究中,定量研究和定性研究比例相当。
针对现有研究中存在的局限性,本文尝试将农村孤残老人作为专门研究对象,通过定量与定性研究的结合。从物质支持、日常生活照料和情感慰藉三个方面,对农村孤残老人的社会支持现状及其与普通老人社会支持现状的异同进行分析,并就如何改善农村孤残老人社会支持体系提出对策建议。
二、调研发现的问题
本研究数据来源于课题组于2010年7月在湖北省汉川市W乡的调查,具体调查对象为W乡的福利院老人与居家老人。在实地调查的W乡20个行政村中,以其中的三个村为访谈重点,对村内的所有居家老人进行问卷调查。该调查以调查员提问,调查对象回答问题,并由调查员在问卷上记录的形式进行。在实地调查中,我们发现农村孤残老人在社会支持方面存在一系列问题,具体体现在如下几个方面:
(一)在物质支持方面存在的问题
从物质资助的来源来看,孤残老人的物质资助主要来源于政府,这一比例为26.3%,而从其他来源获得的资助比较少,还有36.8%的孤残老人没有获得任何物质资助。比较而言,普通老人的物质资助主要来源于子女,这一比例高达67.1%,他们获得资助的来源还有其他亲友、村干部、福利院工作人员等。可见,相对于普通老人而言,孤残老人的物质支持来源渠道较为单一,尤其是缺乏来自子女的物质支持。
从物质资助的形式来看,孤残老人得到的资助集中体现在五保户补助方面,其比例达到72.2%。他们既没有获得长寿津贴等形式的资助,也没有得到企业或个人的慈善捐款。普通老人得到资助的形式主要是最低生活保障金。通过和孤残老人交流得知,五保户所获得的资助比较有限,难以满足其生活要求,仅有不到20%的孤残老人认为五保户资助有助于改善他们的经济状况,而大部分人则不这样认为。可见,农村老年人获得政府资助的形式比较单一,保障作用比较有限。
从物质资助的内容来看,孤残老人与普通老人得到的资助主要是现金,其次是食物。普通老人获得现金和衣物的比例分别为58.5%和10.8%,要高于孤残老人,而获得食物的比例为16.9%,要低于孤残老人(27.8%)。当我们看见福利院老人的午餐有肉食时,有老人表示“我们平时都是一星期只能吃到一顿肉,今天是你们来,院里才额外添加的”。由此可见,孤残老人得到的物质资助层次较低,仅能满足基本的生存需要。相比之下,普通老人获得的物质资助中现金与衣物比例更高,尚能够满足较高层次和多样化的需求。
通过调查农村老年人对物质支持的主观满意度,笔者了解到:对所获得物质资助的状况表示满意和不满意的孤残老人人数大致相同,而普通老人对其表示满意的比例稍高。显然,孤残老人对其物质支持的满意度要低于普通老人。
对于某一社会群体的物质生活水平,学术界通常从恩格尔系数即食品支出占消费总支出的比重的角度来考察,实质上是通过个人、家庭或社会群体的消费结构水平来分析一个特定群体人们的生活质量或收入水平的高低。西方国家常把恩格尔系数作为说明各类居民消费水平高低的标志,认为它能反映一个国家或地区的富裕程度。因此,可以通过比较普通老人与孤残老人在生活开支方面的异同,来考察物质支持的客观效果。大多数的孤残老人(61.1%)将主要的生活开支用在食物的购买上,衣 物、生活用品的消费则较少。普通老人生活支出的结构与孤残老人大体相同。较高的食品开支比重反映了农村老年人较低的生活水平,他们获得物质支持的效果并不理想。
比较孤残老人与普通老人对自身经济状况的认知,发现普通老人对自身经济情况的判断与评价普遍高于孤残老人,相比之下孤残老人对自身的经济状况认同较低。通过访谈得知:被调查地点的老年人的生活水平普遍不高,一种出于对自身生活现状的不满而产生的失望情绪会通过老人之间的交流而传播,使这种情绪普遍化,许多老人便产生了被剥夺感等负面情绪,从而在经济认同方面。出现了孤残老人底层化、普通老人中层化的现象。
(二)在情感慰藉方面存在的问题
马斯洛的需求层次理论认为,社会中的个人不仅有生理与安全需要,还有社会交往、自我尊重与自我实现等社会性需求。在考察农村孤残老人物质支持的同时,还要对其获得情感慰藉的情况进行考察,并比较孤残老人与普通老人在这一方面的异同。
从农村老年人获得情感慰藉的来源来看。当被问及“心情不好时向谁倾诉”时,表示不向他人倾诉烦恼的老人最多,其中孤残老人的这一比例为61.1%,普通老人为40.3%。这说明许多老人不能或不愿向他人倾诉自己的烦恼,而孤残老人的情况则更为严重。孤残老人主要的倾诉对象为乡邻或同住的老人,这一比例为22.2%,而普通老人更愿意向配偶或子女倾诉,其比例分别为20.9%和25.4%。这说明,在农村,以家庭为代表的初级生活圈依然在社会成员的情感生活中占据主导地位,家庭成员是农村老人主要的交流与倾诉对象。而孤残老人大多家庭残缺,故只能向邻居或同住的老人倾诉。
从老年人在倾诉之后获得回应的情况来看,孤残老人和普通老人获得积极回应的比例都很高,分别为80%和78%。倾诉对象主要的回应方式是认真倾听与安慰,而帮助解决实际问题的比例较低,仅有28.6%的孤残老人与14.7%的普通老人表示自己的倾诉对象帮助自己解决了实际问题。居住在农村的社会成员所拥有的社会资源较少,帮助老人解决实际困难的能力自然很低。与普通老人相比,孤残老人虽然能够得到一定的回应,却很少获得倾诉对象的理解与同情,这一比例仅为14.3%。孤残老人由于其弱势地位的限制,比普通老人更不容易获得他人的理解与同情,他们需要更多的关心与帮助。
从倾诉与回应的效果来看,绝大多数孤残老人在向他人倾诉烦恼后情绪都可以好转,这说明向他人倾诉烦恼能够使老人的不良情绪得到缓和,内心获得慰藉。普通老人在倾诉与回应的效果上与孤残老人大体相同,仅有5.9%的普通老人认为在倾诉苦恼之后其情绪得不到好转。这一效果主要通过两个方面实现,其一是老人在向他人倾诉苦恼的时候。自己的苦闷心情得以缓解,烦恼与不满得以倾吐出来;其二是老人倾诉的对象可以通过言语上的安慰来减少老人的烦恼。
(三)在日常生活照料方面存在的问题
在对农村老年人的日常生活照料情况进行调查时,出于实际情况的考虑,仅将生活起居不能完全自理,需要他人帮助的老人作为调查对象。
我们从“平时”和“生病时”两种情况考察生活不能完全自理的农村老年人获得日常生活照料的来源,以此判断在这两种情况下所获得的照料是否有差异。其中,半数孤残老人平时由养老机构的服务人员照顾,也就是说,服务人员是孤残老人生活照料的主要提供者。还有部分孤残老人平时没有获得任何照顾,这一比例为33.3%。当他们生病时,50%的孤残老人没有得到生活上的照料,也就是说。孤残老人生病时获得的照顾反而比平时少。这一现象产生的部分原因是孤残老人在生病时往往比平时更难以照料,同时,农村的服务人员没有受过专业培训和教育,其照顾老人的意愿、能力、耐心与主动性都大打折扣。此外,孤残老人几乎没有获得来自子女、配偶与亲友的照顾,家庭成员这一在传统文化中负有主要养老责任的群体,对于孤残老人而言,照顾其日常生活的作用很弱。
相比之下,普通老人的情况有所不同。53.3%的普通老人反映在平时没有获得生活上的照料,而在生病时,普通老人却能够得到比平时更多的照料。普通老人生活照料的主要来源为子女或亲属。当老人没有生病时,其子女与亲属会将更多的精力投入到工作与生活中去;当老人生病时,子女与亲属才将较多的精力投入到照顾老人的生活起居之中。
对农村老年人所获日常生活照料的效果,可以从“及时程度”、“满意程度”与“能否满足需要”三个方面进行考察。调查结果表明:在老人们看来,他们所获得的生活照料并不及时。仅有33.3%的孤残老人与35.7%的普通老人认为他们获得的照料是及时的。40.0%的孤残老人和54.5%的普通老人对福利院服务人员的服务态度表示满意。而在考察所获生活照料能否满足需要时,有60%的孤残老人认为自身所获得的照料能够满足需要,而在普通老人中这一比例为54.5%。由此可见,普通老人日常生活的客观条件优于孤残老人,对于日常生活与所获得的照顾有更高的要求与期望,故倾向于认为生活照料不能满足其需要。而孤残老人对于自身生活水平要求往往很低,有被调查的孤残老人表示:“我还要吃那么好、穿那么好干什么呢?只要有口饭吃就够了,不想那么多。”由此可见,虽然养老院的生活仅限于保障老人的基本生存需要,但较低的生活期望使他们认为自己的生活现状与受到的照料可以满足需要。
三、结论与建议
农村孤残老人社会支持的总体状况,从物质支持的主体来说,以政府为主,政府是物质支持的主要提供者。从服务主体来看,孤残老人的日常照料主要来自于养老机构的服务人员。孤残老人所获得的社会支持以层次较低的基本物质资助为主,情感慰藉与日常生活照料比较缺乏,仅限于保障基本生存需要,社会性需求未能得到满足。根据以上分析研究,笔者认为,农村孤残老人社会支持体系应当从如下几个方面着手加以改善:
(一)进一步明确政府的救助责任,拓展社会救助渠道
调查发现,农村孤残老人的物质资助主要依赖政府的五保户补助,其对政府救助的依赖程度较高。建议各级政府加大针对农村孤残老人的财政投入,结合当地实际情况,改善其物质生活水平,为农村孤残老人提供水平较高、门槛较低的经济支持,并向老人提供多种形式的经济资助,或开展结对帮扶活动。以实现社会支持形式的多样化。提倡社会团体、企业与个人向孤残老人捐款,扩大救助的来源渠道。逐步建立多层次、多途径的养老保障体制,实现社会支持主体的多元化。
(二)创造社会物质条件。由传统养老方式逐步过渡到社会养老方式
调查结果显示,以子女供养为主的家庭养老依然是农村老年人养老的主要形式。子女不论在经济支持、情感慰藉还是在日常生活照料方面,都较社会其他支持来源有更好的效果。因此,要在农村广泛进行以“尊老爱老”为主题的宣传教育,提高农村中青年群体赡养老人的意愿。要通过各种手段,为农村中青年劳动力,特别是在外务工的农民工创造赡养老人的客观条件。同时,敬老精神不应被局限在家庭范围内,应当在更广泛的领域中得到提倡。要大力宣传“远亲不如近邻”的邻里友好互助精神,开展邻里、街坊互助活动,使没有子女的孤残老人也能得到应有的照顾。要逐步建立与完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从传统的家庭养老方式逐步过渡到新型的社会养老方式,充分利用政府与社会的力量保障农村老年人的生活。
(三)建立高水平的养老机构和高素质的服务队伍
农村孤残老人往往缺乏子女、配偶与亲友的照顾,其日常生活照料主要依赖养老机构中的服务人员。因此,养老机构的质量与服务人员的素质对于孤残老人的日常生活影响比较大。然而,农村的服务人员往往没有接受过专业的培训和教育,照顾老人的意愿、能力与主动性均有待提高,他们所提供的照顾还停留在“让老人有口饭吃”这一层面,缺乏提供更高层次的生活照料与满足老人社会需求的能力。养老机构条件比较简陋,其提供的物质条件仅能满足老人的最低生存需要,不能让老人享受更高水平的生活。因此,应当建立物质条件更好、服务水平更高的养老机构,建设起有能力、有素质、爱岗敬业的专业服务队伍,以提高农村孤残老人的日常生活照料水平,同时满足其多方面的社会性需求。
(四)从建立与完善农村的社会保障制度方面来提高农村老年人的物质生活水平
调查表明,农村老年人的物质生活水平对其生活影响较大。不良的经济状况一方面降低其生活水平与生活质量,导致老人对外界支持过度依赖,具体表现为孤残老人依赖政府救济金;另一方面通过失望情绪的产生与传播影响老人的心理状态。因此,建立与完善农村的社会保障制度,改善农村老年人的经济条件与物质生活水平,让农村老年人过上较为富足的生活,应当成为提高农村老年人生活质量的首要任务,也应当成为农村老年人获得的社会支持的重要组成部分。而孤残老人在经济方面更为脆弱,因而也更需要获得物质方面的支持。
(责任编辑 刘龙伏)
关键词:农村;孤残老人;社会支持;养老
中图分类号:C913.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854X(2011)05-0141-04
一、问题的提出与研究现状
在中国,有一些老人没有子女,也有一些老人身体残疾,这两类特殊的老人,合称为孤残老人。中国农村的孤残老人,由于生理上的不便、家庭的残缺以及较弱的自理能力,对日常生活照料与情感慰藉需求较多。农村孤残老人是一个特殊的弱势群体,在生理和心理上都需要他人的帮助,需要通过广泛的社会支持来满足其基本需求,故这个弱势群体应当引起我们的关注。
“社会支持”这一概念来源于20世纪60年代精神病学的研究,早期研究者将社会支持作为个体从他人或社会网络中获得的一般或特定的支持性资源,这种资源可以帮助个体应付工作生活中的问题与危机。然而,社会支持作为科学研究的对象,其概念在各个研究者之间并未达到统一。对社会支持的理解大致可以分为两类:其一,是客观的、实际的或可见的支持,包括物质上的直接援助和社会网络,是“人们赖以满足他们社会、生理和心理需求的家庭、朋友和社会机构的汇总”;其二,是主观的、体验到的或情绪上的支持,指的是个体感到在社会中被尊重、被支持、被理解的情绪体验或满意程度。
20世纪90年代以来,中国开始步入老龄化社会,日趋严重的老龄化问题引起了学术界的广泛关注。研究表明,“从中国城市和乡村老龄化程度的比较看,中国农村老龄化先于和高于城市老龄化的水平。现在,中国农村老龄化水平高于城镇1.24个百分点,全中国的老人有60%以上生活在农村里,是明显的城乡倒置。解决农村的老龄化问题,比较解决城市的老龄化,难度更大。”农村的老龄化,对农村老年社会保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当前学术界对孤残老人社会支持的专门研究并不多见,从所收集到的2001至2010年的49篇相关文章来看,老年人社会支持研究的问题在于:第一,在研究内容方面,大多数研究主要围绕居住在城市中的老人来进行,这方面的文章有30篇。而研究范围同时涵盖城市与农村的文章则相对较少,共11篇。相比之下,专门研究农村老年人的文章就更少了,仅8篇。第二,在研究对象方面,研究更多的是围绕普通老人或空巢老人来展开,其中专门研究空巢老人社会支持的文章共有9篇,而针对孤寡或残障老人所进行的研究则较少。第三,在研究方法上,对老年人社会支持的研究主要以定量研究为主,而定性研究则相对较少。从收集到的49篇文献看,运用定量方法进行研究的文献有34篇,其中有20篇研究对象为城市老人,研究范围涵盖城乡老年人的有10篇,研究农村老年人的有4篇。有15篇文献运用了定性研究方法,其中有10篇研究城市老年人,4篇研究农村老年人。由此可见,对老年人社会支持的研究整体上以定量研究为主,但在以农村老年人为对象的社会支持研究中,定量研究和定性研究比例相当。
针对现有研究中存在的局限性,本文尝试将农村孤残老人作为专门研究对象,通过定量与定性研究的结合。从物质支持、日常生活照料和情感慰藉三个方面,对农村孤残老人的社会支持现状及其与普通老人社会支持现状的异同进行分析,并就如何改善农村孤残老人社会支持体系提出对策建议。
二、调研发现的问题
本研究数据来源于课题组于2010年7月在湖北省汉川市W乡的调查,具体调查对象为W乡的福利院老人与居家老人。在实地调查的W乡20个行政村中,以其中的三个村为访谈重点,对村内的所有居家老人进行问卷调查。该调查以调查员提问,调查对象回答问题,并由调查员在问卷上记录的形式进行。在实地调查中,我们发现农村孤残老人在社会支持方面存在一系列问题,具体体现在如下几个方面:
(一)在物质支持方面存在的问题
从物质资助的来源来看,孤残老人的物质资助主要来源于政府,这一比例为26.3%,而从其他来源获得的资助比较少,还有36.8%的孤残老人没有获得任何物质资助。比较而言,普通老人的物质资助主要来源于子女,这一比例高达67.1%,他们获得资助的来源还有其他亲友、村干部、福利院工作人员等。可见,相对于普通老人而言,孤残老人的物质支持来源渠道较为单一,尤其是缺乏来自子女的物质支持。
从物质资助的形式来看,孤残老人得到的资助集中体现在五保户补助方面,其比例达到72.2%。他们既没有获得长寿津贴等形式的资助,也没有得到企业或个人的慈善捐款。普通老人得到资助的形式主要是最低生活保障金。通过和孤残老人交流得知,五保户所获得的资助比较有限,难以满足其生活要求,仅有不到20%的孤残老人认为五保户资助有助于改善他们的经济状况,而大部分人则不这样认为。可见,农村老年人获得政府资助的形式比较单一,保障作用比较有限。
从物质资助的内容来看,孤残老人与普通老人得到的资助主要是现金,其次是食物。普通老人获得现金和衣物的比例分别为58.5%和10.8%,要高于孤残老人,而获得食物的比例为16.9%,要低于孤残老人(27.8%)。当我们看见福利院老人的午餐有肉食时,有老人表示“我们平时都是一星期只能吃到一顿肉,今天是你们来,院里才额外添加的”。由此可见,孤残老人得到的物质资助层次较低,仅能满足基本的生存需要。相比之下,普通老人获得的物质资助中现金与衣物比例更高,尚能够满足较高层次和多样化的需求。
通过调查农村老年人对物质支持的主观满意度,笔者了解到:对所获得物质资助的状况表示满意和不满意的孤残老人人数大致相同,而普通老人对其表示满意的比例稍高。显然,孤残老人对其物质支持的满意度要低于普通老人。
对于某一社会群体的物质生活水平,学术界通常从恩格尔系数即食品支出占消费总支出的比重的角度来考察,实质上是通过个人、家庭或社会群体的消费结构水平来分析一个特定群体人们的生活质量或收入水平的高低。西方国家常把恩格尔系数作为说明各类居民消费水平高低的标志,认为它能反映一个国家或地区的富裕程度。因此,可以通过比较普通老人与孤残老人在生活开支方面的异同,来考察物质支持的客观效果。大多数的孤残老人(61.1%)将主要的生活开支用在食物的购买上,衣 物、生活用品的消费则较少。普通老人生活支出的结构与孤残老人大体相同。较高的食品开支比重反映了农村老年人较低的生活水平,他们获得物质支持的效果并不理想。
比较孤残老人与普通老人对自身经济状况的认知,发现普通老人对自身经济情况的判断与评价普遍高于孤残老人,相比之下孤残老人对自身的经济状况认同较低。通过访谈得知:被调查地点的老年人的生活水平普遍不高,一种出于对自身生活现状的不满而产生的失望情绪会通过老人之间的交流而传播,使这种情绪普遍化,许多老人便产生了被剥夺感等负面情绪,从而在经济认同方面。出现了孤残老人底层化、普通老人中层化的现象。
(二)在情感慰藉方面存在的问题
马斯洛的需求层次理论认为,社会中的个人不仅有生理与安全需要,还有社会交往、自我尊重与自我实现等社会性需求。在考察农村孤残老人物质支持的同时,还要对其获得情感慰藉的情况进行考察,并比较孤残老人与普通老人在这一方面的异同。
从农村老年人获得情感慰藉的来源来看。当被问及“心情不好时向谁倾诉”时,表示不向他人倾诉烦恼的老人最多,其中孤残老人的这一比例为61.1%,普通老人为40.3%。这说明许多老人不能或不愿向他人倾诉自己的烦恼,而孤残老人的情况则更为严重。孤残老人主要的倾诉对象为乡邻或同住的老人,这一比例为22.2%,而普通老人更愿意向配偶或子女倾诉,其比例分别为20.9%和25.4%。这说明,在农村,以家庭为代表的初级生活圈依然在社会成员的情感生活中占据主导地位,家庭成员是农村老人主要的交流与倾诉对象。而孤残老人大多家庭残缺,故只能向邻居或同住的老人倾诉。
从老年人在倾诉之后获得回应的情况来看,孤残老人和普通老人获得积极回应的比例都很高,分别为80%和78%。倾诉对象主要的回应方式是认真倾听与安慰,而帮助解决实际问题的比例较低,仅有28.6%的孤残老人与14.7%的普通老人表示自己的倾诉对象帮助自己解决了实际问题。居住在农村的社会成员所拥有的社会资源较少,帮助老人解决实际困难的能力自然很低。与普通老人相比,孤残老人虽然能够得到一定的回应,却很少获得倾诉对象的理解与同情,这一比例仅为14.3%。孤残老人由于其弱势地位的限制,比普通老人更不容易获得他人的理解与同情,他们需要更多的关心与帮助。
从倾诉与回应的效果来看,绝大多数孤残老人在向他人倾诉烦恼后情绪都可以好转,这说明向他人倾诉烦恼能够使老人的不良情绪得到缓和,内心获得慰藉。普通老人在倾诉与回应的效果上与孤残老人大体相同,仅有5.9%的普通老人认为在倾诉苦恼之后其情绪得不到好转。这一效果主要通过两个方面实现,其一是老人在向他人倾诉苦恼的时候。自己的苦闷心情得以缓解,烦恼与不满得以倾吐出来;其二是老人倾诉的对象可以通过言语上的安慰来减少老人的烦恼。
(三)在日常生活照料方面存在的问题
在对农村老年人的日常生活照料情况进行调查时,出于实际情况的考虑,仅将生活起居不能完全自理,需要他人帮助的老人作为调查对象。
我们从“平时”和“生病时”两种情况考察生活不能完全自理的农村老年人获得日常生活照料的来源,以此判断在这两种情况下所获得的照料是否有差异。其中,半数孤残老人平时由养老机构的服务人员照顾,也就是说,服务人员是孤残老人生活照料的主要提供者。还有部分孤残老人平时没有获得任何照顾,这一比例为33.3%。当他们生病时,50%的孤残老人没有得到生活上的照料,也就是说。孤残老人生病时获得的照顾反而比平时少。这一现象产生的部分原因是孤残老人在生病时往往比平时更难以照料,同时,农村的服务人员没有受过专业培训和教育,其照顾老人的意愿、能力、耐心与主动性都大打折扣。此外,孤残老人几乎没有获得来自子女、配偶与亲友的照顾,家庭成员这一在传统文化中负有主要养老责任的群体,对于孤残老人而言,照顾其日常生活的作用很弱。
相比之下,普通老人的情况有所不同。53.3%的普通老人反映在平时没有获得生活上的照料,而在生病时,普通老人却能够得到比平时更多的照料。普通老人生活照料的主要来源为子女或亲属。当老人没有生病时,其子女与亲属会将更多的精力投入到工作与生活中去;当老人生病时,子女与亲属才将较多的精力投入到照顾老人的生活起居之中。
对农村老年人所获日常生活照料的效果,可以从“及时程度”、“满意程度”与“能否满足需要”三个方面进行考察。调查结果表明:在老人们看来,他们所获得的生活照料并不及时。仅有33.3%的孤残老人与35.7%的普通老人认为他们获得的照料是及时的。40.0%的孤残老人和54.5%的普通老人对福利院服务人员的服务态度表示满意。而在考察所获生活照料能否满足需要时,有60%的孤残老人认为自身所获得的照料能够满足需要,而在普通老人中这一比例为54.5%。由此可见,普通老人日常生活的客观条件优于孤残老人,对于日常生活与所获得的照顾有更高的要求与期望,故倾向于认为生活照料不能满足其需要。而孤残老人对于自身生活水平要求往往很低,有被调查的孤残老人表示:“我还要吃那么好、穿那么好干什么呢?只要有口饭吃就够了,不想那么多。”由此可见,虽然养老院的生活仅限于保障老人的基本生存需要,但较低的生活期望使他们认为自己的生活现状与受到的照料可以满足需要。
三、结论与建议
农村孤残老人社会支持的总体状况,从物质支持的主体来说,以政府为主,政府是物质支持的主要提供者。从服务主体来看,孤残老人的日常照料主要来自于养老机构的服务人员。孤残老人所获得的社会支持以层次较低的基本物质资助为主,情感慰藉与日常生活照料比较缺乏,仅限于保障基本生存需要,社会性需求未能得到满足。根据以上分析研究,笔者认为,农村孤残老人社会支持体系应当从如下几个方面着手加以改善:
(一)进一步明确政府的救助责任,拓展社会救助渠道
调查发现,农村孤残老人的物质资助主要依赖政府的五保户补助,其对政府救助的依赖程度较高。建议各级政府加大针对农村孤残老人的财政投入,结合当地实际情况,改善其物质生活水平,为农村孤残老人提供水平较高、门槛较低的经济支持,并向老人提供多种形式的经济资助,或开展结对帮扶活动。以实现社会支持形式的多样化。提倡社会团体、企业与个人向孤残老人捐款,扩大救助的来源渠道。逐步建立多层次、多途径的养老保障体制,实现社会支持主体的多元化。
(二)创造社会物质条件。由传统养老方式逐步过渡到社会养老方式
调查结果显示,以子女供养为主的家庭养老依然是农村老年人养老的主要形式。子女不论在经济支持、情感慰藉还是在日常生活照料方面,都较社会其他支持来源有更好的效果。因此,要在农村广泛进行以“尊老爱老”为主题的宣传教育,提高农村中青年群体赡养老人的意愿。要通过各种手段,为农村中青年劳动力,特别是在外务工的农民工创造赡养老人的客观条件。同时,敬老精神不应被局限在家庭范围内,应当在更广泛的领域中得到提倡。要大力宣传“远亲不如近邻”的邻里友好互助精神,开展邻里、街坊互助活动,使没有子女的孤残老人也能得到应有的照顾。要逐步建立与完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从传统的家庭养老方式逐步过渡到新型的社会养老方式,充分利用政府与社会的力量保障农村老年人的生活。
(三)建立高水平的养老机构和高素质的服务队伍
农村孤残老人往往缺乏子女、配偶与亲友的照顾,其日常生活照料主要依赖养老机构中的服务人员。因此,养老机构的质量与服务人员的素质对于孤残老人的日常生活影响比较大。然而,农村的服务人员往往没有接受过专业的培训和教育,照顾老人的意愿、能力与主动性均有待提高,他们所提供的照顾还停留在“让老人有口饭吃”这一层面,缺乏提供更高层次的生活照料与满足老人社会需求的能力。养老机构条件比较简陋,其提供的物质条件仅能满足老人的最低生存需要,不能让老人享受更高水平的生活。因此,应当建立物质条件更好、服务水平更高的养老机构,建设起有能力、有素质、爱岗敬业的专业服务队伍,以提高农村孤残老人的日常生活照料水平,同时满足其多方面的社会性需求。
(四)从建立与完善农村的社会保障制度方面来提高农村老年人的物质生活水平
调查表明,农村老年人的物质生活水平对其生活影响较大。不良的经济状况一方面降低其生活水平与生活质量,导致老人对外界支持过度依赖,具体表现为孤残老人依赖政府救济金;另一方面通过失望情绪的产生与传播影响老人的心理状态。因此,建立与完善农村的社会保障制度,改善农村老年人的经济条件与物质生活水平,让农村老年人过上较为富足的生活,应当成为提高农村老年人生活质量的首要任务,也应当成为农村老年人获得的社会支持的重要组成部分。而孤残老人在经济方面更为脆弱,因而也更需要获得物质方面的支持。
(责任编辑 刘龙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