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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中国航运中心的建立和运营,对中国航运保险业务的发展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本文针对中国航运保险业发展的不足,提出了具有可操作性和实践性的对策和建议,以期有利于中国航运保险业的进一步发展。
【关键词】 航运中心 航运保险业 发展对策
中国航运中心的建立,标志着中国的对外贸易已经进入到了集约化和规模化的发展阶段。对于中国航运中心的运营来讲,航运保险业务的开展和对客户风险的分散成为重要的决定性因素。
1. 我国航运中心发展的重要因素是航运保险业务状况
1.1我国航运中心发展的现状
从2007年的《大连市东北亚国际航运中心发展规划》中的我国首个航运中心的出炉至今,我国航运中心的建设已经历时五年。在这五年里,大量的航运中心相继成立并迅速进入运营阶段。现存的航运中心,除了大连市东北亚国际航运中心外,还包括天津航运中心、宁波航运中心、上海国际航运中心、武汉航运中心等。这些航运中心,在原有的对外贸易服务状况的基础上,还必然会通过服务能力的提高和优化,在为我国的海关出口和国际贸易提供服务的同时,自身也会得到进一步的发展。
1.2航运中心发展对航运保险的需求
航运保险业务作为航运业务风险的重要转移方式,在航运中心的运营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可以肯定的是,近年来在国际贸易发展和航运中心运营的推动下, 航运保险业务得到了非常有利的发展平台和时机,航运保险业务的整体规模也有所扩大。但是,从我国国际贸易发展和航运中心运营的实际需求角度讲,目前的航运保险业务能力还是远远不够的,其发展和成长空间还是很大。国内的航运保险业务还需要在亟需在经营理念和营销对策方面得到进一步的突破和发展。
2. 我国航运保险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所谓的航运保险,来自于早期的海上保险。可以说,这个概念本身就是为适应航运中心的发展需求所专门设定的,具有中国特色性。因此,对于航运保险的发展状况实际上是可以从我国的现代海上保险的发展历程来研究的。
2.1航运保险的法律制度还处于空缺状态
航运保险的承保对象是极具复杂性和特例性的国际贸易领域。国际上比较具有权威性的是《海上保险法》,发展至今已经有百余年的历史了。而相比之下,我国的相关法律制度就相去甚远了,甚至可以归纳为“空白”状态。。当前,我国航运保险还是在适用我国的传统的保险及对外贸易方面的相关规定,可以参考的适用法则还只是《保险法》和《海商法》中涉及到所以其适用性是很低的。而在《保险法》中,关于海上保险业务的规则和规定也是非常有限的。所以说,我国的航运保险业务本身在法律规范上存在着较大的缺陷,法律规范的制定对于当前发展的航运保险来讲都是亟待解决的难点问题。
2.2适合我国特色国情的航运保险经营理念还没有完全建立起来
由于近现代我国经济发展的停滞,导致了我国经济发展的缓慢和企业经营理念的落后。因此,目前在我國国内企业中所实施的比较先进和科学的一些经营理念还都是属于外来品。而与此相适应的是,这些理念和做法的实施同样要求相关的社会环境和市场环境。在我国,无论是社会环境还是市场环境,都具有典型的中国特色。这样一来,外来的科学、合理的经营理念在中国国土内就未必会达到预期的效果。而对于中国特色的经营理念的建立来讲,仍然是需要时间的检验和经验的总结,这些都是需要时间和过程的。我国的航运保险业,包括海上保险业的真正发展时间只有三十年的时间,从时间和过程上来讲都是远远不够的。
2.3需要进一步的完善真正意义上的服务理念
中国航运保险在市场环境和发展背景的制约下,在服务水平和服务理念方面都处于较弱的状态。从其业务开拓的着眼点讲,还是以交际和人情关系为主,看重短期的经济利益。长此以往,缺乏对可持续性经营的有效保障,不利于获取投保人的信任,由此导致航运保险客户的观望态度,甚至会加深社会公众对于保险公司的误解,损害社会公众的保险意识的树立和培养。所以说,科学的服务理念的树立是航运保险业发展的关键所在。
2.4人力资源队伍有待于进一步的优化和壮大
保险业本身就是对人力资源素质要求较高的行业。而其中又以航运保险的业务性最强。这主要是由于航运保险所涉及的范围领域比较广泛所以要求的。因此,航运保险对相关工作者所具备的专业知识的广度和深度的要求都要明显高于其他保险种类。真正专业的航运保险业务人员不仅应该掌握包括保险方面的专业知识,而且还必须具备包括航运、财务、法律、金融、经济等领域的知识。不仅要求通晓此知识体系,而且要求对这些知识可以综合运用和驾驭。这种人才的需求对于当前的人力资源市场来讲,是很难满足的。也因此说,从整体来讲,航运保险业务的开展仍存在着人力资源在数量上和质量上的不足。
3. 我国航运保险业发展对策
3.1要树立可持续性的、资源整合的现代营销理念
在我国航运保险业务中一定要坚持的现代营销理念包括四层含义:一是坚持持续发展原则;二是做好资源的全方位整合工作;三是真正贯彻现代化营销理念;四是保持业务开展的创新精神。为了实现这些科学的理念,为航运保险业务带来更实在的收益,要做好的具体工作包括:航运保险市场的充分调研;航运保险产品的精准市场定位;航运保险业务品牌的树立和保持;和谐市场环境的打造和资源的整合。航运保险的资源整合即包括其运营环节的有效整合,也包括相关资源的充分调动。在现代营销理念中,要将以销定产的现代营销思想落实到实处,贯彻于具体的工作环节中。寻求持续性的竞争优势是航运保险业务发展的必然途径和基本保障。
3.2根据航运中心的发展要求有针对性地开发业务
在航运保险的产品开发方面要求要切实做好航运保险市场的调研工作,通过真实和精确的调研信息为航运保险产品的设计和推广提供市场基础。尊重保险产品的高风险性特征,在航运保险产品的开展过程中一定要注意提高报喜爱你精算等保险技术水平,以此增强包需爱产品的抗风险能力。保持产品的创新性是成功开发保险产品、提高保险产品竞争力的重要手段。而市场细分工作的有效开展则是提高保险业务效率的必然要求。
3.3适当的销售手段是航运保险业务发展的助推器。
目前,在保险产品的销售方面,可以选择的手段非常多,包括电话销售、网络销售、会议销售以及关系销售等。在选择航运保险的销售方式时,必须做好的前期准备工作除了 充分掌握航运保险市场的相关信息以外,还应该从航运保险业务的实际情况出发,有针对性地选择销售手段、合理安排销售进度以及重视销售设施的配套等工作。
3.4营销渠道的有效管理是航运保险业务顺利开展的必备条件
为了实现航运营销渠道的有效性,必须加强该营销渠道的集中控制和管理,另外对于营销渠道的具体环节也必须实现有效的控制。再有,为了确保营销渠道各个环节的业务效率的提高,建立和实施公平有效的激励措施手段也是非常好的方式。
3.5人力资源的数量和质量的提高是航运保险业务开展的有力保证
在航运保险业务的人力资源管理方面要做的工作包括以下方面:一是通过多种手段人力资源结构的有效调整;二是通过科学、合理的人力资源绩效管理制度提高人力资源的素质;三是通过绩效制度的公平性和合理性增强其人才吸引力,实现人力资源数量的有效补充。
参考文献:
[1] 姜瑜.《从航保中心到保险公司 航运保险期待“突围”》.《上海金融报》.2011年3月22日.
(作者单位:哈尔滨商业大学 金融学院)
【关键词】 航运中心 航运保险业 发展对策
中国航运中心的建立,标志着中国的对外贸易已经进入到了集约化和规模化的发展阶段。对于中国航运中心的运营来讲,航运保险业务的开展和对客户风险的分散成为重要的决定性因素。
1. 我国航运中心发展的重要因素是航运保险业务状况
1.1我国航运中心发展的现状
从2007年的《大连市东北亚国际航运中心发展规划》中的我国首个航运中心的出炉至今,我国航运中心的建设已经历时五年。在这五年里,大量的航运中心相继成立并迅速进入运营阶段。现存的航运中心,除了大连市东北亚国际航运中心外,还包括天津航运中心、宁波航运中心、上海国际航运中心、武汉航运中心等。这些航运中心,在原有的对外贸易服务状况的基础上,还必然会通过服务能力的提高和优化,在为我国的海关出口和国际贸易提供服务的同时,自身也会得到进一步的发展。
1.2航运中心发展对航运保险的需求
航运保险业务作为航运业务风险的重要转移方式,在航运中心的运营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可以肯定的是,近年来在国际贸易发展和航运中心运营的推动下, 航运保险业务得到了非常有利的发展平台和时机,航运保险业务的整体规模也有所扩大。但是,从我国国际贸易发展和航运中心运营的实际需求角度讲,目前的航运保险业务能力还是远远不够的,其发展和成长空间还是很大。国内的航运保险业务还需要在亟需在经营理念和营销对策方面得到进一步的突破和发展。
2. 我国航运保险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所谓的航运保险,来自于早期的海上保险。可以说,这个概念本身就是为适应航运中心的发展需求所专门设定的,具有中国特色性。因此,对于航运保险的发展状况实际上是可以从我国的现代海上保险的发展历程来研究的。
2.1航运保险的法律制度还处于空缺状态
航运保险的承保对象是极具复杂性和特例性的国际贸易领域。国际上比较具有权威性的是《海上保险法》,发展至今已经有百余年的历史了。而相比之下,我国的相关法律制度就相去甚远了,甚至可以归纳为“空白”状态。。当前,我国航运保险还是在适用我国的传统的保险及对外贸易方面的相关规定,可以参考的适用法则还只是《保险法》和《海商法》中涉及到所以其适用性是很低的。而在《保险法》中,关于海上保险业务的规则和规定也是非常有限的。所以说,我国的航运保险业务本身在法律规范上存在着较大的缺陷,法律规范的制定对于当前发展的航运保险来讲都是亟待解决的难点问题。
2.2适合我国特色国情的航运保险经营理念还没有完全建立起来
由于近现代我国经济发展的停滞,导致了我国经济发展的缓慢和企业经营理念的落后。因此,目前在我國国内企业中所实施的比较先进和科学的一些经营理念还都是属于外来品。而与此相适应的是,这些理念和做法的实施同样要求相关的社会环境和市场环境。在我国,无论是社会环境还是市场环境,都具有典型的中国特色。这样一来,外来的科学、合理的经营理念在中国国土内就未必会达到预期的效果。而对于中国特色的经营理念的建立来讲,仍然是需要时间的检验和经验的总结,这些都是需要时间和过程的。我国的航运保险业,包括海上保险业的真正发展时间只有三十年的时间,从时间和过程上来讲都是远远不够的。
2.3需要进一步的完善真正意义上的服务理念
中国航运保险在市场环境和发展背景的制约下,在服务水平和服务理念方面都处于较弱的状态。从其业务开拓的着眼点讲,还是以交际和人情关系为主,看重短期的经济利益。长此以往,缺乏对可持续性经营的有效保障,不利于获取投保人的信任,由此导致航运保险客户的观望态度,甚至会加深社会公众对于保险公司的误解,损害社会公众的保险意识的树立和培养。所以说,科学的服务理念的树立是航运保险业发展的关键所在。
2.4人力资源队伍有待于进一步的优化和壮大
保险业本身就是对人力资源素质要求较高的行业。而其中又以航运保险的业务性最强。这主要是由于航运保险所涉及的范围领域比较广泛所以要求的。因此,航运保险对相关工作者所具备的专业知识的广度和深度的要求都要明显高于其他保险种类。真正专业的航运保险业务人员不仅应该掌握包括保险方面的专业知识,而且还必须具备包括航运、财务、法律、金融、经济等领域的知识。不仅要求通晓此知识体系,而且要求对这些知识可以综合运用和驾驭。这种人才的需求对于当前的人力资源市场来讲,是很难满足的。也因此说,从整体来讲,航运保险业务的开展仍存在着人力资源在数量上和质量上的不足。
3. 我国航运保险业发展对策
3.1要树立可持续性的、资源整合的现代营销理念
在我国航运保险业务中一定要坚持的现代营销理念包括四层含义:一是坚持持续发展原则;二是做好资源的全方位整合工作;三是真正贯彻现代化营销理念;四是保持业务开展的创新精神。为了实现这些科学的理念,为航运保险业务带来更实在的收益,要做好的具体工作包括:航运保险市场的充分调研;航运保险产品的精准市场定位;航运保险业务品牌的树立和保持;和谐市场环境的打造和资源的整合。航运保险的资源整合即包括其运营环节的有效整合,也包括相关资源的充分调动。在现代营销理念中,要将以销定产的现代营销思想落实到实处,贯彻于具体的工作环节中。寻求持续性的竞争优势是航运保险业务发展的必然途径和基本保障。
3.2根据航运中心的发展要求有针对性地开发业务
在航运保险的产品开发方面要求要切实做好航运保险市场的调研工作,通过真实和精确的调研信息为航运保险产品的设计和推广提供市场基础。尊重保险产品的高风险性特征,在航运保险产品的开展过程中一定要注意提高报喜爱你精算等保险技术水平,以此增强包需爱产品的抗风险能力。保持产品的创新性是成功开发保险产品、提高保险产品竞争力的重要手段。而市场细分工作的有效开展则是提高保险业务效率的必然要求。
3.3适当的销售手段是航运保险业务发展的助推器。
目前,在保险产品的销售方面,可以选择的手段非常多,包括电话销售、网络销售、会议销售以及关系销售等。在选择航运保险的销售方式时,必须做好的前期准备工作除了 充分掌握航运保险市场的相关信息以外,还应该从航运保险业务的实际情况出发,有针对性地选择销售手段、合理安排销售进度以及重视销售设施的配套等工作。
3.4营销渠道的有效管理是航运保险业务顺利开展的必备条件
为了实现航运营销渠道的有效性,必须加强该营销渠道的集中控制和管理,另外对于营销渠道的具体环节也必须实现有效的控制。再有,为了确保营销渠道各个环节的业务效率的提高,建立和实施公平有效的激励措施手段也是非常好的方式。
3.5人力资源的数量和质量的提高是航运保险业务开展的有力保证
在航运保险业务的人力资源管理方面要做的工作包括以下方面:一是通过多种手段人力资源结构的有效调整;二是通过科学、合理的人力资源绩效管理制度提高人力资源的素质;三是通过绩效制度的公平性和合理性增强其人才吸引力,实现人力资源数量的有效补充。
参考文献:
[1] 姜瑜.《从航保中心到保险公司 航运保险期待“突围”》.《上海金融报》.2011年3月22日.
(作者单位:哈尔滨商业大学 金融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