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在藏族牧区犯罪治理过程中,"赔命价"、"赔血价"等民间惯习常与刑事司法相互排斥。实践证明,这一问题并不能简单地通过一方对另一方的取代予以解决。刑事和解是我国正在倡导和试行的一种刑事纠纷解决方式。从牧民对传统调解的信任与依赖、传统刑事司法的"水土不服"以及刑事和解的契机与本土优势等三方面分析,在藏牧区建立刑事和解制度,有助于融通藏族传统调解与司法两种机制,改善刑事纠纷解决的整体效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