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摘要:20世纪90年代以来,货币政策实践开始出现新变化,很多国家相继实行通货膨胀目标制的货币政策框架。本文在介绍通货膨胀目标制及其实施前提基础上,结合我国经济发展现状和特点,探讨了通货膨胀目标制在中国实施的可行性和必要性,认为在流动性过剩、货币政策可靠性变差的条件下,通货膨胀目标制是中国货币政策的一种可能的理性选择。
关键词:货币政策;通货膨胀目标制:可行性
一、引言
20世纪90年代以来,在国际货币政策领域出现了一个新框架——通货膨胀目标制,在这种政策框架下,稳定物价成为中央银行货币政策的首要目标,中央银行根据通货膨胀预测值的变化进行政策操作,以引导通货膨胀预期向预定水平靠拢。自1990年新西兰率先采用通货膨胀目标制以来。目前已先后有加拿大、英国、瑞典、西班牙、澳大利亚、芬兰、以色列、南非、泰国、韩国等20多个国家先后实行。且实行该制度的国家已经取得了比较明显的政策效果。Frederic s.Mishkin评价道:“通货膨胀目标制的出现是中央银行实施货币政策策略的令人激动的发展”。
Bernanke和Mishkin将通货膨胀目标制视为一种“货币政策框架”,中央银行向公众正式公布一个时期或几个时期的通货膨胀率目标值(或目标区间),并明确承认货币政策主要的长期目标是低且稳定的通货膨胀,在此框架之内,可以实施“受约束的相机抉择”。我国现行的货币政策属于以货币供应量为中介目标的操作规范。尽管中央银行正在不断加大政策透明度建设,并且把治理通货膨胀作为重要政策导向,但中央银行面对多重经济目标,特别是当前的流动性过剩问题十分突出,通货膨胀率高居不下,传统货币政策工具有很大局限性,调整空间十分有限。另外,我国国际收支不平衡,贸易顺差持续快速增长,境外投机资本大规模流入,人民币升值压力不断加剧,中国经济外部环境面临更多的不确定性。这进一步导致我国经济短期内风险积聚,宏观调控难度骤增。我国现行货币政策调控模式需要改革。
二、通货膨胀目标制在中国的适用性分析
通货膨胀目标制在中国的可行性是当前学术界的一个热点话题,国内很多学者都对此进行了较深入的研究。江秀辉分析了我国当前货币政策中介目标的缺陷,认为通货膨胀率必然成为可行的选择;柳永明回顾了通货膨胀目标制的理论与实践基础。指出发展中国家不具备实行通货膨胀目标制的条件;郭琼琼分析了货币供应量与货币政策最终目标的相关挂,指出货币供应量已经不适宜作为我国货币政策的中介目际,通货膨胀目标制短期内在中国不可行。但长期看将是我国货币政策目标的合理选择;李雪莲从货币错配的视角指出,痛货膨胀且标制可以作为我国货币政策的长期选择;姜波克、朱云高分析了资本账户开放条件下的通货膨胀目标制理论,认为随着人民币资本帐户开放度越来越大,我国应该实行通货膨胀目标制,同时汇率制度的选择应该倾向于浮动汇率;李扬认为通货膨胀目标制下中央银行所钉住的目标通货膨胀率是经过改造和重新定义的,包含了大量其他宏观经济信息的目标变量区间,因此通货膨胀目标制这一政策框架比任何一种框架都更广泛、全面、深入地关注金融的运行和实体经济的运行。当前。国内外经济环境日益复杂,我国的货币政策效力不足,应当考虑我国货币政策向通货膨胀目标制转变。
(一)实行通货膨胀目标制的前提条件
1、中央银行的独立性。首先,通货膨胀目标制要求中央银行货币政策工具操作上要有独立性,即中央银行可以根据对通货膨胀的预测,独立的运用货币政策工具进行市场干预和调节,引导社会公众预期,使通货膨胀率保持在公开设定的区间。其次,中央银行的货币政策不受财政政策的支配或干预,因为大量的、持续的财政赤字将加大通胀压力,削弱货币政策在实现通货膨胀目标方面的有效性,并迫使中央银行采用高通胀率的货币政策。
2、货币政策的高度透明度。通货膨胀目标制的基本原理,是提高中央银行货币政策的透明度,增强中央银行与公众之间的沟通,并加强对中央银行自身的约束力,以提高公众对中央银行的信任,从而稳定公众的通货膨胀预期,达到锁定长期低通货膨胀预期的目的。
3、利率的市场化。利率在调控经济的过程中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在市场化的利率传导机制下,企业和个人的储蓄和投资决策受到利率波动而发生变化,从而改变总需求水平,最终导致物价和通货膨胀的变化。作为资金的价格,利率能够通过资金供求双方不断变化的交易及时反映出来,其变化从根本上说能反映经济的运动状态。若一国的利率没有开放,或受到较为严格的管制,企业从银行的贷款只要受政府政策的约束,那么利率对企业和公众的投资刺激和对经济的调节作用就是有限的。
4、浮动汇率制。从各国的实践看,通货膨胀目标制在固定汇率制度下是不可操作的。因为实现固定汇率制需要将本币分别与世界三大主要货币美元、欧元或日元挂钩。这些国家利率的设定必须维护其所钉住的固定汇率,这就使其利率将不可避免地受到所钉住的汇率国的利率的影响。
5、健全的金融体系。银行体系是货币政策传导的重要途径,发达的金融市场可以防止政府实施金融压制。通货膨胀目标制的有效实施,要求金融市场比较成熟,尤其是货币市场与资本市场有很好的联通机制,以保证中央银行政策工具的运用迅速向最终目标传导。
(二)通货膨胀目标制在中国的适用性分析
1、中央银行的独立性。从中国目前的情况看,中央银行的独立性还较弱,除了人事上部分独立外,所有有关货币政策决策的重要事项都必须报国务院批准,这就降低了中央银行的目标独立性,使得中央银行的货币政策受到政府和国有商业银行等各方的干扰。此外,人民银行承担的多重目标也降低了货币政策的目标独立性,中国货币政策实质上受到多目标约束:物价稳定、促进就业、确保经济增长、支持国有企业改革、配合积极的财政政策扩大内需、保持人民币汇率稳定,甚至包括促进资本市场发展等。
2、货币政策的透明度。从200i年1季度开始,中央银行的货币政策分析小组对每季度货币政策的执行情况进行研究,并向公众公布《货币政策执行报告》,阐明货币政策执行情况、下一阶段货币政策操作意见及前景。形势分析会与执行报告提高了中央银行货币政策的透明度,在公众与中央银行间建立起有效的沟通渠道和反馈机制,有利于货币政策的传导和制定。但同国外实行通货膨胀定标的国家相比,我国中央银行的信息披露力度还是远远不够的。
3、利率市场化。我国的利率市场化是从货币市场起步的,1996年6月1日,人民银行决定放开同业拆借利率的上限控制。通过近年来的实践,中央银行通过公开市场业务等货币政策工具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调控货币市场利率。但是我国的利率还没有完全市场化,中国货币政策调控真正建立以价格工具为主的间接调控体制,还有很长一段路要走。
4、浮动汇率制方面。中国现阶段实行的是有管理的浮动 汇率制,其实是一种钉住美元的固定汇率制。通货膨胀定标与固定汇率之间存在着内在的冲突,在固定汇率制下,中央银行为了确保汇率目标的实现,必然通过基础货币的扩张或收缩进行外汇干预,从而影响货币供应量的变化,进而对价格稳定产生不利影响。
5、金融市场的完善与健全在中国尚需时日。中国金融市场近年虽发展迅速。但金融产品种类少,同中国经济总体水平相比,金融市场还太小,且金融市场的市场化程度不够,信息不对称,管理滞后,这些都限制了金融市场反映货币政策的有效性。
三、我国实施通货膨胀目标制的政策建议
通货膨胀目标制作为一种崭新的货币政策框架,兼具政策灵活性和可信性,可以成为我国货币政策的一个可选方向。通过以上分析可知,短期内我国还不具备全面实施通货膨胀目标制的条件,但是通货膨胀目标制对我国改进货币政策提供了有益的启示。长期来看,通货膨胀目标制是中国货币政策调控的一种可能的理性选择。现阶段应该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把稳定物价作为中央银行的首要目标
物价稳定的环境有利于经济增长,物价稳定包括“防止通货膨胀”和“预防通货紧缩”两层含义,所以将通货膨胀控制在合适的范围内应是货币政策中长期的首要目标。
在流动性过剩背景下,我国现阶段的通胀压力仍然较大。另外,证券市场的超常规发展也带来了潜在的通货膨胀隐患。所以,回收过多的流动性和稳定物价水平是我国中央银行面临的重大现实问题。货币政策在稳定物价方面比其它目标更有效,中央银行应该把物价稳定放在货币政策的首要位置,致力于为经济平稳增长创造一个低的通货膨胀环境。
(二)确定合理的通货膨胀目标区
稳定物价不能只停留在原则性的规定上,还应具体量化到通货膨胀目标区。为了使中央银行的职责更加明晰,应该确定中长期通货膨胀目标值或目标区间,例如,中央银行承诺把物价水平控制在0 3%或3%左右。但保持物价稳定并不意味着零通胀率,而是把通货膨胀率控制在适当的范围内,以保证宏观经济的稳定运行。
(三)加快中国的利率市场化进程
我国利率市场化是从货币市场起步的。通过近年来的实践,中央银行通过公开市场业务等货币政策工具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调控货币市场利率。另外,中央银行已将外币贷款利率放开,对人民币贷款利率也扩大了浮动范围。但是,由于目前我国金融机构的存款占其负债总额的比重超过90%,贷款占其总资产的比重超过70%,中央银行对金融机构的存贷款利率还是控制的,存贷款利率尚未市场化。现阶段要加快利率的市场化,真正建立以价格工具为主的间接的货币政策调控体制。
(四)进一步提高货币政策的透明度和可信性
我国中央银行在提高货币政策透明度方面虽然采取了一些积极措施,但我国中央银行的货币政策透明度仍然不够。一方面,央行政策约束力和可信性差,没有明确的货币政策目标,货币供应计划水平和实际水平经常存在较大偏差;另一方面,货币政策透明度体系不完整,在操作透明度和知识透明度方面有待改善。因此,中央银行应定期、按时公布对经济的预测性报告,增加预测性报告的实质内容;及时地公布金融数据等;增加货币政策委员会中研究人员的比重,提高货币政策的科学性和可信性。
(五)提高中央银行的独立性
中国人民银行在货币决策和执行过程中,受到的干扰不仅仅来自中央政府,实际上,地方政府、中央掌管经济的各部委、国有商业银行、政策性银行等部门的行为都会影响中央银行的独立性。因此,可以从法律上提高中国人民银行的独立性。此外,中国货币政策通过利率渠道传导的效应很弱,主要通过国有商业银行的信贷渠道传导,这种状况必然削弱中央银行的操作独立性。虽然1998年中央银行设立的九大分区,但由于货币市场不发达,中央银行还不能完全依靠市场化的货币政策工具来进行间接调控,所以中央银行的货币政策操作依然与国有商业银行之间存在密切的依存关系。解决这一问题,可以通过发展货币市场,提高中国人民银行的操作独立性。
(六)除以上的建议外,中央银行还提高自身的通货膨胀率的预测能力。例如建立预测模型,对未来一、两年的通货膨胀率进行模型预测,在不断的验证过程中,掌握我国的具体国情和经济规律。不断改进预测模型和预测方法,提高通货膨胀预测的准确性,并在经济预测的基础上增加货币政策的前瞻性操作。
关键词:货币政策;通货膨胀目标制:可行性
一、引言
20世纪90年代以来,在国际货币政策领域出现了一个新框架——通货膨胀目标制,在这种政策框架下,稳定物价成为中央银行货币政策的首要目标,中央银行根据通货膨胀预测值的变化进行政策操作,以引导通货膨胀预期向预定水平靠拢。自1990年新西兰率先采用通货膨胀目标制以来。目前已先后有加拿大、英国、瑞典、西班牙、澳大利亚、芬兰、以色列、南非、泰国、韩国等20多个国家先后实行。且实行该制度的国家已经取得了比较明显的政策效果。Frederic s.Mishkin评价道:“通货膨胀目标制的出现是中央银行实施货币政策策略的令人激动的发展”。
Bernanke和Mishkin将通货膨胀目标制视为一种“货币政策框架”,中央银行向公众正式公布一个时期或几个时期的通货膨胀率目标值(或目标区间),并明确承认货币政策主要的长期目标是低且稳定的通货膨胀,在此框架之内,可以实施“受约束的相机抉择”。我国现行的货币政策属于以货币供应量为中介目标的操作规范。尽管中央银行正在不断加大政策透明度建设,并且把治理通货膨胀作为重要政策导向,但中央银行面对多重经济目标,特别是当前的流动性过剩问题十分突出,通货膨胀率高居不下,传统货币政策工具有很大局限性,调整空间十分有限。另外,我国国际收支不平衡,贸易顺差持续快速增长,境外投机资本大规模流入,人民币升值压力不断加剧,中国经济外部环境面临更多的不确定性。这进一步导致我国经济短期内风险积聚,宏观调控难度骤增。我国现行货币政策调控模式需要改革。
二、通货膨胀目标制在中国的适用性分析
通货膨胀目标制在中国的可行性是当前学术界的一个热点话题,国内很多学者都对此进行了较深入的研究。江秀辉分析了我国当前货币政策中介目标的缺陷,认为通货膨胀率必然成为可行的选择;柳永明回顾了通货膨胀目标制的理论与实践基础。指出发展中国家不具备实行通货膨胀目标制的条件;郭琼琼分析了货币供应量与货币政策最终目标的相关挂,指出货币供应量已经不适宜作为我国货币政策的中介目际,通货膨胀目标制短期内在中国不可行。但长期看将是我国货币政策目标的合理选择;李雪莲从货币错配的视角指出,痛货膨胀且标制可以作为我国货币政策的长期选择;姜波克、朱云高分析了资本账户开放条件下的通货膨胀目标制理论,认为随着人民币资本帐户开放度越来越大,我国应该实行通货膨胀目标制,同时汇率制度的选择应该倾向于浮动汇率;李扬认为通货膨胀目标制下中央银行所钉住的目标通货膨胀率是经过改造和重新定义的,包含了大量其他宏观经济信息的目标变量区间,因此通货膨胀目标制这一政策框架比任何一种框架都更广泛、全面、深入地关注金融的运行和实体经济的运行。当前。国内外经济环境日益复杂,我国的货币政策效力不足,应当考虑我国货币政策向通货膨胀目标制转变。
(一)实行通货膨胀目标制的前提条件
1、中央银行的独立性。首先,通货膨胀目标制要求中央银行货币政策工具操作上要有独立性,即中央银行可以根据对通货膨胀的预测,独立的运用货币政策工具进行市场干预和调节,引导社会公众预期,使通货膨胀率保持在公开设定的区间。其次,中央银行的货币政策不受财政政策的支配或干预,因为大量的、持续的财政赤字将加大通胀压力,削弱货币政策在实现通货膨胀目标方面的有效性,并迫使中央银行采用高通胀率的货币政策。
2、货币政策的高度透明度。通货膨胀目标制的基本原理,是提高中央银行货币政策的透明度,增强中央银行与公众之间的沟通,并加强对中央银行自身的约束力,以提高公众对中央银行的信任,从而稳定公众的通货膨胀预期,达到锁定长期低通货膨胀预期的目的。
3、利率的市场化。利率在调控经济的过程中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在市场化的利率传导机制下,企业和个人的储蓄和投资决策受到利率波动而发生变化,从而改变总需求水平,最终导致物价和通货膨胀的变化。作为资金的价格,利率能够通过资金供求双方不断变化的交易及时反映出来,其变化从根本上说能反映经济的运动状态。若一国的利率没有开放,或受到较为严格的管制,企业从银行的贷款只要受政府政策的约束,那么利率对企业和公众的投资刺激和对经济的调节作用就是有限的。
4、浮动汇率制。从各国的实践看,通货膨胀目标制在固定汇率制度下是不可操作的。因为实现固定汇率制需要将本币分别与世界三大主要货币美元、欧元或日元挂钩。这些国家利率的设定必须维护其所钉住的固定汇率,这就使其利率将不可避免地受到所钉住的汇率国的利率的影响。
5、健全的金融体系。银行体系是货币政策传导的重要途径,发达的金融市场可以防止政府实施金融压制。通货膨胀目标制的有效实施,要求金融市场比较成熟,尤其是货币市场与资本市场有很好的联通机制,以保证中央银行政策工具的运用迅速向最终目标传导。
(二)通货膨胀目标制在中国的适用性分析
1、中央银行的独立性。从中国目前的情况看,中央银行的独立性还较弱,除了人事上部分独立外,所有有关货币政策决策的重要事项都必须报国务院批准,这就降低了中央银行的目标独立性,使得中央银行的货币政策受到政府和国有商业银行等各方的干扰。此外,人民银行承担的多重目标也降低了货币政策的目标独立性,中国货币政策实质上受到多目标约束:物价稳定、促进就业、确保经济增长、支持国有企业改革、配合积极的财政政策扩大内需、保持人民币汇率稳定,甚至包括促进资本市场发展等。
2、货币政策的透明度。从200i年1季度开始,中央银行的货币政策分析小组对每季度货币政策的执行情况进行研究,并向公众公布《货币政策执行报告》,阐明货币政策执行情况、下一阶段货币政策操作意见及前景。形势分析会与执行报告提高了中央银行货币政策的透明度,在公众与中央银行间建立起有效的沟通渠道和反馈机制,有利于货币政策的传导和制定。但同国外实行通货膨胀定标的国家相比,我国中央银行的信息披露力度还是远远不够的。
3、利率市场化。我国的利率市场化是从货币市场起步的,1996年6月1日,人民银行决定放开同业拆借利率的上限控制。通过近年来的实践,中央银行通过公开市场业务等货币政策工具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调控货币市场利率。但是我国的利率还没有完全市场化,中国货币政策调控真正建立以价格工具为主的间接调控体制,还有很长一段路要走。
4、浮动汇率制方面。中国现阶段实行的是有管理的浮动 汇率制,其实是一种钉住美元的固定汇率制。通货膨胀定标与固定汇率之间存在着内在的冲突,在固定汇率制下,中央银行为了确保汇率目标的实现,必然通过基础货币的扩张或收缩进行外汇干预,从而影响货币供应量的变化,进而对价格稳定产生不利影响。
5、金融市场的完善与健全在中国尚需时日。中国金融市场近年虽发展迅速。但金融产品种类少,同中国经济总体水平相比,金融市场还太小,且金融市场的市场化程度不够,信息不对称,管理滞后,这些都限制了金融市场反映货币政策的有效性。
三、我国实施通货膨胀目标制的政策建议
通货膨胀目标制作为一种崭新的货币政策框架,兼具政策灵活性和可信性,可以成为我国货币政策的一个可选方向。通过以上分析可知,短期内我国还不具备全面实施通货膨胀目标制的条件,但是通货膨胀目标制对我国改进货币政策提供了有益的启示。长期来看,通货膨胀目标制是中国货币政策调控的一种可能的理性选择。现阶段应该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把稳定物价作为中央银行的首要目标
物价稳定的环境有利于经济增长,物价稳定包括“防止通货膨胀”和“预防通货紧缩”两层含义,所以将通货膨胀控制在合适的范围内应是货币政策中长期的首要目标。
在流动性过剩背景下,我国现阶段的通胀压力仍然较大。另外,证券市场的超常规发展也带来了潜在的通货膨胀隐患。所以,回收过多的流动性和稳定物价水平是我国中央银行面临的重大现实问题。货币政策在稳定物价方面比其它目标更有效,中央银行应该把物价稳定放在货币政策的首要位置,致力于为经济平稳增长创造一个低的通货膨胀环境。
(二)确定合理的通货膨胀目标区
稳定物价不能只停留在原则性的规定上,还应具体量化到通货膨胀目标区。为了使中央银行的职责更加明晰,应该确定中长期通货膨胀目标值或目标区间,例如,中央银行承诺把物价水平控制在0 3%或3%左右。但保持物价稳定并不意味着零通胀率,而是把通货膨胀率控制在适当的范围内,以保证宏观经济的稳定运行。
(三)加快中国的利率市场化进程
我国利率市场化是从货币市场起步的。通过近年来的实践,中央银行通过公开市场业务等货币政策工具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调控货币市场利率。另外,中央银行已将外币贷款利率放开,对人民币贷款利率也扩大了浮动范围。但是,由于目前我国金融机构的存款占其负债总额的比重超过90%,贷款占其总资产的比重超过70%,中央银行对金融机构的存贷款利率还是控制的,存贷款利率尚未市场化。现阶段要加快利率的市场化,真正建立以价格工具为主的间接的货币政策调控体制。
(四)进一步提高货币政策的透明度和可信性
我国中央银行在提高货币政策透明度方面虽然采取了一些积极措施,但我国中央银行的货币政策透明度仍然不够。一方面,央行政策约束力和可信性差,没有明确的货币政策目标,货币供应计划水平和实际水平经常存在较大偏差;另一方面,货币政策透明度体系不完整,在操作透明度和知识透明度方面有待改善。因此,中央银行应定期、按时公布对经济的预测性报告,增加预测性报告的实质内容;及时地公布金融数据等;增加货币政策委员会中研究人员的比重,提高货币政策的科学性和可信性。
(五)提高中央银行的独立性
中国人民银行在货币决策和执行过程中,受到的干扰不仅仅来自中央政府,实际上,地方政府、中央掌管经济的各部委、国有商业银行、政策性银行等部门的行为都会影响中央银行的独立性。因此,可以从法律上提高中国人民银行的独立性。此外,中国货币政策通过利率渠道传导的效应很弱,主要通过国有商业银行的信贷渠道传导,这种状况必然削弱中央银行的操作独立性。虽然1998年中央银行设立的九大分区,但由于货币市场不发达,中央银行还不能完全依靠市场化的货币政策工具来进行间接调控,所以中央银行的货币政策操作依然与国有商业银行之间存在密切的依存关系。解决这一问题,可以通过发展货币市场,提高中国人民银行的操作独立性。
(六)除以上的建议外,中央银行还提高自身的通货膨胀率的预测能力。例如建立预测模型,对未来一、两年的通货膨胀率进行模型预测,在不断的验证过程中,掌握我国的具体国情和经济规律。不断改进预测模型和预测方法,提高通货膨胀预测的准确性,并在经济预测的基础上增加货币政策的前瞻性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