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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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不止一次,友现叔碰见我父母时总是会先告状:“你们家东林,找志强从来不走大门,每次都是翻墙而入,把家里的猪槽都打烂了,没见过那么皮的!”志强是友现叔的儿子,属狗,大我一岁,我们既是玩伴也是敌人。那时候很迷恋《地道战》,有一次我们挖了一条地道,结果被志强破坏了。我率领一帮孩子去报复,方式是用玉米秸秆去厕所蘸满粪便,把他家的门窗统统涂抹一遍。在我的斑斑劣迹中这是最“辉煌”的一次。
  我是六岁读小学的,在母亲以一个苹果的许诺之下。但是第一节课之后我就跑回来了,不单是我,我还把同桌林占印也鼓动了回来。第二次再不愿意去上学时,父亲就把我送到了同村的朱桂英老师家,在被一顿鸡蛋面安抚之后,我就和她去了学校。晨曦那时只有三岁,因为没人带,朱老师就把他带到课堂上,每次他都会用雪糕涂满我的课桌。次年朱老师调城里去了,后来患上了半身不遂,一直卧床不起。我再也没有见过她。
  我的成绩一直很差,同桌林占印学习好,每次都是第一名;后来的同桌刘梦蝶学习也好,我们经常打架,掐对方,互相吐口水,我还记得她的大眼睛和一脸雀斑。我的学习差有两个例子:其一,50个学生抽45名去比赛,很不幸我没有被抽到;其二,一次数学课上老师点名演算乘除法,题目是21÷3,用了五分钟我也没算出来答案是7。
  那時候,读小学也有早自习。每天凌晨四五点,我先去喊河涛,再去喊志强,有一次我去喊河涛时,他还在写作文——他爸正在被窝里口述。教室里没有电灯,只能自带蜡烛或煤油灯,我的一盏墨水瓶做的煤油灯用了四年。校门外是一片操场,操场边上有一条河,夏天课间我们就去摸鱼。有一次老师到河里捉人,远远地看到老师来了,我们就憋着气躲进水里。十几秒后有人终于撑不住了,就从泥水中跳起来。回去的路上,老师拎着我们,我们拎着鱼。惩罚是这样的:站在太阳下暴晒,把自己摸的鱼吃下去。
  韩再起,杨玉良,齐义领,齐红墙,余登峰,余传国,罗义锋,这些周围村庄的同学,冬天下课后我们就在墙角里撞身取暖,你撞我,我撞他,他再撞你。但冬天还是太冷,我们冻得流清水鼻涕,就在棉袖子上擦,几乎每个男生的袖子都厚厚一层,油光黑亮。同学五年,从没人见杨玉良在学校里上过厕所,他特别腼腆,高高瘦瘦的,皮肤很白,说话先红脸,为此我们还叫他“妮儿”。在附近的村子里,杨楼以生产烟花爆竹闻名,杨楼的杨玉良,有一次说他的邻居在用搪瓷碗从陶缸中舀炮药时擦出火星,炸死了好几个人,树梢上都挂着肉丝儿。后来每天早上我到教室后都会先看看他有没有来。
  2
  七里河是一条经常断流的小河,春冬枯干,夏秋有水,滚滚的黄河水经由惠济河等支流缓缓注入。小学在七里河的西岸,初中在七里河的东岸,南北相距不过一华里。
  小学一二年级各有两班,三年级合为一个班,这意味着有一半人辍学了;全镇的三所初中,我们就读的是附近唯一一所,这也意味着更多人辍学了。上学的人越来越少,志强和付军去建筑工地上做泥瓦工了,河涛也去当兵了,读初中的只有林占印、林永青和我,林占印学习一如既往地好,每次考试都是前三名。他瘦小,短发,一张嘴就露出两排黄牙。他的学习太好衬托出了我的不好,也可能觉得他形象滑稽,我们互不往来。
  五年级时,如果不是李景会从家里偷了一百元钱,我也是辍学的一员。1995年春天,数学老师的儿子李景会神秘地邀请我和罗异锋去城里玩一趟。吃了雪糕,吃了螺蛳,还理了时髦的发型,这番挥霍带来的后果是:李景会挨罚跪,我和罗异锋挨请家长,同村的老师林德益甚至传言我“变成了一个二流子”。去年,小学同学齐红强给我发过一张照片:我和他骑在一辆红色摩托车上,我留着时髦的偏分头,擦着油光可鉴的头油,穿着母亲赶了两天为我缝制的的确良衬衣。那的确是一副“二流子”的形象。这一百元,让我从顽劣浪荡开始转向沉默寡言,我想让这件事被众人忘掉,想我从他们面前消失。
  罗性良有一头花白的卷发,常穿一件中山装,胸袋里别着一支钢笔。他是在我读初二时从镇上退休回来的,教我们语文。他先是夸我的字好,继而夸我作文写得好,还作为范文读过几篇。读书以来,这是我从未享过的殊荣。以此为始,我的每一门功课都开始有了起色。如果说有谁改变过我的人生,或许只有罗性良——四年后他患食道癌去世。
  初二结束时,镇上在我们村外建了一所初中,全体学生用架子车一桌一椅地搬走了那所读了两年的中学。我们平生第一次在楼房上课,第一次晚上不再点蜡烛和煤油灯,第一次有了实验室,第一次有了听力课,第一次上下课不再是敲钟。也是第一次,我听说一个女同学辍学结婚了,甚至很快就有了两个孩子,这让我不解甚至鄙夷,我无法把少女和母亲划上等号,就像我无法把自己置身于奶粉、尿布、务农和建筑工地之间。
  我是在恍惚中被选为开学典礼的学生代表发言的,当时我还说了一句现在看来俗不可耐的话——“我们徜徉在绿色的海洋中”。不知道怎么我突然就说起了普通话,低着头,一字一句,铿锵有力。晚上母亲说在喇叭里听到了我的“讲话”,对,她用的是“讲话”,她还说我讲得“斩钉截铁”。那天下午她正在田里锄草,突然听到了自己儿子的声音从喇叭里传出来。这一份被“加持”的荣耀,伴随着我度过了最清苦的1998年。
  1998年的夏天对我来说的灿烂,在很多人看来却是黑色的。作为第一届初三毕业生,我们七十多个毕业生中只有七个人考上了重点高中。没有人会想到,我竟然考上了。
  高中每个月只过一次周末。有时候还不到周末,我就和林占印在下过晚自习后骑车回家。穿过漆黑夜色中的十几里路,我们凭着某种熟稔就能准确地骑到家门口,第二天天还没亮又飞奔回学校。那时候我们是两阵互相追赶的风,一起在夜里吹亮繁星,又在早上吹干晨露。林占印是在读高二时退学的,这是一个让人无比震惊的消息,震惊程度完全超过我考上高中。他太用功了,以致于脑子滑轮了,不得不在家调养,不过调养得白白胖胖的他再也没去读高中,务了农,闲时外出打工,没几年就结婚了。后来我远远见过他一次——长高了,长胖了,也变白了,许是他没看见我,许是我不愿意看见他。   我总会想起那些在课堂上再也听不到的名字。尤其是冬天,尤其是雁阵南飞时,它们从遥远的北方飞到如春的南国,从温带、亚热带飞到热带,打个比方,如果出发时有一千只大雁,那么到了终点后会不会剩下500只?或只剩下几十只?很多时候我会有一种时间在自己身上暂停、在他人身上依旧东流的幻觉。好像我还是一个少年,還躲在一种轻飘而不结实的泡影中,而他们却大踏步地转向了新的代际。这可能是因为他们已经结婚生子、为人父母,而我还在以某种并不确定能否把握住的理想对抗现实;而另一重原因,则是长久的不联系与生命向度的悬殊推着我们走向了各自的南辕北辙。
  3
  祖父是1987年去世的,那一年我不足四岁。对于他我只有两个记忆,其一,某一次看村里人出殡,他给我买了一包花生米;其二,春天里,他带我在树林中捡柴禾。祖父读私塾出身,师傅是我祖母的父亲蒋老先生。祖父原来是地主,但地主家的确也没有余粮,据说还要用白面换红薯面,一斤换三四斤才够一家人口粮。祖父不事稼穑,家计农事一应不会,他会打打算盘,喜欢看看书,最爱读《纲鉴易知录》,偶尔写写古诗。
  父亲生于1946年,兄弟五人,还有三个姐妹。因为成分不好,父亲只读到高小就不读了,也是不允许读了。他成绩很好,按他的说法是“清华、北大都考得上”。也是成分不好,他直到1975年才结婚——三家换亲,我姑姑先嫁到陈家,陈家的姑娘再嫁给我三舅,母亲才嫁给父亲。外公对这门亲事很满意,他满意的并非我父亲,而是我祖父。外公也是地主,我读过他1960年代给《胡氏家谱》写的序,清通斐然。解放前外公的堂弟做镇长,外公做保长,在1950年末席卷全国的“镇反运动”中我们镇上一次枪毙了28人。外公是陪着被枪毙的,但他并不知情,家人还一度准备了竹席去收尸。
  我母亲没读过书,在她要读书时家里连五角钱的学费都拿不出来。她两个同父异母的兄长都读了大学,一众兄弟姐妹中只有母亲不识字。她的最高学历是幼儿园毕业。
  1983年冬天,我是在一场大雪中来到这个世界的。第二天天气放晴,雪地上升起一轮红日,小脚的外婆挎着一篮子鸡蛋来看望我。外婆是一个孤儿,从小跟着哥嫂一起生活,后来被送到外公家做童养媳,在长房去世后她做了继室,先后生了五个孩子。外婆和大舅年龄相仿,这一点在他们相继去世之后我才意识到。外公去世后,外婆守了30多年寡,晚年她半身不遂,躺了将近十年,一年四季分属于五个儿女。外婆住在我家时,有一次我搀她到院子里晒太阳,拿起一张过时的报纸给她读新闻。她不识字,耳朵也不好,或许听不见也听不懂,但还是在用力听,她的听或许只是看,“看”见了我在读。
  或许是同样的出身,在我的母系和父系的两边,两家人身上或都还残留着某种风仪。可能也正是因为如此,在母亲要嫁给父亲时,外公才会表示满意。而事实上,“门当户对”的观念正是在“根正苗红”的不得已中在我父母身上被反向得到继承的。对此我也有体会——我跟邻居家的小孩子打架,有几次还被对方父母骂“小地主羔子”。我便去问父母什么是“小地主羔子”。当然,他们的回答,在很长一段时间内我并不能理解。
  4
  每次去镇上外婆家,母亲总会叮嘱我少往大舅那里跑,她的理由是“跟他不亲”,又或许是担心他的“疯”。但我从来都不理会。大舅有时候在家里,有时候在铺子里,他开了一家文具店。他送过我一支自来水钢笔,墨绿色的,小巧精致,装墨水的不是橡胶肚,而是一截能推拉的塑料管。这一度让我引以为傲,上课时就在课本上写来写去,一本新课本密密麻麻——老师发现后,就让我摊开课本、双手举着在教室里“游街示众”。
  有一年春节极为寒冷,我去时大舅还躺在床上,他跟我说了三个名字:沈从文,黑格尔,白崇禧。他说:“沈从文的文章写得好,黑格尔的学问做得好,白崇禧的兵法了不得!”当时我只听说过沈从文,但也仅限于听说过。但大舅不管这些,他对着我感慨陈词,说到激动处手舞足蹈、目眦尽裂,或者哈哈大笑,或许他只是想找个人说说话。
  大舅本名胡暹昌,人称“胡疯子”。解放后,大舅受尽冲击,他和二舅都被打成“右派”,腿被打瘸的二舅在床上一直躺到去世。大舅的“疯”或许跟他所受的批斗有关,但与其说这是一种疯,不如说是性情毕露,只是在乡人眼里这无异于癫狂。他每天都要写几个字,一上午才写几个字,写完就抽根烟,或者出门转转,回来再写。堂屋里挂着他写的中堂,“春风大雅能容物,秋水文章不染尘”,中间是刘长卿的《逢雪宿芙蓉山主人》。他的字以隶书为底,以行草为姿,在笔纸早已零落成尘的山乡间,算难得一见的好字了。大舅是11年前去世的,84岁。在去世前一年的10月23日,他在日记中这样写道:“在镇上,遇见传昌,畅谈一切人生大事。伊已71岁,我比他大13岁。人人得过,困难者极少。”我终于理解了为什么大舅跟那么小的我说沈从文、胡适和黑格尔,那也是他的“畅谈”,“一生负气成今日,四海无人对夕阳”,11岁的我就是他的夕阳。
  七十三,八十四,阎王不叫自己去。乡间俗谚自有其神秘,去年大伯去世时也是大舅去世的年龄,84岁。大伯一生务农,他喜欢唐诗,最喜欢王维。“大漠孤烟直,长河落日圆”,“行到水穷处,坐看云起时”,前几年他跌断了腿躺在床上,我和堂弟去看他时他还吟诵起这两句诗。跟大舅一样,乡间也没有人听大伯说这些已经与泥土生活极不相称的风雅事物了,而一年中难得到访的我和堂弟就充当了大伯聊以解慰的听众。
  大伯还是红白喜事的主事人,因为这一点他在乡间显得德高望重。他特别在乎礼节,无论是婚丧嫁娶,还是家中长幼尊卑,他都会严苛到不近人情。躺在病床上时,偶尔还会有人去拜望问询他礼俗——他当然乐意和盘托出;而听说谁家没按规矩办事时,他还会跟我们唠叨,似乎他的“遥控”不再那么有力了。大伯相当于我们大家族的族长,兄弟妯娌之间的事都是由他协商,他常说:“不能让外人看笑话。”事实上也没人会看笑话了,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大家的重心就转向赚钱,赚了钱拼命盖楼,即使一家三口也要盖两三层,礼节早已不是生活的一部分,只有大伯还在为那些不合时宜的礼节而念叨。有一年他或许是看出我能续传衣钵,还教我为祖父和曾祖父各写了一副牌位。   2001年夏天,91岁的祖母辞世预示了某种伦理和图景的瓦解。祖母出身邻村的蒋家,祖上擅画兰花,她的父亲蒋老先生是清末秀才。祖母一生谨严,虽然不识字,但却恪守着某种不能形诸言语的东西。她平日一身青布衣服,从不见丝毫脏乱邋遢,脑后绾着一个发结。祖母独居,一直到去世前都是自己做饭洗衣。她带走了让我们失焦和面目模糊的某个中心点——这是再自然不过的事,从有以家庭作为生存单元就如此。只是常常在檐下枯坐时,对着院子里徘徊游移的光阴和逐渐拉长的、将我整个人罩住的巨大阴影,我会有一种莫名的抖动和微亮的安慰:虚无冷寂的彼岸也有我的人,他们会先于我去经受那个世界——或验证是不是存在那个世界,再以某种近似神启的方式给我托梦。
  5
  十岁以前,邻居们经常说,如果有三天没听见我的哭声,就不正常。作为孩子王,我对一帮同龄人有着统治权。有一次,我曾组织他们去偷西瓜,在他们刚得了手抱着西瓜往回跑时被人追上来。不但摔烂了西瓜,人也被捉回去,一人怀抱着一棵大树被绑起来。去解救的我正中瓜农的计策,于是被扭送回家,自然逃不了父亲的一顿毒打。冬天里,尤其是在快过年时,我还会“别出心裁”地教他们放炮竹。乡间的旱厕脏臭难闻,当有人受了我的鼓动在茅坑里点燃炮竹时,我就把门堵上,结果对方被炸得一身屎尿。对方哭着回家后,转而就被父母拎出来,推到我家作为“呈堂证供”向我父母告状。
  在读了初中后,我就再也没挨过一次打。在邻居们眼中,我从一个学习奇差、一脑袋坏点子的“二流子”变成了一个好学生。我每天都在沉默寡言和殷勤用功中度过,永远是看书学习,甚至在衣柜和被子上画满了演算题和物理学定律。这让父亲感动了,此前每天催我学习的他,竟然劝我多玩玩。初三那年,我和家里的两头黄牛住在一起。以牛槽为界,里间是它们的,外间是我的。夜里,在昏黄的灯光下,我一边听着牛的反刍声一边看书。后来,其中的一头母牛生了两头小牛犊。我的娱乐方式就是和小牛犊顶角,刚出生的小牛犊没有角,我也没有角,但小牛犊的力气很大,经常顶得我人仰马翻。
  我的浪漫不来源于人间,而是自然。村外有许多大树,阳光透过树叶的缝隙撒下来,在青苔和空地上投出星星点点的斑斓。那片树林也是一片坟场,大概有几十座坟头,但是我们从来都不觉得害怕,反而将其作为天然的游乐场。夏天我们采一种可以止血的药材,秋天就用竹竿在树干树枝上寻觅蝉蜕,蝉蜕明目,一元钱一斤。我们还去树上掏鸟窝,有一次我竟然掏出来一条蛇。我家最早的院子里还有好几株果树,对我们来说,果树极为稀奇。一株核桃树、一株柿子树、两株枣树、四五株梨树,每年到了春风一度的时候,就会有满院子的雪白。我经常一個人在梨树上流连忘返,“花开堪折直须折,莫待无花空折枝”,我几乎把整棵梨树上的梨花都摘了下来。除了这几株果树,那座已成废园的宅子早已片瓦不存,并无别异之处,但我总觉得那里有东西在,隐隐的有一股气。
  当时为了供应我和兄长读书,父亲在务农之外,又种了几亩蔬菜。每天凌晨三四点就去赶集或走街串巷地贩卖,有时直到日上三竿才回来吃早饭。1990年代的河南乡间还盛行着以物易物的商业法则,譬如以黄豆换豆腐,再譬如用小麦换西瓜,为了占一点小便宜,有一次父亲在换西瓜时要在麦子里掺一点沙子和小石子。这一度让我很看不惯,我大义灭亲、正义凛然地当面指责他,他只是又欢喜又凄然地无奈一笑。这种清贫的日子一度持续了很多年,直到我兄长毕业分配到我就读的初中做老师之后才略有改观。
  父亲为人极好,作为村中红白喜事的领班厨师,每家几乎都要请他。而他也尽职尽责,为了节省宴席菜料,还经常亲自去赶集采买。一场宴席操办下来,他的所得不过是两条烟、一瓶酒、一条毛巾,偶尔才会有一尾鱼。他的好人缘,我是在他的葬礼上听说的,2009年春节后的几天,很多人前来吊唁时都感叹他的好与短寿。父亲没有爱好,不看电视,不抽烟,不打麻将,偶尔喝酒看书听听戏曲。在他的棺材中,除了一副假牙和一副老花镜,我还为他放了一台收音机和一本他最爱看的吴冠中散文集《沧桑入画》。
  曾经,很多时候,我觉得父亲的一生非常失败。在八个兄弟姐妹中,他什么都不突出,最老实也最笨;在世俗生活中,他也没什么娱乐和爱好,所在乎的无非是天气、庄稼、农活、蔬菜和酒席。他很平凡,甚至平凡到窝囊,像所有中国老实巴交的农民一样,胆小,脾气大,目光短浅,经常愁容满面。甚至,我曾为有这样一位农民的父亲去学校找我送粮食,而觉得在同学面前丢了颜面。后来母亲说,他一生最大的成就就是靠着几亩田培养出了两个大学生儿子。我听了默然,这一点,在村里他确实无人能及。
  6
  我已经想不起来是从什么时候写东西的了。如果要给文字渊源找个起点,那应该是小时候读的《林氏家谱》。我是在大伯家看到家谱的,从林姓先祖比干一直到我——最后只续到我,先祖们有画像,我们只有名字。那时我还不识字,也可能约略识几个字,但却能感受到文字依附于血脉和伦理的某种力量,也或者就是白纸黑字、铁证如山的力量。事实上,我家并没有什么书可读。林永青家里有书,他比我们大好几岁的姐姐,买了很多《女友》《辽宁青年》《故事会》《法制故事》等杂志,我就经常几本几本借回来看。一直到兄长读了大学,我才开始某种并不自觉的文学阅读,路遥、霍达、金庸的小说,兄长的《大学语文》《中国文学史》《西方文学史》,当然也不乏某些言情和艳情小说。
  淮北,安徽北部的一座煤炭小城。我是带着高考复读两年、要通过某种手段证明自己的情绪奔赴那里的,在胡伟、白苟、王优、赵静、张宗勇等一帮诗人朋友的策动下,后来又在从日本归国、专长于西方政治思想史的孙传钊教授的私淑下,完成了从“理学学士”到一个文字学徒的转变。而毕业前后,从广州到桂林,从桂林到上海,从上海到北京,从北京又到武汉,在这一路以文字为生、以书为业的南北辗转中,则把我完全蜕变成了一个唯有与文字相亲的职业身份。它的轻,绾结着我肉身和命运的某一份重。
  到今天,我有近20年没见过林占印了。每次回家,母亲总把他搬出来催我结婚生子:“人家占印,孩子都有两个了,你快找个女朋友吧!”而我每次都回她:“我要是脑子也滑轮了,就结婚!”这个话题总是在不欢而散中结束。去年在老家时,有一天林占印突然加我微信,此后他翻看我的朋友圈,几乎每条都点赞。或许那只是出于一种礼貌,而又或许在他看来,我过上了他遥不可及的另一种生活,而那也曾是他的一个旧梦。   从河南大学毕业的林永青如今在县城的安踏鞋厂打工,在村里待了很多年的林志强去苏州开了一家洗衣店,河涛和付军在老家养鸭、务农,更多的人则永远消失在了某段记忆的残轨之上。偶尔,我也会默念那些熟悉而遥远的名字,杨玉良、韩再起、余登峰、刘梦蝶、李景会、齐义领……每个字都被赋予要跳出农家命运、擎举尘世明灯的寄托。而曾视诗歌和文学为信仰的我的朋友们,有的不写了,有的做了公务员,有的一心向佛,而有的吸了毒……或许我只能以字为生——而并非上帝手里的骰子幸运砸中了我。
  人不能两次踏进同一条河流,也不能同时选择两种不同的命运,我经常这样安慰自己。如果说,我代替一部分人走向了读大学、走南闯北、写作,那么他们也代我走上了另一条道路——娶妻生子、按部就班、平凡一生。其实,这两种南辕北辙的命运也并没有高低贵贱之分,我从未觉得比他们更成功、混得更好。人世中我也有深深的沮丧和挫败感,而属于他们的那种日常的卑微和苦难,我也会觉得是平摊到自己头顶的那一份。
  如果不是堂哥又开玩笑提起,我已经忘了6岁时说过的话,我说“我要当记者,我要考本科”。而事实上我那时根本不知道何谓记者和本科,我还不知道的是50多岁的堂哥今后会找一个痴呆的女子结婚,他的倔强会被现实磨得没有一丝棱角;是一个个亲人先后离我而去——在很长一段时间里我不知道死意味着什么,就像在坟场里我从未感到过恐惧、害怕和消失。但他们又会在我的现场复活,我涂抹毛笔字的姿势神情是大舅的,我文字中的水分是父亲在麦子里掺过的沙子和石子,——我和不和我在一起的人仍然在一起。
  像布罗茨基那样,我觉得自己是他们的总和,但又总是小于他们中的任何一个。一张张消逝的脸拼成了我的脸,但这并不意味着在生活本身我就胜过他们。而他们卑微、庸常、无声的命运又总让我惋惜某种流逝,关于时间和经验,也关于某种未知。日益单薄的生活样态常会让我感到某种“经验”的缩水和流失。就像回忆起从前,你总会有说不完的从前,但在明年回忆今年,能不被筛孔漏下去的今年会有多少?很可能是竹篮打水。比起我们——至少是我,以上那些人和附加给他们的命运是具体而微的。我小于每个生者的“生”,更小于每个死者的“死”。在生死之间,我小于他们的“过往”。
  在某种意义上,我和他们互为彼此的受托者。如果说我能把他们带到某種未来,而他们则能拖着我回溯某种过去。而死既是过去也是未来。我们同途殊归,又殊途同归。
  他们总是13这个数字后面8个“零”中被隐藏的“零”,总是从属于人口的“口”,而不是“人”。或许因为文字,每个我所熟悉的“零”都能被还原成一张小小的人脸,无论模糊、清晰还是愁苦,总之是存在的或存在过的。他们——也包含过去的我,永远是昨天的,而文字则是今天甚而是明天的,如果说它有功能,即在于能帮助我确定存在的时间,让我从某种虚构的巨大中缩小,不超出,也不小于,而是等于。而在潜意识里,我总觉得他们一旦进入文字也就意味着进入了某种永恒。尽管,永恒本身也很虚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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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鹊桥仙》是我省近年比较活跃的青年作家刘鹏艳继《月城春》《苏幕遮》后推出的又一篇聚焦残疾人命运的短篇。《月城春》写的是两个残疾少年,一个是老跛,一个是老盲。两人在行乞讨生活的路上成了“金牌搭档”,但最终老跛因想睡按摩姑娘小影与老魏发生纠纷而捅了人,结局令读者不胜唏嘘。《苏幕遮》写的是脑瘫少年七条为了谋生,在银屏街一个拐弯处车速比较慢的地方甩臭鸡蛋进行碰瓷,结果被一个把油门当刹车的女性新司机撞飞,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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洋山的名字熟悉而遥远。  以前,舟山各岛的渔民有着十分亲热的交往。鱼汛期,片片白帆不期而至,翻飞在同一片水域,归航时,渔船又成群结队,停泊于同一渔港,避风、修船、加水、买卖,好不热闹。自然也就衍生出了男求女爱,婚娶联姻等许多动人的故事。因此,在我幼小的心灵中,一直以为洋山人是我的亲戚。  如今,这一切都早已离我而去。洋山岛已成为遥远的呼唤。  可是,洋山岛并不是可以被轻易忽略的。精明的上海人早已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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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家出身的青年女作家刘鹏艳近几年在小说创作方面取得了骄人的成果:中篇小说《红星粮店》位列2013年度中国小说排行榜第二;短篇小说《月城春》斩获2016年红豆文学奖;多篇小说被全国权威文学刊物全文转载。最近,作家的艺术野心亦进一步“膨胀”,《月城春》《苏幕遮》《鹊桥仙》自成一个系列,将作家的悲悯情愫和人文关怀聚焦于银屏老街残疾人的生存世界和情感世界,探幽烛微,原生态地还原了他们的在世情状,精微的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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