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死亡片段
夏晓曦的懦弱害惨了她。
自从嫁给这个男人以后,挨打似乎成了家常便饭。家里的桌椅板凳、扫帚、锅都成了打人的工具。
这一天,夏晓曦满身伤痕地起床,发现自己的小便已经成了酱油色,她慌忙摇起沉睡中的丈夫。
丈夫可能是正在做着自己复兴的美梦,被摇醒后,大发脾气。他顺手抄起台灯,把夏晓曦按在床上,一顿毒打。台灯底座都被打掉了,夏晓曦突然开始气急、面色苍白、四肢冰冷。
夏晓曦的异常表现让丈夫有些害怕,他赶紧拨打了120。然而在医生踏进家门的时候,夏晓曦早已没有了生命体征。
“她是病死的!你看我们家的坐便器里,她的小便都是酱油色!她肯定是有病,突然病死的!”坐在派出所里的丈夫狡辩道。
“那她身上的伤是怎么来的?”民警问道。
“她前几天骑车摔了。”丈夫撒谎。
“别再撒谎了。”法医说,“她身上除了有几天前的旧伤,还有死前刚刚形成的新伤。损伤都是钝器伤,从损伤的形态看,和你们家台灯的底座很相似。你不要告诉我,这是台灯自己反复掉落到她身上给砸的!”
丈夫舔舔嘴唇,说:“那好吧,我承认我打了她,但我就是轻轻打的,怎么可能死亡呢?她是有病啊!她不是我打死的!”
“那我就告诉你,她就是你打死的!”法医厉声说道,“反复击打软组织,虽然不会直接致命,但是令死者体表大面积软组织出血,这样的损伤可以导致挤压综合征!”
“挤压综合征?”丈夫说,“我没有挤压她啊!”
“挤压综合征并不一定就是挤压出来的,反复击打也可以。”法医说,“这是大面积软组织出血,血浆大量渗出,有效循环血量减少,而且会导致急性肾功能衰竭。排出酱油色的尿液就是一个确证!她死亡前,是不是有气急、心悸、面色苍白、四肢冰冷的休克症状?”
丈夫低下头不再说话。
“你打死了她,必须要接受法律的严惩!”民警说。
死亡剖析
机械性损伤致死,是一种常见的导致非正常死亡的方式。而在机械性损伤致死中,钝器致死也比较多见。下面,老秦就从钝器致死的分类,以及法医为何要研究钝器致死等方面,把这种常见的死因剖析一下:
①徒手伤
在徒手伤这一大分类里,又分为指端伤、拳脚伤、咬伤等。很多人认为,徒手伤是最轻的损伤,不会导致人的死亡。其实不然,上述三种损伤,其实都可以导致人的死亡。
首先说指端伤。这种用手指指端来压迫别人身体表面而形成的损伤,看似很轻微,但有的时候会导致严重的后果。这具体就要看手指指端是压迫在什么地方了。如果压在人的颈部或压住了人的口鼻,就会导致机械性窒息死亡。
其次再看拳脚伤。一般情况下,拳脚相加是不会出人命的。但是有些时候非常不巧,也会导致人的死亡。老秦就办过一个案子,两个人因言语不合,一方一拳就直接打倒了对方,而对方很快就没有了生命体征。这样的案情主要有两种可能。第一,打中了太阳穴等比较特殊的部位。我们从小就知道太阳穴非常脆弱,不能受伤。原因就是这里的颅骨非常菲薄,而且颅骨下面行走着一条很重要的大血管——脑膜中动脉。一旦外力导致了此处的颅骨骨折,骨折断端就有可能导致这条血管破裂。这条血管一破裂,就会很快产生颅内出血进而导致死亡。第二,人体有些神经丰富的地方,即便是受到了非常轻微的损伤,也会导致人的死亡。比如男性的睾丸,如果受力的话,可能会导致神经源性休克或者抑制死;再比如心前区、心后区,虽然都有丰厚软组织和骨骼的保护,但是一旦受力,也可能抑制心脏导致心跳骤停而死亡。
咬伤我就不多说了,你们想想吸血鬼吧,虽然那都是迷信,但是普通人用那种方式也可能弄破大血管导致死亡。
徒手伤中,法医研究各种损伤形态和损伤机制,除了可以发现一些轻微但能致死的损伤以外,还可以发现一些对案件有用的东西。
一个人有室息征象,如果在颈部发现了许多徒手伤的话,就可以判断死者死于被掐扼颈部。
如果一个人是中毒致死,没有办法判断是别人强行灌服毒药还是自己饮用毒药的时候,轻微的徒手伤也能派上用场。比如在死者的面颊部发现了指端伤,在其手脚发现了指端形成的约束伤,那么这个案子就很有疑点了,就不能排除是别人灌服毒药的了。
②砖石伤、木质钝器伤、铁质钝器伤
这三类就是钝器致死中,法医必须研究的东西了。而研究这些的主要目的,除了查明死因,就是要搞清楚致伤工具到底是什么。
人的大脑很脆弱,在颅骨被打骨折后,极易导致颅内血管破裂和脑损伤,甚至可以直接导致人的死亡。
除去颅脑损伤,较大暴力的钝器损伤有的时候也可以导致挫裂创,这些创的位置如果位于大血管处,也是致命的。另外,比挫裂创致死更多见的,就是内脏器官的破裂。钝性暴力的作用,除了击打,还有震荡,这些外力有的时候可以导致一些较脆的实质器官,如肝脏、脾脏的破裂,从而出血死亡。
不论是什么钝器,如果要造成人的死亡,必然要施加足够大的力。这些力量,除了可以导致人死亡,也会在人的体表留下一些痕迹,这就是法医准断致伤工具的重要依据。
一般钝性工具都有着比较特征性的形态,法医可以根据死者体表的损伤来进行推断。那有同学就会问了,砖石没有特征形态吧?法医怎么推断呢?
因为砖石比较坚硬,打击到头部的时候,很容易导致头皮挫裂创,而且砖石附着的细物很多。法医看到不规则的挫裂创,就会在创的里面寻找一些细小的痕迹。如果在挫裂创里发现了一粒很小很小的砖红色粉末,不就可以判断出致伤工具是红砖了吗?
③交通事故致死以及高坠致死
交通事故过于复杂,我会另章介绍。而高坠及摔跌致死,大家翻翻第四次死亡的内容就明白啦。
④挤压死
挤压死也是一种比较特殊的钝器致死,我们通常说的挤压死,多见于交通事故的碾压、人为灾害(比如矿井坍塌的压死),以及自然灾害中的地震、泥石流等。这些情况,一般都是极大暴力的挤压死,可以导致大面积软组织出血、内脏破裂、骨折、肢体离断等。这样的损伤,因为极为严重,推测所受暴力也非常大,可以判断出不是人为故意形成,多见于灾害事故。
较小一些的暴力,比如地震中被青石板压迫,虽然压迫的时候还有生命,但受害者坚持不了一会儿就死亡了。这种死亡可能是胸腹部受压从而无法呼吸导致窒息死亡,也可能是有骨折、大面积皮下损伤时,骨髓或者脂肪进入血管、堵塞血管,导致骨髓栓塞或脂肪栓塞。这样的受害者可能当场就立即死亡,也可能存活一段时间再死亡。
最轻的挤压综合征致死,常见于虐待案件。很多人遭受家暴,导致全身大面积淤青。血浆大量渗出,有效循环血量减少,挫伤的软组织产生多种毒性代谢物,同时这些杂质堵塞了肾小管导致急性肾功能衰竭和创伤性休克,最终导致人的死亡。
很多人认为钝器是比较安全的物件,一般不会打死人。我相信大家看了这一章的内容,就会改变这种看法了。有的时候,人的生命很脆弱,所以并不是用可怕的凶器才致命。珍爱生命!
夏晓曦的懦弱害惨了她。
自从嫁给这个男人以后,挨打似乎成了家常便饭。家里的桌椅板凳、扫帚、锅都成了打人的工具。
这一天,夏晓曦满身伤痕地起床,发现自己的小便已经成了酱油色,她慌忙摇起沉睡中的丈夫。
丈夫可能是正在做着自己复兴的美梦,被摇醒后,大发脾气。他顺手抄起台灯,把夏晓曦按在床上,一顿毒打。台灯底座都被打掉了,夏晓曦突然开始气急、面色苍白、四肢冰冷。
夏晓曦的异常表现让丈夫有些害怕,他赶紧拨打了120。然而在医生踏进家门的时候,夏晓曦早已没有了生命体征。
“她是病死的!你看我们家的坐便器里,她的小便都是酱油色!她肯定是有病,突然病死的!”坐在派出所里的丈夫狡辩道。
“那她身上的伤是怎么来的?”民警问道。
“她前几天骑车摔了。”丈夫撒谎。
“别再撒谎了。”法医说,“她身上除了有几天前的旧伤,还有死前刚刚形成的新伤。损伤都是钝器伤,从损伤的形态看,和你们家台灯的底座很相似。你不要告诉我,这是台灯自己反复掉落到她身上给砸的!”
丈夫舔舔嘴唇,说:“那好吧,我承认我打了她,但我就是轻轻打的,怎么可能死亡呢?她是有病啊!她不是我打死的!”
“那我就告诉你,她就是你打死的!”法医厉声说道,“反复击打软组织,虽然不会直接致命,但是令死者体表大面积软组织出血,这样的损伤可以导致挤压综合征!”
“挤压综合征?”丈夫说,“我没有挤压她啊!”
“挤压综合征并不一定就是挤压出来的,反复击打也可以。”法医说,“这是大面积软组织出血,血浆大量渗出,有效循环血量减少,而且会导致急性肾功能衰竭。排出酱油色的尿液就是一个确证!她死亡前,是不是有气急、心悸、面色苍白、四肢冰冷的休克症状?”
丈夫低下头不再说话。
“你打死了她,必须要接受法律的严惩!”民警说。
死亡剖析
机械性损伤致死,是一种常见的导致非正常死亡的方式。而在机械性损伤致死中,钝器致死也比较多见。下面,老秦就从钝器致死的分类,以及法医为何要研究钝器致死等方面,把这种常见的死因剖析一下:
①徒手伤
在徒手伤这一大分类里,又分为指端伤、拳脚伤、咬伤等。很多人认为,徒手伤是最轻的损伤,不会导致人的死亡。其实不然,上述三种损伤,其实都可以导致人的死亡。
首先说指端伤。这种用手指指端来压迫别人身体表面而形成的损伤,看似很轻微,但有的时候会导致严重的后果。这具体就要看手指指端是压迫在什么地方了。如果压在人的颈部或压住了人的口鼻,就会导致机械性窒息死亡。
其次再看拳脚伤。一般情况下,拳脚相加是不会出人命的。但是有些时候非常不巧,也会导致人的死亡。老秦就办过一个案子,两个人因言语不合,一方一拳就直接打倒了对方,而对方很快就没有了生命体征。这样的案情主要有两种可能。第一,打中了太阳穴等比较特殊的部位。我们从小就知道太阳穴非常脆弱,不能受伤。原因就是这里的颅骨非常菲薄,而且颅骨下面行走着一条很重要的大血管——脑膜中动脉。一旦外力导致了此处的颅骨骨折,骨折断端就有可能导致这条血管破裂。这条血管一破裂,就会很快产生颅内出血进而导致死亡。第二,人体有些神经丰富的地方,即便是受到了非常轻微的损伤,也会导致人的死亡。比如男性的睾丸,如果受力的话,可能会导致神经源性休克或者抑制死;再比如心前区、心后区,虽然都有丰厚软组织和骨骼的保护,但是一旦受力,也可能抑制心脏导致心跳骤停而死亡。
咬伤我就不多说了,你们想想吸血鬼吧,虽然那都是迷信,但是普通人用那种方式也可能弄破大血管导致死亡。
徒手伤中,法医研究各种损伤形态和损伤机制,除了可以发现一些轻微但能致死的损伤以外,还可以发现一些对案件有用的东西。
一个人有室息征象,如果在颈部发现了许多徒手伤的话,就可以判断死者死于被掐扼颈部。
如果一个人是中毒致死,没有办法判断是别人强行灌服毒药还是自己饮用毒药的时候,轻微的徒手伤也能派上用场。比如在死者的面颊部发现了指端伤,在其手脚发现了指端形成的约束伤,那么这个案子就很有疑点了,就不能排除是别人灌服毒药的了。
②砖石伤、木质钝器伤、铁质钝器伤
这三类就是钝器致死中,法医必须研究的东西了。而研究这些的主要目的,除了查明死因,就是要搞清楚致伤工具到底是什么。
人的大脑很脆弱,在颅骨被打骨折后,极易导致颅内血管破裂和脑损伤,甚至可以直接导致人的死亡。
除去颅脑损伤,较大暴力的钝器损伤有的时候也可以导致挫裂创,这些创的位置如果位于大血管处,也是致命的。另外,比挫裂创致死更多见的,就是内脏器官的破裂。钝性暴力的作用,除了击打,还有震荡,这些外力有的时候可以导致一些较脆的实质器官,如肝脏、脾脏的破裂,从而出血死亡。
不论是什么钝器,如果要造成人的死亡,必然要施加足够大的力。这些力量,除了可以导致人死亡,也会在人的体表留下一些痕迹,这就是法医准断致伤工具的重要依据。
一般钝性工具都有着比较特征性的形态,法医可以根据死者体表的损伤来进行推断。那有同学就会问了,砖石没有特征形态吧?法医怎么推断呢?
因为砖石比较坚硬,打击到头部的时候,很容易导致头皮挫裂创,而且砖石附着的细物很多。法医看到不规则的挫裂创,就会在创的里面寻找一些细小的痕迹。如果在挫裂创里发现了一粒很小很小的砖红色粉末,不就可以判断出致伤工具是红砖了吗?
③交通事故致死以及高坠致死
交通事故过于复杂,我会另章介绍。而高坠及摔跌致死,大家翻翻第四次死亡的内容就明白啦。
④挤压死
挤压死也是一种比较特殊的钝器致死,我们通常说的挤压死,多见于交通事故的碾压、人为灾害(比如矿井坍塌的压死),以及自然灾害中的地震、泥石流等。这些情况,一般都是极大暴力的挤压死,可以导致大面积软组织出血、内脏破裂、骨折、肢体离断等。这样的损伤,因为极为严重,推测所受暴力也非常大,可以判断出不是人为故意形成,多见于灾害事故。
较小一些的暴力,比如地震中被青石板压迫,虽然压迫的时候还有生命,但受害者坚持不了一会儿就死亡了。这种死亡可能是胸腹部受压从而无法呼吸导致窒息死亡,也可能是有骨折、大面积皮下损伤时,骨髓或者脂肪进入血管、堵塞血管,导致骨髓栓塞或脂肪栓塞。这样的受害者可能当场就立即死亡,也可能存活一段时间再死亡。
最轻的挤压综合征致死,常见于虐待案件。很多人遭受家暴,导致全身大面积淤青。血浆大量渗出,有效循环血量减少,挫伤的软组织产生多种毒性代谢物,同时这些杂质堵塞了肾小管导致急性肾功能衰竭和创伤性休克,最终导致人的死亡。
很多人认为钝器是比较安全的物件,一般不会打死人。我相信大家看了这一章的内容,就会改变这种看法了。有的时候,人的生命很脆弱,所以并不是用可怕的凶器才致命。珍爱生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