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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众所周知,美国作为当今世界上科技和经济最发达的国家,其不断完善的职业教育体系功不可没。美国的职业教育发展史实际上是一部立法史,职业教育立法对美国职业教育的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形成了鲜明的特色。因此我国的职业教育要想在有法律保障的大背景下健康有序发展,要借鉴美国的成功立法经验来不断的发展完善自己。
【关键词】:美国;职业教育立法;特色;启示
职业教育立法是国家机关依照法律程序制定有关职业教育的法规,是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行为规则,对整个社会具有普遍的约束力。美国的职业教育制度的完备和职业教育水平的发展程度均居世界领先地位。分析美国职业教育立法的特色,借鉴其成功的经验,对于不断完善我国的职业教育立法具有不可或缺的意义。
一、美国职业教育立法的发展历程
美国目前拥有一百多年的立法历程,已经形成了相当完善的法律体系,其职业教育发展立法发展历程大致分为以下几个阶段。
1. 学徒制—美国职业教育法规雏形
美国职业教育起源于殖民地时期的学徒制。美国独立前的殖民地时期 ,教育主要是宗主国教育模式的移植。其中包括职业教育,职业教育的最初形式是学徒制。这种方式沿用英国 1562年的《工匠、徒弟法》及1601 年的《济贫法》为模本,规定由父母与工匠订立合同,将子女交由工匠学习职业技能以及一般的读、写、算等知识。《工匠、徒弟法》和《济贫法》中有关学徒制的规定成为美国职业教育法规的雏形。
2. 《莫雷尔法案》—美国职业教育立法的开始
美国独立战争之后,随着大工业生产不断发展和西进运动的兴起,劳动力的需求急剧增加,具备专业技术知识的工、农业劳动力更是严重短缺,严重制约了美国国内经济的发展。为此,1862年,其代表人物莫雷尔提出的法案被国会和总统批准。此后,国会又颁布了一系列的相关法案,进一步促进了各州赠地学院的发展。1862 年《莫雷尔法案》及其相关法案的颁布开创了在美国高等教育中发展职业教育的先河。
3. 《史密斯—休斯法》—美国职业教育体系的形成
19世纪末20世纪初美国经济的不断发展,美国逐渐由农业国转型为工业国。因此,需要大批技术精湛的技术工人。在这种情况下,《史密斯—休斯法》于1917年被国会通过。20世纪50年代后期得到了迅速发展,到1960年美国已有综合中学29845所,在校生960万。《史密斯—休斯法》以立法的形式确立了职业教育在公立中学中的地位,标志着美国职业教育体系开始形成。
4.当代美国职业教育的新发展
二战后,美国加快了工业机械化和农业机械化的进程,生产力水平提高。1963年《职业教育法》在国会通过,该法案突破了传统职业教育的理念,重新确立了美国职业教育的目标。20世纪40年代以来为适应新技术革命带来的挑战,联邦政府制定了一系列有关职业教育的法律条例。此后,国会又先后通过了多个与其相关的修正案,强调了职业教育中的性别平等以及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的整合等问题。
二、美国职业教育立法的特点
(一)立法先行,法律体系完善
美国十分注重职业教育方面的立法,早在19世纪60年代就制定了历史上第一部职业教育法案。经过一百多年的立法历程,美国已经形成了相当完善的法律体系,相继颁布了《莫雷尔法案》(1862)、《史密斯—休斯法》(1917)等法律。目前为止,美国颁布的有关职业教育法律法规将近200个。这样,美国职业教育立法体系完善,为职业教育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使得职业教育管理和发展能有法可依,健康良性地发展。
(二)与时俱进,适时的法律调整
二战后, 美国几乎每隔几年就制定一部职业教育法。1963年国会通过《职业教育法》, ,1974年出台了《生计教育法》。 在系列职业教育法案的促進和推动下, 职业教育也相应地从早期的农业、工业、商业、家政发展到以后的各行各业, 逐渐形成较为完整的职业教育体系。根据社会状况的变化不断对职业教育立法进行调整, 是美国职业教育立法的一个显著特征。
(三)有的放矢,法律内容针对性和操作性强
美国职业教育的各个法案,都包含有具体实施的详尽条款比如:要解决的问题、经费的使用等。 因此美国法律的实施具有很强的操作性。美国职业教育在立法过程中不求解决社会中的所有问题, 而是围绕社会中最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而制定方案,具有很强的针对性。
(四)民主科学,保障弱势群体的权利
美国职业教育立法是客观性和科学的统一体。它尤其关注保障女性、黑人等弱势群体的受教育权,充分体现了教育的民主性和公平性原则。1890 年美国联邦政府颁布的《莫雷尔第二法案》中就专门加强了对招收黑人学生的赠地学院的支持。1984年《卡尔·柏金斯职业教育法案》取消了对受助学生的年龄限制,扩大了联邦政府拨款补助的对象,用于促进职业教育中的性别平等以及为单亲家长和失业的妇女提供帮助。
三、美国职业教育立法对我国的启示
通过对美国职业教育立法发展历程及其作用的研究,可以对我国职业教育的发展起到一定的借鉴作用。
(一)要转变观念,健全职业教育法律体系
由于传统观念影响,我国绝大多数人还对职业教育存在偏见,普遍认为只有学习差的学生才选择职业教育。当今,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旗鼓已经全面敲响,但是有关职业教育的专门法律只有一部《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 行政法规很少。因此,要打破传统陈腐观念的束缚,把职业教育纳入法律保护的范围内,搞好职业教育立法工作,才能促进职业教育的发展。
(二)重视职业教育立法的时效性和可操作性
改变我国职业教育立法时效性较低的现状,一方面与时俱进,结合职业教育在新时期的地位和任务,在职业教育理念、办学和管理体制等方面对《职业教育法》进行修订和完善。另一方面,结合职业教育发展实际,适时有针对性地对相关法律法规修改和完善,维护其权威性和保证其有效实施。我国的职业教育立法往往可操作性不强,同时没有相关的配套法规加以细化,缺乏明确的针对性。
(三)构建终身教育体系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 年)》中指出要构建体系完备的终身教育。职业教育作为国家教育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构建终身教育体系的重要方面。为此,我国职业教育立法要对职业教育进行整体思考和设计,构建职业教育与义务教育、高等教育、继续教育之间的相互衔接,从而促进终身教育体系的构建。
(四)加大资金投入,关注弱势群体
美国的职业教育的快速发展离不开政府财政资金的支持。而经费严重不足一直是制约我国职业教育发展的一个重要瓶颈。借鉴美国成功经验,我国职业教育立法应把关注弱势群体作为重要内容,保障他们的合法权益。我农村居民及其子女、外地务工者及其子女、妇女、长期失业者及残疾人等往往在工作和受教育方面遇到的障碍较多,要通过立法保障他们的合法权利。
参考文献:
[1] 郭健,张建党.美国职业教育发展的特点和启示[J].中国职业技术教育 ,2004.
[2] 蒋建微.美国职业教育立法的沿革、特点及启示[J].世界职业技术教育 , 2007,(2).
[3] 惠刚.美国职业教育的发展历程—兼论对我国职业教育的启示[J].陕西师范大学继续教育学报 (西安), 2003(12).
【关键词】:美国;职业教育立法;特色;启示
职业教育立法是国家机关依照法律程序制定有关职业教育的法规,是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行为规则,对整个社会具有普遍的约束力。美国的职业教育制度的完备和职业教育水平的发展程度均居世界领先地位。分析美国职业教育立法的特色,借鉴其成功的经验,对于不断完善我国的职业教育立法具有不可或缺的意义。
一、美国职业教育立法的发展历程
美国目前拥有一百多年的立法历程,已经形成了相当完善的法律体系,其职业教育发展立法发展历程大致分为以下几个阶段。
1. 学徒制—美国职业教育法规雏形
美国职业教育起源于殖民地时期的学徒制。美国独立前的殖民地时期 ,教育主要是宗主国教育模式的移植。其中包括职业教育,职业教育的最初形式是学徒制。这种方式沿用英国 1562年的《工匠、徒弟法》及1601 年的《济贫法》为模本,规定由父母与工匠订立合同,将子女交由工匠学习职业技能以及一般的读、写、算等知识。《工匠、徒弟法》和《济贫法》中有关学徒制的规定成为美国职业教育法规的雏形。
2. 《莫雷尔法案》—美国职业教育立法的开始
美国独立战争之后,随着大工业生产不断发展和西进运动的兴起,劳动力的需求急剧增加,具备专业技术知识的工、农业劳动力更是严重短缺,严重制约了美国国内经济的发展。为此,1862年,其代表人物莫雷尔提出的法案被国会和总统批准。此后,国会又颁布了一系列的相关法案,进一步促进了各州赠地学院的发展。1862 年《莫雷尔法案》及其相关法案的颁布开创了在美国高等教育中发展职业教育的先河。
3. 《史密斯—休斯法》—美国职业教育体系的形成
19世纪末20世纪初美国经济的不断发展,美国逐渐由农业国转型为工业国。因此,需要大批技术精湛的技术工人。在这种情况下,《史密斯—休斯法》于1917年被国会通过。20世纪50年代后期得到了迅速发展,到1960年美国已有综合中学29845所,在校生960万。《史密斯—休斯法》以立法的形式确立了职业教育在公立中学中的地位,标志着美国职业教育体系开始形成。
4.当代美国职业教育的新发展
二战后,美国加快了工业机械化和农业机械化的进程,生产力水平提高。1963年《职业教育法》在国会通过,该法案突破了传统职业教育的理念,重新确立了美国职业教育的目标。20世纪40年代以来为适应新技术革命带来的挑战,联邦政府制定了一系列有关职业教育的法律条例。此后,国会又先后通过了多个与其相关的修正案,强调了职业教育中的性别平等以及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的整合等问题。
二、美国职业教育立法的特点
(一)立法先行,法律体系完善
美国十分注重职业教育方面的立法,早在19世纪60年代就制定了历史上第一部职业教育法案。经过一百多年的立法历程,美国已经形成了相当完善的法律体系,相继颁布了《莫雷尔法案》(1862)、《史密斯—休斯法》(1917)等法律。目前为止,美国颁布的有关职业教育法律法规将近200个。这样,美国职业教育立法体系完善,为职业教育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使得职业教育管理和发展能有法可依,健康良性地发展。
(二)与时俱进,适时的法律调整
二战后, 美国几乎每隔几年就制定一部职业教育法。1963年国会通过《职业教育法》, ,1974年出台了《生计教育法》。 在系列职业教育法案的促進和推动下, 职业教育也相应地从早期的农业、工业、商业、家政发展到以后的各行各业, 逐渐形成较为完整的职业教育体系。根据社会状况的变化不断对职业教育立法进行调整, 是美国职业教育立法的一个显著特征。
(三)有的放矢,法律内容针对性和操作性强
美国职业教育的各个法案,都包含有具体实施的详尽条款比如:要解决的问题、经费的使用等。 因此美国法律的实施具有很强的操作性。美国职业教育在立法过程中不求解决社会中的所有问题, 而是围绕社会中最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而制定方案,具有很强的针对性。
(四)民主科学,保障弱势群体的权利
美国职业教育立法是客观性和科学的统一体。它尤其关注保障女性、黑人等弱势群体的受教育权,充分体现了教育的民主性和公平性原则。1890 年美国联邦政府颁布的《莫雷尔第二法案》中就专门加强了对招收黑人学生的赠地学院的支持。1984年《卡尔·柏金斯职业教育法案》取消了对受助学生的年龄限制,扩大了联邦政府拨款补助的对象,用于促进职业教育中的性别平等以及为单亲家长和失业的妇女提供帮助。
三、美国职业教育立法对我国的启示
通过对美国职业教育立法发展历程及其作用的研究,可以对我国职业教育的发展起到一定的借鉴作用。
(一)要转变观念,健全职业教育法律体系
由于传统观念影响,我国绝大多数人还对职业教育存在偏见,普遍认为只有学习差的学生才选择职业教育。当今,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旗鼓已经全面敲响,但是有关职业教育的专门法律只有一部《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 行政法规很少。因此,要打破传统陈腐观念的束缚,把职业教育纳入法律保护的范围内,搞好职业教育立法工作,才能促进职业教育的发展。
(二)重视职业教育立法的时效性和可操作性
改变我国职业教育立法时效性较低的现状,一方面与时俱进,结合职业教育在新时期的地位和任务,在职业教育理念、办学和管理体制等方面对《职业教育法》进行修订和完善。另一方面,结合职业教育发展实际,适时有针对性地对相关法律法规修改和完善,维护其权威性和保证其有效实施。我国的职业教育立法往往可操作性不强,同时没有相关的配套法规加以细化,缺乏明确的针对性。
(三)构建终身教育体系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 年)》中指出要构建体系完备的终身教育。职业教育作为国家教育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构建终身教育体系的重要方面。为此,我国职业教育立法要对职业教育进行整体思考和设计,构建职业教育与义务教育、高等教育、继续教育之间的相互衔接,从而促进终身教育体系的构建。
(四)加大资金投入,关注弱势群体
美国的职业教育的快速发展离不开政府财政资金的支持。而经费严重不足一直是制约我国职业教育发展的一个重要瓶颈。借鉴美国成功经验,我国职业教育立法应把关注弱势群体作为重要内容,保障他们的合法权益。我农村居民及其子女、外地务工者及其子女、妇女、长期失业者及残疾人等往往在工作和受教育方面遇到的障碍较多,要通过立法保障他们的合法权利。
参考文献:
[1] 郭健,张建党.美国职业教育发展的特点和启示[J].中国职业技术教育 ,2004.
[2] 蒋建微.美国职业教育立法的沿革、特点及启示[J].世界职业技术教育 , 2007,(2).
[3] 惠刚.美国职业教育的发展历程—兼论对我国职业教育的启示[J].陕西师范大学继续教育学报 (西安), 2003(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