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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刊理由:
建立资本市场是企业实现跨越发展的重要途径,也是建设区域金融中心的重要内容,能极大地推动当地经济发展。根据中央的金融改革精神并结合实际,在云南试点建一个民间中小企业股权交易市场,对政府、企业、投资公司而言都是利大于弊的。
在国务院批准并出台的《国务院关于支持云南省加快建设面向西南开放重要桥头堡的意见》中,明确提出要把昆明建设成为区域性金融中心。为了加快昆明区域性金融中心的建设,笔者提出了在昆明设立云南中小企业股权交易所的设想。
有利的国家政策
昆明要建设区域性金融中心,应具备三个条件:一是建设民间金融市场。民间金融市场是指除了现有的国有银行、股份制银行以外,能覆盖和基本满足中小企业发展需求的众多金融机构,也包括境外的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等。二是建设民间资本市场,包括创业投资基金、风险投资基金、股权投资基金、各类投资公司和基金管理公司、证劵投资公司等。三是建设区域性金融交易市场,核心是建立可以进行股权、债权、知识产权交易、资产权益等交易的股权交易市场。
建立资本市场是企业实现跨越发展的重要途径,是建设区域金融中心的重要内容。比如上海、深圳股票交易所的设立,吸引着全国乃至全球的几千亿资金云集当地,极大地推动了当地经济发展。云南试点建一个民间中小企业股权交易市场其利有三:对政府而言,可以为云南企业拟在沪、深两地甚至境外上市企业进行上市前的项目优选、孵化和培育工作,从而极大地帮助和推动更多企业到资本市场融资,做大做强企业。对企业而言,会对企业上市前理清产权关系,进行股份制改造,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规范经营活动,确立市场位置等前期的上市培育、孵化工作和筹集低成本资金起到有益的推动作用。对投资公司而言,也是一个投资交流、招商引资和股权交易的平台,任何小企业想寻找、获得合作伙伴和投资者,都可以到中小企业股权交易市场去挂牌融资。
2012年3月28日国务院决定设立温州市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的批复,为创立云南省区域性金融资本市场提供了政策依据,其中的“培育发展地方金融资本市场,依法合规开展非上市公司股份转让及技术、文化等产权交易”为地方金融改革提出了新的思路,也为云南的金融改革和发展指明了方向。根据中央的金融改革精神,结合云南实际,提出试点建设云南中小企业股权交易市场,目的在于立足昆明辐射西南及周边国家,进而同沿海省份乃至全国区域金融资本市场进行对接,实现资本的回报率大于传统的金融服务收益的目的,最终建立中国多层次的区域性金融资本市场,并把从区域性市场中成长起来的中小企业推荐到创业板市场、主板及香港证券市场上市。
可行的具体构想
目前,云南省已设立了云南省产权交易所和昆明泛亚联合产权交易所。设立云南中小企业股权交易所,笔者认为只需按照国家对民营企业“非禁即入”的原则,先行先试。按程序上报国家有管部门审批,政策上应无太大的限制。
笔者建议云南中小企业股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发起人为云南创新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该公司是由云南省工商联、省民营企业家协会联合发起,由云南省内40家知名的民营企业参股投资成立的专业化基金管理公司,由企业家自身联合组建管理团队,建立基金池,自主经营、资源共享、风险共担,针对不同的项目再专项募集资金。由于该公司依托的背景是拥有七万会员企业的省工商联和八百会员企业的省民营企业家协会,因此,笔者认为以它作为云南中小企业股权交易所的投资主体和发起人,颇为恰当。
不过,云南中小企业股权交易所的成立,还需要组建专家团队并拟定一个具有实际操作功能的区域性金融资本市场设计方案,而这仅靠云南省内的人才是不可能完成的。所以,必须引进专业金融专家、资深投资银行专家和股票交易所专家等来协助完成。
科学的运作机制
云南中小企业股权交易平台建设既要符合世界发展趋势,又要具有本土特色,且应具有可操作性。这就要求在方案设计之初,应吸取以往的经验教训,并要有一整套管理制度和专业机构及专业人才进行设计:包括设立保荐商制度;设立做市商制度;设立专业服务机构;设立股权投资机构。地方股权市场的建立首先要避免现在沪深两市的政府垄断模式,并大胆实施改革创新:
1、所有制的改革。地方股票交易所在建立伊始,就应该限制政府和家族一股独大的垄断式股票交易所模式,运用真正的市场化机制。地方股票交易所的股东可以多元化,在地方政府主导下,民营企业甚至个人都可以成为地方股票交易所的股东,多方共同承担地方股票交易所的经营风险并共享收益。
2、交易模式本土化。地方股票交易所的股票交易模式应符合云南当地的情况,建议采用类似美国纳斯达克初级股市的做市商模式,它比较符合云南中小企业多的情况,不宜采用现在类似沪深股市的集合竞价模式。当然,也可由云南省政府和交易所组织专家根据云南本地实际情况采用适合的模式。
3、地方设定标准。上市公司的上市模式可以采用地方股票交易所的审批制、核准制等,具体方式由相关单位提出具体方案,云南省政府和交易所组织专家评估,省证监局、金融办可以进行技术指导。
4、云南中小企业股权交易市场(运作模式)
云南中小企业股权交易所采用做市商的方式,推进双方报价做市服务。以一对一的服务模式提升入市企业的交易成交率。
5、具体的上市方式。拟上市公司可以采用增量上市(现在的IPO)和存量上市(原企业股份直接全部挂牌上市交易)两种方式,具体由各个企业自行选择,由市场的无形之手来调节。过去二十几年的经历证明,当前沪深股票市场出现的各种恶疾如“股权分置、高价发行圈钱、投机炒作、高市盈率、高换手率、ST不死鸟现象”“隔空(高价)买牛最后牵到手是熊”等现象和做假账上市圈钱等恶行正越来越遭到全国投资者的唾弃。这些弊病与管理模式有着深刻的因果联系。为此,设计团队在方案设计时就必须充分考虑到应对举措。
任何一个新生事物的生长和发展都需要得到阳光雨露的滋养。云南中小企业股权交易所的设想能否变为现实,还需要社会各界给予大力支持。中国的金融改革是大势所趋,要想发展地方经济,必须优先发展地方金融事业,“青山遮不住,毕竟东流去。”
责任编辑:周建英
建立资本市场是企业实现跨越发展的重要途径,也是建设区域金融中心的重要内容,能极大地推动当地经济发展。根据中央的金融改革精神并结合实际,在云南试点建一个民间中小企业股权交易市场,对政府、企业、投资公司而言都是利大于弊的。
在国务院批准并出台的《国务院关于支持云南省加快建设面向西南开放重要桥头堡的意见》中,明确提出要把昆明建设成为区域性金融中心。为了加快昆明区域性金融中心的建设,笔者提出了在昆明设立云南中小企业股权交易所的设想。
有利的国家政策
昆明要建设区域性金融中心,应具备三个条件:一是建设民间金融市场。民间金融市场是指除了现有的国有银行、股份制银行以外,能覆盖和基本满足中小企业发展需求的众多金融机构,也包括境外的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等。二是建设民间资本市场,包括创业投资基金、风险投资基金、股权投资基金、各类投资公司和基金管理公司、证劵投资公司等。三是建设区域性金融交易市场,核心是建立可以进行股权、债权、知识产权交易、资产权益等交易的股权交易市场。
建立资本市场是企业实现跨越发展的重要途径,是建设区域金融中心的重要内容。比如上海、深圳股票交易所的设立,吸引着全国乃至全球的几千亿资金云集当地,极大地推动了当地经济发展。云南试点建一个民间中小企业股权交易市场其利有三:对政府而言,可以为云南企业拟在沪、深两地甚至境外上市企业进行上市前的项目优选、孵化和培育工作,从而极大地帮助和推动更多企业到资本市场融资,做大做强企业。对企业而言,会对企业上市前理清产权关系,进行股份制改造,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规范经营活动,确立市场位置等前期的上市培育、孵化工作和筹集低成本资金起到有益的推动作用。对投资公司而言,也是一个投资交流、招商引资和股权交易的平台,任何小企业想寻找、获得合作伙伴和投资者,都可以到中小企业股权交易市场去挂牌融资。
2012年3月28日国务院决定设立温州市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的批复,为创立云南省区域性金融资本市场提供了政策依据,其中的“培育发展地方金融资本市场,依法合规开展非上市公司股份转让及技术、文化等产权交易”为地方金融改革提出了新的思路,也为云南的金融改革和发展指明了方向。根据中央的金融改革精神,结合云南实际,提出试点建设云南中小企业股权交易市场,目的在于立足昆明辐射西南及周边国家,进而同沿海省份乃至全国区域金融资本市场进行对接,实现资本的回报率大于传统的金融服务收益的目的,最终建立中国多层次的区域性金融资本市场,并把从区域性市场中成长起来的中小企业推荐到创业板市场、主板及香港证券市场上市。
可行的具体构想
目前,云南省已设立了云南省产权交易所和昆明泛亚联合产权交易所。设立云南中小企业股权交易所,笔者认为只需按照国家对民营企业“非禁即入”的原则,先行先试。按程序上报国家有管部门审批,政策上应无太大的限制。
笔者建议云南中小企业股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发起人为云南创新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该公司是由云南省工商联、省民营企业家协会联合发起,由云南省内40家知名的民营企业参股投资成立的专业化基金管理公司,由企业家自身联合组建管理团队,建立基金池,自主经营、资源共享、风险共担,针对不同的项目再专项募集资金。由于该公司依托的背景是拥有七万会员企业的省工商联和八百会员企业的省民营企业家协会,因此,笔者认为以它作为云南中小企业股权交易所的投资主体和发起人,颇为恰当。
不过,云南中小企业股权交易所的成立,还需要组建专家团队并拟定一个具有实际操作功能的区域性金融资本市场设计方案,而这仅靠云南省内的人才是不可能完成的。所以,必须引进专业金融专家、资深投资银行专家和股票交易所专家等来协助完成。
科学的运作机制
云南中小企业股权交易平台建设既要符合世界发展趋势,又要具有本土特色,且应具有可操作性。这就要求在方案设计之初,应吸取以往的经验教训,并要有一整套管理制度和专业机构及专业人才进行设计:包括设立保荐商制度;设立做市商制度;设立专业服务机构;设立股权投资机构。地方股权市场的建立首先要避免现在沪深两市的政府垄断模式,并大胆实施改革创新:
1、所有制的改革。地方股票交易所在建立伊始,就应该限制政府和家族一股独大的垄断式股票交易所模式,运用真正的市场化机制。地方股票交易所的股东可以多元化,在地方政府主导下,民营企业甚至个人都可以成为地方股票交易所的股东,多方共同承担地方股票交易所的经营风险并共享收益。
2、交易模式本土化。地方股票交易所的股票交易模式应符合云南当地的情况,建议采用类似美国纳斯达克初级股市的做市商模式,它比较符合云南中小企业多的情况,不宜采用现在类似沪深股市的集合竞价模式。当然,也可由云南省政府和交易所组织专家根据云南本地实际情况采用适合的模式。
3、地方设定标准。上市公司的上市模式可以采用地方股票交易所的审批制、核准制等,具体方式由相关单位提出具体方案,云南省政府和交易所组织专家评估,省证监局、金融办可以进行技术指导。
4、云南中小企业股权交易市场(运作模式)
云南中小企业股权交易所采用做市商的方式,推进双方报价做市服务。以一对一的服务模式提升入市企业的交易成交率。
5、具体的上市方式。拟上市公司可以采用增量上市(现在的IPO)和存量上市(原企业股份直接全部挂牌上市交易)两种方式,具体由各个企业自行选择,由市场的无形之手来调节。过去二十几年的经历证明,当前沪深股票市场出现的各种恶疾如“股权分置、高价发行圈钱、投机炒作、高市盈率、高换手率、ST不死鸟现象”“隔空(高价)买牛最后牵到手是熊”等现象和做假账上市圈钱等恶行正越来越遭到全国投资者的唾弃。这些弊病与管理模式有着深刻的因果联系。为此,设计团队在方案设计时就必须充分考虑到应对举措。
任何一个新生事物的生长和发展都需要得到阳光雨露的滋养。云南中小企业股权交易所的设想能否变为现实,还需要社会各界给予大力支持。中国的金融改革是大势所趋,要想发展地方经济,必须优先发展地方金融事业,“青山遮不住,毕竟东流去。”
责任编辑:周建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