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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贫困地区基层检察院的警务工作,为保障办案安全作出了应有贡献。但也存在法警没有集中编队管理、法警队伍结构不甚合理、警务人员素质参差不齐、法警作用发挥不够充分等问题,这些问题已经影响了检察工作的快速发展,必须直面问题,妥善解决,笔者试对此谈谈个人粗浅的见解。
一、警务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其危害
当前基层检察院警务工作普遍存在未集中编队管理、队伍结构不合理、素质参差不齐、作用较为单一等问题。
1、没有集中编队管理。
贫困地区检察院受经济因素制约,难以吸引和留住人才,案多入少矛盾突出,编制缺员严重,检察人员不多,法警普遍较少,没有集中编队管理。虽然成立了法警大队等警务工作机构,但法警大队的人员很少,有限的警务人员更多地被安排到反贪、反渎等业务部门协助办案,甚至安排到技术、监察、后勤等无需检察官资格的部门工作。人员分散,难以进行严格科学的管理,自然影响法警队伍的素质,危害警务工作的开展。
2、队伍结构不甚合理
贫困地区基层检察院,基本上没有公开选拔或者招录法警,现有的法警基本是从院内人员中产生,主要是那些部队转业或者其他渠道进入检察院但文化水平相对较低、难以通过司法资格考试的人员。这些人员有的年龄偏大,绝大部分没有系统学习过法学理论知识,总体学历偏低。法警性别也不合理,普遍存在男法警多、女法警少的问题,有些基层检察院甚至只有男法警,没有女法警,一旦遇到女性犯罪嫌疑人,工作开展就深受影响。法警队伍的年龄、知识、性别结构均不甚合理,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警务工作的开展,进而危害检察工作的健康发展。
3、队伍素质参差不齐
贫困地区基层检察院受各种条件限制,基本没有公开招考法警,由于开展检察工作需要,陆陆续续从内部选录了一些法警,但法警选录工作随意性很大,均非公开选拔,法警素质自然难以保证。法警来源于各个时期,法警队伍包括军转干部、一般检察人员甚至司机等等,男女老少,五花八门。这些人员来源多样,年龄差别较大,素质参差不齐,仅能基本承担普通的警务工作。从更高、更强、更严、更科学规范的要求来看,离建设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法警队伍还存在较大差距。参差不齐的法警队伍对检察工作开展自然会造成一定负面影响。
4、法警作用发挥不够。
目前检察院法警的主要职能为协助追捕、提押、协助搜查,负责非羁押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安全,其中又以负责办案安全为主,众所周知,基层检察院办案看人时间毕竟是短时期、阶段性的。如果法警仅仅从事办案看人的工作,势必导致其一年中相当一部分时间处于无所事事的状态,是人才的极大浪费。法警作为检察院一支维护安全与稳定的特殊队伍和力量,笔者认为仅仅用于维护办案安全既没有充分发挥其职能作用,又容易导致非办案时期法警无所事事,检察人员苦乐不均,应该充分发挥法警的特长,组织法警在非办案时期开展协助机关安保、抢险救灾、社会治安巡查等工作,更好地体现法警的价值。
二、解决警务工作问题的对策
笔者认为针对贫困地区基层检察院警务工作存在的问题,应该采取集中编队管理、强化教育培训、公开招考选拔、拓展用警渠道等解决问题的对策。
1、集中编队管理。法警作为检察院的一种特殊力量,承担繁重而危险的办案安全、抢险救灾等任务,必须做到好钢用在刀刃上,专人专用,不可随意分散到各部门,必须集中编队管理。只有法警集中编队管理,才能对警务人员统筹安排,做到协助办案、应急抢险两不误,充分发挥法警的作用。只有法警集中编队管理,才能进行严格的组织纪律教育、才能集中组织系统的法警技能培训,才能保证法警队伍坚强的组织纪律和过硬的业务素质,才能保证法警顺利承担危难险重的任务。
2、公开招考选拔。鉴于种种历史原因导致的当前贫困地区基层检察院法警队伍素质参差不齐,不能很好地适应新时期检察工作需要的现状,在通过年纪偏大法警到龄退休等自然减员的同时,坚持法警补员公开招考选拔的原则。明确规定贫困地区基层检察院凡是需要补充法警的,必须严格按照《人民警察法》规定的条件,向社会公开招考。根据各地的实际情况,注意招考适量的女性法警,保证检察工作对女性法警的需要。通过公开选拔,招录高素质的法警,促进警务工作的规范管理,提升法警队伍的整体素质,使之更好地完成日益繁重的警务工作任务。
3、强化教育培训。针对贫困地区基层检察院法警队伍年龄、知识结构不合理,已经影响警务工作乃至检察工作发展的情况,必须强化法警的教育培训工作。警务工作的专业性很强,教育培训的时间长、要求高。在法警队伍结构不甚合理的贫困地区基层检察院,加强法警的教育培训工作就显得尤为重要。一方面要加强与上级检察院的联系沟通,争取更多赴上级检察院培训的机会和名额,迅速提升法警的业务素质。另一方面要争取资源共享,尽快建立培训人员授课制度,由参加上级检察院培训的法警返院授课,实现一人培训、全队受益的良好效果,实现培训效益的最大化。
4、拓展用警渠道。法警作为基层检察院一支具有坚强组织纪律性、良好身体素质和格斗技能、令行禁止半军事化管理的特殊队伍,必须充分发挥其优势和作用,更好地服务办案安全和社会稳定工作。在确保办案安全的同时,要根据法警的特色和长处,进一步拓展用警渠道,更好地凸显法警的价值。首先要利用法警做好机关的安全保卫工作。每年人大政协两会、党代会等特殊敏感时期和春节、国庆长假等重要节假日可安排法警在院轮流值班,确保机关平安无事。二是安排法警做好突发事件处置工作。抗洪抢险、特大火灾、重要刑案等重大突发事件,安排法警做好出警处险、搜捕保卫工作。三是安排法警做好特定地域、特定时期治安巡逻督查工作。刑案或者治安案件高发、多发时期和地域,可以适时安排法警协助做好治安巡逻的督查工作,增强打击违法犯罪的威慑力和群众的安全感。
(作者通讯地址:江西省都昌县人民检察院,江西 都昌332600)
贫困地区基层检察院的警务工作,为保障办案安全作出了应有贡献。但也存在法警没有集中编队管理、法警队伍结构不甚合理、警务人员素质参差不齐、法警作用发挥不够充分等问题,这些问题已经影响了检察工作的快速发展,必须直面问题,妥善解决,笔者试对此谈谈个人粗浅的见解。
一、警务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其危害
当前基层检察院警务工作普遍存在未集中编队管理、队伍结构不合理、素质参差不齐、作用较为单一等问题。
1、没有集中编队管理。
贫困地区检察院受经济因素制约,难以吸引和留住人才,案多入少矛盾突出,编制缺员严重,检察人员不多,法警普遍较少,没有集中编队管理。虽然成立了法警大队等警务工作机构,但法警大队的人员很少,有限的警务人员更多地被安排到反贪、反渎等业务部门协助办案,甚至安排到技术、监察、后勤等无需检察官资格的部门工作。人员分散,难以进行严格科学的管理,自然影响法警队伍的素质,危害警务工作的开展。
2、队伍结构不甚合理
贫困地区基层检察院,基本上没有公开选拔或者招录法警,现有的法警基本是从院内人员中产生,主要是那些部队转业或者其他渠道进入检察院但文化水平相对较低、难以通过司法资格考试的人员。这些人员有的年龄偏大,绝大部分没有系统学习过法学理论知识,总体学历偏低。法警性别也不合理,普遍存在男法警多、女法警少的问题,有些基层检察院甚至只有男法警,没有女法警,一旦遇到女性犯罪嫌疑人,工作开展就深受影响。法警队伍的年龄、知识、性别结构均不甚合理,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警务工作的开展,进而危害检察工作的健康发展。
3、队伍素质参差不齐
贫困地区基层检察院受各种条件限制,基本没有公开招考法警,由于开展检察工作需要,陆陆续续从内部选录了一些法警,但法警选录工作随意性很大,均非公开选拔,法警素质自然难以保证。法警来源于各个时期,法警队伍包括军转干部、一般检察人员甚至司机等等,男女老少,五花八门。这些人员来源多样,年龄差别较大,素质参差不齐,仅能基本承担普通的警务工作。从更高、更强、更严、更科学规范的要求来看,离建设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法警队伍还存在较大差距。参差不齐的法警队伍对检察工作开展自然会造成一定负面影响。
4、法警作用发挥不够。
目前检察院法警的主要职能为协助追捕、提押、协助搜查,负责非羁押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安全,其中又以负责办案安全为主,众所周知,基层检察院办案看人时间毕竟是短时期、阶段性的。如果法警仅仅从事办案看人的工作,势必导致其一年中相当一部分时间处于无所事事的状态,是人才的极大浪费。法警作为检察院一支维护安全与稳定的特殊队伍和力量,笔者认为仅仅用于维护办案安全既没有充分发挥其职能作用,又容易导致非办案时期法警无所事事,检察人员苦乐不均,应该充分发挥法警的特长,组织法警在非办案时期开展协助机关安保、抢险救灾、社会治安巡查等工作,更好地体现法警的价值。
二、解决警务工作问题的对策
笔者认为针对贫困地区基层检察院警务工作存在的问题,应该采取集中编队管理、强化教育培训、公开招考选拔、拓展用警渠道等解决问题的对策。
1、集中编队管理。法警作为检察院的一种特殊力量,承担繁重而危险的办案安全、抢险救灾等任务,必须做到好钢用在刀刃上,专人专用,不可随意分散到各部门,必须集中编队管理。只有法警集中编队管理,才能对警务人员统筹安排,做到协助办案、应急抢险两不误,充分发挥法警的作用。只有法警集中编队管理,才能进行严格的组织纪律教育、才能集中组织系统的法警技能培训,才能保证法警队伍坚强的组织纪律和过硬的业务素质,才能保证法警顺利承担危难险重的任务。
2、公开招考选拔。鉴于种种历史原因导致的当前贫困地区基层检察院法警队伍素质参差不齐,不能很好地适应新时期检察工作需要的现状,在通过年纪偏大法警到龄退休等自然减员的同时,坚持法警补员公开招考选拔的原则。明确规定贫困地区基层检察院凡是需要补充法警的,必须严格按照《人民警察法》规定的条件,向社会公开招考。根据各地的实际情况,注意招考适量的女性法警,保证检察工作对女性法警的需要。通过公开选拔,招录高素质的法警,促进警务工作的规范管理,提升法警队伍的整体素质,使之更好地完成日益繁重的警务工作任务。
3、强化教育培训。针对贫困地区基层检察院法警队伍年龄、知识结构不合理,已经影响警务工作乃至检察工作发展的情况,必须强化法警的教育培训工作。警务工作的专业性很强,教育培训的时间长、要求高。在法警队伍结构不甚合理的贫困地区基层检察院,加强法警的教育培训工作就显得尤为重要。一方面要加强与上级检察院的联系沟通,争取更多赴上级检察院培训的机会和名额,迅速提升法警的业务素质。另一方面要争取资源共享,尽快建立培训人员授课制度,由参加上级检察院培训的法警返院授课,实现一人培训、全队受益的良好效果,实现培训效益的最大化。
4、拓展用警渠道。法警作为基层检察院一支具有坚强组织纪律性、良好身体素质和格斗技能、令行禁止半军事化管理的特殊队伍,必须充分发挥其优势和作用,更好地服务办案安全和社会稳定工作。在确保办案安全的同时,要根据法警的特色和长处,进一步拓展用警渠道,更好地凸显法警的价值。首先要利用法警做好机关的安全保卫工作。每年人大政协两会、党代会等特殊敏感时期和春节、国庆长假等重要节假日可安排法警在院轮流值班,确保机关平安无事。二是安排法警做好突发事件处置工作。抗洪抢险、特大火灾、重要刑案等重大突发事件,安排法警做好出警处险、搜捕保卫工作。三是安排法警做好特定地域、特定时期治安巡逻督查工作。刑案或者治安案件高发、多发时期和地域,可以适时安排法警协助做好治安巡逻的督查工作,增强打击违法犯罪的威慑力和群众的安全感。
(作者通讯地址:江西省都昌县人民检察院,江西 都昌332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