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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四书 治平之道 “为政以德” “无为而治” “礼治” “刑政”
“君臣之义”的现代诠释
在儒家治道思想中,“君民”关系固然重要,“君臣”关系更不可忽视,后者比前者更具实践价值和制度意义。通常而言,“君”代表着可以世袭的尊位和强权,而根据“绝对权力必然导致绝对腐败”(英國思想家阿克顿语)的政治原理,只要是有独立人格和思考判断能力的现代公民,一般都不可能对“君”产生天然的好感。但理性和良知又告诉我们:人类社会要运行,对内就不能没有社会分工和阶层差别,不能没有国家和政府;对外,则不能没有一个代表国家的君主存在。所以,尽管政治思想史上不断出现“无君论”和“无政府主义”学说,但时至今日,世界上任何一个主权国家都不能取消君主,无论这君主是叫总统或主席,还是称国王或天皇。这是我们在讨论中国古代的“君臣关系”时,不得不确立的一个历史文化共识。基于这种共识,再来审视这一政治现象的历史合理性及其治道价值,当然要比意气用事地叫嚣推翻君主来得更加理性和科学。
以往说到儒家的“君臣之道”,动辄以“三纲五常”为口实,说儒家的“纲常名教”就是“君叫臣死,臣不得不死;父教子亡,子不得不亡”,因此只能培养孝子贤孙或奴才臣妾,而不能养成独立人格。其实,“君叫臣死,臣不得不死”之说出自明清小说戏曲,儒家经典里从来没有这么杀气腾腾的话。至于“三纲五常”,也是近代被污名化的一个词,其本来意义皆被篡改。“三纲”之说最早见于汉代纬书《含文嘉》:“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班固《白虎通》解释说:“三纲者,何谓也?谓君臣、父子、夫妇也。……纲者,张也。纪者,理也。大者为纲,小者为纪。所以张理上下,整齐人道也。人皆怀五常之性,有亲爱之心,是以纲纪为化,若罗网之有纪纲而万目张也。”a 宋儒真德秀《大学衍义》说:“故三纲正则六纪正,六纪正则万事皆正,犹举网者提其纲纪而众目毕张也。……即三纲而言之,君为臣纲,君正则臣亦正矣;父为子纲,父正则子亦正矣;夫为妻纲,夫正则妻亦正矣。故为人君者必正身以统其臣,为人父者必正身以律其子,为人夫者必正身以率其妻,如此,则三纲正矣。”b 据此可知,所谓“三纲”,盖指君臣、父子、夫妇的相处之道,“纲”之本义为网之大绳,有矫正、引领和示范作用,“君为臣纲”云云,是说君当率先垂范,做臣的表率和榜样。如果我们一见“纲”字,就想到“钢铁”之“钢”,进而想到生杀予夺,当然不会对儒家产生什么好感,而事实上,这样冷酷的话常常是法家假儒家的名义说出的。
然则,儒家治平之道中的“君臣关系”或者说“君臣之义”到底是怎样的呢?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去理解。
第一,儒家视域中的君臣关系首先是一种伦理关系,然后才是一种政治关系。我们知道,君臣是“五伦”之一,是与“父子”一伦相对应的“人之大伦”。在五伦关系中,父子、君臣二伦尤关乎人禽之辨c。人之所以为人,正因其摆脱了“无父无君”的“禽兽之域”,进入到父慈子孝、君礼臣忠的礼乐社会。取消二伦中的任何一伦,对于人类文明来说,都是可怕的灾难。既然“君臣”关系是一种“人伦”关系,就必须遵循人与人相处的道德准则,并且承担人伦关系相应的责任和义务。《大学》所谓“为人君,止于仁;为人臣,止于敬”,就是对君臣之间道德责任的伦理规范。用孔子的话说,就是“君礼臣忠”:
定公问:“君使臣,臣事君,如之何?”孔子对曰:“君使臣以礼,臣事君以忠。”(《论语·八佾》)
以往说到“忠”,总是被狭隘地理解为“忠君”,事实上,“忠”作为一种道德或价值,适用于所有人伦关系。“君使臣以礼,臣事君以忠”,并非简单的并列关系,而含有一种条件关系。只有君“使臣以礼”,臣才会“事君以忠”。其中体现的是一种互相尊重的伦理关系。春秋末年,国君的地位受到权臣的挑战,君臣之礼大受质疑。孔子曾感叹:“事君尽礼,人以为谄也。”(《论语·八佾》)故“儒家之尊君,意在矫臣强之失,非以尊君为政治之目的也”d。
第二,君臣关系是一种相对的不成文的契约型关系,不像父子一伦具有绝对性。就为政而言,也并非出仕为官才算是从政:
或谓孔子曰:“子奚不为政?”子曰:“《书》云:‘孝乎!惟孝,友于兄弟,施于有政。’是亦为政,奚其为为政?”(《论语·为政》)
孔子认为,只要能行孝悌之道,在家都可以为政,哪里非要做官呢?这种“在家为政”的观念,正好喻示着君臣关系的相对性和灵活性。所以才有“儒有上不臣天子,下不事诸侯”(《礼记·儒行》),“天子不得臣,诸侯不得友”(《庄子·让王》)之类的说法。孟子甚至说:“将大有为之君,必有所不召之臣。”(《孟子·公孙丑下》)“不召之臣”正是强调“臣”有“不臣”的自由。又如《左传·昭公十三年》“臣一主二”句,杜预注云:“言一臣必有二主,道不合,得去事他国。”“也就是说,假如君没有履行对臣的义务,损害了臣的利益,臣可以解除君臣契约,与他人订立君臣契约”。e 古代官员“告老还乡”时,常上表称“乞骸骨”,大体相当于和君王解除“君臣关系”。这也说明,君臣关系是有着时空限制的一种有限关系,不像父子关系必须伴随终生。郭店楚简《六德》篇说:“为父绝君,不可为君绝父。”也是此意。进而言之,作为社会角色的君臣关系也是变动不居的,完全可以广义地理解为“长属关系”或“上下级关系”。梁启超就说:“君字不能专作王侯解。凡社会组织,总不能无长属关系。长即君,属即臣。例如学校,师长即君,生徒即臣。工厂经理即君,厂员即臣。师长对生徒,经理对厂员,宜止于仁。生徒对师长所授学业,厂员对经理所派职守,宜止于敬。不特此也。凡社会皆以一人兼君臣二役,师长对生徒为君,对学校为臣,乃至天子对天下为君,对天为臣。儒家所谓君臣,应作如是解。”f 这对于我们理解原始儒家的君臣关系大有帮助。
第三,君臣关系更是一种道义关系。父子以血缘合,君臣以道义合。孟子说:“欲为君,尽君道;欲为臣,尽臣道。”(《孟子·离娄上》)“君子之事君也,务引其君以当道,志于仁而已。”(《孟子·告子下》)董仲舒说得好:“父不父则子不子,君不君则臣不臣。”(《春秋繁露·玉杯篇》)言下之意:君若行君道,臣自行臣道;君若不君,则臣必不臣矣。君臣关系虽有尊卑、主从之别,但臣也并非没有主动性。简单说,“臣不臣”的具体表现可有如下三种: 一曰谏君。《论语·宪问》篇记子路问事君之道,孔子说:“勿欺也,而犯之。”这句话显然有其语境,或许子路所问正在“君有过,臣当如何”。“勿欺也”是说不要欺骗,“而犯之”则是说要“犯颜直谏”,其实就是要敢于说真话。孔子还说:“所谓大臣者:以道事君,不可则止。……弒父与君,亦不从也。”(《论语·先进》)此即荀子所谓“从道不从君”(《荀子·子道篇》)。郭店楚简载:鲁穆公问于子思曰:“何如而可谓忠臣?”子思曰:“恒称其君之恶者,可谓忠臣矣。”又,班固《白虎通·谏诤》云:“人怀五常,故知谏有五:其一曰讽谏,二曰顺谏,三曰窥谏,四曰指谏,五曰陷谏。”古代甚至还有“文死谏,武死战”之说,皆可证明儒家君臣之义本来就蕴含有“监督弹劾”机制,帝王权力再大,也不能胡作非为。与此相应,佞臣巧宦也为清议所不齿。孔子说:“放郑声,远佞人。郑声淫,佞人殆。”(《论语·卫灵公》)孟子也说:“长君之恶者其罪小,逢君之恶者其罪大。今之大夫皆逢君之恶,故曰今之大夫,今之诸侯之罪人也。”(《孟子·告子下》)历朝历代总有一些惯会拍马溜须、歌功颂德的佞人奸臣,他们常常把忠君爱国挂在嘴边,骨子里却是国家的蛀虫、君主的毒药、社稷的罪人!吊诡的是,历朝历代总有宠幸奸佞、驱逐良臣、饮鸩止渴的庸主昏君!意大利哲学家马基雅维里(1469—1527)在其名著《君主论》中专设“应该怎样避开谄媚者”一章,其中说道:“一位君主如果不是本人明智的话,他就不可能很好地获得忠告”;“一切良好的忠言,不论来自任何人,必须产生于君主的贤明,而不是君主的贤明产生于良好的忠言。”g 中国古代向有“明君纳谏”的制度设计,不仅儒家诗教主张“主文谲谏”,“言之者无罪,闻之者足以戒”;而且,作为对帝王权力的监督、制衡机制,自先秦以至唐宋,皆有谏官、言官之设置,成为中国古代官制的一大特色。就此而言,孟德斯鸠将中国作为东方专制主义之典型,从而改写了近代以来中国人对自己的制度认知,实在是郢书燕说,强不知以为知了。
二曰去君。既然为臣者应秉承“从道不从君”之义,那么,当“君不君”时,臣就可以“去君”。这就把仕隐、出处、行藏、去就的现实问题摆在面前了。孔子一生多次“去君”,对为臣者如不能“得君行道”该如何自处,提供了很多切实有效的经验。他说:“邦有道则仕,邦无道则可卷而怀之。”又说:“危邦不入,乱邦不居。天下有道则见,无道则隐”;“隐居以求其志,行义以达其道。”并多次称赞隐士和逸民:“贤者辟世,其次辟地,其次辟色,其次辟言。”无不是对此一问题的现实解答。《论语·微子》一篇,专记仁人志士仕隱去就之道,其中“子路从而后”一章,借子路之口发表了一段“不仕无义”论:
不仕无义。长幼之节,不可废也;君臣之义,如之何其废之?欲洁其身,而乱大伦。君子之仕也,行其义也。道之不行,已知之矣。
对于“不仕无义”,学者多解作“不做官是不义的”,实则大谬不然。窃谓“不仕无义”乃“隐居废义”之义,关系儒家君臣关系的出处、去就、进退的“节义”原则。盖“君臣之义”的实现,绝不仅在出仕做官一途,有时候,面对“君不君”所采取的“去君”,更能彰显儒家“君臣之义”的道义精神。其中体现的是一种高于个人功名之上的道德独立性和文化超越性,也即“道尊于势”的“天下关怀”h。孟子对“去君”之道也有精彩发挥:
孟子曰:“所就三,所去三。迎之致敬以礼,言将行其言也,则就之。礼貌未衰,言弗行也,则去之。其次,虽未行其言也,迎之致敬以有礼,则就之。礼貌衰,则去之。”(《孟子·告子下》)
孟子曰:“无罪而杀士,则大夫可以去;无罪而戮民,则士可以徙。”(《孟子·离娄下》)
孟子曰:“君有过则谏,反覆之而不听,则去。”(《孟子·万章下》)
“可以去”“可以徙”,不正是今天所说的“双向选择”和“迁徙自由”吗?此皆可见儒家“君臣之义”,乃君臣间相互对待的一种道义原则,而非君主单方面求全责备于臣下。故儒家君臣之道,既明义务,又彰权利,就之也忠,去之也厚,可行可藏,从容进退,正大光明,绝非某些论者所谓“做官冲动”i 所可比拟也。
三曰易君。一旦遇到“昏君”加“暴君”,反复谏之不从,且暴戾无常、危及百姓者,该怎么办?孟子说:“君有大过则谏;反覆之而不听,则易位。”并警告齐宣王:“君之视臣如手足,则臣视君如腹心;君之视臣如犬马,则臣视君如国人;君之视臣如土芥,则臣视君如寇仇。”(《孟子·离娄下》)孟子在孔子“不可则止”基础上更进一步,赋予为臣者更多的权利和自由,不仅“君可易位”,而且“一夫可诛”!
齐宣王问曰:“汤放桀,武王伐纣,有诸?”孟子对曰:“于传有之。”曰:“臣弑其君,可乎?”曰:“贼仁者谓之‘贼’,贼义者谓之‘残’。残贼之人谓之‘一夫’。闻诛一夫纣矣,未闻弑君也。”(《孟子·梁惠王下》)
孟子还赞美周文王、周武王“一怒而安天下之民”,为后世确立了暴君“人人可得而诛之”的价值立场。连一向与孟子相左的荀子也说:“臣或弑其君,下或杀其上,粥其城,倍其节,而不死其事者,无他故焉,人主自取之。”(《荀子·富国》)又说:“天下归之之谓王,天下去之之谓亡。故桀纣无天下而汤武不弑君。”(《荀子·正论》)虽然先秦儒家并未提出“民治”或“民主”等概念,但其制度设计中蕴含着与现代政治文明相通的治理之道,应该是不争的事实。
“家国”与“天下”
由于“君臣关系”的相对性与可变性,故在儒家的政治理想和制度设计中,与“君臣”相对应的“家国”概念当然也就不具备最高的价值意义。因为“家国”之上有“天下”。我们从《大学》“八目”中“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次序便可窥知其中消息。而所谓“外王之道”,绝不在一家一国之治理,而在“天下”之“平治”。这一份“天下关怀”,毋宁说还是由孔子奠定的。因为生逢“天下之无道也久矣”的乱世,孔子一生“知其不可而为之”的所有努力,就是为了让“天下有道”!他虽然说“天下有道则见,无道则隐”,却始终无法放弃让“天下有道”的终极理想。那么,孔子的“天下有道”究竟何所指呢?窃以为,最重要的有三个方面: 一是守住“人禽之辨”。面对“天下滔滔皆是”的质疑,孔子说:“鸟兽不可与同群,吾非斯人之徒与而谁与?天下有道,丘不与易也。”(《论语·微子》)正因天下无道,我才要如此恓恓惶惶,奔走劬劳。也就是说,孔子所要守护的“道”不是“禽兽之道”,而是“人之道”。
二是守住“夷夏大防”。如果说“人禽之辨”是要守住“人之道”,那么,“夷夏大防”则是要守住“文之道”。我们在“诚敬之道”一讲已经说过,孔子说“夷狄之有君,不如诸夏之亡也”,隐含一种不易觉察的“君道之辨”。言下之意,夷狄虽然“有君”却“无道”,终不及诸夏“无君”而“有道”。孔子之所以对华夏文明有信心,绝不是因为其“有君”,而是因为其“有道”!这里分明隐含着一个“从道不从君”的价值判断。
三是守住“天人之辨”。也就是说,作为“人道”的“君道”和“臣道”,必须符合“天道”。中国早期的宗教神学,经由一个“绝地天通”的神话,赋予了“天子”或者“王”以沟通天地、神人的无上职能和特权。而经过先秦诸子尤其是孔、孟和老、庄的“轴心突破”后,“天命”便不再仅仅为君主所独有,每一“个人”都可通过体察“天命”,而实现宗教哲学意义上的“天人合一”,完成道德生命的“内在超越”。“‘天命’从以君主为代表的集体王朝转移到精神觉醒的个人,这正是轴心突破的伟大成就。从此以后,个人便取得了与‘天’直接沟通的自由。”!0有了这一“自由”,“天下”才不再是“一人之天下”,而成为“天下人之天下”了。如果仔细分辨,其中未尝没有一种与“君权”相抗衡的“人权”或者“士权”意识。只有守住此一“天人合一”的义理命脉和“宇宙伦理”,中国人才算真正守住了文明之“源”和礼乐之“根”!
正因有此一种“天下有道”的关怀,由“君臣”关系所决定的“家国”,其价值就不能不在由礼乐文明所决定的“天下”之下。所以,我们看到,孔子虽然提倡“君礼臣忠”,却坚决反对“忠臣死节”。且看《论语·宪问篇》以下两章:
子路曰:“桓公杀公子纠,召忽死之,管仲不死。曰:未仁乎?”子曰:“桓公九合诸侯,不以兵车,管仲之力也。如其仁!如其仁!”
子贡曰:“管仲非仁者与?桓公杀公子纠,不能死,又相之。”子曰:“管仲相桓公,霸诸侯,一匡天下,民到于今受其赐。微管仲,吾其被发左衽矣!岂若匹夫匹妇之为谅也,自经于沟渎而莫之知也。”
齐桓公杀了公子纠,作为臣下的召忽为之殉节而死,而同样作为臣下的管仲却未曾殉节,不仅未殉节,反而投靠齐桓公并做了齐国的宰相。子路、子贡皆以管仲不仁不義,孔子却称赞管仲“如其仁”。盖因管仲辅佐桓公,“尊王攘夷”,一匡天下,使中华礼乐文明得以延续,此可谓功在千秋之事业;而“九合诸侯,不以兵车”,使天下不至生灵涂炭,死伤无算,此又无人可及之仁德。可知孔子对于“君臣之义”,绝不似后人那般固陋迂执,而有着更大的价值关怀,也就是“天下关怀”。
明末大儒吕留良(1629—1683)对“子贡曰”一章的解读尤其震撼人心。吕氏曰:“君臣之义,域中第一事,人伦之至大。……看‘微管仲’句,一部《春秋》大义,尤有大于君臣之伦为域中第一事者,故管仲可以不死耳。原是论节义之大小,不是重功名也。”!1 其所谓“春秋大义”,实即司马迁所谓“贬天子,退诸侯,讨大夫”(《史记·太史公自序》)的“天下公义”。在论及《孟子》“君之视臣如手足,则臣视君如腹心”一章时吕留良又说:
君臣以义合,合则为君臣,不合则可去,与朋友之伦同道,非父子兄弟比也。不合亦不必到嫌隙疾恶,但志不同,道不行,便可去,去即是君臣之礼,非君臣之变也。只为后世封建废为郡县,天下统于一君,遂但有进退而无去就。嬴秦无道,创为尊君卑臣之礼,上下相隔悬绝,并进退亦制于君而无所逃,而千古君臣之义为之一变,但以权法相制,而君子行义之道几亡矣。!
吕留良站在正统儒家“天下为公”的价值立场,将“君臣行义之道几亡”的罪魁,指向嬴秦“废封建为郡县,天下统于一君”的皇权专制。这是对两千年“秦制”的深刻批判,也是对孔孟儒学“道统”的发扬光大。盖秦汉以后,皇权高度集中,士权极度下坠,“千古君臣之义为之一变”,士人“但有进退而无去就”,甚至沦为被帝王“俳优畜之”的弄臣玩偶而不自知。降及汉末魏晋,两次党锢之祸的摧折,正始年间残酷政争的迫害,士大夫的铮铮铁骨不复存在,以致王船山喟然兴叹:“孔融死而士气灰,嵇康死而清议绝。”!3 东晋一朝,偏安江左,王导辈犹有“新亭对泣”“克复神州”之志,然大多朝臣“只知有家,不知有国”!4。至宋、明二朝,神州陆沉,天下板荡,夷夏之防失守,君臣大义乖舛;入清以后,文网严密,世多犬儒,又可谓“只知有家国,不知有天下”,孔孟儒学之“斯文命脉”命悬一线,几乎陵夷殆尽。于是顾炎武愤而乃有“亡国亡天下”之辨:
有亡国,有亡天下。亡国与亡天下奚辨?曰:易姓改号谓之亡国。仁义充塞,而至于率兽食人,人将相食,谓之亡天下。魏晋人之清谈,何以亡天下?是孟子所谓杨、墨之言,至于使天下无父无君,而入于禽兽者也。……是故知保天下,然后知保其国。保国者,其君其臣,肉食者谋之;保天下者,匹夫之贱与有责焉耳矣。(《日知录》卷十三“正始”条)
以“遗民”自居的亭林先生,眼见家国沦亡,君臣义乖,乃在“君臣之义”中注入新精神,区分“天下”与“国家”为两事,又在“君臣保国”之外,标举“天下兴亡匹夫有责”,遂使“匹夫”也即“士庶阶层”脱离“君臣关系”之牢笼,获取相对独立的价值转圜空间。古语有云:“天下者非一人之天下也,乃天下人之天下也。”(《吕氏春秋·贵公篇》)顾氏标举“天下”高于“家国”之义,盖因家国权柄或可凭借武力篡夺,而天下万众之心、礼乐斯文之道,不可凭借权谋与武力窃取也!此正荀子所谓“可以有窃国,不可以有窃天下也……窃可以得国,而不可以得天下”(《荀子·正论》)之义。有此“天下关怀”与“道义担当”,则中国之士大夫,依旧可立于天地之间而无愧!
此一种“道尊于势”的“天下关怀”,亦为另一位大儒黄宗羲所秉持。黄氏所撰《明夷待访录》有《原君》《原道》二篇,正是对“君臣之义”的“义理释放”。《原臣》开篇道: 杀其身以事其君,可谓之臣乎?曰:否!……故我之出仕也,为天下,非为君也;为万民,非为一姓也。吾以天下万民起见,非其道,即君以形声强我,未之敢从也,况于无形无声乎!非其道,即立身于其朝,未之敢许也,况于杀其身乎!不然,而以君之一身一姓起见,君有无形无声之嗜欲,吾从而视之听之,此宦官、宫妾之心也;君为己死而为己亡,吾从而死之亡之,此其私昵者之事也。是乃臣不臣之辨也。……又岂知臣之与君,名异而实同耶?……君臣之名,从天下而有之者也。吾无天下之责,则吾在君为路人。出而仕于君也,不以天下为事,则君之仆妾也;以天下为事,则君之师友也。!
这里,“臣之与君,名异而实同”,“吾无天下之责,则吾在君为路人”,不正与现代公民社会的人权、平等观念异曲同工吗?今之学者多以黄氏之说振聋发聩,谓为中国民主之先声,可与西方价值遥相呼应,殊不知,这不过是孔孟所标举的“天下”价值的隔代回响、“创造性转换”而已。尽管美国学者顾立雅极力为孔子哲学鼓吹,说“孔子是民主的先驱,他在旷野里大声疾呼,传布着大道”,但他认为“孔子并不仅仅是赞同协作性的国家,他还满腔热情地献身于这种国家的实现”!6,这样的论断还是不免局限了孔子思想的視野。汉学家对中国文化的研究之所以常常未达一间,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当语言的“转译”完成之后,不同文化之间的“格义”仍然无法实现“无缝对接”。因此,孔子的“天下关怀”被当作致力于“协作性国家”的实现,诸如此类的误读也就在所避免了。
梁启超在论及中国文化的“反国家主义”或“超国家主义”倾向时说:“中国人则自有文化以来,始终未尝认国家为人类最高团体。其政治伦常以全人类为其对象,故目的在平天下,而国家不过与家族同为组成‘天下’之一阶段。政治之为物,绝不认为专为全人类中某一区域某一部分人之利益而存在。其向外对抗之观念甚微薄,故向内之特别团结,亦不甚感其必要。”!7 就此而言,高于“家国”的“天下”,并非仅是一空间概念,同时还是一历史文化概念,而“天下有道”所蕴含的治道理想,也绝非狭隘的“民族主义”或“爱国主义”所能涵盖。毋宁说,“平治天下”指向的是整个人类文明共同体的多元与和谐、共生与共荣,这种超越时空局限的治道理想,恰恰是中华文明既“早熟”又“晚熟”的根源所在。梁漱溟先生曾指出,中国文化“理性早启,文化早熟”,“在中国未尝自由,亦未尝不自由;未尝民治,亦未尝无民治”;“中国,乃病在高明,非失之愚笨”,!8 良有以也!
我们如此去追溯和诠释中华传统文化尤其是儒家思想的治平之道,或许难免“过度阐释”之讥。正如有的论者所说,“历史上的儒家逐渐僵化成一种意识形态,使对传统的适度尊敬与文化教条主义之间的界线变得模糊不清。儒家不仅要人承认传统的权威,而且要人对传统表示你绝对的敬从”;尽管“《论语》所反映的孔子的哲学完全不是文化的教条,但当人们被动地领会它,不向它赋予自己的意义和价值,不把它人格化时,它就成了一种文化教条了。孔子的失败,也是那些对文化传统负有责任的人的失败。他们未能自由地支配自己的创造精神,未能很好地维持这些规范来反对统治者强加的专制主义”。!9 应该说,这的确道出了一部分事实。但我以为,孔子并没有失败,失败的反倒是将其思想教条化的为政者。孔子不必代人受过地回答这样的问题:“既然传统的治理之道如此美好,又怎么解释历史和现实的种种乱象和困境呢?”对此一问题的回答,一百年以前就在敲打着新文化运动的前辈们。面对西方文化的强势冲击,只能做出“应激反应”的他们纷纷交出了一张“反传统”的答卷。但反对的声浪过后,向西方“拿来”各种“主义”之后的今天,中国文化这艘巨轮,依然未能走出唐德刚所说的“历史三峡”。那么,我们是否应该试着做一张陈寅恪先生所谓“了解之同情”的答卷,一方面“复盘”那些被“篡改”的经典阐释系统,一方面尝试着“激活”在传统文化中蕴藏着的文明基因,“赋予”其新的意义和价值呢?孔子曾说:“道之将行也与?命也;道之将废也与?命也。”又说:“人能弘道,非道弘人。”个体的“生命”或有长短定数,文化整体的“慧命”则可以“生生不息”,故只要“人”在,“道”即使未能“行”,也终究不会“亡”!问题是,对于现代人而言,若不能“明道”,又如何“行道”呢?
萧公权先生说:“我认识西洋文化的优点,却不鄙视中国的固有文化,以为毫无价值,必须悉与抛弃。‘全盘西化’的主张者对于中西文化未能充分了解。他们的主张是错误的。我相信中国文化和西洋文化都有优点与缺点。我们要用虚心的态度同时去检讨中西文化。”@0 有关人类文明之融通,费孝通先生也提出“各美其美,美人之美,美美与共,天下大同”的十六字箴言。窃以为,这才是我们在探讨传统文化现代性转换时应该秉承的立场和态度。
“君臣之义”的现代诠释
在儒家治道思想中,“君民”关系固然重要,“君臣”关系更不可忽视,后者比前者更具实践价值和制度意义。通常而言,“君”代表着可以世袭的尊位和强权,而根据“绝对权力必然导致绝对腐败”(英國思想家阿克顿语)的政治原理,只要是有独立人格和思考判断能力的现代公民,一般都不可能对“君”产生天然的好感。但理性和良知又告诉我们:人类社会要运行,对内就不能没有社会分工和阶层差别,不能没有国家和政府;对外,则不能没有一个代表国家的君主存在。所以,尽管政治思想史上不断出现“无君论”和“无政府主义”学说,但时至今日,世界上任何一个主权国家都不能取消君主,无论这君主是叫总统或主席,还是称国王或天皇。这是我们在讨论中国古代的“君臣关系”时,不得不确立的一个历史文化共识。基于这种共识,再来审视这一政治现象的历史合理性及其治道价值,当然要比意气用事地叫嚣推翻君主来得更加理性和科学。
以往说到儒家的“君臣之道”,动辄以“三纲五常”为口实,说儒家的“纲常名教”就是“君叫臣死,臣不得不死;父教子亡,子不得不亡”,因此只能培养孝子贤孙或奴才臣妾,而不能养成独立人格。其实,“君叫臣死,臣不得不死”之说出自明清小说戏曲,儒家经典里从来没有这么杀气腾腾的话。至于“三纲五常”,也是近代被污名化的一个词,其本来意义皆被篡改。“三纲”之说最早见于汉代纬书《含文嘉》:“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班固《白虎通》解释说:“三纲者,何谓也?谓君臣、父子、夫妇也。……纲者,张也。纪者,理也。大者为纲,小者为纪。所以张理上下,整齐人道也。人皆怀五常之性,有亲爱之心,是以纲纪为化,若罗网之有纪纲而万目张也。”a 宋儒真德秀《大学衍义》说:“故三纲正则六纪正,六纪正则万事皆正,犹举网者提其纲纪而众目毕张也。……即三纲而言之,君为臣纲,君正则臣亦正矣;父为子纲,父正则子亦正矣;夫为妻纲,夫正则妻亦正矣。故为人君者必正身以统其臣,为人父者必正身以律其子,为人夫者必正身以率其妻,如此,则三纲正矣。”b 据此可知,所谓“三纲”,盖指君臣、父子、夫妇的相处之道,“纲”之本义为网之大绳,有矫正、引领和示范作用,“君为臣纲”云云,是说君当率先垂范,做臣的表率和榜样。如果我们一见“纲”字,就想到“钢铁”之“钢”,进而想到生杀予夺,当然不会对儒家产生什么好感,而事实上,这样冷酷的话常常是法家假儒家的名义说出的。
然则,儒家治平之道中的“君臣关系”或者说“君臣之义”到底是怎样的呢?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去理解。
第一,儒家视域中的君臣关系首先是一种伦理关系,然后才是一种政治关系。我们知道,君臣是“五伦”之一,是与“父子”一伦相对应的“人之大伦”。在五伦关系中,父子、君臣二伦尤关乎人禽之辨c。人之所以为人,正因其摆脱了“无父无君”的“禽兽之域”,进入到父慈子孝、君礼臣忠的礼乐社会。取消二伦中的任何一伦,对于人类文明来说,都是可怕的灾难。既然“君臣”关系是一种“人伦”关系,就必须遵循人与人相处的道德准则,并且承担人伦关系相应的责任和义务。《大学》所谓“为人君,止于仁;为人臣,止于敬”,就是对君臣之间道德责任的伦理规范。用孔子的话说,就是“君礼臣忠”:
定公问:“君使臣,臣事君,如之何?”孔子对曰:“君使臣以礼,臣事君以忠。”(《论语·八佾》)
以往说到“忠”,总是被狭隘地理解为“忠君”,事实上,“忠”作为一种道德或价值,适用于所有人伦关系。“君使臣以礼,臣事君以忠”,并非简单的并列关系,而含有一种条件关系。只有君“使臣以礼”,臣才会“事君以忠”。其中体现的是一种互相尊重的伦理关系。春秋末年,国君的地位受到权臣的挑战,君臣之礼大受质疑。孔子曾感叹:“事君尽礼,人以为谄也。”(《论语·八佾》)故“儒家之尊君,意在矫臣强之失,非以尊君为政治之目的也”d。
第二,君臣关系是一种相对的不成文的契约型关系,不像父子一伦具有绝对性。就为政而言,也并非出仕为官才算是从政:
或谓孔子曰:“子奚不为政?”子曰:“《书》云:‘孝乎!惟孝,友于兄弟,施于有政。’是亦为政,奚其为为政?”(《论语·为政》)
孔子认为,只要能行孝悌之道,在家都可以为政,哪里非要做官呢?这种“在家为政”的观念,正好喻示着君臣关系的相对性和灵活性。所以才有“儒有上不臣天子,下不事诸侯”(《礼记·儒行》),“天子不得臣,诸侯不得友”(《庄子·让王》)之类的说法。孟子甚至说:“将大有为之君,必有所不召之臣。”(《孟子·公孙丑下》)“不召之臣”正是强调“臣”有“不臣”的自由。又如《左传·昭公十三年》“臣一主二”句,杜预注云:“言一臣必有二主,道不合,得去事他国。”“也就是说,假如君没有履行对臣的义务,损害了臣的利益,臣可以解除君臣契约,与他人订立君臣契约”。e 古代官员“告老还乡”时,常上表称“乞骸骨”,大体相当于和君王解除“君臣关系”。这也说明,君臣关系是有着时空限制的一种有限关系,不像父子关系必须伴随终生。郭店楚简《六德》篇说:“为父绝君,不可为君绝父。”也是此意。进而言之,作为社会角色的君臣关系也是变动不居的,完全可以广义地理解为“长属关系”或“上下级关系”。梁启超就说:“君字不能专作王侯解。凡社会组织,总不能无长属关系。长即君,属即臣。例如学校,师长即君,生徒即臣。工厂经理即君,厂员即臣。师长对生徒,经理对厂员,宜止于仁。生徒对师长所授学业,厂员对经理所派职守,宜止于敬。不特此也。凡社会皆以一人兼君臣二役,师长对生徒为君,对学校为臣,乃至天子对天下为君,对天为臣。儒家所谓君臣,应作如是解。”f 这对于我们理解原始儒家的君臣关系大有帮助。
第三,君臣关系更是一种道义关系。父子以血缘合,君臣以道义合。孟子说:“欲为君,尽君道;欲为臣,尽臣道。”(《孟子·离娄上》)“君子之事君也,务引其君以当道,志于仁而已。”(《孟子·告子下》)董仲舒说得好:“父不父则子不子,君不君则臣不臣。”(《春秋繁露·玉杯篇》)言下之意:君若行君道,臣自行臣道;君若不君,则臣必不臣矣。君臣关系虽有尊卑、主从之别,但臣也并非没有主动性。简单说,“臣不臣”的具体表现可有如下三种: 一曰谏君。《论语·宪问》篇记子路问事君之道,孔子说:“勿欺也,而犯之。”这句话显然有其语境,或许子路所问正在“君有过,臣当如何”。“勿欺也”是说不要欺骗,“而犯之”则是说要“犯颜直谏”,其实就是要敢于说真话。孔子还说:“所谓大臣者:以道事君,不可则止。……弒父与君,亦不从也。”(《论语·先进》)此即荀子所谓“从道不从君”(《荀子·子道篇》)。郭店楚简载:鲁穆公问于子思曰:“何如而可谓忠臣?”子思曰:“恒称其君之恶者,可谓忠臣矣。”又,班固《白虎通·谏诤》云:“人怀五常,故知谏有五:其一曰讽谏,二曰顺谏,三曰窥谏,四曰指谏,五曰陷谏。”古代甚至还有“文死谏,武死战”之说,皆可证明儒家君臣之义本来就蕴含有“监督弹劾”机制,帝王权力再大,也不能胡作非为。与此相应,佞臣巧宦也为清议所不齿。孔子说:“放郑声,远佞人。郑声淫,佞人殆。”(《论语·卫灵公》)孟子也说:“长君之恶者其罪小,逢君之恶者其罪大。今之大夫皆逢君之恶,故曰今之大夫,今之诸侯之罪人也。”(《孟子·告子下》)历朝历代总有一些惯会拍马溜须、歌功颂德的佞人奸臣,他们常常把忠君爱国挂在嘴边,骨子里却是国家的蛀虫、君主的毒药、社稷的罪人!吊诡的是,历朝历代总有宠幸奸佞、驱逐良臣、饮鸩止渴的庸主昏君!意大利哲学家马基雅维里(1469—1527)在其名著《君主论》中专设“应该怎样避开谄媚者”一章,其中说道:“一位君主如果不是本人明智的话,他就不可能很好地获得忠告”;“一切良好的忠言,不论来自任何人,必须产生于君主的贤明,而不是君主的贤明产生于良好的忠言。”g 中国古代向有“明君纳谏”的制度设计,不仅儒家诗教主张“主文谲谏”,“言之者无罪,闻之者足以戒”;而且,作为对帝王权力的监督、制衡机制,自先秦以至唐宋,皆有谏官、言官之设置,成为中国古代官制的一大特色。就此而言,孟德斯鸠将中国作为东方专制主义之典型,从而改写了近代以来中国人对自己的制度认知,实在是郢书燕说,强不知以为知了。
二曰去君。既然为臣者应秉承“从道不从君”之义,那么,当“君不君”时,臣就可以“去君”。这就把仕隐、出处、行藏、去就的现实问题摆在面前了。孔子一生多次“去君”,对为臣者如不能“得君行道”该如何自处,提供了很多切实有效的经验。他说:“邦有道则仕,邦无道则可卷而怀之。”又说:“危邦不入,乱邦不居。天下有道则见,无道则隐”;“隐居以求其志,行义以达其道。”并多次称赞隐士和逸民:“贤者辟世,其次辟地,其次辟色,其次辟言。”无不是对此一问题的现实解答。《论语·微子》一篇,专记仁人志士仕隱去就之道,其中“子路从而后”一章,借子路之口发表了一段“不仕无义”论:
不仕无义。长幼之节,不可废也;君臣之义,如之何其废之?欲洁其身,而乱大伦。君子之仕也,行其义也。道之不行,已知之矣。
对于“不仕无义”,学者多解作“不做官是不义的”,实则大谬不然。窃谓“不仕无义”乃“隐居废义”之义,关系儒家君臣关系的出处、去就、进退的“节义”原则。盖“君臣之义”的实现,绝不仅在出仕做官一途,有时候,面对“君不君”所采取的“去君”,更能彰显儒家“君臣之义”的道义精神。其中体现的是一种高于个人功名之上的道德独立性和文化超越性,也即“道尊于势”的“天下关怀”h。孟子对“去君”之道也有精彩发挥:
孟子曰:“所就三,所去三。迎之致敬以礼,言将行其言也,则就之。礼貌未衰,言弗行也,则去之。其次,虽未行其言也,迎之致敬以有礼,则就之。礼貌衰,则去之。”(《孟子·告子下》)
孟子曰:“无罪而杀士,则大夫可以去;无罪而戮民,则士可以徙。”(《孟子·离娄下》)
孟子曰:“君有过则谏,反覆之而不听,则去。”(《孟子·万章下》)
“可以去”“可以徙”,不正是今天所说的“双向选择”和“迁徙自由”吗?此皆可见儒家“君臣之义”,乃君臣间相互对待的一种道义原则,而非君主单方面求全责备于臣下。故儒家君臣之道,既明义务,又彰权利,就之也忠,去之也厚,可行可藏,从容进退,正大光明,绝非某些论者所谓“做官冲动”i 所可比拟也。
三曰易君。一旦遇到“昏君”加“暴君”,反复谏之不从,且暴戾无常、危及百姓者,该怎么办?孟子说:“君有大过则谏;反覆之而不听,则易位。”并警告齐宣王:“君之视臣如手足,则臣视君如腹心;君之视臣如犬马,则臣视君如国人;君之视臣如土芥,则臣视君如寇仇。”(《孟子·离娄下》)孟子在孔子“不可则止”基础上更进一步,赋予为臣者更多的权利和自由,不仅“君可易位”,而且“一夫可诛”!
齐宣王问曰:“汤放桀,武王伐纣,有诸?”孟子对曰:“于传有之。”曰:“臣弑其君,可乎?”曰:“贼仁者谓之‘贼’,贼义者谓之‘残’。残贼之人谓之‘一夫’。闻诛一夫纣矣,未闻弑君也。”(《孟子·梁惠王下》)
孟子还赞美周文王、周武王“一怒而安天下之民”,为后世确立了暴君“人人可得而诛之”的价值立场。连一向与孟子相左的荀子也说:“臣或弑其君,下或杀其上,粥其城,倍其节,而不死其事者,无他故焉,人主自取之。”(《荀子·富国》)又说:“天下归之之谓王,天下去之之谓亡。故桀纣无天下而汤武不弑君。”(《荀子·正论》)虽然先秦儒家并未提出“民治”或“民主”等概念,但其制度设计中蕴含着与现代政治文明相通的治理之道,应该是不争的事实。
“家国”与“天下”
由于“君臣关系”的相对性与可变性,故在儒家的政治理想和制度设计中,与“君臣”相对应的“家国”概念当然也就不具备最高的价值意义。因为“家国”之上有“天下”。我们从《大学》“八目”中“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次序便可窥知其中消息。而所谓“外王之道”,绝不在一家一国之治理,而在“天下”之“平治”。这一份“天下关怀”,毋宁说还是由孔子奠定的。因为生逢“天下之无道也久矣”的乱世,孔子一生“知其不可而为之”的所有努力,就是为了让“天下有道”!他虽然说“天下有道则见,无道则隐”,却始终无法放弃让“天下有道”的终极理想。那么,孔子的“天下有道”究竟何所指呢?窃以为,最重要的有三个方面: 一是守住“人禽之辨”。面对“天下滔滔皆是”的质疑,孔子说:“鸟兽不可与同群,吾非斯人之徒与而谁与?天下有道,丘不与易也。”(《论语·微子》)正因天下无道,我才要如此恓恓惶惶,奔走劬劳。也就是说,孔子所要守护的“道”不是“禽兽之道”,而是“人之道”。
二是守住“夷夏大防”。如果说“人禽之辨”是要守住“人之道”,那么,“夷夏大防”则是要守住“文之道”。我们在“诚敬之道”一讲已经说过,孔子说“夷狄之有君,不如诸夏之亡也”,隐含一种不易觉察的“君道之辨”。言下之意,夷狄虽然“有君”却“无道”,终不及诸夏“无君”而“有道”。孔子之所以对华夏文明有信心,绝不是因为其“有君”,而是因为其“有道”!这里分明隐含着一个“从道不从君”的价值判断。
三是守住“天人之辨”。也就是说,作为“人道”的“君道”和“臣道”,必须符合“天道”。中国早期的宗教神学,经由一个“绝地天通”的神话,赋予了“天子”或者“王”以沟通天地、神人的无上职能和特权。而经过先秦诸子尤其是孔、孟和老、庄的“轴心突破”后,“天命”便不再仅仅为君主所独有,每一“个人”都可通过体察“天命”,而实现宗教哲学意义上的“天人合一”,完成道德生命的“内在超越”。“‘天命’从以君主为代表的集体王朝转移到精神觉醒的个人,这正是轴心突破的伟大成就。从此以后,个人便取得了与‘天’直接沟通的自由。”!0有了这一“自由”,“天下”才不再是“一人之天下”,而成为“天下人之天下”了。如果仔细分辨,其中未尝没有一种与“君权”相抗衡的“人权”或者“士权”意识。只有守住此一“天人合一”的义理命脉和“宇宙伦理”,中国人才算真正守住了文明之“源”和礼乐之“根”!
正因有此一种“天下有道”的关怀,由“君臣”关系所决定的“家国”,其价值就不能不在由礼乐文明所决定的“天下”之下。所以,我们看到,孔子虽然提倡“君礼臣忠”,却坚决反对“忠臣死节”。且看《论语·宪问篇》以下两章:
子路曰:“桓公杀公子纠,召忽死之,管仲不死。曰:未仁乎?”子曰:“桓公九合诸侯,不以兵车,管仲之力也。如其仁!如其仁!”
子贡曰:“管仲非仁者与?桓公杀公子纠,不能死,又相之。”子曰:“管仲相桓公,霸诸侯,一匡天下,民到于今受其赐。微管仲,吾其被发左衽矣!岂若匹夫匹妇之为谅也,自经于沟渎而莫之知也。”
齐桓公杀了公子纠,作为臣下的召忽为之殉节而死,而同样作为臣下的管仲却未曾殉节,不仅未殉节,反而投靠齐桓公并做了齐国的宰相。子路、子贡皆以管仲不仁不義,孔子却称赞管仲“如其仁”。盖因管仲辅佐桓公,“尊王攘夷”,一匡天下,使中华礼乐文明得以延续,此可谓功在千秋之事业;而“九合诸侯,不以兵车”,使天下不至生灵涂炭,死伤无算,此又无人可及之仁德。可知孔子对于“君臣之义”,绝不似后人那般固陋迂执,而有着更大的价值关怀,也就是“天下关怀”。
明末大儒吕留良(1629—1683)对“子贡曰”一章的解读尤其震撼人心。吕氏曰:“君臣之义,域中第一事,人伦之至大。……看‘微管仲’句,一部《春秋》大义,尤有大于君臣之伦为域中第一事者,故管仲可以不死耳。原是论节义之大小,不是重功名也。”!1 其所谓“春秋大义”,实即司马迁所谓“贬天子,退诸侯,讨大夫”(《史记·太史公自序》)的“天下公义”。在论及《孟子》“君之视臣如手足,则臣视君如腹心”一章时吕留良又说:
君臣以义合,合则为君臣,不合则可去,与朋友之伦同道,非父子兄弟比也。不合亦不必到嫌隙疾恶,但志不同,道不行,便可去,去即是君臣之礼,非君臣之变也。只为后世封建废为郡县,天下统于一君,遂但有进退而无去就。嬴秦无道,创为尊君卑臣之礼,上下相隔悬绝,并进退亦制于君而无所逃,而千古君臣之义为之一变,但以权法相制,而君子行义之道几亡矣。!
吕留良站在正统儒家“天下为公”的价值立场,将“君臣行义之道几亡”的罪魁,指向嬴秦“废封建为郡县,天下统于一君”的皇权专制。这是对两千年“秦制”的深刻批判,也是对孔孟儒学“道统”的发扬光大。盖秦汉以后,皇权高度集中,士权极度下坠,“千古君臣之义为之一变”,士人“但有进退而无去就”,甚至沦为被帝王“俳优畜之”的弄臣玩偶而不自知。降及汉末魏晋,两次党锢之祸的摧折,正始年间残酷政争的迫害,士大夫的铮铮铁骨不复存在,以致王船山喟然兴叹:“孔融死而士气灰,嵇康死而清议绝。”!3 东晋一朝,偏安江左,王导辈犹有“新亭对泣”“克复神州”之志,然大多朝臣“只知有家,不知有国”!4。至宋、明二朝,神州陆沉,天下板荡,夷夏之防失守,君臣大义乖舛;入清以后,文网严密,世多犬儒,又可谓“只知有家国,不知有天下”,孔孟儒学之“斯文命脉”命悬一线,几乎陵夷殆尽。于是顾炎武愤而乃有“亡国亡天下”之辨:
有亡国,有亡天下。亡国与亡天下奚辨?曰:易姓改号谓之亡国。仁义充塞,而至于率兽食人,人将相食,谓之亡天下。魏晋人之清谈,何以亡天下?是孟子所谓杨、墨之言,至于使天下无父无君,而入于禽兽者也。……是故知保天下,然后知保其国。保国者,其君其臣,肉食者谋之;保天下者,匹夫之贱与有责焉耳矣。(《日知录》卷十三“正始”条)
以“遗民”自居的亭林先生,眼见家国沦亡,君臣义乖,乃在“君臣之义”中注入新精神,区分“天下”与“国家”为两事,又在“君臣保国”之外,标举“天下兴亡匹夫有责”,遂使“匹夫”也即“士庶阶层”脱离“君臣关系”之牢笼,获取相对独立的价值转圜空间。古语有云:“天下者非一人之天下也,乃天下人之天下也。”(《吕氏春秋·贵公篇》)顾氏标举“天下”高于“家国”之义,盖因家国权柄或可凭借武力篡夺,而天下万众之心、礼乐斯文之道,不可凭借权谋与武力窃取也!此正荀子所谓“可以有窃国,不可以有窃天下也……窃可以得国,而不可以得天下”(《荀子·正论》)之义。有此“天下关怀”与“道义担当”,则中国之士大夫,依旧可立于天地之间而无愧!
此一种“道尊于势”的“天下关怀”,亦为另一位大儒黄宗羲所秉持。黄氏所撰《明夷待访录》有《原君》《原道》二篇,正是对“君臣之义”的“义理释放”。《原臣》开篇道: 杀其身以事其君,可谓之臣乎?曰:否!……故我之出仕也,为天下,非为君也;为万民,非为一姓也。吾以天下万民起见,非其道,即君以形声强我,未之敢从也,况于无形无声乎!非其道,即立身于其朝,未之敢许也,况于杀其身乎!不然,而以君之一身一姓起见,君有无形无声之嗜欲,吾从而视之听之,此宦官、宫妾之心也;君为己死而为己亡,吾从而死之亡之,此其私昵者之事也。是乃臣不臣之辨也。……又岂知臣之与君,名异而实同耶?……君臣之名,从天下而有之者也。吾无天下之责,则吾在君为路人。出而仕于君也,不以天下为事,则君之仆妾也;以天下为事,则君之师友也。!
这里,“臣之与君,名异而实同”,“吾无天下之责,则吾在君为路人”,不正与现代公民社会的人权、平等观念异曲同工吗?今之学者多以黄氏之说振聋发聩,谓为中国民主之先声,可与西方价值遥相呼应,殊不知,这不过是孔孟所标举的“天下”价值的隔代回响、“创造性转换”而已。尽管美国学者顾立雅极力为孔子哲学鼓吹,说“孔子是民主的先驱,他在旷野里大声疾呼,传布着大道”,但他认为“孔子并不仅仅是赞同协作性的国家,他还满腔热情地献身于这种国家的实现”!6,这样的论断还是不免局限了孔子思想的視野。汉学家对中国文化的研究之所以常常未达一间,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当语言的“转译”完成之后,不同文化之间的“格义”仍然无法实现“无缝对接”。因此,孔子的“天下关怀”被当作致力于“协作性国家”的实现,诸如此类的误读也就在所避免了。
梁启超在论及中国文化的“反国家主义”或“超国家主义”倾向时说:“中国人则自有文化以来,始终未尝认国家为人类最高团体。其政治伦常以全人类为其对象,故目的在平天下,而国家不过与家族同为组成‘天下’之一阶段。政治之为物,绝不认为专为全人类中某一区域某一部分人之利益而存在。其向外对抗之观念甚微薄,故向内之特别团结,亦不甚感其必要。”!7 就此而言,高于“家国”的“天下”,并非仅是一空间概念,同时还是一历史文化概念,而“天下有道”所蕴含的治道理想,也绝非狭隘的“民族主义”或“爱国主义”所能涵盖。毋宁说,“平治天下”指向的是整个人类文明共同体的多元与和谐、共生与共荣,这种超越时空局限的治道理想,恰恰是中华文明既“早熟”又“晚熟”的根源所在。梁漱溟先生曾指出,中国文化“理性早启,文化早熟”,“在中国未尝自由,亦未尝不自由;未尝民治,亦未尝无民治”;“中国,乃病在高明,非失之愚笨”,!8 良有以也!
我们如此去追溯和诠释中华传统文化尤其是儒家思想的治平之道,或许难免“过度阐释”之讥。正如有的论者所说,“历史上的儒家逐渐僵化成一种意识形态,使对传统的适度尊敬与文化教条主义之间的界线变得模糊不清。儒家不仅要人承认传统的权威,而且要人对传统表示你绝对的敬从”;尽管“《论语》所反映的孔子的哲学完全不是文化的教条,但当人们被动地领会它,不向它赋予自己的意义和价值,不把它人格化时,它就成了一种文化教条了。孔子的失败,也是那些对文化传统负有责任的人的失败。他们未能自由地支配自己的创造精神,未能很好地维持这些规范来反对统治者强加的专制主义”。!9 应该说,这的确道出了一部分事实。但我以为,孔子并没有失败,失败的反倒是将其思想教条化的为政者。孔子不必代人受过地回答这样的问题:“既然传统的治理之道如此美好,又怎么解释历史和现实的种种乱象和困境呢?”对此一问题的回答,一百年以前就在敲打着新文化运动的前辈们。面对西方文化的强势冲击,只能做出“应激反应”的他们纷纷交出了一张“反传统”的答卷。但反对的声浪过后,向西方“拿来”各种“主义”之后的今天,中国文化这艘巨轮,依然未能走出唐德刚所说的“历史三峡”。那么,我们是否应该试着做一张陈寅恪先生所谓“了解之同情”的答卷,一方面“复盘”那些被“篡改”的经典阐释系统,一方面尝试着“激活”在传统文化中蕴藏着的文明基因,“赋予”其新的意义和价值呢?孔子曾说:“道之将行也与?命也;道之将废也与?命也。”又说:“人能弘道,非道弘人。”个体的“生命”或有长短定数,文化整体的“慧命”则可以“生生不息”,故只要“人”在,“道”即使未能“行”,也终究不会“亡”!问题是,对于现代人而言,若不能“明道”,又如何“行道”呢?
萧公权先生说:“我认识西洋文化的优点,却不鄙视中国的固有文化,以为毫无价值,必须悉与抛弃。‘全盘西化’的主张者对于中西文化未能充分了解。他们的主张是错误的。我相信中国文化和西洋文化都有优点与缺点。我们要用虚心的态度同时去检讨中西文化。”@0 有关人类文明之融通,费孝通先生也提出“各美其美,美人之美,美美与共,天下大同”的十六字箴言。窃以为,这才是我们在探讨传统文化现代性转换时应该秉承的立场和态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