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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园区经济、县域经济、民营经济三大战役以及“3个10千亿工程”,是省委、省政府为实现科学发展、和谐发展、跨域发展目标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企业是市场经济的主体,是云南省打好“三大战役”的主力军。全力以赴、支持企业做大做强是确保重大战略部署得以落实的又一重点。
云南大企业的带动作用明显增强
经过多年的发展,云南的企业不断做大做强。大企业数量持续增加,规模逐步壮大,经济总量大幅增长,成长出一批活跃在各个领域和行业的大型龙头企业,对全省经济社会发展起到了带动作用。
一是大企业的数量和规模显著增加。目前,全省有2773户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其中主营业务收入超过1亿元的企业有1007户(不含央企),占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户数的36.6%;超过50亿元的有15户。全省销售收入亿元以上的民营企业有600多户。2011年,全省营业收入超过100亿元的企业已有17户,比2010年增加了2户,共计完成营业收入5553.09亿元,占“云南100强企业”营业收入总和7904亿元的70.3%。云南省国资委监管的18户省属企业中,有5户企业资产超过500亿元,10户营业收入超过百亿元。
二是大企业实力不断增强。全省有红塔集团、红云红河烟草集团、云天化、建工集团、煤化工集团、昆明钢铁公司、冶金集团和锡业集团等8户企业入围“2011中国企业500强”。有云南物流集团、云南南天信息等2户企业入围“2011中国服务业企业500强”。入围2012年“云南100强企业”的营业收入门槛已整体提升到10亿元,达到10.33亿元,比2011年的8.54亿元增加了1.79亿元,增长21%;总营业收入为7904亿元,增长20.56%;共计纳税1245.76亿元,占全省财政总收入2258.2亿元的55.17%。据对全省179户大型服务业企业统计,2011年实现营业收入1298亿元,比2010年增长32.3%,占1814户服务业企业实现营业收入2394.75亿元的54.2%。云南省国资委监管的18户省属企业资产总额为5301.46亿元,净资产总额1652.03亿元,实现营业收入2791.43亿元。
三是大企业结构不断优化。大企业从数量上形成了国企、民企平分秋色的格局。从入围2012年的“云南100强企业”看,国有企业50户,民营企业49户,合资企业1户。大企业覆盖了云南省主要行业。2012年入围企业涉及15个行业,除传统的烟草、能源、有色金属等支柱产业外,电信及IT、投资、文化及旅游等行业也有新企业进入榜中。形成了央、地大企业共同支撑的局面。自2010年3月,云南省启动实施“央企入滇”战略以来,已有35户央企与云南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协议总投资达7373.41亿元。目前,国务院国资委监管的117户央企,已有55户在云南发展。在入围企业中,央企的数量达到了24户。州市大企业的数量也在增加。本次昆明以外州市入围的大企业数量比上年增加了2户,比前年增加了5户。
四是大企业“走出去”作出了表率。近年来,云南企业积极开拓周边市场,参与开发越南铁矿、老挝钾盐、铝土矿,缅甸铜矿、金矿等项目。率先走出去,并取得实效的多数是大企业。如云南铜业集团在老挝已投入资金9300万元,获得南塔省曼扎弯锑矿开采权和乌多姆塞省普亚卡铜矿勘探权等。昆明钢铁集团公司在越南探获铁矿石11690.22万吨,并正在筹建年产100万吨的钢铁厂,在老挝探获铁矿石439万吨,并正在筹建年产50万吨的钢铁厂。云南省地矿局在老挝万象的钾盐项目取得重大成果,已探明氯化钾资源量142亿吨,同时在澳大利亚、赞比亚等国家或地区开展合作。云南建工集团在老挝万象获准开发赛色塔10平方千米土地,建设老挝万象境外经济合作区。
充分认识做大做强企业的重要意义
大企业是地方经济发展的成果和标志,做大做强企业是推动云南省跨越发展的必由之路。近年来,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云南省的红塔、红云红河、云天化、云南建工、煤化工、昆钢、冶金集团、云锡等一批企业已成为中国500强企业,在做大做强企业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但总体上讲,云南省企业还不够强,也不够大,做大做强企业的任务还比较重,必须进一步提高认识,共同支持,推动企业做大做强。
(一)做大做强企业能够壮大推动跨越发展的主力军
云南要跨越,关键在产业,而企业正是推动产业发展的主体。实现“四个翻番”“两个倍增”“工业三年倍增跨越发展”“三个10千亿”的宏伟目标,主要靠企业。云南省百强企业中,前10户工业企业营业收入达4233.48亿元,占全省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营业收入的55.54%;前10户工业企业利润总额达196.71亿元,占全省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利润总额的38.06%。省统计局抽样统计数据显示,1814户服务业企业中的179户大型企业实现营业收入1298亿元,占全部企业的54.2%;吸纳从业人员19.16万人,占全部企业的48%。这些数字说明,大企业是推动云南省跨越发展的主力军,做大做强企业,就是发展壮大推动跨越发展的主力军。
(二)做大做强企业能够夯实园区经济的支撐体系
打好园区经济战役,必须强化产业支撑,而企业是园区经济发展的灵魂。从全省129个工业园区看,工业总产值超百亿元的园区有安宁(589亿元)、红塔工业园区(584亿元)、昆明高新区(578亿元)、昆明经开区(290亿元)、五华科技产业园区(282亿元)、红河工业园区(206亿元)、曲靖煤化工园区(191亿元)、研和工业园区(154亿元)、新平工业园区(137亿元)、东川再就业特色工业园区(125亿元)、海口工业区园区(125亿元)共11个。这些园区的共性在于都有一个或多个云南百强企业作为支撑。可见,没有大企业的支撑,园区发展就没有核心竞争主体,就没有发展的强劲动力。因此,做大做强企业能够夯实园区经济的支撑体系。
(三)做大做强企业能够引领民营经济健康成长
民营经济活力强劲、潜力巨大,但民营经济大部分是中小企业。做大做强企业,可以为民营经济拓展发展空间做出示范效应,树立榜样形象。打好民营经济战役,推动民营经济跨越发展,除充分发挥其活力、动力、潜力“三力”外,必须走特色、集群、创新、规模发展之路,走大企业、大集团带动发展之路,通过大企业带动,在为大企业配套发展的同时,逐步发展壮大自己。红塔、红云红河、电网公司、云内动力、昆机以及一些矿业采选和冶炼的大企业,在自身发展壮大的同时,还带动了一批民营企业的发展;一些民营企业则充分发挥自身优势,不断发展壮大,在进入百强企业的同时,又进一步带动一些民营企业发展。一些民营企业已经跻身百强的前位。如分别居第19、20、21位的高深集团(89亿元)、力帆骏马(81亿元)和云南南磷集团(76亿元),已经具有较大经营规模,正在向百亿元规模迈进。可见,做大做强企业能够引领民营经济健康成长。 (四)做大做强企业能够推进县域经济发展
强滇之基在于强县,云南要跨越,着力点在县域经济,抓县域经济就是抓全省经济,抓县域经济必须抓产业,必须突出区域特色,以农业产业化、新型工业化、特色城镇化推动一、二、三产业跨越发展。企业,特别是大企业是推进县域经济跨越发展的重要推手,对县域经济发展起着重要作用。2011年、云南省生产总值超150亿元的五华(608亿元)、官渡(549亿元)、红塔(512亿元)、麒麟(370亿元)、盘龙(302亿元)、西山(288亿元)、大理(216亿元)、楚雄(194亿元)、宣威(178亿元)、弥勒(168亿元)、安宁(168亿元)11个县(市、区),都有几户大企业或大企业的分公司、子公司作为产业支撑。有的县,只要有几户大企业带动、引领,全县经济就活了;而有的县,长期没有一户较大规模的企业,县域经济仅有传统农业和少量的商贸服务业,跨越发展只能成为口号。至今云南省生产总值不到10亿元的县还有3个,10-20亿的县有17个。可见,没有大企业,就没有县域经济的快速发展,做大做强企业是推动县域经济跨越发展的必然选择。
(五)做大做强企业能够造就更多承担社会责任的排头兵
大企业规模大、实力强,一般来讲效益也比较好,有能力承担更多的社会责任。云南省三年持续干旱,红塔、红云红河、南方电网云南公司、中石化云南公司、中石油云南公司、中移动云南公司、昆钢、云天化、冶金集团等大企业为抗旱救灾作出了巨大贡献。仅国资委监管的18户企业就为抗旱救灾捐款1.63亿元,向汶川灾区捐款1.6亿元,向社会公益事业捐款5亿多元。大企业还是吸纳就业的重要载体,国资委监管的18户企业,“十一五”期间增加就业岗位近1万个,带动就业70多万人,累计安排下岗分流人员再就业5万多人。可见,做大做强企业,能够造就更多承担社会责任的排头兵,为建设和谐社会做出更大贡献。
采取有效措施促进更多企业做大做强
企业兴则产业兴,产业兴则经济强。企业,特别是大企业通常是一个地区经济实力的象征、“名片”。在新的形势下,应紧紧围绕云南省第九次党代会提出的“四个翻番”和“两个倍增”目标,以增加大企业数量、提升大企业运行质量、增强大企业支撑能力为重点,采取有效措施,务实推进,促使更多企业尽快做大做强。
(一)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
一是增强为大企业服务的意识。要围绕现实科学发展、和谐发展、跨越发展的要求,牢固树立服务大企业就是服务云南经济,发展大企业就是发展云南经济的观念,既要注重抓政策制定,更要善于抓政策落实,积极弘扬不惟书、不惟上、只惟实的服务意识。二是建立完善部门联系企业制度。建议由政府分管领导牵头,有关部门参与、建立完善部门和大企业之间的联系制度,以完善政绩考核评价机制为抓手,实行上下联动的定点定人负责制和企业运行情况周报制,坚持普遍走访和重点联系相结合,深入了解大企业面临的各类突出问题,并积极帮助解决企业困难。三是加快大企业载体建设。进一步督促省级重点、特色工业园区加快园区基础设施建设步伐,进一步做好开发区基础设施“五通”(通电、通水、通讯、通路、通排污)工程,营造良好的生产生活环境,把园区建设成为大企业发展的平台。完善项目进驻园区手续,切实帮助落实项目用地,确保大企业项目引得进、稳得住、能发展。鼓励支持大企业在园区中创办“园中园”。
(二)培育一批大型龙头企业
一是实施大企业培育工程。按照《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工业跨越发展的决定》要求,加快实施千亿企业培育工程。整合各种发展要素,推进优势资源向优势企业集中,在云南省烟草、电力、石化、钢铁、有色、化工、建材等行业打造10户销售收入超千亿元的企业集团。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流通体制改革加快流通产业发展的意见》(国发[2012]39号)和《国务院关于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的意见》(国发[2012]10号),尽快制定云南实施意见,培育一批网络覆盖面广、主营业务突出、品牌知名度高、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型流通企业;打造一批自主创新能力强、加工水平高、处于行业领先地位的大型龙头企业。二是加大企业整合力度。大力学习推广糖业、原材料工业整合的经验,积极采用市场化的运作方式,抓住当前国务院支持有实力的流通企业跨行业、跨地区兼并重组的机遇,对医药、农产品加工、旅游、文化、商贸物流、建筑等行业进行整合,力争在4-5年内培育壮大一批主业突出、产业关联度大、核心竞争力强、带动效应明显的大企业集团。三是培育大企业文化。企业文化是企业发展的核心动力之一。從成功企业的历程看,企业文化是世界500强闻名于世的根本原因。建议有关部门牵头,制定符合实际的企业文化建设规划,以培育大企业精神为核心,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根本,推进大企业价值观体系建设。引导职工参与大企业文化建设的各项实践活动,通过大企业文化把企业、员工和社会三者有机结合到一起,创建和谐企业。
(三)加强大企业政策扶持
一是强化政策集成。围绕培育大企业的目标要求,对云南省现有扶持政策、资金进行全面梳理,进一步优化整合、突出大企业为重点,集中政策资金向大企业发展倾斜。改革和完善投入方式,通过贷款贴息、以奖代补、股权投入等方式,重点支持大企业及其重大项目建设。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鼓励和引导作用,支持设立创业投资和股权投资基金等,激发民间投资热情,吸引民间资金投入产业发展。二是制定培育大企业行动方案。建议由省级相关部门牵头,联合省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等部门,组织学习四川省资阳市的经验和做法,把培育大企业大集团作为加快发展的主攻方向和突破重点,研究制定做大做强的具体规划和行动方案,对扩张势头强、发展前景好的重点骨干企业予以重点扶持,在融资贷款、项目审批、土地规划、原料保障、财政扶持等方面给予倾斜,努力打造一批“行业旗舰”。三是狠抓政策落实。深入贯彻落实《关于云南省大企业发展万亿工程实施意见》《云南省关于促进央企入滇发展的意见》等文件精神。建议督查部门加大督查力度,从资金筹措、税收优惠、用地保障、技术创新、品牌建设以及相应奖励等方面,对省委、省政府出台的政策执行情况进行督查。 (四)推动央企入滇和民企入滇
推动央企入滇和民企入滇是云南发展路径的重要选择,是实现全省经济跨越发展的重大战略。一是继续实行“一企一策”。大力引进央企、名企入滇,进一步完善央企入滇和民企入滇配套服务,继续实行“一企一策”,根据每个入滇央企和民企的具体情况和要求,制定灵活的政策措施,帮助解决重大问题,在土地供应、税收服务、资源保障、物资运输等方面给予支持,降低企业投资成本,为来滇央企和民企创造优良的发展环境。二是编制推介重大产业项目。结合云南省发展实际,准确把握市场脉搏及产业发展方向,编制吸引央企和民企入滇的项目库,认真筛选一批具有优势的产业项目,争取“十二五”期间有超过万亿的产业项目库供投资者选择。积极争取把项目库链接到国务院国资委和沿海省区的官方网站,向央企和民企推介云南项目,为央企和民企提供投资信息,引导央企和民企更大范围地参与云南的建设与发展。三是加快发展总部经济。加快引进世界500强、中国500强企业,培育近10户销售收入超千亿元的企业集团,积极吸引符合云南产业发展导向的大企业总部向云南集聚,重点吸引跨国公司和国内大企业集团来云南设立大区域性总部和研发、营销等职能型总部。
(五)培育大企业后备军
企业发展是一个不断成长的过程,中小企业作为大企业的后备军,经过持续的发展将成长为大企业。一是实施中小企业成长工程。结合打好民营经济战役的要求,建议制定中小企业成长工程方案,选择一批市场前景好、有技术含量、管理规范和具有发展潜力的中小企业,集中政策资源优势,促进中小企业成长为大企业。实行以大带小,引导协调中小企业与大企业大集团开展合作,建立稳定的供应、生产、销售、服务等协作关系,围绕其上下游产业链提供协作配套,延长产业链,大力发展特色企业集群。二是加大对中小企业扶持力度。开展专门面对中小企业的银企、银政合作,用好用活省级中小企业及非公经济专项扶持资金,完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立中小企业担保风险补偿机制,用于中小企业担保机构风险补偿。各地每年的用地配额指标中,对中小企业用地专门划出一定比例,实行指标单列并考核。三是营造企业良好发展环境。要像爱护眼睛一样爱护企业家,保护心脏一样保护企业家,特别是加强对民营企业家的保护,要做到政治上关心,精神上鼓励,物质上保障,工作上支持。积极给企业家营造宽松、公平的工作环境,确保企业家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六)提升自主创新能力
一是推动建立战略联盟。建议云南省科技厅给予联盟政策、资金、技术、人才等方面的支持,鼓励大企业联合有实力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和相关企业,共建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并将其作为开展产业创新战略联盟的试点给予扶持,共同开展技术合作、新产品开发和产业技术创新。二是支持技术创新。依据国家有关税收法规政策,对大企业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发费用给予相应的扣除或摊销,进一步落实国家关于促进技术创新、加速科技成果转化以及设备更新等各项财税、金融优惠政策。从项目申报、审批、建设等环节,给予相应前期工作经费支持,鼓励大企业创建国家级技术研发中心。三是加大人才培养引进力度。鼓励规模较大、技术先进、管理规范和效益较好、知名度高的大企业,通过自办或“校企联办”形式,建立高技能人才培训的实习基地。有计划地培养和引进一批大企业发展亟需的技术带头人、国际贸易、法律、经营管理等方面的复合型人才。
(七)帮助大企业开拓市场
一是加大支持和服务力度。建议商务等有关部门加强对大企业市场开拓方面的信息咨询、协调等服务工作,改变过去仅注重对生产环节给予资金支持的做法,加大对流通、销售等市场开拓环节的资金支持力度。加快培育物流龙头企业,引进国内外知名现代物流企业,发展第三方物流。二是支持拓展农村和境外市场。紧紧抓住国家稳增长的有利机遇,帮助大企业开展产品收储,推进“产品下乡”,积极扶持大企业努力拓展农村市场。充分发挥昆交会面向东南亚、南亚的各种合作机制的作用,促进云南大企业“走出去”。三是鼓励采购向大企業倾斜。鼓励各级政府机关、社会团体和企业优先购买省内大企业产品,推动采购资金向省内大企业倾斜。围绕省内重点工程、重点项目、产业上下游配套情况,组织开展专项产需衔接,促销水泥、药品、钢材、矿产、装饰材料等产品。
(八)提高资本运作水平
一是实施大企业上市工程。建立“择优培育一批、改制辅导一批、申报上市一批”的良性运行机制,推进装备制造、化工、旅游、矿产资源、生物资源、建筑、现代服务等大企业上市融资,积极支持具备自主创新潜力、节能环保型的大企业尽早规范改制,实现境内或海外上市。二是鼓励大企业多渠道融资。充分发挥多种融资工具和金融创新产品的筹资功能,支持符合条件的大企业通过吸收合并、定向增发、整体上市、发行可转换债券、可分离债券、公司债券、权证、短期融资券、专项资产管理计划、股权转让、资产注入、融资租赁、资产托管等金融创新产品,加强存量资产进行资本化运作。三是盘活大企业资产。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企业兼并重组的意见》(国发[2010]27号)文件精神,制定相应实施细则,支持龙头企业通过兼并、重组、收购、控股等方式,组建大型企业集团,盘活大企业资产。应着眼于长远发展,立足于眼前实际,对大企业资产尤其是闲置资产进行摸底,尤其是国有大企业,要以保值增值为目标,优化资产结构,增强大企业的可持续发展能力。
责任编辑:龙佳瑶
云南大企业的带动作用明显增强
经过多年的发展,云南的企业不断做大做强。大企业数量持续增加,规模逐步壮大,经济总量大幅增长,成长出一批活跃在各个领域和行业的大型龙头企业,对全省经济社会发展起到了带动作用。
一是大企业的数量和规模显著增加。目前,全省有2773户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其中主营业务收入超过1亿元的企业有1007户(不含央企),占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户数的36.6%;超过50亿元的有15户。全省销售收入亿元以上的民营企业有600多户。2011年,全省营业收入超过100亿元的企业已有17户,比2010年增加了2户,共计完成营业收入5553.09亿元,占“云南100强企业”营业收入总和7904亿元的70.3%。云南省国资委监管的18户省属企业中,有5户企业资产超过500亿元,10户营业收入超过百亿元。
二是大企业实力不断增强。全省有红塔集团、红云红河烟草集团、云天化、建工集团、煤化工集团、昆明钢铁公司、冶金集团和锡业集团等8户企业入围“2011中国企业500强”。有云南物流集团、云南南天信息等2户企业入围“2011中国服务业企业500强”。入围2012年“云南100强企业”的营业收入门槛已整体提升到10亿元,达到10.33亿元,比2011年的8.54亿元增加了1.79亿元,增长21%;总营业收入为7904亿元,增长20.56%;共计纳税1245.76亿元,占全省财政总收入2258.2亿元的55.17%。据对全省179户大型服务业企业统计,2011年实现营业收入1298亿元,比2010年增长32.3%,占1814户服务业企业实现营业收入2394.75亿元的54.2%。云南省国资委监管的18户省属企业资产总额为5301.46亿元,净资产总额1652.03亿元,实现营业收入2791.43亿元。
三是大企业结构不断优化。大企业从数量上形成了国企、民企平分秋色的格局。从入围2012年的“云南100强企业”看,国有企业50户,民营企业49户,合资企业1户。大企业覆盖了云南省主要行业。2012年入围企业涉及15个行业,除传统的烟草、能源、有色金属等支柱产业外,电信及IT、投资、文化及旅游等行业也有新企业进入榜中。形成了央、地大企业共同支撑的局面。自2010年3月,云南省启动实施“央企入滇”战略以来,已有35户央企与云南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协议总投资达7373.41亿元。目前,国务院国资委监管的117户央企,已有55户在云南发展。在入围企业中,央企的数量达到了24户。州市大企业的数量也在增加。本次昆明以外州市入围的大企业数量比上年增加了2户,比前年增加了5户。
四是大企业“走出去”作出了表率。近年来,云南企业积极开拓周边市场,参与开发越南铁矿、老挝钾盐、铝土矿,缅甸铜矿、金矿等项目。率先走出去,并取得实效的多数是大企业。如云南铜业集团在老挝已投入资金9300万元,获得南塔省曼扎弯锑矿开采权和乌多姆塞省普亚卡铜矿勘探权等。昆明钢铁集团公司在越南探获铁矿石11690.22万吨,并正在筹建年产100万吨的钢铁厂,在老挝探获铁矿石439万吨,并正在筹建年产50万吨的钢铁厂。云南省地矿局在老挝万象的钾盐项目取得重大成果,已探明氯化钾资源量142亿吨,同时在澳大利亚、赞比亚等国家或地区开展合作。云南建工集团在老挝万象获准开发赛色塔10平方千米土地,建设老挝万象境外经济合作区。
充分认识做大做强企业的重要意义
大企业是地方经济发展的成果和标志,做大做强企业是推动云南省跨越发展的必由之路。近年来,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云南省的红塔、红云红河、云天化、云南建工、煤化工、昆钢、冶金集团、云锡等一批企业已成为中国500强企业,在做大做强企业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但总体上讲,云南省企业还不够强,也不够大,做大做强企业的任务还比较重,必须进一步提高认识,共同支持,推动企业做大做强。
(一)做大做强企业能够壮大推动跨越发展的主力军
云南要跨越,关键在产业,而企业正是推动产业发展的主体。实现“四个翻番”“两个倍增”“工业三年倍增跨越发展”“三个10千亿”的宏伟目标,主要靠企业。云南省百强企业中,前10户工业企业营业收入达4233.48亿元,占全省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营业收入的55.54%;前10户工业企业利润总额达196.71亿元,占全省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利润总额的38.06%。省统计局抽样统计数据显示,1814户服务业企业中的179户大型企业实现营业收入1298亿元,占全部企业的54.2%;吸纳从业人员19.16万人,占全部企业的48%。这些数字说明,大企业是推动云南省跨越发展的主力军,做大做强企业,就是发展壮大推动跨越发展的主力军。
(二)做大做强企业能够夯实园区经济的支撐体系
打好园区经济战役,必须强化产业支撑,而企业是园区经济发展的灵魂。从全省129个工业园区看,工业总产值超百亿元的园区有安宁(589亿元)、红塔工业园区(584亿元)、昆明高新区(578亿元)、昆明经开区(290亿元)、五华科技产业园区(282亿元)、红河工业园区(206亿元)、曲靖煤化工园区(191亿元)、研和工业园区(154亿元)、新平工业园区(137亿元)、东川再就业特色工业园区(125亿元)、海口工业区园区(125亿元)共11个。这些园区的共性在于都有一个或多个云南百强企业作为支撑。可见,没有大企业的支撑,园区发展就没有核心竞争主体,就没有发展的强劲动力。因此,做大做强企业能够夯实园区经济的支撑体系。
(三)做大做强企业能够引领民营经济健康成长
民营经济活力强劲、潜力巨大,但民营经济大部分是中小企业。做大做强企业,可以为民营经济拓展发展空间做出示范效应,树立榜样形象。打好民营经济战役,推动民营经济跨越发展,除充分发挥其活力、动力、潜力“三力”外,必须走特色、集群、创新、规模发展之路,走大企业、大集团带动发展之路,通过大企业带动,在为大企业配套发展的同时,逐步发展壮大自己。红塔、红云红河、电网公司、云内动力、昆机以及一些矿业采选和冶炼的大企业,在自身发展壮大的同时,还带动了一批民营企业的发展;一些民营企业则充分发挥自身优势,不断发展壮大,在进入百强企业的同时,又进一步带动一些民营企业发展。一些民营企业已经跻身百强的前位。如分别居第19、20、21位的高深集团(89亿元)、力帆骏马(81亿元)和云南南磷集团(76亿元),已经具有较大经营规模,正在向百亿元规模迈进。可见,做大做强企业能够引领民营经济健康成长。 (四)做大做强企业能够推进县域经济发展
强滇之基在于强县,云南要跨越,着力点在县域经济,抓县域经济就是抓全省经济,抓县域经济必须抓产业,必须突出区域特色,以农业产业化、新型工业化、特色城镇化推动一、二、三产业跨越发展。企业,特别是大企业是推进县域经济跨越发展的重要推手,对县域经济发展起着重要作用。2011年、云南省生产总值超150亿元的五华(608亿元)、官渡(549亿元)、红塔(512亿元)、麒麟(370亿元)、盘龙(302亿元)、西山(288亿元)、大理(216亿元)、楚雄(194亿元)、宣威(178亿元)、弥勒(168亿元)、安宁(168亿元)11个县(市、区),都有几户大企业或大企业的分公司、子公司作为产业支撑。有的县,只要有几户大企业带动、引领,全县经济就活了;而有的县,长期没有一户较大规模的企业,县域经济仅有传统农业和少量的商贸服务业,跨越发展只能成为口号。至今云南省生产总值不到10亿元的县还有3个,10-20亿的县有17个。可见,没有大企业,就没有县域经济的快速发展,做大做强企业是推动县域经济跨越发展的必然选择。
(五)做大做强企业能够造就更多承担社会责任的排头兵
大企业规模大、实力强,一般来讲效益也比较好,有能力承担更多的社会责任。云南省三年持续干旱,红塔、红云红河、南方电网云南公司、中石化云南公司、中石油云南公司、中移动云南公司、昆钢、云天化、冶金集团等大企业为抗旱救灾作出了巨大贡献。仅国资委监管的18户企业就为抗旱救灾捐款1.63亿元,向汶川灾区捐款1.6亿元,向社会公益事业捐款5亿多元。大企业还是吸纳就业的重要载体,国资委监管的18户企业,“十一五”期间增加就业岗位近1万个,带动就业70多万人,累计安排下岗分流人员再就业5万多人。可见,做大做强企业,能够造就更多承担社会责任的排头兵,为建设和谐社会做出更大贡献。
采取有效措施促进更多企业做大做强
企业兴则产业兴,产业兴则经济强。企业,特别是大企业通常是一个地区经济实力的象征、“名片”。在新的形势下,应紧紧围绕云南省第九次党代会提出的“四个翻番”和“两个倍增”目标,以增加大企业数量、提升大企业运行质量、增强大企业支撑能力为重点,采取有效措施,务实推进,促使更多企业尽快做大做强。
(一)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
一是增强为大企业服务的意识。要围绕现实科学发展、和谐发展、跨越发展的要求,牢固树立服务大企业就是服务云南经济,发展大企业就是发展云南经济的观念,既要注重抓政策制定,更要善于抓政策落实,积极弘扬不惟书、不惟上、只惟实的服务意识。二是建立完善部门联系企业制度。建议由政府分管领导牵头,有关部门参与、建立完善部门和大企业之间的联系制度,以完善政绩考核评价机制为抓手,实行上下联动的定点定人负责制和企业运行情况周报制,坚持普遍走访和重点联系相结合,深入了解大企业面临的各类突出问题,并积极帮助解决企业困难。三是加快大企业载体建设。进一步督促省级重点、特色工业园区加快园区基础设施建设步伐,进一步做好开发区基础设施“五通”(通电、通水、通讯、通路、通排污)工程,营造良好的生产生活环境,把园区建设成为大企业发展的平台。完善项目进驻园区手续,切实帮助落实项目用地,确保大企业项目引得进、稳得住、能发展。鼓励支持大企业在园区中创办“园中园”。
(二)培育一批大型龙头企业
一是实施大企业培育工程。按照《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工业跨越发展的决定》要求,加快实施千亿企业培育工程。整合各种发展要素,推进优势资源向优势企业集中,在云南省烟草、电力、石化、钢铁、有色、化工、建材等行业打造10户销售收入超千亿元的企业集团。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流通体制改革加快流通产业发展的意见》(国发[2012]39号)和《国务院关于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的意见》(国发[2012]10号),尽快制定云南实施意见,培育一批网络覆盖面广、主营业务突出、品牌知名度高、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型流通企业;打造一批自主创新能力强、加工水平高、处于行业领先地位的大型龙头企业。二是加大企业整合力度。大力学习推广糖业、原材料工业整合的经验,积极采用市场化的运作方式,抓住当前国务院支持有实力的流通企业跨行业、跨地区兼并重组的机遇,对医药、农产品加工、旅游、文化、商贸物流、建筑等行业进行整合,力争在4-5年内培育壮大一批主业突出、产业关联度大、核心竞争力强、带动效应明显的大企业集团。三是培育大企业文化。企业文化是企业发展的核心动力之一。從成功企业的历程看,企业文化是世界500强闻名于世的根本原因。建议有关部门牵头,制定符合实际的企业文化建设规划,以培育大企业精神为核心,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根本,推进大企业价值观体系建设。引导职工参与大企业文化建设的各项实践活动,通过大企业文化把企业、员工和社会三者有机结合到一起,创建和谐企业。
(三)加强大企业政策扶持
一是强化政策集成。围绕培育大企业的目标要求,对云南省现有扶持政策、资金进行全面梳理,进一步优化整合、突出大企业为重点,集中政策资金向大企业发展倾斜。改革和完善投入方式,通过贷款贴息、以奖代补、股权投入等方式,重点支持大企业及其重大项目建设。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鼓励和引导作用,支持设立创业投资和股权投资基金等,激发民间投资热情,吸引民间资金投入产业发展。二是制定培育大企业行动方案。建议由省级相关部门牵头,联合省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等部门,组织学习四川省资阳市的经验和做法,把培育大企业大集团作为加快发展的主攻方向和突破重点,研究制定做大做强的具体规划和行动方案,对扩张势头强、发展前景好的重点骨干企业予以重点扶持,在融资贷款、项目审批、土地规划、原料保障、财政扶持等方面给予倾斜,努力打造一批“行业旗舰”。三是狠抓政策落实。深入贯彻落实《关于云南省大企业发展万亿工程实施意见》《云南省关于促进央企入滇发展的意见》等文件精神。建议督查部门加大督查力度,从资金筹措、税收优惠、用地保障、技术创新、品牌建设以及相应奖励等方面,对省委、省政府出台的政策执行情况进行督查。 (四)推动央企入滇和民企入滇
推动央企入滇和民企入滇是云南发展路径的重要选择,是实现全省经济跨越发展的重大战略。一是继续实行“一企一策”。大力引进央企、名企入滇,进一步完善央企入滇和民企入滇配套服务,继续实行“一企一策”,根据每个入滇央企和民企的具体情况和要求,制定灵活的政策措施,帮助解决重大问题,在土地供应、税收服务、资源保障、物资运输等方面给予支持,降低企业投资成本,为来滇央企和民企创造优良的发展环境。二是编制推介重大产业项目。结合云南省发展实际,准确把握市场脉搏及产业发展方向,编制吸引央企和民企入滇的项目库,认真筛选一批具有优势的产业项目,争取“十二五”期间有超过万亿的产业项目库供投资者选择。积极争取把项目库链接到国务院国资委和沿海省区的官方网站,向央企和民企推介云南项目,为央企和民企提供投资信息,引导央企和民企更大范围地参与云南的建设与发展。三是加快发展总部经济。加快引进世界500强、中国500强企业,培育近10户销售收入超千亿元的企业集团,积极吸引符合云南产业发展导向的大企业总部向云南集聚,重点吸引跨国公司和国内大企业集团来云南设立大区域性总部和研发、营销等职能型总部。
(五)培育大企业后备军
企业发展是一个不断成长的过程,中小企业作为大企业的后备军,经过持续的发展将成长为大企业。一是实施中小企业成长工程。结合打好民营经济战役的要求,建议制定中小企业成长工程方案,选择一批市场前景好、有技术含量、管理规范和具有发展潜力的中小企业,集中政策资源优势,促进中小企业成长为大企业。实行以大带小,引导协调中小企业与大企业大集团开展合作,建立稳定的供应、生产、销售、服务等协作关系,围绕其上下游产业链提供协作配套,延长产业链,大力发展特色企业集群。二是加大对中小企业扶持力度。开展专门面对中小企业的银企、银政合作,用好用活省级中小企业及非公经济专项扶持资金,完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立中小企业担保风险补偿机制,用于中小企业担保机构风险补偿。各地每年的用地配额指标中,对中小企业用地专门划出一定比例,实行指标单列并考核。三是营造企业良好发展环境。要像爱护眼睛一样爱护企业家,保护心脏一样保护企业家,特别是加强对民营企业家的保护,要做到政治上关心,精神上鼓励,物质上保障,工作上支持。积极给企业家营造宽松、公平的工作环境,确保企业家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六)提升自主创新能力
一是推动建立战略联盟。建议云南省科技厅给予联盟政策、资金、技术、人才等方面的支持,鼓励大企业联合有实力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和相关企业,共建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并将其作为开展产业创新战略联盟的试点给予扶持,共同开展技术合作、新产品开发和产业技术创新。二是支持技术创新。依据国家有关税收法规政策,对大企业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发费用给予相应的扣除或摊销,进一步落实国家关于促进技术创新、加速科技成果转化以及设备更新等各项财税、金融优惠政策。从项目申报、审批、建设等环节,给予相应前期工作经费支持,鼓励大企业创建国家级技术研发中心。三是加大人才培养引进力度。鼓励规模较大、技术先进、管理规范和效益较好、知名度高的大企业,通过自办或“校企联办”形式,建立高技能人才培训的实习基地。有计划地培养和引进一批大企业发展亟需的技术带头人、国际贸易、法律、经营管理等方面的复合型人才。
(七)帮助大企业开拓市场
一是加大支持和服务力度。建议商务等有关部门加强对大企业市场开拓方面的信息咨询、协调等服务工作,改变过去仅注重对生产环节给予资金支持的做法,加大对流通、销售等市场开拓环节的资金支持力度。加快培育物流龙头企业,引进国内外知名现代物流企业,发展第三方物流。二是支持拓展农村和境外市场。紧紧抓住国家稳增长的有利机遇,帮助大企业开展产品收储,推进“产品下乡”,积极扶持大企业努力拓展农村市场。充分发挥昆交会面向东南亚、南亚的各种合作机制的作用,促进云南大企业“走出去”。三是鼓励采购向大企業倾斜。鼓励各级政府机关、社会团体和企业优先购买省内大企业产品,推动采购资金向省内大企业倾斜。围绕省内重点工程、重点项目、产业上下游配套情况,组织开展专项产需衔接,促销水泥、药品、钢材、矿产、装饰材料等产品。
(八)提高资本运作水平
一是实施大企业上市工程。建立“择优培育一批、改制辅导一批、申报上市一批”的良性运行机制,推进装备制造、化工、旅游、矿产资源、生物资源、建筑、现代服务等大企业上市融资,积极支持具备自主创新潜力、节能环保型的大企业尽早规范改制,实现境内或海外上市。二是鼓励大企业多渠道融资。充分发挥多种融资工具和金融创新产品的筹资功能,支持符合条件的大企业通过吸收合并、定向增发、整体上市、发行可转换债券、可分离债券、公司债券、权证、短期融资券、专项资产管理计划、股权转让、资产注入、融资租赁、资产托管等金融创新产品,加强存量资产进行资本化运作。三是盘活大企业资产。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企业兼并重组的意见》(国发[2010]27号)文件精神,制定相应实施细则,支持龙头企业通过兼并、重组、收购、控股等方式,组建大型企业集团,盘活大企业资产。应着眼于长远发展,立足于眼前实际,对大企业资产尤其是闲置资产进行摸底,尤其是国有大企业,要以保值增值为目标,优化资产结构,增强大企业的可持续发展能力。
责任编辑:龙佳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