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中国民间资本数量庞大,其中相当一部分进入了金融领域,民间借贷、民间金融租赁、私募基金呈现加速发展态势,而地下银行、地下钱庄的流动性基本处于隐蔽和不可控的状态。将这些钱由地下引导到正规渠道,参与到国家总体金融体系之中,对积极利用过剩民间资本、化解境外热钱对国内资本市场、普通商品市场、房地产市场的冲击,调控流动性和物价都有正面的意义。我们认为,引导民间资本投资农村金融机构可以在此方面发挥重要作用,一是因为城市金融机构基本饱和且竞争日益激烈,二是因为农村金融目前有政策面和市场面的双重支持,投资前景良好。云南作为一个边疆民族省份,经济发展相对滞后,对金融资本的引进、金融资源的掌控有着强烈的需求。以富滇银行为代表的云南本土银行已介入农村金融市场,成立了3家村镇银行,业绩不俗。本文以此为案例并结合农村金融机构发展的相关政策及经济形势进行研究,形成如下可行性分析报告。
一、农村金融机构的分类
自2006年底以来,国家陆续出台了鼓励农村金融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并在十七届三中全会上将农村金融确定为现代农村经济的核心。根据中国人民银行的统计口径,农村金融机构分为两大类,一是农村合作机构,二是农村新型机构。农村合作机构包括农村信用社、农村合作银行和农村商业银行,农村新型机构包括村镇银行、贷款公司和农村资金互助社。其中,农村合作银行和农村商业银行均是指由原农村信用社通过改制达标以后形成的农村金融机构。而农村新型机构则是利用现行新的农村金融政策组建的新设农村金融机构。
注:以上数据摘自中国人民银行昆明中心支行货币政策分析小组编写的《2010年云南省金融运行报告》。
二、农村金融机构现状
截至2010年末,全国村镇银行数量达到了349家,距中国银监会《新型农村金融机构2009年~2011年工作安排》要设立1027家村镇银行的目标仍相距甚远。
云南省近几年加大了农村金融建设力度,大力增加农村地区银行业网点,并加强监管,提高管理水平,使农村信用社法人治理明显改善,存贷款规模已经跃居全省各银行业机构之首,整体实力有所增强。2010年,云南新设村镇银行4家,批准设立的小额贷款公司达到228家,农村金融服务体系不断完善,服务覆盖面和水平稳步提升。全年农村金融机构资产总额占全省近两成,其中,农村新型机构资产总额达27亿元,发挥作用日益增强。
三、投资农村金融机构的初步可行性分析
(一)投资对象选择分析
1.法律政策规定。根据《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农村中小金融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银监会令[2008]年第3号)有关规定,农村商业银行和农村合作银行要求在农村信用合作社及其联合社基础上以新设合并方式发起设立;贷款公司由单个境内外商业银行或农村合作银行全额出资设立;农村资金互助社是由乡(镇)、行政村的农民和农村小企业按相关条件发起设立;村镇银行由有符合条件的发起人或出资人发起设立,发起人或出资人包括:自然人、境内非金融机构、境内金融机构、境外金融机构和银监会认可的其他发起人或出资人。
2.初步结论。根据上述规定,民间资本具有投资资格的农村金融机构仅包括两种,一是在农信社重组成立农村商业银行或农村合作银行时择机进入;二是在村镇银行组建时,民间资本参与发起设立。而对其他类型的农村金融机构,民间资本则不具备投资主体资格。
(二)投资股比选择
1.法律政策规定。农村商业银行和农村合作银行中,单个境内非金融机构及其关联方合计投资入股比例不得超过银行股本总额的10%。
村镇银行最大股东或唯一股东必须是银行业金融机构,且其持股比例不得低于银行股本总额的20%,非金融机构企业法人及其关联方持股比例不得超过银行股本总额的10%。
2.初步结论。根据上述规定,民间资本对农村金融机构的投资比例只能限定在10%以内。
(三)其他限制性规定
村镇银行的发起人或出资人持有的股份自银行成立之日起3年内不得转让或质押。
村镇银行在缴足存款准备金后,其可用资金应全部用于当地农村经济建设。村镇银行发放贷款应首先充分满足县域内农户、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需要。确已满足当地农村资金需求的,其富余资金可投放当地其他产业、购买涉农债券或向其他金融机构融资。
村镇银行对同一借款人的贷款余额不得超过资本净额的10%;对单一集团企业客户的授信余额不得超过资本净额的15%。
(四)基本结论
根据上述分析,在农信社重组前景尚不明朗的情况下,民间资本投资农村金融机构的选择范围基本可以确定在村镇银行单一目标上,投资股比为10%以内。此外,因村镇银行的贷款范围主要限定在当地,如果民间资本和商业资本、工业资本在投资地没有很好结合的涉农项目,则会缺乏金融链、产业链的连环支撑,导致综合效益下降、投资风险上升。因此,民间资本投资村镇银行的行为应定性为财务投资,即以获得投资分红为目标。
四、投资村镇银行的初步可行性分析
(一)云南村镇银行发展现状分析
截止2011年4月,云南省已设立8家村镇银行,分别是玉溪红塔区兴和村镇银行、文山民丰村镇银行、曲靖惠民村镇银行、昭通昭阳富滇村镇银行、禄丰龙城富滇村镇银行、楚雄兴彝村镇银行、丽江古城富滇村镇银行、大理海东村镇银行;而按照银监会计划,到2011年末,云南省内村镇银行将达到125家,覆盖云南省全境129个县(区、市)。
(二)村镇银行优惠政策分析
2009年财政及税务部门积极扶持农村金融机构的发展,发布了《关于金融企业涉农贷款和中小企业贷款损失准备金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对农户、农村企业及中小企业贷款实行损失准备金税前扣除;颁布了《关于实行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定向费用补贴的通知》,其中规定:凡达到监管要求并实现上年末贷款余额同比增长的村镇银行、贷款公司、农村资金互助社3类机构,自2009年至2011年,由中央财政按照上年末贷款余额的2%给予补贴。
(三)村镇银行发展机遇分析
农村金融作为现代农村经济的核心,在不断推进的新农村建设、城乡一体化、城市化进程中,将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并在广大的农村和县域地区金融体系中扮演举足轻重的角色,主要有两方面的原因。
一是,大型银行管理的垂直化和机构职能的扁平化使得其大量机构和业务,尤其是资产业务在范围上迅速脱离农村和县域,在经营对象上迅速脱离中小企业和非强势行业。这些行为的结果是,一方面在农村和县域形成了较大的金融供给真空;另一方面,由于这些机构的负债业务在全国大部分农村和县域地区并未同步收缩,造成农村和县域金融资源不断向发达地区和行业转移,因而扮演着“抽水机”的角色。
二是,农村信用合作社(农村商业银行),由于在理顺治理结构、解决历史遗留问题、提高业务创新能力、提高人员素质等诸多方面存在诸多短期无法突破的问题,虽然具有先发优势,但村镇银行凭借其科学的公司治理结构和简洁高效的运行机制,在农村和县域地区仍然存在广阔的生存和发展空间。
(四)各类银行发展村镇银行的动机分析
1.建立新的利润增长点,实现业务转型的重要手段。由于传统银行业务领域竞争日趋激烈,对优质客户、优质项目,银行的议价能力越来越弱,收益空间正被逐步压缩。各银行逐渐意识到应进行战略转型和业务结构调整。而城乡一体化进程中蕴藏着巨大的金融需求,是商业银行未来重要的利润增长点和实现业务转型的有力依托,村镇银行又正是实施这一战略的最重要的载体,所以各银行在设立村镇银行方面表现积极。
2.突破区域限制,间接布局扩张的有效途径。由于区域性中小商业银行跨区域开设分支机构受到资产规模、监管评级、盈利水平等多方面的限制,而外资银行在华的分支机构设置和营业规模受到监管当局限制,因此,设立村镇银行就成为上述银行规避政策限制,实现跨区经营,间接布局扩张的重要途径。
3.填补金融空白,抢占市场先机的重要考量。目前中国农村金融薄弱,随着国有商业银行经营重心转向城市,农村甚至出现大量市场空白,大多数乡镇只有信用社和邮政储蓄机构,而邮政储蓄基本上“只存不贷”,成为农村金融资源向“城市化”转移的渠道,致使农业项目得不到信贷资金支持,这正是吸引银行进入的主要原因。
(四)村镇银行的盈利能力分析
作为新型金融机构,村镇银行在开办初期可能会遇到一系列困难导致亏损,但从总体上看,由于村镇银行作为法人机构决策高效,在资产业务定价上有较强的议价能力,且作为服务特定地域的社区型银行,其地缘优势突出,能够充分地发挥“小银行”优势,从全国已经设立的村镇银行来看,其在设立后短时期内基本可以实现盈利。如2010年末,光大银行发起设立的韶山光大村镇银行当年实现利润总额210万元,拨备后及税后净利润103万元;2010年2月,国开行出资的7家村镇银行实现整体盈利;由于采用了基于企业的现金流和还款能力发放贷款的创新方式,汇丰村镇银行在较短时间内成功实现盈利。
现以富滇银行设立的村镇银行为例进行盈利能力分析。截至目前,富滇银行已成立3家村镇银行(如下表所示),已获云南银监局批准筹建2家村镇银行(昆明滇池富滇村镇银行、曲靖富源富滇村镇银行),获董事会同意出资设立村镇银行1家(昆明金殿富滇村镇银行)。根据《富滇村镇银行发展规划纲要》,富滇银行将在此基础上继续筹建北京门头沟、盘龙区、怒江等村镇银行,即2011年底村镇银行总数将达到10家。
富滇银行已成立村镇银行情况表
单位:万元
截至2010年底,3家已成立村镇银行财务状况如下表所示:
富滇村镇银行财务状况表(2010年12月31日)
注:[1]丽江古城富滇村镇银行在设立运行4个月后即实现账面盈利,至2011年3月末已实现盈利120万元。
由以上分析可以看出,尽管各家银行在经营范围、盈利模式、经营目标上存在较大差异,但富滇村镇银行基本上可以实现当年投资当年盈利,甚至在运营满两年后,净资产收益率可达到10%左右。
为判断富滇村镇银行的盈利能力,我们与银行类上市公司的净资产收益率进行了对比,以2010年12月31日为基准,A股16家银行类上市公司的净资产收益率如下表所示:
A股16家银行类上市公司净资产收益率列表(2010年12月31日)
从以上分析可以看出,新成立的富滇村镇银行当前净资产收益率水平基本为全体上市银行的一半左右,但是,若排除全国范围经营的银行,仅与区域性经营的上市银行(如南京银行、北京银行、宁波银行)相比,则收益率水平相差就没有那么悬殊了。若加之村镇银行尚属新鲜事物,成立时间短,客户资源未全部打开,成长潜力尚未完全释放等因素,则可基本判定村镇银行前景看好,具有良好的发展势头。
五、投资选择
1.金融业作为资源稀缺、门槛较高、垄断性强的行业,与其他产业相比,其盈利能力始终处于上游水平,且具有较高的稳定性。因此,民间资本应抓住机遇,加大对金融板块的投资力度,增强在金融领域的话语权,为真正实现产融结合、商融结合做好准备。
2.鉴于近年来农村信用社法人治理明显改善,存贷款规模已经跃居全省各银行业机构之首,整体实力不可小视,有兴趣的民间公司应密切关注其重组事宜,争取择机进入,扩大自身的金融投资力度。
3.对于村镇银行,鉴于其尚处于起步阶段,但已表现出强大生命力,尤其在盈利能力和流动性方面表现卓越。民间资本应将其作为投资重点,在投资地工业、商业、涉农等多重项目上采取长短结合、行业互补、金融链延伸的方式,考虑对其的投资额度,从而达到预期的整体盈利性目标。
作者简介:马策(1979-):女,回族,山东淄博人,经济学硕士,经济师,研究方向:经济学,金融学。
一、农村金融机构的分类
自2006年底以来,国家陆续出台了鼓励农村金融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并在十七届三中全会上将农村金融确定为现代农村经济的核心。根据中国人民银行的统计口径,农村金融机构分为两大类,一是农村合作机构,二是农村新型机构。农村合作机构包括农村信用社、农村合作银行和农村商业银行,农村新型机构包括村镇银行、贷款公司和农村资金互助社。其中,农村合作银行和农村商业银行均是指由原农村信用社通过改制达标以后形成的农村金融机构。而农村新型机构则是利用现行新的农村金融政策组建的新设农村金融机构。
注:以上数据摘自中国人民银行昆明中心支行货币政策分析小组编写的《2010年云南省金融运行报告》。
二、农村金融机构现状
截至2010年末,全国村镇银行数量达到了349家,距中国银监会《新型农村金融机构2009年~2011年工作安排》要设立1027家村镇银行的目标仍相距甚远。
云南省近几年加大了农村金融建设力度,大力增加农村地区银行业网点,并加强监管,提高管理水平,使农村信用社法人治理明显改善,存贷款规模已经跃居全省各银行业机构之首,整体实力有所增强。2010年,云南新设村镇银行4家,批准设立的小额贷款公司达到228家,农村金融服务体系不断完善,服务覆盖面和水平稳步提升。全年农村金融机构资产总额占全省近两成,其中,农村新型机构资产总额达27亿元,发挥作用日益增强。
三、投资农村金融机构的初步可行性分析
(一)投资对象选择分析
1.法律政策规定。根据《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农村中小金融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银监会令[2008]年第3号)有关规定,农村商业银行和农村合作银行要求在农村信用合作社及其联合社基础上以新设合并方式发起设立;贷款公司由单个境内外商业银行或农村合作银行全额出资设立;农村资金互助社是由乡(镇)、行政村的农民和农村小企业按相关条件发起设立;村镇银行由有符合条件的发起人或出资人发起设立,发起人或出资人包括:自然人、境内非金融机构、境内金融机构、境外金融机构和银监会认可的其他发起人或出资人。
2.初步结论。根据上述规定,民间资本具有投资资格的农村金融机构仅包括两种,一是在农信社重组成立农村商业银行或农村合作银行时择机进入;二是在村镇银行组建时,民间资本参与发起设立。而对其他类型的农村金融机构,民间资本则不具备投资主体资格。
(二)投资股比选择
1.法律政策规定。农村商业银行和农村合作银行中,单个境内非金融机构及其关联方合计投资入股比例不得超过银行股本总额的10%。
村镇银行最大股东或唯一股东必须是银行业金融机构,且其持股比例不得低于银行股本总额的20%,非金融机构企业法人及其关联方持股比例不得超过银行股本总额的10%。
2.初步结论。根据上述规定,民间资本对农村金融机构的投资比例只能限定在10%以内。
(三)其他限制性规定
村镇银行的发起人或出资人持有的股份自银行成立之日起3年内不得转让或质押。
村镇银行在缴足存款准备金后,其可用资金应全部用于当地农村经济建设。村镇银行发放贷款应首先充分满足县域内农户、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需要。确已满足当地农村资金需求的,其富余资金可投放当地其他产业、购买涉农债券或向其他金融机构融资。
村镇银行对同一借款人的贷款余额不得超过资本净额的10%;对单一集团企业客户的授信余额不得超过资本净额的15%。
(四)基本结论
根据上述分析,在农信社重组前景尚不明朗的情况下,民间资本投资农村金融机构的选择范围基本可以确定在村镇银行单一目标上,投资股比为10%以内。此外,因村镇银行的贷款范围主要限定在当地,如果民间资本和商业资本、工业资本在投资地没有很好结合的涉农项目,则会缺乏金融链、产业链的连环支撑,导致综合效益下降、投资风险上升。因此,民间资本投资村镇银行的行为应定性为财务投资,即以获得投资分红为目标。
四、投资村镇银行的初步可行性分析
(一)云南村镇银行发展现状分析
截止2011年4月,云南省已设立8家村镇银行,分别是玉溪红塔区兴和村镇银行、文山民丰村镇银行、曲靖惠民村镇银行、昭通昭阳富滇村镇银行、禄丰龙城富滇村镇银行、楚雄兴彝村镇银行、丽江古城富滇村镇银行、大理海东村镇银行;而按照银监会计划,到2011年末,云南省内村镇银行将达到125家,覆盖云南省全境129个县(区、市)。
(二)村镇银行优惠政策分析
2009年财政及税务部门积极扶持农村金融机构的发展,发布了《关于金融企业涉农贷款和中小企业贷款损失准备金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对农户、农村企业及中小企业贷款实行损失准备金税前扣除;颁布了《关于实行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定向费用补贴的通知》,其中规定:凡达到监管要求并实现上年末贷款余额同比增长的村镇银行、贷款公司、农村资金互助社3类机构,自2009年至2011年,由中央财政按照上年末贷款余额的2%给予补贴。
(三)村镇银行发展机遇分析
农村金融作为现代农村经济的核心,在不断推进的新农村建设、城乡一体化、城市化进程中,将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并在广大的农村和县域地区金融体系中扮演举足轻重的角色,主要有两方面的原因。
一是,大型银行管理的垂直化和机构职能的扁平化使得其大量机构和业务,尤其是资产业务在范围上迅速脱离农村和县域,在经营对象上迅速脱离中小企业和非强势行业。这些行为的结果是,一方面在农村和县域形成了较大的金融供给真空;另一方面,由于这些机构的负债业务在全国大部分农村和县域地区并未同步收缩,造成农村和县域金融资源不断向发达地区和行业转移,因而扮演着“抽水机”的角色。
二是,农村信用合作社(农村商业银行),由于在理顺治理结构、解决历史遗留问题、提高业务创新能力、提高人员素质等诸多方面存在诸多短期无法突破的问题,虽然具有先发优势,但村镇银行凭借其科学的公司治理结构和简洁高效的运行机制,在农村和县域地区仍然存在广阔的生存和发展空间。
(四)各类银行发展村镇银行的动机分析
1.建立新的利润增长点,实现业务转型的重要手段。由于传统银行业务领域竞争日趋激烈,对优质客户、优质项目,银行的议价能力越来越弱,收益空间正被逐步压缩。各银行逐渐意识到应进行战略转型和业务结构调整。而城乡一体化进程中蕴藏着巨大的金融需求,是商业银行未来重要的利润增长点和实现业务转型的有力依托,村镇银行又正是实施这一战略的最重要的载体,所以各银行在设立村镇银行方面表现积极。
2.突破区域限制,间接布局扩张的有效途径。由于区域性中小商业银行跨区域开设分支机构受到资产规模、监管评级、盈利水平等多方面的限制,而外资银行在华的分支机构设置和营业规模受到监管当局限制,因此,设立村镇银行就成为上述银行规避政策限制,实现跨区经营,间接布局扩张的重要途径。
3.填补金融空白,抢占市场先机的重要考量。目前中国农村金融薄弱,随着国有商业银行经营重心转向城市,农村甚至出现大量市场空白,大多数乡镇只有信用社和邮政储蓄机构,而邮政储蓄基本上“只存不贷”,成为农村金融资源向“城市化”转移的渠道,致使农业项目得不到信贷资金支持,这正是吸引银行进入的主要原因。
(四)村镇银行的盈利能力分析
作为新型金融机构,村镇银行在开办初期可能会遇到一系列困难导致亏损,但从总体上看,由于村镇银行作为法人机构决策高效,在资产业务定价上有较强的议价能力,且作为服务特定地域的社区型银行,其地缘优势突出,能够充分地发挥“小银行”优势,从全国已经设立的村镇银行来看,其在设立后短时期内基本可以实现盈利。如2010年末,光大银行发起设立的韶山光大村镇银行当年实现利润总额210万元,拨备后及税后净利润103万元;2010年2月,国开行出资的7家村镇银行实现整体盈利;由于采用了基于企业的现金流和还款能力发放贷款的创新方式,汇丰村镇银行在较短时间内成功实现盈利。
现以富滇银行设立的村镇银行为例进行盈利能力分析。截至目前,富滇银行已成立3家村镇银行(如下表所示),已获云南银监局批准筹建2家村镇银行(昆明滇池富滇村镇银行、曲靖富源富滇村镇银行),获董事会同意出资设立村镇银行1家(昆明金殿富滇村镇银行)。根据《富滇村镇银行发展规划纲要》,富滇银行将在此基础上继续筹建北京门头沟、盘龙区、怒江等村镇银行,即2011年底村镇银行总数将达到10家。
富滇银行已成立村镇银行情况表
单位:万元
截至2010年底,3家已成立村镇银行财务状况如下表所示:
富滇村镇银行财务状况表(2010年12月31日)
注:[1]丽江古城富滇村镇银行在设立运行4个月后即实现账面盈利,至2011年3月末已实现盈利120万元。
由以上分析可以看出,尽管各家银行在经营范围、盈利模式、经营目标上存在较大差异,但富滇村镇银行基本上可以实现当年投资当年盈利,甚至在运营满两年后,净资产收益率可达到10%左右。
为判断富滇村镇银行的盈利能力,我们与银行类上市公司的净资产收益率进行了对比,以2010年12月31日为基准,A股16家银行类上市公司的净资产收益率如下表所示:
A股16家银行类上市公司净资产收益率列表(2010年12月31日)
从以上分析可以看出,新成立的富滇村镇银行当前净资产收益率水平基本为全体上市银行的一半左右,但是,若排除全国范围经营的银行,仅与区域性经营的上市银行(如南京银行、北京银行、宁波银行)相比,则收益率水平相差就没有那么悬殊了。若加之村镇银行尚属新鲜事物,成立时间短,客户资源未全部打开,成长潜力尚未完全释放等因素,则可基本判定村镇银行前景看好,具有良好的发展势头。
五、投资选择
1.金融业作为资源稀缺、门槛较高、垄断性强的行业,与其他产业相比,其盈利能力始终处于上游水平,且具有较高的稳定性。因此,民间资本应抓住机遇,加大对金融板块的投资力度,增强在金融领域的话语权,为真正实现产融结合、商融结合做好准备。
2.鉴于近年来农村信用社法人治理明显改善,存贷款规模已经跃居全省各银行业机构之首,整体实力不可小视,有兴趣的民间公司应密切关注其重组事宜,争取择机进入,扩大自身的金融投资力度。
3.对于村镇银行,鉴于其尚处于起步阶段,但已表现出强大生命力,尤其在盈利能力和流动性方面表现卓越。民间资本应将其作为投资重点,在投资地工业、商业、涉农等多重项目上采取长短结合、行业互补、金融链延伸的方式,考虑对其的投资额度,从而达到预期的整体盈利性目标。
作者简介:马策(1979-):女,回族,山东淄博人,经济学硕士,经济师,研究方向:经济学,金融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