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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案例
随着平安城市建设的发展,各地大量利用技防系统加强城市安全防范。截至2006年底,北京市已经在重要的公共场所和人流密集地区了安装26.3万余个摄像头,遍布全市各个角落。2007年3月12日,北京地铁运营公司决定在1、2号线的300列地铁列车上将安装摄像头,每节车厢安装两个,以应对突发事件。北京市交通应急指挥中心已正式运营,2007年年底前,全市将新增3600个用于公交场站等交通监控的探头,以便对交通突发事件作出及时处置。南京第一高楼商茂大厦的楼顶,有一双“站得高,看得远”的“电子眼”,它可以将数百米外的物体清晰地显示在21英寸显示屏上,米粒大小的行人可放大至3厘米大小,人员性别、衣着清清楚楚。以这只“鹰眼”领衔,还有56000多个探头镶嵌在南京市的各个角落,编织起一张结点成线、串线成网的电子监控防控网。据了解,南京市重点单位以及新建居民住宅小区、高校、大型商场、体育场馆等技防设施安装率已达100%,初步形成了全方位、立体化、多功能的技术防控网络。
2010年前,上海将安装20多万个监控摄像头,全面建立起“社会防控体系”, 这一消息引发上海市民议论纷纷,一些市民说,正在举行奥运会的雅典只装了1万多个探头就备受争议,上海有必要装这么多探头吗?会不会侵犯广大市民的隐私权?
二、案例分析
电子监控技术已在我国广为应用,在改善社会治安环境,提高政府城市管理效率等方面发挥了不可或缺的作用,成为行政机关开展日常工作必需、有效的工具之一。因此,越来越多的摄像头进入了老百姓的生活,与普通百姓日常生活的方方面面紧密的联系了起来。应当首先肯定的是,在公共场所安装视频监控系统不仅能起到预防违法犯罪、改善治安环境、提高自身安全系数等保障安全的效用,而且其拍摄的影像资料还具有“客观中立性”和“不间断性”等特点,能在不同程度上满足包括国家行政机关在内的各种安装主体的需要.因此,当今世界上越来越多的国家开始在公共场所大量安装监视器,并在全球范围内形成一种潮流。以最旱安装监控系统的英国为例,英国现有监视器四百多万个,平均14人就摊上一台,在伦敦等城市一个人一人被拍摄可能高达300次。
但是,摄像头是把“双刃剑”,应看到其利弊两方面。在认识并更好的发挥其安全保障的功效的同时,也应清醒的意识到,它使我们每个人都有可能置身于行政机关的监视之下,每个人的信息都有可能被行政机关不合法的搜集、传输、处理和利用。这无疑大大增加了隐私侵权的可能性,更是导致现今国家行政机关侵犯公民隐私权的事件层出不穷的重要因素之一。对此,老百姓的安全感下降,逾加觉得没有隐私可言,更珍惜对私密信息和私生活安宁的保护,从而对法律保护隐私权的呼声也随之升高。由是观之,硬币的另一面是令人不安的:生活在由如此密集的摄像头组成的天网之下,人们有何隐私可言?行政权力的边界究竟应当被限定在哪里?依法治国要求行政权力的行使必须符合最基本的、最起码的理性,政府的行为具有合法的外衣,但用大炮打蚊子的做法已经超出了必要的限度,违背了行政法中的比例原则。
(一)比例原则之含义与判断标准
比例原则,是指行政权力的行使除了满足合法这一前提外,在可以实现行政目的的各种手段中,行政主体应当选择对当事人权利影响最小的手段,因此,比例原则也称最小侵害原则。如此看来,判断行政行为是否违反这一原则,首先可以看该行政行为是否行政机关当时的唯一选择,如果不是,那么,要看该行政行为在多个选择中是否对相对人权利影响最小的一种,如果不是,那么该行为就违反了比例原则。下面对政府的行为进行一个逐步深入的分析。
(二)布设天网是否政府查处违法犯罪之唯一选择
政府机关维持治安,查处违法犯罪之方式,显然可以有多种,如加强警察巡逻、完善社区自治、加强流动人口登记管理、完善报案制度、提高出警速度等,在效果上和该行为完全具有等价性。因此,尚需判断各种行为对相对人权利之影响。
(三)布设天网是否对相对人权利影响最小之选择
先讨论布设天网对相对人权利的影响:该行为客观上在事先未告知相对人的情况下,采集了生活在摄像头之下的公民的生活信息,其中可能就包括了隐私,而且这些信息或者已被或时刻处于可能被不特定的第三人知悉的状态,已经严重地威胁或侵犯了相对人的隐私权。再看其他可供选择的措施对相对人权利的影响:仅举加强警察巡逻为例,这种措施在经济成本上可能还会低于布设天网,在社会效果上则不会威胁或侵犯相对人隐私,其他的措施基本类似。因此布设天网绝非最小侵害之行为,违反了比例原则。
(四)落实比例原则之现实意义
目前,合法行政原则在实践中落实得比较好,但合理行政原则的落实只能说差强人意。所谓比例原则,也称之为均衡性原则,具体是指,行政权力所采取的措施与其所达到的目的之间必须成比例或相称。故而比例原则作为合理行政的重要方面,其落实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它体现了对相对人权利的尊重,对行使权力的慎重,体现了人类的理性,对推动法治建设,依法治国具有现实意义,对促进公民权利意识具有长远意义。
随着平安城市建设的发展,各地大量利用技防系统加强城市安全防范。截至2006年底,北京市已经在重要的公共场所和人流密集地区了安装26.3万余个摄像头,遍布全市各个角落。2007年3月12日,北京地铁运营公司决定在1、2号线的300列地铁列车上将安装摄像头,每节车厢安装两个,以应对突发事件。北京市交通应急指挥中心已正式运营,2007年年底前,全市将新增3600个用于公交场站等交通监控的探头,以便对交通突发事件作出及时处置。南京第一高楼商茂大厦的楼顶,有一双“站得高,看得远”的“电子眼”,它可以将数百米外的物体清晰地显示在21英寸显示屏上,米粒大小的行人可放大至3厘米大小,人员性别、衣着清清楚楚。以这只“鹰眼”领衔,还有56000多个探头镶嵌在南京市的各个角落,编织起一张结点成线、串线成网的电子监控防控网。据了解,南京市重点单位以及新建居民住宅小区、高校、大型商场、体育场馆等技防设施安装率已达100%,初步形成了全方位、立体化、多功能的技术防控网络。
2010年前,上海将安装20多万个监控摄像头,全面建立起“社会防控体系”, 这一消息引发上海市民议论纷纷,一些市民说,正在举行奥运会的雅典只装了1万多个探头就备受争议,上海有必要装这么多探头吗?会不会侵犯广大市民的隐私权?
二、案例分析
电子监控技术已在我国广为应用,在改善社会治安环境,提高政府城市管理效率等方面发挥了不可或缺的作用,成为行政机关开展日常工作必需、有效的工具之一。因此,越来越多的摄像头进入了老百姓的生活,与普通百姓日常生活的方方面面紧密的联系了起来。应当首先肯定的是,在公共场所安装视频监控系统不仅能起到预防违法犯罪、改善治安环境、提高自身安全系数等保障安全的效用,而且其拍摄的影像资料还具有“客观中立性”和“不间断性”等特点,能在不同程度上满足包括国家行政机关在内的各种安装主体的需要.因此,当今世界上越来越多的国家开始在公共场所大量安装监视器,并在全球范围内形成一种潮流。以最旱安装监控系统的英国为例,英国现有监视器四百多万个,平均14人就摊上一台,在伦敦等城市一个人一人被拍摄可能高达300次。
但是,摄像头是把“双刃剑”,应看到其利弊两方面。在认识并更好的发挥其安全保障的功效的同时,也应清醒的意识到,它使我们每个人都有可能置身于行政机关的监视之下,每个人的信息都有可能被行政机关不合法的搜集、传输、处理和利用。这无疑大大增加了隐私侵权的可能性,更是导致现今国家行政机关侵犯公民隐私权的事件层出不穷的重要因素之一。对此,老百姓的安全感下降,逾加觉得没有隐私可言,更珍惜对私密信息和私生活安宁的保护,从而对法律保护隐私权的呼声也随之升高。由是观之,硬币的另一面是令人不安的:生活在由如此密集的摄像头组成的天网之下,人们有何隐私可言?行政权力的边界究竟应当被限定在哪里?依法治国要求行政权力的行使必须符合最基本的、最起码的理性,政府的行为具有合法的外衣,但用大炮打蚊子的做法已经超出了必要的限度,违背了行政法中的比例原则。
(一)比例原则之含义与判断标准
比例原则,是指行政权力的行使除了满足合法这一前提外,在可以实现行政目的的各种手段中,行政主体应当选择对当事人权利影响最小的手段,因此,比例原则也称最小侵害原则。如此看来,判断行政行为是否违反这一原则,首先可以看该行政行为是否行政机关当时的唯一选择,如果不是,那么,要看该行政行为在多个选择中是否对相对人权利影响最小的一种,如果不是,那么该行为就违反了比例原则。下面对政府的行为进行一个逐步深入的分析。
(二)布设天网是否政府查处违法犯罪之唯一选择
政府机关维持治安,查处违法犯罪之方式,显然可以有多种,如加强警察巡逻、完善社区自治、加强流动人口登记管理、完善报案制度、提高出警速度等,在效果上和该行为完全具有等价性。因此,尚需判断各种行为对相对人权利之影响。
(三)布设天网是否对相对人权利影响最小之选择
先讨论布设天网对相对人权利的影响:该行为客观上在事先未告知相对人的情况下,采集了生活在摄像头之下的公民的生活信息,其中可能就包括了隐私,而且这些信息或者已被或时刻处于可能被不特定的第三人知悉的状态,已经严重地威胁或侵犯了相对人的隐私权。再看其他可供选择的措施对相对人权利的影响:仅举加强警察巡逻为例,这种措施在经济成本上可能还会低于布设天网,在社会效果上则不会威胁或侵犯相对人隐私,其他的措施基本类似。因此布设天网绝非最小侵害之行为,违反了比例原则。
(四)落实比例原则之现实意义
目前,合法行政原则在实践中落实得比较好,但合理行政原则的落实只能说差强人意。所谓比例原则,也称之为均衡性原则,具体是指,行政权力所采取的措施与其所达到的目的之间必须成比例或相称。故而比例原则作为合理行政的重要方面,其落实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它体现了对相对人权利的尊重,对行使权力的慎重,体现了人类的理性,对推动法治建设,依法治国具有现实意义,对促进公民权利意识具有长远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