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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平安和谐社会,是保持国民经济平衡较快发展的持久动力,是党中央新时期的战略目标和重大决策,检察机关要从全面贯彻落实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及科学发展观、服务党和国家的工作大局出发,切实增强服务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积极主动地参与推进平安和社会建设。
一、我市检察机关服务平安和谐河池建设工作现状与成效
近年来,今年我院立足检察职能,紧扣检察工作实际,围绕中央“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一系列重大政策措施,扎实、深入、有效地推进“平安和谐新社会”建设作了一些有益探索。
(一)依法履行刑事检察职责,严厉打击各种危害社会稳定、侵害公民合法权益、危害生产建设的犯罪活动,为“平安和谐河池”建设提供法制保障。
全市检察机关充分运用批捕、起诉检察职能,与公安、法院等部门密切配合,突出打击重点,依法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活动,对各种危害社会稳定、侵害公民合法权益、危害生产建设的犯罪活动依法快捕、快诉。主动对疑难复杂案件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取证,及时收集、固定证据,有力地打击了犯罪活动,收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
(二)积极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严肃查办破坏经济管理秩序、侵害国家财产、人民利益的职务犯罪案件,近年来,全市检察机关积极立查的贪污贿赂等各种职务犯罪案件都在逐年增加,通过查办案件,为惩治腐败,优化政务环境,促进经济建设作出了应有的作用。
(三)加强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力度,提高服务质量。一是在办案过程中,通过追赃、检察建议、案件回访、协调纠纷等手段,实现良好执法综合效果。二是建立常态的职务犯罪预防工作机制,在相关单位部门建立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联系点。先后在市公路交通部门、教育部门,移动公司等单位和部门,建立了职务犯罪预防联系点,院领导每年都分别带队到联系点上法制教育课,宣读讲法律知识,开展法制宣传。三是开展“企业服务年”和“服务项目年”活动,积极开展服务企业、报务项目,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先后分组到本市15个经济管理部门和重点企业、重大项目建设工地,调研考察,登门问计,帮助企业建章立制、堵塞漏洞,防止和减少犯罪,出台服务企业意见、措施,积极开展查办涉企犯罪、“严打”整治、规范和整顿市场秩序等斗争。特别对哄抢企业财物、破坏企业生产经营、侵犯企业员工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的犯罪活动予以严厉打击。开展检察环节的综合治理,为重大项目建立沟通对话平台,为建设和企业发展提供法律服务,依法集中解决影响企业发展的涉检涉法问题,努力为企业生存与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两级检察院在服务活动中,转变思想观念,变监督为服务,变执法为促进,创新服务方式,优化发展法治环境,建立了解题式对话平台、联系点式服务平台、沟通式对话平台等,多角度、全方位地服务企业,为企业在逆境中创新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和生机,为便于及时解决和处置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碰到的各种突发性事件,减少和避免因各种突发事件给民营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造成的不良影响,有的检察院开通“服务企业热线”电话,建立企业投诉举报快速反应机制,尽力帮助协调解决。
(四)认真做好涉检上访息诉工作、努力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一是树立并落实正确的群众观念,认真做好涉检的控告申诉和来信来访。始终把群众利益放在首位,把做好群众工作,维护群众利益作为平安和谐建设的首要任务。完善首办责任制,坚持“积极受理,认真处理,及时回复”的原则,做到有访必接、有诉必理,明确对来信来访办理工作的责任人及其职责,提高工作效率,完善接访机制,坚持检察长接访日制度,方便群众举报申诉上访。
二是深入基层,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市院院领导多次亲自带队深入基层了解信访、重信重访问题以及群众反映的其他突出问题,运用教育、协调、疏导等综合措施为群众办实事、解决问题、化解矛盾。
三是利用各种形式,加强法制宣传。利用“法制宣传日”、“举报宣传周”等活动,开展法律宣传,让群众进一步了解检察机关的职能、受案范围、立案标准、办案程序规则等,向广大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受理控告申诉,倾听群众的意见和呼声。近两年来,全市共巡回举行法制宣传活动50余场次,发放宣传材料15000多份。
四是结合上级检察院院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做好维稳工作的要求和部署,认真做好矛盾排查和安全隐患的清理防范,制定工作预案和防控措施。
二、检察机关在服务平安和谐河池建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思考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检察机关在开展平安和谐社会建设工作取得很大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如有的单位对平安和谐社会建设问题重要性认识不足,重视不够,思想行动上的主动性不够;在打击犯罪、查办职务犯罪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较多,力度还不够,工作缺乏持久的长效的工作机制,工作协作不够;职务犯罪预防,面临的问题和困难仍然较多等,这些都是急待解决的问题。
(二)对策思考
一、要进一步加深对平安和谐创建工重要性的认识,要充分认识到,开展平安和谐社会建设,是党中央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实现长治久安的重要举措,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重要内容。增强服务大局意识,努力践行“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执法观,自觉把检察工作融入平安和谐建设的大局中去思考、谋划和部署,不断改进和创新检察工作机制,全面提升工作标准和服务水平。
二、加大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力度。坚持坚决、慎重、搞准的办案原则,不断加大办案力度,集中力量查办大要案件。进一步规范侦查活动,提高执法水平和办案质量。要不断推进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使办案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达到有机结合,逐步使职务犯罪预防工作规范化,促进我市反腐败斗争和党风廉政建设的开展。
三、加大诉讼监督力度,维护司法公正。积极探索法律监督的有效措施,提高监督水平,把经常性监督和专项监督行动结合起来,切实维护司法公正和法制权威。要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不断加大监督力度,强化措施。既要监督纠正放纵犯罪和打击不力的问题,也要监督纠正程序违法;既要坚决打击犯罪,也要保障犯罪嫌疑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合法权益。
四、发挥检察职能,维护群众利益,努力为维护人民权益提供法律服务,满腔热情地为群众解难题,办好事,坚决防止和纠正各种伤害群众感情、侵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切实让人民群众从检察机关办理的每一起案件、处理的每一起纠纷、接待的每一个诉求、化解的每一个矛盾中,感受到检察机关维护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的公信度。
五、规范执法行为,完善执法办案机制。针对重点部门和容易发生问题的重点环节进一步完善执法岗位责任机制、执法质量保障机制、执法责任追究机制。建立健全对执法全过程的动态监督和预警机制,及时发现和纠正执法不规范问题,保证每一个执法环节都体现严格、公正、文明的执法要求。
六、立足和谐稳定,化解社会矛盾。制定落实检察工作各个环节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的措施,将执法活动进一步向化解矛盾延伸,积极主动做好释法说理、心理疏导等工作;强化对涉检信访案件的处理,切实做到有一件办一件,对复查纠正的案件和刑事赔偿决定要及时执行到位,建立对涉案特困当事人救助制度,树立亲民、为民、护民的良好形象。
七、创新工作模式,及时处理群众诉求。坚持检察长接待日制度,实行检察长巡回接访、带案下访、预约接待等工作模式,及时处理群众反映的重点难点问题。坚持“检务公开”制度,开展检察服务进社区、服务企业等活动,把检察工作延伸到社区、校区、园区、增强检察机关服务企业的实效。
一、我市检察机关服务平安和谐河池建设工作现状与成效
近年来,今年我院立足检察职能,紧扣检察工作实际,围绕中央“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一系列重大政策措施,扎实、深入、有效地推进“平安和谐新社会”建设作了一些有益探索。
(一)依法履行刑事检察职责,严厉打击各种危害社会稳定、侵害公民合法权益、危害生产建设的犯罪活动,为“平安和谐河池”建设提供法制保障。
全市检察机关充分运用批捕、起诉检察职能,与公安、法院等部门密切配合,突出打击重点,依法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活动,对各种危害社会稳定、侵害公民合法权益、危害生产建设的犯罪活动依法快捕、快诉。主动对疑难复杂案件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取证,及时收集、固定证据,有力地打击了犯罪活动,收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
(二)积极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严肃查办破坏经济管理秩序、侵害国家财产、人民利益的职务犯罪案件,近年来,全市检察机关积极立查的贪污贿赂等各种职务犯罪案件都在逐年增加,通过查办案件,为惩治腐败,优化政务环境,促进经济建设作出了应有的作用。
(三)加强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力度,提高服务质量。一是在办案过程中,通过追赃、检察建议、案件回访、协调纠纷等手段,实现良好执法综合效果。二是建立常态的职务犯罪预防工作机制,在相关单位部门建立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联系点。先后在市公路交通部门、教育部门,移动公司等单位和部门,建立了职务犯罪预防联系点,院领导每年都分别带队到联系点上法制教育课,宣读讲法律知识,开展法制宣传。三是开展“企业服务年”和“服务项目年”活动,积极开展服务企业、报务项目,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先后分组到本市15个经济管理部门和重点企业、重大项目建设工地,调研考察,登门问计,帮助企业建章立制、堵塞漏洞,防止和减少犯罪,出台服务企业意见、措施,积极开展查办涉企犯罪、“严打”整治、规范和整顿市场秩序等斗争。特别对哄抢企业财物、破坏企业生产经营、侵犯企业员工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的犯罪活动予以严厉打击。开展检察环节的综合治理,为重大项目建立沟通对话平台,为建设和企业发展提供法律服务,依法集中解决影响企业发展的涉检涉法问题,努力为企业生存与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两级检察院在服务活动中,转变思想观念,变监督为服务,变执法为促进,创新服务方式,优化发展法治环境,建立了解题式对话平台、联系点式服务平台、沟通式对话平台等,多角度、全方位地服务企业,为企业在逆境中创新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和生机,为便于及时解决和处置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碰到的各种突发性事件,减少和避免因各种突发事件给民营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造成的不良影响,有的检察院开通“服务企业热线”电话,建立企业投诉举报快速反应机制,尽力帮助协调解决。
(四)认真做好涉检上访息诉工作、努力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一是树立并落实正确的群众观念,认真做好涉检的控告申诉和来信来访。始终把群众利益放在首位,把做好群众工作,维护群众利益作为平安和谐建设的首要任务。完善首办责任制,坚持“积极受理,认真处理,及时回复”的原则,做到有访必接、有诉必理,明确对来信来访办理工作的责任人及其职责,提高工作效率,完善接访机制,坚持检察长接访日制度,方便群众举报申诉上访。
二是深入基层,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市院院领导多次亲自带队深入基层了解信访、重信重访问题以及群众反映的其他突出问题,运用教育、协调、疏导等综合措施为群众办实事、解决问题、化解矛盾。
三是利用各种形式,加强法制宣传。利用“法制宣传日”、“举报宣传周”等活动,开展法律宣传,让群众进一步了解检察机关的职能、受案范围、立案标准、办案程序规则等,向广大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受理控告申诉,倾听群众的意见和呼声。近两年来,全市共巡回举行法制宣传活动50余场次,发放宣传材料15000多份。
四是结合上级检察院院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做好维稳工作的要求和部署,认真做好矛盾排查和安全隐患的清理防范,制定工作预案和防控措施。
二、检察机关在服务平安和谐河池建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思考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检察机关在开展平安和谐社会建设工作取得很大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如有的单位对平安和谐社会建设问题重要性认识不足,重视不够,思想行动上的主动性不够;在打击犯罪、查办职务犯罪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较多,力度还不够,工作缺乏持久的长效的工作机制,工作协作不够;职务犯罪预防,面临的问题和困难仍然较多等,这些都是急待解决的问题。
(二)对策思考
一、要进一步加深对平安和谐创建工重要性的认识,要充分认识到,开展平安和谐社会建设,是党中央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实现长治久安的重要举措,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重要内容。增强服务大局意识,努力践行“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执法观,自觉把检察工作融入平安和谐建设的大局中去思考、谋划和部署,不断改进和创新检察工作机制,全面提升工作标准和服务水平。
二、加大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力度。坚持坚决、慎重、搞准的办案原则,不断加大办案力度,集中力量查办大要案件。进一步规范侦查活动,提高执法水平和办案质量。要不断推进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使办案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达到有机结合,逐步使职务犯罪预防工作规范化,促进我市反腐败斗争和党风廉政建设的开展。
三、加大诉讼监督力度,维护司法公正。积极探索法律监督的有效措施,提高监督水平,把经常性监督和专项监督行动结合起来,切实维护司法公正和法制权威。要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不断加大监督力度,强化措施。既要监督纠正放纵犯罪和打击不力的问题,也要监督纠正程序违法;既要坚决打击犯罪,也要保障犯罪嫌疑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合法权益。
四、发挥检察职能,维护群众利益,努力为维护人民权益提供法律服务,满腔热情地为群众解难题,办好事,坚决防止和纠正各种伤害群众感情、侵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切实让人民群众从检察机关办理的每一起案件、处理的每一起纠纷、接待的每一个诉求、化解的每一个矛盾中,感受到检察机关维护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的公信度。
五、规范执法行为,完善执法办案机制。针对重点部门和容易发生问题的重点环节进一步完善执法岗位责任机制、执法质量保障机制、执法责任追究机制。建立健全对执法全过程的动态监督和预警机制,及时发现和纠正执法不规范问题,保证每一个执法环节都体现严格、公正、文明的执法要求。
六、立足和谐稳定,化解社会矛盾。制定落实检察工作各个环节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的措施,将执法活动进一步向化解矛盾延伸,积极主动做好释法说理、心理疏导等工作;强化对涉检信访案件的处理,切实做到有一件办一件,对复查纠正的案件和刑事赔偿决定要及时执行到位,建立对涉案特困当事人救助制度,树立亲民、为民、护民的良好形象。
七、创新工作模式,及时处理群众诉求。坚持检察长接待日制度,实行检察长巡回接访、带案下访、预约接待等工作模式,及时处理群众反映的重点难点问题。坚持“检务公开”制度,开展检察服务进社区、服务企业等活动,把检察工作延伸到社区、校区、园区、增强检察机关服务企业的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