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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随着城市化进程步伐的不断加快,如何保护和发展我们优秀的民俗文化是一个重要的命题。针对宣汉民俗文化的现状和保护中存在的制约因素,提出解决宣汉民俗文化保护方面的诸多问题,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它势必会有力地推动宣汉民俗文化保护工作的开展,促进宣汉文化事业发展和城市文明建设。
关键词:民俗文化;可持续发展;思考
十七届六中全会报告指出:“优秀传统文化是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深厚基础,是建设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的重要支撑。”民俗文化作为中国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蕴含着独特的艺术魅力、巨大的文化价值和经济价值,对经济和文化发展有着重要的促进作用。宣汉历史悠久,民俗文化纷繁多样,但伴随着城市化进程步伐的不断加快,民俗文化的生存和发展受到了强有力的冲击。在对宣汉民俗文化的生存现状充分调查基础之上,梳理出制约其发展的若干因素,并有针对性地提出保护民俗文化的对策建议,以期为宣汉县文化事业大发展大繁荣起到助推之力。
一、宣汉民俗文化的现状
(1)按民俗文化的类型分,宣汉民俗文化大致可分为民间文学、民间音乐、民间舞蹈、传统手工技艺等8类,详见表1。
(2)按民俗文化被收入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的级别来分。宣汉县分别于2006年和2007年公布了第一批、第二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到目前为止,宣汉共有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1项、省级名录6项(含国家级1项)、市级名录9项(含国家1项、省级5项)、县级名录25项(含国家级1项、省级5项、市级3项),详见表2。
二、民俗文化保护的制约因素分析
近年来,宣汉在民俗文化保护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就,但同时也存在着一些问题,这些问题制约着宣汉民俗文化保护工作的进一步开展,需要引起全社会的关注。
(一)民俗文化保护的意识不强
近年来,宣汉在民俗文化保护的观念有所改善,但是总的来说,这种改善仍然具有局限性,观念问题在民俗文化保护工作中仍然非常突出。尤其是改革开放以来,一直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利益观”日益占据主导地位,在当前的政府职能部门、社会各界和民众群体中,有相当一部分人片面看重城市现代化建设中的经济因素与商业利益,忽视文化对于社会以及人们思想观念上的重要作用。出于这样一种重经济、轻文化的错误认识,民俗文化保护问题在许多人的眼里,往往便成了一件可有可無之事。在当前这种大环境的影响下,宣汉的民俗文化保护面临着严峻的挑战。
近几年来,外国的一些节日在中国广受追捧,如情人节、圣诞节等,其参与人数之多,规模之大,大有取代中国传统节日之势。在这种大环境下,致使许多宣汉人很容易产生轻视或者不尊重传统民俗文化的偏见,把那些在悠久的农业文明基础上产生出来的,具有浓厚乡村气息的传统民俗文化看成是土里土气的“乡巴佬文化”。这也是影响宣汉民俗文化保护工作至今仍存许多薄弱环节的重要原因之一。在这样的文化心态影响下,本土民俗文化的保护问题当然就不可能受到重视。
此外,对于民俗文化保护的对象概念不清问题,往往也是造成宣汉民俗文化遗产逐渐趋于消亡的重要原因。在文化部门中,有关文化保护的观念还比较传统、滞后,它们大都仍然较为重视对于物质形态文化的保护,而忽视了具有较强口头性、行为性特点的民俗文化方面的内容,从宣汉一些重要的人文历史博物馆中至今仍然没有一家开设专门的有关民俗文化的陈列项目上,便可充分证明这一点。
(二)民俗文化人才缺失
宣汉民俗文化抢救工程于2005年启动并实施,但是,宣汉县民俗文化人才缺失,对民俗文化抢救工程形成了一定的制约因素。例如:对于非物质文化的保护工作,按照相关要求,县级非遗中心需配备3—5个人员编制,要组建一支挖掘、整理、研究的专业人才队伍。但是目前,县非遗中心设在县文化馆,二者是两块牌子,一套人马,应有的编制和专业人才队伍尚未落实,乡、镇的情况就更差了,以致于日常普查工作只能临时找人帮忙,大规模的非遗普查更是无力应对。
经过几年的调查、推荐和专家论证与评定、公示,宣汉县先后命名了17位民间艺人为民俗文化传承人,他们涉及民间文学、民间音乐、民间舞蹈、传统手工技艺、武术等方面的民俗文化(见表三)。
从表三可看出,宣汉县非遗传承人年龄在60—80岁之间共计11人,占比64.7%;50—60岁的共计4人,占比23.5%;50岁以下的共计2人,占比11.8%。
很多传承人年高体弱,严重影响了民俗文化的顺利传承。
图一是分年龄段(30岁以下、30—40岁、40—50岁、50—60岁、60岁以上各20名)进行抽样调查统计结果,从图可看出,不同年龄段的群众对民俗文化的关注度存在极大的差异。年龄越大,关注度就越高,反之则越低。其中50岁以上的受调查群众对民俗文化的了解和喜爱程度最高,而20-30年龄段的关注度最低。究其原因,各年龄段的关注度是与其成长的时代环境息息相关的。50岁以上的群众成长于民俗文化发展相对繁荣的时期,而30-40年龄段的群众成长于民俗文化发展的相对滞后阶段,普遍对“迪吧、网吧、酒吧”感兴趣,对“民俗、民风、民谣”则毫无兴趣。年轻人越来越疏远传统民间文化艺术,参与的人越来越少,对此不了解、不熟悉,更谈不上热爱、保护与传承。[1]由于民俗文化专业人才队伍缺失,民俗文化传承人年高体弱,民众对民俗文化的关注度不高,尤其是年轻人对民俗文化接受程度更低,从而导致部分民俗文化面临失传的危险。
(三)民俗文化保护资金投入不足
民俗文化保护是一项长远、浩大的社会公益事业,需要政府有一个较大力度的资金投入。目前,宣汉县民俗文化保护工作的经费尚没有列入财政预算,更没有设立普查、发掘、整理、征集、抢救、补助、展演、宣传、培训等专项资金。另一方面,临时申请的工作经费常常不能及时足额到位,缺少正常办公经费和技术装备。在宣汉年度财政支出中,用于文化领域的支出远远不足,许多失去市场支撑而又缺乏开发利用潜力的传统绝技,如土家族孝歌、开山号子等缺少持续的保护经费投入,板凳龙和泥人道更是已经名存实亡。由于资金投入的严重不足,至今为止宣汉还没有建造起一个民俗文化展厅,更没有建造起一批具有个性特点的专业性民俗博物馆,如戏曲博物馆、民歌博物馆、民间故事博物馆等等。 (四)民俗文化保护机制不够完善
除了观念、资金等方面的因素以外,机制不够完善也是制约宣汉城市民俗文化保护工作至今还没有达到较为理想程度的一个重要原因。宣汉的文化体制与文化机制长期在计划经济的模式中运作,政府色彩较为明显,其结果是导致宣汉的文化事业形成办事效率不高,部门分隔现象严重,民间社会力量薄弱等不利因素。这些因素对宣汉民俗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无疑有着一定的制约作用。从当前宣汉的民俗文化遗产保护的现状来看,依然是按照上级发文件,下级落实实施的做法,各级单位对于文化保护问题的自觉意识并不强。在组织与管理形式上,宣汉至今也还未能形成一个较为统一的机构来专门负责民俗文化遗产保护方面的工作,而往往还是将民俗文化的保护工作划分到几个不同职能的部门来进行管理。由于分属不同的行政事业单位进行管理,宣汉在民俗文化保护工作上难免存在着各自为政,效率不高,缺乏统一性、协调性等等方面的弊病。
机制不够完善的另一个重要方面,是缺少对于民间性民俗文化保护力量的扶持与激励。现在宣汉已经逐渐出现了一些民间性的民俗文化保护力量,但是从总体上看,这些力量仍然处于较为薄弱的状态,难以承担起宣汉民俗文化保护事业上的半壁江山,这与宣汉至今未能形成较为有利于民间性民俗文化保护力量成长的扶植与激励机制有很大关系。因此,在当前的情况下,逐渐加强对于民间性民俗文化保护力量的扶持与激励,逐渐建立起一系列保障民间性民俗文化遗产保护力量利益的社会机制,充分激发它们的优势与活力,应该成为今后宣汉城市民俗文化保护事业上一项重要的任务。
三、宣汉民俗文化可持续发展的对策建议
(一)提高民俗文化保护意识
鉴于目前宣汉大部分人对于民俗文化保护的价值、意义以及性质、特点都还不是很清楚的现实,积极开展各种有关这方面知识的宣传教育是非常必要的。一方面要充分利用媒体手段多样,宣传渠道畅通的特点,在政府部门、社会各界以及广大民众中开展广泛的民俗文化保护宣传,提高人們对于民俗文化保护的自觉意识;要尽力依靠各种现代化的传播手段,如报刊报道、影视制作、网络信息、书文出版等等,来普及民俗文化保护知识,增强人们对于民俗文化保护的热情与兴趣。另一方面,要组织有关专家教师编写适合中小学生特点的民俗文化教材,让中小学生从小就能接受民俗文化保护方面的教育,养成民俗文化保护方面的自觉意识。在有条件的地方,还应该围绕某些社会热点问题开办各种形式的民俗文化保护培训班和研讨班,以提高民俗文化保护人员的专业水平和工作能力。
(二)加强民俗文化保护队伍建设
努力造就一批高水平民俗文化保护工作的人才队伍,是宣汉县民俗文化保护工作取得更大成功的坚强保障。目前,宣汉县民俗文化保护队伍无论在数量上还是在质量上都还远远不能满足实际工作的需要。必须加大人才队伍建设力度,确保各项保护措施落到实处。积极推荐专业骨干参加上级主管部门或高等院校举办的学习,提高专业能力素质。同时,联合县级干部培训机构,聘请专家教授或者宣汉本地有丰富实践工作经验的人士来授课,以便快速建立起一支业务过硬的保护队伍。鼓励传承人带徒传艺等措施,加强传承力度,培养一批民俗文化传承人。对外要考察和引进并举。考察就是要多去民俗文化保护工作做得好的地区学习借鉴,针对当前宣汉县民俗文化保护工作的主要制约因素,学习解决和应对的方法和经验。引进就是对于在民俗文化保护方面有专长的优秀人才要大胆引进,借助他们的能力和智慧为宣汉服务。
(三)加大民俗文化保护资金投入
资金投入不足制约着宣汉县民俗文化保护工作的顺利推进,因此,政府部门应加大对于民俗文化保护事业的资金投入力度。一是要拨出专项资金用于民俗文化保护的开发、利用和保护。二是要拨出一部分资金进行民俗文化展厅或博物馆的建造。三是要对于一些重点的民俗文化活动团体与个人的给予扶持。四是政府部门还应逐渐设立各种有关民俗文化保护的专项基金,奖励社会与个人民俗文化展演,以鼓励他们自觉投入、积极参与到民俗文化保护事业中来。
(四)民俗文化保护主体多元化
民俗文化保护是一项浩大的文化工程,也是一件关系到整个民族前途与利益的大事,因此,绝不能够仅仅依靠政府单方面的力量得以完成,而必须充分挖掘各种社会资源,努力调动民众群体的自觉参与意识以及在各项具体民俗文化保护工作中的积极性,为民俗文化保护工作的推进与发展创造多元化的条件。例如,应当充分发动各个社区的民众群体,为民俗文化保护工作收集资料、提供素材、捐献实物;充分发动有关的单位与企业,为民俗文化保护工作筹集资金、开辟场所、提供设备;应当多方吸收各种群众文化团体,如民歌队、拳操队、舞狮队、戏曲队等积极参与各项宣汉民俗文化活动,让他们在具体的文化活动过程中提高对民俗文化保护工作的热情,加强对民俗文化保护工作意义的理解;应当努力培育一些群众性组织,如民间文艺家协会、民间收藏家协会,以及各种行业协会在民俗文化保护方面的能力,从政策上给予它们一定的优惠,激励它们逐渐成为民俗文化保护方面的主角。
参考文献:
[1]龙翔鹰.宣汉县构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机制的调查与研究[M].达州市党校系统2012年优秀课题汇编,2013年4月,中共达州市委党校编:175-180.
关键词:民俗文化;可持续发展;思考
十七届六中全会报告指出:“优秀传统文化是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深厚基础,是建设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的重要支撑。”民俗文化作为中国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蕴含着独特的艺术魅力、巨大的文化价值和经济价值,对经济和文化发展有着重要的促进作用。宣汉历史悠久,民俗文化纷繁多样,但伴随着城市化进程步伐的不断加快,民俗文化的生存和发展受到了强有力的冲击。在对宣汉民俗文化的生存现状充分调查基础之上,梳理出制约其发展的若干因素,并有针对性地提出保护民俗文化的对策建议,以期为宣汉县文化事业大发展大繁荣起到助推之力。
一、宣汉民俗文化的现状
(1)按民俗文化的类型分,宣汉民俗文化大致可分为民间文学、民间音乐、民间舞蹈、传统手工技艺等8类,详见表1。
(2)按民俗文化被收入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的级别来分。宣汉县分别于2006年和2007年公布了第一批、第二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到目前为止,宣汉共有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1项、省级名录6项(含国家级1项)、市级名录9项(含国家1项、省级5项)、县级名录25项(含国家级1项、省级5项、市级3项),详见表2。
二、民俗文化保护的制约因素分析
近年来,宣汉在民俗文化保护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就,但同时也存在着一些问题,这些问题制约着宣汉民俗文化保护工作的进一步开展,需要引起全社会的关注。
(一)民俗文化保护的意识不强
近年来,宣汉在民俗文化保护的观念有所改善,但是总的来说,这种改善仍然具有局限性,观念问题在民俗文化保护工作中仍然非常突出。尤其是改革开放以来,一直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利益观”日益占据主导地位,在当前的政府职能部门、社会各界和民众群体中,有相当一部分人片面看重城市现代化建设中的经济因素与商业利益,忽视文化对于社会以及人们思想观念上的重要作用。出于这样一种重经济、轻文化的错误认识,民俗文化保护问题在许多人的眼里,往往便成了一件可有可無之事。在当前这种大环境的影响下,宣汉的民俗文化保护面临着严峻的挑战。
近几年来,外国的一些节日在中国广受追捧,如情人节、圣诞节等,其参与人数之多,规模之大,大有取代中国传统节日之势。在这种大环境下,致使许多宣汉人很容易产生轻视或者不尊重传统民俗文化的偏见,把那些在悠久的农业文明基础上产生出来的,具有浓厚乡村气息的传统民俗文化看成是土里土气的“乡巴佬文化”。这也是影响宣汉民俗文化保护工作至今仍存许多薄弱环节的重要原因之一。在这样的文化心态影响下,本土民俗文化的保护问题当然就不可能受到重视。
此外,对于民俗文化保护的对象概念不清问题,往往也是造成宣汉民俗文化遗产逐渐趋于消亡的重要原因。在文化部门中,有关文化保护的观念还比较传统、滞后,它们大都仍然较为重视对于物质形态文化的保护,而忽视了具有较强口头性、行为性特点的民俗文化方面的内容,从宣汉一些重要的人文历史博物馆中至今仍然没有一家开设专门的有关民俗文化的陈列项目上,便可充分证明这一点。
(二)民俗文化人才缺失
宣汉民俗文化抢救工程于2005年启动并实施,但是,宣汉县民俗文化人才缺失,对民俗文化抢救工程形成了一定的制约因素。例如:对于非物质文化的保护工作,按照相关要求,县级非遗中心需配备3—5个人员编制,要组建一支挖掘、整理、研究的专业人才队伍。但是目前,县非遗中心设在县文化馆,二者是两块牌子,一套人马,应有的编制和专业人才队伍尚未落实,乡、镇的情况就更差了,以致于日常普查工作只能临时找人帮忙,大规模的非遗普查更是无力应对。
经过几年的调查、推荐和专家论证与评定、公示,宣汉县先后命名了17位民间艺人为民俗文化传承人,他们涉及民间文学、民间音乐、民间舞蹈、传统手工技艺、武术等方面的民俗文化(见表三)。
从表三可看出,宣汉县非遗传承人年龄在60—80岁之间共计11人,占比64.7%;50—60岁的共计4人,占比23.5%;50岁以下的共计2人,占比11.8%。
很多传承人年高体弱,严重影响了民俗文化的顺利传承。
图一是分年龄段(30岁以下、30—40岁、40—50岁、50—60岁、60岁以上各20名)进行抽样调查统计结果,从图可看出,不同年龄段的群众对民俗文化的关注度存在极大的差异。年龄越大,关注度就越高,反之则越低。其中50岁以上的受调查群众对民俗文化的了解和喜爱程度最高,而20-30年龄段的关注度最低。究其原因,各年龄段的关注度是与其成长的时代环境息息相关的。50岁以上的群众成长于民俗文化发展相对繁荣的时期,而30-40年龄段的群众成长于民俗文化发展的相对滞后阶段,普遍对“迪吧、网吧、酒吧”感兴趣,对“民俗、民风、民谣”则毫无兴趣。年轻人越来越疏远传统民间文化艺术,参与的人越来越少,对此不了解、不熟悉,更谈不上热爱、保护与传承。[1]由于民俗文化专业人才队伍缺失,民俗文化传承人年高体弱,民众对民俗文化的关注度不高,尤其是年轻人对民俗文化接受程度更低,从而导致部分民俗文化面临失传的危险。
(三)民俗文化保护资金投入不足
民俗文化保护是一项长远、浩大的社会公益事业,需要政府有一个较大力度的资金投入。目前,宣汉县民俗文化保护工作的经费尚没有列入财政预算,更没有设立普查、发掘、整理、征集、抢救、补助、展演、宣传、培训等专项资金。另一方面,临时申请的工作经费常常不能及时足额到位,缺少正常办公经费和技术装备。在宣汉年度财政支出中,用于文化领域的支出远远不足,许多失去市场支撑而又缺乏开发利用潜力的传统绝技,如土家族孝歌、开山号子等缺少持续的保护经费投入,板凳龙和泥人道更是已经名存实亡。由于资金投入的严重不足,至今为止宣汉还没有建造起一个民俗文化展厅,更没有建造起一批具有个性特点的专业性民俗博物馆,如戏曲博物馆、民歌博物馆、民间故事博物馆等等。 (四)民俗文化保护机制不够完善
除了观念、资金等方面的因素以外,机制不够完善也是制约宣汉城市民俗文化保护工作至今还没有达到较为理想程度的一个重要原因。宣汉的文化体制与文化机制长期在计划经济的模式中运作,政府色彩较为明显,其结果是导致宣汉的文化事业形成办事效率不高,部门分隔现象严重,民间社会力量薄弱等不利因素。这些因素对宣汉民俗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无疑有着一定的制约作用。从当前宣汉的民俗文化遗产保护的现状来看,依然是按照上级发文件,下级落实实施的做法,各级单位对于文化保护问题的自觉意识并不强。在组织与管理形式上,宣汉至今也还未能形成一个较为统一的机构来专门负责民俗文化遗产保护方面的工作,而往往还是将民俗文化的保护工作划分到几个不同职能的部门来进行管理。由于分属不同的行政事业单位进行管理,宣汉在民俗文化保护工作上难免存在着各自为政,效率不高,缺乏统一性、协调性等等方面的弊病。
机制不够完善的另一个重要方面,是缺少对于民间性民俗文化保护力量的扶持与激励。现在宣汉已经逐渐出现了一些民间性的民俗文化保护力量,但是从总体上看,这些力量仍然处于较为薄弱的状态,难以承担起宣汉民俗文化保护事业上的半壁江山,这与宣汉至今未能形成较为有利于民间性民俗文化保护力量成长的扶植与激励机制有很大关系。因此,在当前的情况下,逐渐加强对于民间性民俗文化保护力量的扶持与激励,逐渐建立起一系列保障民间性民俗文化遗产保护力量利益的社会机制,充分激发它们的优势与活力,应该成为今后宣汉城市民俗文化保护事业上一项重要的任务。
三、宣汉民俗文化可持续发展的对策建议
(一)提高民俗文化保护意识
鉴于目前宣汉大部分人对于民俗文化保护的价值、意义以及性质、特点都还不是很清楚的现实,积极开展各种有关这方面知识的宣传教育是非常必要的。一方面要充分利用媒体手段多样,宣传渠道畅通的特点,在政府部门、社会各界以及广大民众中开展广泛的民俗文化保护宣传,提高人們对于民俗文化保护的自觉意识;要尽力依靠各种现代化的传播手段,如报刊报道、影视制作、网络信息、书文出版等等,来普及民俗文化保护知识,增强人们对于民俗文化保护的热情与兴趣。另一方面,要组织有关专家教师编写适合中小学生特点的民俗文化教材,让中小学生从小就能接受民俗文化保护方面的教育,养成民俗文化保护方面的自觉意识。在有条件的地方,还应该围绕某些社会热点问题开办各种形式的民俗文化保护培训班和研讨班,以提高民俗文化保护人员的专业水平和工作能力。
(二)加强民俗文化保护队伍建设
努力造就一批高水平民俗文化保护工作的人才队伍,是宣汉县民俗文化保护工作取得更大成功的坚强保障。目前,宣汉县民俗文化保护队伍无论在数量上还是在质量上都还远远不能满足实际工作的需要。必须加大人才队伍建设力度,确保各项保护措施落到实处。积极推荐专业骨干参加上级主管部门或高等院校举办的学习,提高专业能力素质。同时,联合县级干部培训机构,聘请专家教授或者宣汉本地有丰富实践工作经验的人士来授课,以便快速建立起一支业务过硬的保护队伍。鼓励传承人带徒传艺等措施,加强传承力度,培养一批民俗文化传承人。对外要考察和引进并举。考察就是要多去民俗文化保护工作做得好的地区学习借鉴,针对当前宣汉县民俗文化保护工作的主要制约因素,学习解决和应对的方法和经验。引进就是对于在民俗文化保护方面有专长的优秀人才要大胆引进,借助他们的能力和智慧为宣汉服务。
(三)加大民俗文化保护资金投入
资金投入不足制约着宣汉县民俗文化保护工作的顺利推进,因此,政府部门应加大对于民俗文化保护事业的资金投入力度。一是要拨出专项资金用于民俗文化保护的开发、利用和保护。二是要拨出一部分资金进行民俗文化展厅或博物馆的建造。三是要对于一些重点的民俗文化活动团体与个人的给予扶持。四是政府部门还应逐渐设立各种有关民俗文化保护的专项基金,奖励社会与个人民俗文化展演,以鼓励他们自觉投入、积极参与到民俗文化保护事业中来。
(四)民俗文化保护主体多元化
民俗文化保护是一项浩大的文化工程,也是一件关系到整个民族前途与利益的大事,因此,绝不能够仅仅依靠政府单方面的力量得以完成,而必须充分挖掘各种社会资源,努力调动民众群体的自觉参与意识以及在各项具体民俗文化保护工作中的积极性,为民俗文化保护工作的推进与发展创造多元化的条件。例如,应当充分发动各个社区的民众群体,为民俗文化保护工作收集资料、提供素材、捐献实物;充分发动有关的单位与企业,为民俗文化保护工作筹集资金、开辟场所、提供设备;应当多方吸收各种群众文化团体,如民歌队、拳操队、舞狮队、戏曲队等积极参与各项宣汉民俗文化活动,让他们在具体的文化活动过程中提高对民俗文化保护工作的热情,加强对民俗文化保护工作意义的理解;应当努力培育一些群众性组织,如民间文艺家协会、民间收藏家协会,以及各种行业协会在民俗文化保护方面的能力,从政策上给予它们一定的优惠,激励它们逐渐成为民俗文化保护方面的主角。
参考文献:
[1]龙翔鹰.宣汉县构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机制的调查与研究[M].达州市党校系统2012年优秀课题汇编,2013年4月,中共达州市委党校编:175-1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