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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狮是中国著名的休闲服装城,城市不大,但仅纺织染织企业就有60多家,年产值均在40亿元以上。发达的纺织服装业给当地的经济发展带来了空前的机遇的同时,也给当地的环境带来了影响。
2009年年初,石狮市人民检察院收到多封举报信,反映当地漂染厂污水未经严格去污处理,导致污染因子含量高、异味严重.....
一封封群众来信引起石狮市人民检察院的高度重视,环境污染的背后是否存在相关国家工作人员涉嫌失职渎职或贪腐行为?
随即,石狮市人民检察院对某服装水洗厂严重排污问题展开外围侦查,经查明,环境监察大队原大队长邱某收受该厂1万元后,在该厂扩建水洗项目、未建立配套污水处理设施的情况下,仅照例征收排污费,导致该厂未经达标处理的废水排放量每日达250吨左右。之后,该院以环境监管失职罪对邱某立案。随着办案工作的不断深入,通过缜密分析线索、深挖细查,石狮市人民检察院一举突破该市环保局原副局长董某等3人受贿窝串案,在当地环保系统引起强烈震动,整肃了环境保护监管队伍。
“虽然贪腐分子被清除了,但关系国计民生的环境‘污垢’和企业发展‘瓶颈’问题,还亟待解决。”该院检察长张温龙在案件分析会上这样说。
为切实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石狮市人民检察院决定通过强化执法办案保障经济发展。
为了帮助环保系统健全职务犯罪预防机制,堵塞预防工作漏洞;建议和敦促污染企业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加大污染处理力度,寻找投入产出的利益平衡点。检察官先后走访了案发单位和相关企业,并向石狮市环境保护局发出检察建议,认为石狮市环保局存在一下问题:
1.法治宣传不到位:部分工作人员法制观念淡薄,法律意识谈薄、防腐能力差,在办案中我们发现,部分工作人员对利用职务便利非法收受辖区内排污企业送给的贿赂的危害性、违法性认识不足,认为几张购物券、烟酒卡或红包,不过是一种普遍现象、不正之风、不拿白不拿。
2.内部监督机制不健全:在办案中检察人员发现,部分工作人员收受排污企业送给的贿赂后,大开方便之门,该要求治理的污染就不要求了,该征收的排污费就不收或少收了,该进行的环境监督就不监督了。说明单位的廉政监督不到位、监督机制不健全。
3.监督重点不突出,預防体系不完备:未切实抓好对环境污染治理、行政许可、排污费征收、环境监督等环保重点工作和重点岗位的监督预防,导致重点部门、重点岗位工作人员的违法犯罪现象时有发生。
为了更好地遏止环保领域的违法违纪、职务犯罪的发生,提升环保工作人员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石狮市人民检察院对该市环保局提出整改建议:
1.强化组织领导,成立预防职务犯罪工作领导小组,层层抓落实,保证预防职务犯罪工作顺利落实;
2.采取多形式,抓好警示教育,增强工作人员的法制观念。以案释法,引导干部职工防微杜渐,抵制诱惑,使他们更好地学法、知法、守法,不断提高法制观念和防腐能力;
3.突出环保监管重点,完善预防体系。切实抓好环保重点工作和重点岗位的监督预防,实行全程监督、全程预防,对发现的职务犯罪苗头和倾向性问题及时提出遏制性对策,用制度来约束全体干部职工,使其不想犯罪、不能犯罪、不敢犯罪、不会犯罪;
4.开展系统预防,深化监督体系。进一步扩大群众的环境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杜绝暗箱操作,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石狮市环保局在收到建议书后立即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并以狮环[2010]函12号反馈石狮市院“关于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整改情况”。整改内容包括成立以石狮市环保局局长为组长的职务犯罪工作小组、联合市检察院共同设立举报电话;加强宣传教育,筑牢预防基础,加强环保干部、职工对《全国环保系统六项禁令》等的学习,把好“警戒线”;以关键环节为重点,深化“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热点工作”的专项治理,建立重点岗位干部轮岗制度,预防和控制权力滥用等。
以检察建议为导线,一场声势浩大的“整治违法排污企业环保专项行动”在石狮全面展开。
2010年,该市先后开展的环保主体责任自查自律行动、三行业环保违法企业整治行动等,不啻于一场场“环境风暴”,共关闭164家污染企业、责令76家环保违法企业限期整改。
“2011上半年,全市重点工业企业污水达标排放率100%。”石狮市环保部门在去年半年工作总结中提到的这一数据表明,由石狮市人民检察院从办案引发的“治污风暴”已收到成效。
2009年年初,石狮市人民检察院收到多封举报信,反映当地漂染厂污水未经严格去污处理,导致污染因子含量高、异味严重.....
一封封群众来信引起石狮市人民检察院的高度重视,环境污染的背后是否存在相关国家工作人员涉嫌失职渎职或贪腐行为?
随即,石狮市人民检察院对某服装水洗厂严重排污问题展开外围侦查,经查明,环境监察大队原大队长邱某收受该厂1万元后,在该厂扩建水洗项目、未建立配套污水处理设施的情况下,仅照例征收排污费,导致该厂未经达标处理的废水排放量每日达250吨左右。之后,该院以环境监管失职罪对邱某立案。随着办案工作的不断深入,通过缜密分析线索、深挖细查,石狮市人民检察院一举突破该市环保局原副局长董某等3人受贿窝串案,在当地环保系统引起强烈震动,整肃了环境保护监管队伍。
“虽然贪腐分子被清除了,但关系国计民生的环境‘污垢’和企业发展‘瓶颈’问题,还亟待解决。”该院检察长张温龙在案件分析会上这样说。
为切实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石狮市人民检察院决定通过强化执法办案保障经济发展。
为了帮助环保系统健全职务犯罪预防机制,堵塞预防工作漏洞;建议和敦促污染企业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加大污染处理力度,寻找投入产出的利益平衡点。检察官先后走访了案发单位和相关企业,并向石狮市环境保护局发出检察建议,认为石狮市环保局存在一下问题:
1.法治宣传不到位:部分工作人员法制观念淡薄,法律意识谈薄、防腐能力差,在办案中我们发现,部分工作人员对利用职务便利非法收受辖区内排污企业送给的贿赂的危害性、违法性认识不足,认为几张购物券、烟酒卡或红包,不过是一种普遍现象、不正之风、不拿白不拿。
2.内部监督机制不健全:在办案中检察人员发现,部分工作人员收受排污企业送给的贿赂后,大开方便之门,该要求治理的污染就不要求了,该征收的排污费就不收或少收了,该进行的环境监督就不监督了。说明单位的廉政监督不到位、监督机制不健全。
3.监督重点不突出,預防体系不完备:未切实抓好对环境污染治理、行政许可、排污费征收、环境监督等环保重点工作和重点岗位的监督预防,导致重点部门、重点岗位工作人员的违法犯罪现象时有发生。
为了更好地遏止环保领域的违法违纪、职务犯罪的发生,提升环保工作人员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石狮市人民检察院对该市环保局提出整改建议:
1.强化组织领导,成立预防职务犯罪工作领导小组,层层抓落实,保证预防职务犯罪工作顺利落实;
2.采取多形式,抓好警示教育,增强工作人员的法制观念。以案释法,引导干部职工防微杜渐,抵制诱惑,使他们更好地学法、知法、守法,不断提高法制观念和防腐能力;
3.突出环保监管重点,完善预防体系。切实抓好环保重点工作和重点岗位的监督预防,实行全程监督、全程预防,对发现的职务犯罪苗头和倾向性问题及时提出遏制性对策,用制度来约束全体干部职工,使其不想犯罪、不能犯罪、不敢犯罪、不会犯罪;
4.开展系统预防,深化监督体系。进一步扩大群众的环境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杜绝暗箱操作,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石狮市环保局在收到建议书后立即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并以狮环[2010]函12号反馈石狮市院“关于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整改情况”。整改内容包括成立以石狮市环保局局长为组长的职务犯罪工作小组、联合市检察院共同设立举报电话;加强宣传教育,筑牢预防基础,加强环保干部、职工对《全国环保系统六项禁令》等的学习,把好“警戒线”;以关键环节为重点,深化“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热点工作”的专项治理,建立重点岗位干部轮岗制度,预防和控制权力滥用等。
以检察建议为导线,一场声势浩大的“整治违法排污企业环保专项行动”在石狮全面展开。
2010年,该市先后开展的环保主体责任自查自律行动、三行业环保违法企业整治行动等,不啻于一场场“环境风暴”,共关闭164家污染企业、责令76家环保违法企业限期整改。
“2011上半年,全市重点工业企业污水达标排放率100%。”石狮市环保部门在去年半年工作总结中提到的这一数据表明,由石狮市人民检察院从办案引发的“治污风暴”已收到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