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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汉的律令制度,数量多、内容博,是我国重要的法律文化遗产。但因魏晋以至南北朝的战乱,到唐朝已没有完整的《汉律》存在。所以当时修订的《晋书·刑法志》,关于《汉律》也只是零星的记载而已。清代曾出现过一些辑佚、搜集、整理《汉律》的著作,如薛允升的《汉律辑存》、杜贵犀的《汉律辑证》、张大令的《汉律类纂》等。后来,又有程树德的《汉律考》。本文就沈辑叔孙通为西汉立法与汉武帝时长安官狱26所,来论述沈家本所花功夫之深,以及在中国法制史上意义之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