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十七届三中全会以来,土地流转成为全中国关注的焦点.土地流转已为农村规模经营做出了应有的贡献,但在土地流转中暴露出不少问题,金融在为土地流转服务中也遇到了不少困难,本文分析了这些问题与困难,在借鉴世界上有代表性的国家和地区土地相关的金融制度的基础上,提出了开展"国家农村土地银行"试点的建议.通过“国家农村土地银行”的方式为农村土地流转多创造一条路子,也可以克服金融为土地流转服务中遇到的一些困难。主要运作方式包括:以股份制设立“国家农村土地银行”,主要由政府出资,也欢迎社会各界参股。农民可以将承包的土地存入“国家农村土地银行”,存期应设置为一年以上,而且以年为单位向上累加,银行按照市场供需情况支付农民的土地利息(租金)。“国家农村土地银行”对于农民存入的土地可有多种经营方式,“国家农村土地银行”在资金来源方面,可以向金融市场借债,比如进行同业拆借;也可以在金融市场发行土地债券,也可以进行土地信托操作。设立“国家农村土地银行”可以解决在土地流转中暴露出的增强了微观主体的信心和抗风险能力。解决农村土地流转信息渠道不畅,土地资源配置效率不高,影响土地产出效益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