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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我国的法律和司法政策对审判权与审判管理权的关系均没有作出明确界定,审判组织与审判机构未能形成运行和制约的有效监督机制,从而使公正和效率得到管理上的充分保障,为了便于人民法院按照法治原则开展审判工作,必须解决好基层法院内部审判管理权与法官审判权的关系。改革和完善法院管理体制和审判运行机制,确保审判与执行工作更加公正高效,确保法官队伍素质不断提高,确保审判管理改革得到推进。笔者试图作一些粗浅的探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