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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续贷委托抵押评估时,往往没有注销上次抵押登记。而《房地产抵押估价指导意见》未说明在评估续贷房地产时,对于未注销的抵押权应如何处理。实践中,如果机械地按照《指导意见》提出的抵押价值定义要求,可能造成剩余金额不能满足担保贷款的需求,同时也与续贷要求不符。本文结合实务经验,就此问题提出了建议,并针对不属于续贷的情况做了相关案例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