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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利作为法的真正出发点,在法的构成要素中占有重要地位。环境权作为权利的一种,是其他人权的基础和制约要素之一。但是就目前而言,它仍处于法定权利阶段,然而司法实践中大量实例存在要求把环境权作为法定权利,乃至实有权利。本文就环境权的一些基本理论加以浅述,并对环境权与生存权发展权作以简单比较,以加深对其认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