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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对付地震灾害,可以说是一个世界性的难题,人类至今也没有找到一个应付自如的方法。长期以来,我们更多地关注对付地震灾害的工程措施,却对非工程措施没有给予足够的重视,结果虽然防震减灾的投入不断增加,然而地震灾害的经济损失并没有明显减少。如何从国家的高度对地震风险进行管理是一个十分迫切的重大课题,本文将以历史的眼光和国际的视角,试图打破研究地震灾害偏重自然科学的传统思路,运用决策论、系统论、博弈论、优化论和风险管理与保险理论等经济学和管理学方法,结合传统地理学、建筑工程学与区域理论综合分析方法,对中国地震灾害风险管理中的若干重要问题,从时间和空间上进行了系统的分析和研究,尝试建立中国的地震风险模型,充分发挥保险对地震风险管理的重要作用,建立地震灾害保险制度,构建地震灾害风险管理体系,探讨地震风险高效管理的方法和途径,并有针对性地提出了政策建议,从而为适合中国国情的巨灾风险管理提供思路。研究结论如下:
1.地震风险研究与管理的实践表明,人类管理地震灾害的措施正在从单纯依靠工程措施的改造自然行为向顺应自然的非工程措施转变。这一转变基本上是由单纯工程建筑改进为综合治理,由单一防震改进为综合多目标开发,并逐步形成经济、社会发展、风险、法律等综合管理措施。地震灾害风险管理的历史演变和国际经验已经充分证实了地震灾害风险系统管理的重要性,我们必须从本国地震灾害风险管理的实际出发,以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相结合的视角来认识地震灾害风险管理的这一转变。尽管中国在地质和建筑工程方面投资很多,建筑防震能力有了很大的提高,对地震灾害的调控能力有了明显的增长。但是,地震灾害的损失却没有显著地降低。因此,应系统总结中国地震灾害风险管理的得失和教训,并充分借鉴国际上比较成功的地震灾害风险管理经验,为中国的防震减灾事业服务。只有真正建立起一个可持续的地震灾害风险管理战略,才能使中国的地震风险和灾害损失得以降低,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从而保障经济的稳定发展。
2.地震灾害已经严重影响了中国经济的持续发展,必须引起中央政府的高度重视。中国是世界上地震最多并且灾害最重的国家之一,地震死亡的人数占全世界地震死亡人数的一半以上。90年代以来,中国国内生产总值以平均每年10.8%的速度增长;但是灾害所造成的经济损失以平均每年21.4%的速度增长,灾害造成的损失占GDP的比例以平均每年2.7%的速度增长;而平均每年因地震死伤人数达4580人,即平均每天就有12人死伤于地震,造成的经济损失平均每年均13.6亿元,其中1996年与2003年经济损失最高,分别为46.03和46.6亿元人民币。这充分表明,地震灾害严重影响着中国的经济增长速度,必须引起国家的高度重视。在经济发展中,一定要处理好防震减灾投资与经济建设投资的关系。经济发展投资和防震减灾投资的边际效益,是判断投资取向的关键因素。在总投资一定的情况下,当发展投资的边际效益值与减灾投资的边际收益值相等时,发展投资与减灾投资能有最佳的组合,使国家的总收益达到最大。
3、区域地震灾害风险管理应该以系统的地震灾害风险管理理论作为基础和依据,而构建中国地震风险管理系统的关键就是要建立中国地震灾害风险管理数据库和风险模型。地震灾害风险管理的目标是减轻地震灾害的经济损失,使地震灾害的损失速度低于经济发展的速度,保障经济发展的持续性。它必须保证各种防震减灾的工程与非工程措施充分发挥它们的效益和效率。区域地震灾害风险管理理论主要是从地震灾害的自然属性和社会经济属性出发,将地震灾害风险管理看成是一个系统的从灾前预防和缓解风险、灾中高效防震抗灾与灾后合理恢复重建与救济的周期过程,其主要包括区域土层分布等地质资料和财产分布格局优化理论、成本-效益优化理论、风险分担-补偿理论、风险转移与保险理论和风险决策理论。其中,地质特点和财产情况影响着地震灾害风险和损失的大小,因此必须建立中国地震灾害风险管理数据库,并以此构建中国地震风险模型,这是地震灾害风险管理理论的基础。同时,在成本效益分析基础上的防震减灾决策和优化理论是我们采取地震灾害风险管理决策的依据,基于风险分担-补偿理论的地震灾害风险转移与保险是我们灾后对损失进行经济分摊的基本原则和重要对策。
4、对中国地震灾害风险管理的实证分析表明,必须调整和改革以国家救助为主的地震灾害管理摸式,明确政府、企业、家户、保险公司和社会之间的责任和义务,探索灾害风险管理的新理念。中国防震救灾就其实施主体而言,大致有国家救济、集体和个人自救、社会捐助和地震灾害保险等四种形式,它们均具有各自的局限性,并受到各方面因素的影响和制约。因此,很难将单一的管理模式作为防震救灾的主要形式,合理地组织与协调不同管理部门和利益主体在地震灾害风险管理的不同阶段,以及不同的工程与非工程措施中的功能和作用,是建立中国地震灾害风险管理体系的关键。中国的地震灾害风险管理必须结合国家的经济条件和发展规划,将其纳入到国民经济体系中,从宏观战略的角度加以综合考虑。政府要制定相关的地震灾害风险管理政策和法规,界定受灾人和受益人的权利和义务,确定不同利益主体之间的风险分担机制,并建设一定标准的防震基础设施,为全社会提供风险保障。企业和家户应加强自身的经济能力,提高自身对地震风险的防御能力。一定安全水平得到保障之后的地震灾害多发区,对保险公司和投资基金公司是很好的市场,风险经营企业的关键在于风险经营和资本运营,从而使风险投资带来利润,同时也为受地震灾害影响的家户和企业提供了恢复重建与再生产资金,减轻了政府的负担,并促进整个社会地震灾害风险管理的良性循环,这是中国未来地震灾害风险管理的重要方向。
5、中国的地震灾害保险制度设定和模式选择是当前一项紧迫的任务。已经开展、已有试点或正在酝酿之中的地震灾害保险模式,各有长短之处。从中国目前的实际情况和今后发展趋势看,实行结合政策与经济利益驱动的强制性地震灾害保险和分区费率是必然的。因此,中国地震灾害保险模式的选定,要改变“谁种田谁承担风险,谁生产谁承担风险,谁受灾谁承担风险”的旧作法,建立谁享有利益谁有义务分担风险的新机制。当前迫切需要组织地理、经济、管理、法律、工程等方面的专家,打破条块分割局面,使自然科学与社会科学得以有效结合,从国家战略的角度和眼光探讨出适合中国国情的地震灾害保险具体操作模式。
6、探讨地震灾害风险转移的非传统手段。随着经济全球化和金融与保险市场的融合,使地震灾害风险通过非传统保险形式的转移成为可能,世界一些国家在这方面已经作过比较成功的探索,这是长远的风险分散与转移趋势,我们在制定地震灾害风险管理的有关政策法规过程中,必须加以充分考虑。对地震灾害这样的巨灾风险进行风险转移,目前国际上仍然是个难题,这就更加需要在地震灾害风险管理中,加强政府、企业、保险市场和国际再保险市场与资本市场之间的通力合作。新型的风险管理工具--ART的运作模式为我们进行地震灾害风险转移提供了全新的思路。从目前中国的经济、金融与资本市场情况来看,进行地震灾害ART模式的运作条件还不具备。因此,地震灾害风险管理决不单纯是一个地震灾害本身的问题,也不光是个管理问题,它必须与中国目前进行的经济体制改革和企业改制与调整结合起来,并且以健全的市场机制和体制环境作为基础,一个高效的地震灾害风险管理体系才能得以建立和逐步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