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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TO是当今世界上最大和最重要的国际经济组织之一,它是成员方谈判的论坛。WTO争端解决机制独具特色,其运行也是卓有成效的,其中有关管辖规则的具体制度更是有其独特之处,学术界对WTO争端解决机制尤其是其中的管辖规则对国家主权的影响有各种不同的认识。WTO争端解决管辖规则对国家主权的影响问题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和现实意义。该选题的理论价值在于:一方面,随着WTO争端解决机制自身的发展,必然越来越多的触及到各国国家主权问题;另一方面,传统国家主权理论在新的阶段也面临着现实的挑战。其现实意义在于:一方面,WTO争端解决机制的改进必须解决好对国家主权的影响等棘手问题,才能谈发展与完善;另一方面,中国已经加入WTO,就要让这样的规则为我所用,并在涉及国家主权的问题上维护中国的国家利益,中国面对WTO争端解决机构的管辖应当采取怎样的应对策略值得研究。本文正文分为五个部分:第一部分WTO争端解决管辖规则的条约依据和制度概述。第二部分从国家主权理论和国际法效力根据理论出发探寻与WTO争端解决管辖规则有关的主权理论和WTO争端解决管辖规则的效力根据。首先,作为国际组织的WTO虽然拥有管辖权却并非在行使主权,并未损害国家主权的根本属性。面对WTO争端解决管辖规则对国家权力配置的影响,应该将注意力从主权转向管辖权,需要重视的正是如何正确看待国家主权的根本属性与主权具体权能以及主权与管辖权的关系问题。其次,WTO争端解决管辖规则的效力根据仍然是国家同意,它来自于全体成员的“契约授权”,这是一种事前的同意,而且是“一揽子同意”,WTO争端解决管辖规则并没有突破国际法上不得强迫国家参加诉讼的原则。第三部分在第二部分一般理论分析的基础上,结合WTO争端解决管辖规则对国家主权影响的几个重要问题来分析,从中可以得出,WTO争端解决管辖规则因其独有特色对国家主权具体权能会产生一定影响,但在某些方面也体现了对国家主权的尊重,它没有也不打算削弱任何国家的主权地位和主权的根本属性,仍然是建立在国家同意基础上对国家主权具体权力的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