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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业作为国民经济的基础产业,其长久以来的发展为其他产业的发展提供了保障,而且林业生产本身所具有的外部性特点致使其外部性在市场经济的条件下难以得到有效的弥补,为了保障林业的安全以及弥补林业生产的外部性需要,就需要政府对林业进行行政干预。因此林业一直是政府支出的重要部门。根据经济学的原理,政府支出有助于提高社会经济总产出水平。因此,在此背景下本文探讨林业政府性支出对林业经济增长的影响程度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本文主要可以分为三个部分:第一部分是第一章和第二章。第一章主要介绍了研究背景和研究意义,对国内外相关领域的研究进展进行综述。第二章首先界定了相关概念,然后在外部性原理以及公共物品理论的基础上阐释了林业政府性支出以林业经济增长的相互作用机理,突出了两者在理论上的相关性,理论描述与实践相互结合为文章的写作寻找到了专业的依据。第二部分是第三章和第四章。第三章主要利用一般性统计方法分别对我国林业政府性支出与林业经济增长的现状做简要的描述。林业政府性支出主要从其规模的大小和增长情况以及资金的来源和使用去向的角度进行分析。并采用对比分析的方法描述了其投入与产出的规模以及弹性系数。林业经济增长主要从规模以及产业结构的层次进行分析。第四章主要采用计量经济学中时间序列数据模型,对林业政府性支出和林业经济增长进行回归分析,得出的结论为:短期来说,两者之间存在着正向的变化关系,但是从系数值以及显著性角度来看,短期的正向变化系数值不大且联动变化也不显著。长期来说,两者之间同样存在正向的相关关系,林业政府性支出促进了林业总产值的提高。第三部分是第五章。最后一章根据林业政府性支出与林业产业经济增长的对比分析以及实证分析,发现我国林业政府性支出主要面临三个方面的问题:其一,总量持续增长但仍然没有实现最优规模,林业政府性支出仍然需要持续增加;其二,林业资金渠道狭窄,来源结构不合理;其三,林业经济增长迅速但是与林业政府性支出相对应的林业第一产业产值增长却很缓慢。根据以上问题分别提出对应的政策建议如下:首先,加大林业政府性资金支出;其次,通过出台一系列利好的金融财政政策吸引多方位的资金流入林业生产,并通过人才引进提高林业生产率,达到吸引林业资金与人才的良性循环;最后,通过对政府财政支出重点的调整,解决长久以来政府林业生产领域的“越位”和“缺位”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