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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美教育问题是一个异常复杂的问题,关于这个问题的具体阐释相当丰富。本文在前人探索的基础上,从艺术人类学的立场、观点出发,试图由行为面着手,探讨其所呈现的一些特征,同时,期望通过这种对审美教育的人类学探讨,形成一种更为合理、更具有包容性的解释和理解。基于人类学的田野考察,结合其他社会、民族或族群中的审美教育事实、案例,本文把审美教育问题切分为制度、技术、观念、行为等层面,并选择从行为层面切入,以此作为其他三个层面的纽结点来勾连其他。在此切分下,就艺术人类学的角度,我们把审美教育视为一种社会文化行为,本性上是一种社会文化存在。在这一基本认识下,本文认为审美教育的行为特征表现为情境性、展演性和通约性,并试图在审美教育事实中对之“深描”,勾画出审美教育是如何和何以达成的。从审美教育行为的既有事实出发,我们认为审美教育是一个极富有情境性的过程,由此对审美教育行为的探讨也就需要放到不同社会的文化情境中去,不仅如此,还需要在放到由审美教育参与者共同创设的审美教育情境中去。这样,审美教育在实践层面上,就决不只是一个简单的教与学的过程,审美教育者和审美教育对象之间亦不只是单一的教—学关系,而是一个以情境为取向的多向交互关系,在这种关系中,审美教育呈现出审美性特征。人类行为是一种具有意义的行为,这种意义是由该行为的主体所赋予的,在不同的社会中该意义的文化内涵是不同的。从把审美教育整体上视为一种社会文化行为来看,在跨文化的视野中,审美教育行为反映出不同社会或族群文化与审美观念的差异,这种差异源于相应的生存情境中所表达出来的不同选择智慧,由此,审美教育并不是一种无目的的行为,必然包含着人们的某种意图,这种意图既体现在不同社会中人们对审美教育的总体性认知上,也体现在具体的审美教育行为参与者身上。然而,无论意图以哪种方式出现,其背后都是以主体为支撑的,也就是说,意图必然是该行为主体的意图,它表达着主体的某些意向、意愿、意识,甚至意志。在这个意义上,审美教育实际上是其主体性的展演过程。从把审美教育本性上视为一种社会文化存在来看,其内含着不同文化、族群或群体等之间的通约要求的。既然审美教育的目的或功能之一是传递文化与审美规范、习俗等,就此而言,它既关系到同一个社会中不同年龄群体、不同文化或亚文化群体以及不同个体之间的以言语或非言语行为符号为载体的通约问题,在跨文化的视野下,它还关系不同社会或族群中文化与审美共同体之间的通约问题。由于审美教育是一个极具有情境性的过程,因此对这个问题相关的探讨,也将放到具体的文化情境或审美教育情境中去。此外,如果从审美教育行为主体间的关系看,审美教育实际上同时还涉及到不同行为主体间的沟通、理解与认同等问题。这样,审美教育与交流问题,无疑是一个绕不过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