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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屯堡聚落出现于明清卫所制度开设之后,因其地理环境的特殊性至今仍保留着屯军的文化特色。《吉昌契约文书汇编》的整理出版,作为历史研究中可靠的文献材料,为从吉昌屯管窥贵州屯堡社会的发展、演变过程提供了可能。屯堡土地契约文书是土地制度的反映,历史上的吉昌屯是我国明清时代西南地区屯田制度的缩影。论文在对吉昌屯堡的土地契约文书的分析中,探讨贵州屯堡社会中的人地关系,了解屯堡地方乡土社会的人际关系网络,认识晚清民国时段内安顺屯堡的社会经济关系和民间惯习。屯堡契约文书,记载的是屯堡聚落内部同一家族中和不同家族之间的土地房产流动情况,呈现出浓郁的区域色彩。文章首先考察了安顺屯堡的自然和人文生态环境,对中央王朝在滇黔驿道沿线设立卫所屯军的情况进行了梳理。卫所的建立,为中央王朝有效管理西南边地奠定了行政基础。根据家谱和地方志记载,明洪武朝以来参与朝廷屯军和移民实边行动的湖广、安徽、江西等地区的汉人,成为屯堡人祖先的主要来源。他们聚集在驿道沿线区域,战时征战,非战时期从事农业生产,逐渐建立村寨生息繁衍,形成较为稳定的屯堡聚落,随之形成大姓、著姓、僻姓共存的局面。汉移民进入安顺后,在应对自然和社会环境的过程中,既保留内地的优秀文化传统,又适应了边地的文化因子。边界地区汉人社会中传统的道德观念和屯军形成的忠义思想,从市场体系进入契约关系中,使抽象的契约关系与具体的熟人社会关系网络相伴生。其次,对屯堡契约的类型进行了考察,阐述屯堡契约文书的书写样式、流传情况、主要类型及历史节点分布。对不同类型的契约按照年代分布情况进行了归纳,分析了影响契约签订的社会和自然因素。对屯堡契约文书中涉及晚清民国时段的契约,从书写体例、契约的要素、契约相关人的情况等进行了分析,并与其他地区同时代的契约进行了比较。重大的社会动荡和严重的自然灾害,会切实影响到契约的签订,呈现出某些年份契约集中分布的情形。再次,结合具体的契约实例,分析了买卖契约的各个要件,典当契约的回赎情况以及常见的典当行为,分关文书的程式、订立原因和分家方式。村落内部的买卖契约显示出村落人际关系网络,契约运行机制的维护,依靠了文化和宗族的力量。土地和房产在宗族内部和宗族之间的流动,呈现出阶层性。大宗族之间、同一宗族内部的财产流动频繁,跨阶层流动并不多见。最后,分析了妇女参与订立的契约文书,女性订立契约和充当契约中人,显示出晚清民国时期,妇女并非是男权社会的附庸,享有一定程度的婚姻自主权,她们在经济活动中的地位逐步得到提高,部分地享有与男子一样参与社会事务的权利。安顺吉昌屯堡契约文书,是晚清民国时期屯堡地方社会中政治、经济和文化情况的真实反映。契约文书记载的财产流动情况,体现了王朝体制在西南边地执行过程中具有的地方特色,也是汉文化在西南边地存在的表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