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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矫正作为在社区内对罪犯实施矫正的刑罚方式,以其蕴含的人道、文明、经济等现代理念得到国际社会的广泛认同,并逐渐成为刑罚制度的主要发展趋势。社区矫正制度在英美法系国家已有100多年的历史,发展比较完善,是矫正罪犯的主要手段之一。但社区矫正在中国尚属新生事物,我国从2003年开始了社区矫正试点工作。在中国,社区矫正是与监禁矫正相对的行刑方式,是指将符合社区矫正条件的罪犯置于社区内,由专门的国家机关在相关社会团体和民间组织以及社会志愿者的协助下,在判决、裁定或决定确定的期限内,矫正其犯罪心理和行为恶习,并促进其顺利回归社会的非监禁刑罚执行活动。
本文旨在介绍社区矫正的涵义、性质、历史沿革等基本问题,阐述社区矫正的基本功能及其在我国的特殊价值,描述我国社区矫正试点工作的发展背景和现状特征,并与具有代表性的美国社区矫正制度进行对比分析,在此基础上,提出建构中国社区矫正制度的意见和建议。作者认为,建构中国的社区矫正制度,应当逐步建立社区矫正的法律体系,明确社区矫正制度的法律地位;改革完善社区矫正包含的五种刑罚或刑罚执行措施,充分发挥社区矫正教育改造罪犯的功效;丰富社区矫正方法与工作措施,增强教育矫正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加强社区矫正工作机构、队伍建设,建立经费保障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