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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基地是我国农民重要财产,它在保障农民生存、收益,保障农民集体“住有所居”及保障农民财产和农村社会稳定等方面发挥着不可或缺的作用。然而,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化,我国工业化、城镇一体化进程的逐步加深,我国城乡之间及乡村发展区域之间分化加剧,造成了乡村衰退。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发展农村成为新的经济增长点,是实现乡村振兴的必经之路。我国农村的建设用地数量巨大,但在数量庞大的农村宅基地的表象下,存在着大量的闲置宅基地和低效率用地。我国大约有1.95亿亩的农村宅基地,其中闲置的和低效利用的宅基地约占4万平方公里的,造成了极大的浪费。同时,长期以来,宅基地的管理制度突出了宅基地的集体公有性,规定宅基地只能在本集体经济内部交易,但事实上无法交易,其财产性功能基本被忽略,农村宅基地的价值被隐藏,处于不显现状态。数量庞大的农村宅基地,其为农民打来的实际的财产价值寥寥无几。无法出售的农村住房,无法为农民进城买房提供足够的资金,无形中城镇化进程被拖延,严重的制约了我国经济的进一步发展。2018年中央一号文件明确提出,探索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三权分置”,落实宅基地集体所有权,保障宅基地农户资格权和农民房屋财产权,适度放活宅基地和农民房屋使用权。同时,莱阳市被山东省确定为宅基地“三权分置”改革试点之一,以推动莱阳市解决面临的土地利用率低、农村发展缓慢等诸多问题,建设美丽乡村。宅基地“三权分置”可以在农村聚集人力、资本等要素,实现农村再次发展。同时完善宅基地财产价值属性,提高农民生活水平。还能解决宅基地土地违法问题,保障农民权益。莱阳市开展农村宅基地“三权分置”以提高农村宅基地利用率,促进城乡融合,化解城乡结构壁垒,让乡村获得城市的社会资本,提高农民生活水平、止住农村衰败、实现乡村振兴。如何在这次土地改革中建立完善的宅基地“三权分置”制度及符合实际发展情况的实现形式,推动乡村振兴,是目前十分必要的和迫切解决的问题。主要研究结果为:通过分析宅基地制度演变、背景及各地学者对宅基地“三权分置”的研究情况,结合莱阳市经济社会发展现状,在研究莱阳市现行宅基地“三权分置”发展现状的基础上,采用理论实践结合法、案例分析法和实地调研法等研究方法,分析借鉴了研究余江县、大理银桥镇、义乌市等地的农村宅基地“三权分置”的实现形式,总结了各地农村宅基地“三权分置”试点完善管理机构、相关机制建设完全、资格权核心保障的经验,寻找各地实现形式中存在的土地市场不完善、法律不明晰、补偿标准不规范、缺乏市场引入等问题。以因地制宜为原则,提出了适合莱阳市农村宅基地“三权分置”的实现形式,寻找出了莱阳市宅基地“三权分置”法律和权能的实现形式;寻找出了在政府管理和服务机构下,完善管理机构,落实所有权的莱阳市宅基地“三权分置”所有权的实现形式;发现了财产属性和保障属性下莱阳市“三权分置”资格权的实现形式;完善了市场化下莱阳市宅基地“三权分置”盘活使用权的实现形式,探索多种使用权流转形式,完善土地市场,完善引入市场参与的退出补偿机制和补偿标准。同时,提出未来法律制度建设、政府职能优化等方面的相关建议,完善了莱阳市农村宅基地“三权分置”制度改革,助力莱阳市农村宅基地“三权分置”改革增加了农民的收益,提高了宅基地利用率,促进了乡村经济发展,建设莱阳美丽乡村,助力莱阳市乡村振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