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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为什么遵守国际法、怎样的遵守才是有效的遵守,有关国际法的遵守问题成为了国际法与国际关系学科中最重要的理论生长点,同时交叉学科领域的研究成果也蔚为壮观。在实践层面,虽然国际法的条约数量与国际法主体所承担的义务渊源不断增加,但签订条约并不等于履行义务,同时传统上保障国际法主体遵守国际法的强制措施并不适用于整个国际法领域,国际法的实施更多情况下依靠国家的自愿遵守。当代国际法的遵守机制在多边、区域、双边、软法、非政府模式等不同层面均有创新,本文试图从遵守的视角来探求国际法理论与实践的新发展。除导论和结论外,论文主体共分为四章。导论部分以时间为轴线,结合重大国际事件后学术界对国际法遵守问题的辩论对相关的文献进行了评述,并阐明了全文的研究思路、结构安排和研究方法。第一章首先辨析了遵守与义务、实施、有效性等术语,强调对国际法遵守的研究就是探求国际法对国家行为的影响,即国际法与国家行为之间的因果联系。本文特选取二十世纪九十年代中后期以来具有代表性的理论展开评述,包括再论外交政策的成本收益分析、国际法的合法性与公平、新主权与遵守管理、跨国法律过程、国际自由主义;同时,法经济学在国际法遵守问题的研究中虽然起步较晚,但成果显著并发展迅速,已经从基于各个部门法法经济学理论所类推的个案研究发展到构建国际法的经济分析的基本理论框架,代表了国际法遵守理论的最新发展趋势。第二章从人权、环境、军控与裁军三个领域来考察多边条约遵守实践的新发展。保障遵守国际法的方式、方法构成了非常复杂的制度安排:对抗与非对抗、集中的与非集中、国家层面与国际层面等等。相应的遵守程序或机制也伴随着多边条约或机制的不同阶段的法律化而各有特点:预防与制止措施的混合、碎片化、多层级、参与者的多元化、遵守诱因的多元化共同“编制”了“网络化”的多边条约遵守实践。第三章考察了以联合国与八国集团(G8)、二十国集团(G20)为代表的两种治理模式下软法规范的遵守实践,重点分析了联合国主导下的可持续发展原则与G20峰会成果遵守监督机制。本文认为作为制度集合的软法其本身是国际法法律化过程中的一种表现形式,当然软法的法律效果受诸如义务、授权、精确性等因素的影响。同时从遵守的视角来看不同类型软法的遵守监督程序或机制也在实践中不断发展完善,这些遵守程序或机制表现出了两方面的发展趋势:其一,是类似多边条约的遵守监督程序,如报告制度;其二,是相关国际组织、机构与NGOs的评估程序或方法。第四章从国际法主体的视角出发分析了中国遵守国际法的理论与实践。西方学术界对中国遵守国际法的研究中所采用的政策宣示与实际动机之间的二分法,导致了现实主义、功利理性主义、制度主义在方法论上的主导地位,而缺乏多元化的理论体系与更为恰当的分析工具。同时中国的遵守表现也正体现了中国在和平发展的过程中的复杂的利益与多重身份,如何通过遵守国际法来塑造可以获得国际社会信任的国家形象(声誉),对中国来说既是机遇也是挑战。结论部分从国际法遵守理论的启示与不足、当代国际法遵守理论与实践对条约必须遵守原则的新发展、国际法遵守理论对中国和平发展的启示三个方面对全文主要观点进行了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