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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背景自1995年医保制度“两江”改革试点探索以来,异地就医在按人群设计的制度和按行政区划的管理实践就一直存在。随着城镇化进程加速、人口老龄化程度加重、人员流动性加快,加上医疗卫生服务资源配置“东高西低”,“城乡差异”突出,特别是以职工基本医保制度、城乡居民医保制度为主体的全民医保体系逐步定型,异地就医问题越来越突出。跨省异地就医成为一个亟待解决的政策问题:在目前异地就医的“就医地医保目录管理、参保地待遇水平”政策设计下,住院费用平台直接结算与手工报销结算之间的待遇差异问题较为突出。因此,针对该问题,弄清楚这种差异的原因,对于解决待遇差异、保证参保人待遇公平性问题显得十分迫切和重要。研究目的本研究拟通过对异地就医相关文献、文件与实施方案的分析,及通过国家跨省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直接结算平台数据抽样调查和典型案例,分析跨省异地就医现行政策运行情况、参保人待遇情况。针对其中的跨省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直接结算待遇差异问题,研究分析其产生的原因,提出改进的策略,以改进、优化和提高异地就医政策和经办,从而提高医保制度的公平、高效、便捷和可持续性。研究方法1、文献研究查阅相关文献,收集国内外有关异地就医制度、费用直接结算管理的研究成果和理论著作,收集我国跨省异地就医管理的相关政策法规,建立理论基础,并对直接结算政策设计进行评价。2、数据抽样分析(1)从国家平台按个人管理码完全随机抽取自平台建立至调查期间(2017年1月—2018年4月)的10000例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人员的数据,进行数据整理和分析,描述目前异地就医运行的基本现状。(2)对10000例中有手工结算费用总额及明细的1344例案例,分析其直接结算和手工结算之间的待遇差异。3、典型案例分析依据分析目的,对3个典型案例(数据发生时间为2017年1月—2018年4月)的待遇差异进行逐项分析研究,找出各项成因,归纳总结生成鱼骨图。最后针对政策原因进一步分析并做出政策比较和选择,结合减少待遇差异的配套政策和管理实践环节优化的对策。研究结果1、直接结算的政策设计评价直接结算平台建立的过程遵循便捷规范、循序渐进、有序就医、统一管理原则,四大关键指标增速迅速(定点医疗机构数量、备案人次数、结算人次数、结算费用总额)。2、抽样样本的描述分析跨省异地就医人员男性稍多,年龄集中在50岁以上,主要是异地转诊和异地安置退休人员,险种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为主,主要流向东部地区的三级医院且呈现区域集聚现象:以北京市、上海市、广东省、江苏省、陕西省、四川省为中心。3、直接结算的费用情况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人员的住院总费用的中位数为13560.9元,均值为26303.2元;实际补偿比的中位数为68.6%,均值为66.3%,现行政策较好地解决了参保人垫资的经济负担。4、待遇差异问题大部分省份都是直接结算待遇高的情况更多,医保范围内费用高(甲类目录费用高、乙类目录费用低)的情况更多。推测是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较高的地区,其保障水平更高。少部分省份是直接结算待遇低,医保范围内费用少(甲类目录费用低,乙类目录费用高),比如新疆参保人流向四川省就医、安徽省参保人流向上海市就医,江西省参保人流向北京市就医。推测原因是有的省份对于医保的管理较为严格,特别是乙类目录的范围比较窄、保障水平低,所以直接结算时待遇更低。也可能是有的诊疗项目直接结算时无法被识别为医保目录范围内的费用,所以减少了报销范围内费用。医保目录范围对待遇差异有着明显的影响,但不是绝对的,还受保障水平的影响,比如同样是纳入乙类目录但不同省份设置的乙类先行自付比例不同,有的则设置最高限额,所以医保范围内费用不同。结论及对策建议1、结论(1)待遇差异的政策原因有两类:就医地和参保地的保障范围不同(医保目录不同);保障水平不同(乙类目录的先行自付比例不同、耗材等限价不同)。而待遇差异的正负受参保人的流向影响:当参保人由保障范围窄、保障水平低的参保地流向保障范围宽、保障水平高的就医地时,则直接结算待遇更高;当参保人由保障范围宽、保障水平高的参保地流向保障范围窄、保障水平低的就医地时,则手工结算待遇更高。(2)待遇差异的管理原因有:医保制度碎片化、收费项目没有统一的编码目录、就医人员流程管理不规范。2、对策(1)本研究根据待遇差异成因的政策原因,相应地提出可以采用全国统一的跨省异地就医住院费用医保报销目录,即采用国家基本医保目录。该办法覆盖的医保目录范围适中,保障水平适中,因此参保人的个人负担适中,也不刺激过度医疗。(2)减少待遇差异产生的配套政策:支付方式——推广按病种付费;医保制度——提高统筹管理层级,逐步整合三大基本医疗保险。(3)针对管理原因提出管理实践环节优化的对策:参保人就医管理流程优化——明确人群界定的标准、参保地加强备案、属地化管理;信息传输流程优化——医保目录管理精细化、支付项目标准化;资金清算流程优化——建立国家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