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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全球范围内,国际私法广泛应用于解决涉外纠纷,正如刑法、民法等部门法一样,国际私法也是一个单独的法律部门,它的调整对象是国际民商事法律关系。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国际私法译著大量出现,在一定程度上推动了国内国际私法的研究,带动了国际私法整个学科在我国的发展。当前,我国国际私法译著重视国外经典著述,以发达国家的著述居多,但国际私法译著研究依然相对滞后,缺乏对发展中国家的介绍,整体翻译水平有待提高。毋庸置疑,迥异的社会、历史文化决定了在国际私法的翻译中寻求两种文本的完全对等具有相当难度。绝大多数情况下,译者只能力求保障“源语文本”与“目的语文本”读者的感受一致。本文作者将运用尤金奈达的功能对等理论,以国际私法的权威立法文本《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私法示范法》为研究对象,基于语言文化、历史发展等层面,多维度地全面探讨词汇、句法、语篇,法律文化,文化词汇空缺等因素,力求证明国际私法翻译中亟待解决的重点与难点问题,并提出切实有效的补偿策略,譬如:直译、意译、以及直译加注等。以期能够为今后的国际私法翻译研究起到抛砖引玉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