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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子关系指的是父母子女关系,是家庭关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亲子关系的确立规则是确立父母与子女法律身份的一项重要规则,亲子关系的调整离不开法律这一手段,而我国现行的《婚姻法》对此没有规定,导致亲子关系的确立没有法律依据的支撑。本文分析我国目前现存的确立亲子关系的一些司法解释及法律原则,比较国外对这方面的详细规定,总结出我国目前立法存在的一些不足,然后立足我国的国情,探讨如何完善我国亲子关系的确立规则。全文分为四个部分,其中的第二、第三、第四部分是正文部分。在第一部分中,笔者介绍了现实中比较典型的涉及亲子关系确立纠纷的两起关联案件,通过对这两起关联案件的诉讼请求与处理结果的简要分析,引出本文要探讨的问题,即亲子关系的确立规则问题。在第二部分中,笔者介绍了我国现行涉及亲子关系确立规则的相关规定,分析指出我国确立亲子关系的实务操作存在欠缺,关于亲子关系的推定和认领方面的立法几乎处于空白状态。对于婚生子女的推定及否认、非婚生子女的认领问题及人工生育子女的亲子纠纷问题,我国的法律都不能很好的解决,这不利于对未成年子女合法利益的保护。第三部分介绍了亲子关系的历史沿革,并着重阐述了国外亲子关系的推定制度、否认制度、认领制度及准正制度。具体而言,主要阐述了四个方面的内容:一是各国在婚生子女的推定上都有严格的条件限制,关于受胎期的推定及夫之子女的推定都有相关的法律规定。二是在婚生子女的否认方面,对否认权的主体、否认的理由、否认权行使的方式和期限进行了简要的介绍。三是关于人工生育子女与父母关系的确立问题,国外及我国的香港和澳门地区在这方面的规定相对比较成熟。四是关于非婚生子女与父母关系的确立问题,国外有认领制度和准正制度来解决这部分子女的身份问题。第四部分立足我国的国情,探讨如何完善我国亲子关系的确立规则。鉴于国外在亲子关系确立规则中有取消婚生子女与非婚生子女划分的趋势,笔者建议我国应顺应这一世界潮流,以亲生子女代替婚生子女与非婚生子女的称谓。并建立起具有我国特色的亲子关系的推定制度、否认制度、认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