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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从工程保险和担保的角度讨论了我国的工程风险管理制度,以图解决我国建筑市场中存在风险管理薄弱的问题,促进我国建筑市场的健康发展。 本文首先借鉴国外工程保险和担保制度,通过工程保险可以有效的转移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风险,通过工程担保转移各种人为风险;其次研究了在我国实行工程保险和担保制度存在的法律问题和需完善的相关法律,提出在工程保险方面,应强制实行建筑工程一切险、安装工程一切险、质量保修保险、设计/监理责任险,在工程担保方面,宜采取保证担保的方式,强制实行投标保证担保、履约保证担保、业主履约(付款)保证担保和付款保证担保,分析了在我国实行工程保险和担保制度存在的问题,提出相应对策;最后运用期权价格理论给出了确定工程担保费用的一种方法。 本文对于尽快建立和完善我国工程风险管理制度,解决我国建筑市场存在的问题具一定的指导意义。运用期权价格理论确定担保费用对于工程担保费用研究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