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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治理概念最早是由美国学者迈因斯和贝利(Means and Berle,1932)在著作《现代公司和私有财产》中提出的,在这部著作中,作者较早地提出经营权与所有权的分离,以此为起点,公司治理就成为一个管理学中非常重要的关键词。从上个世纪80年代开始,公司治理理论已经成为一个富有深度的关于公司思考和治理的理论系统。不少学者在这个理论背景之下,提出了一系列很有见地的观点和研究角度,对我们突破传统的认识框架,从诸如“委托—代理”、“利益相关性”等等非常新颖的角度去理解原有的问题,可能会有许多新的发现。结合上述理论背景,本人从公司治理的角度出发,通过认真考察,对山西省农村信用社的公司治理情况及所遇到的问题进行较为深入的分析,思考造成这些问题的历史和现实原因,对这些问题进行梳理的同时把这些问题进行适当还原,从历史的角度思考一些基本问题产生的纵深。并对相关性问题进行深入研究。作为山西省境内最大的金融机构,山西省农村信用社的稳健发展,对山西省经济的健康发展有着重要意义。经过产权制度改革,山西省农村信用社作为一个独立法人的银行业机构,已经取得了很大发展,在发展的过程中不断消除一些历史遗留的包袱和问题,但是,随着产权制度改革的深入发展,山西省农村信用社公司治理方面的问题越来越多的暴露出来。在本论文中将探讨一些基本问题,正是这些问题造成了现代企业制度下公司治理观念和运行方式的偏差,反过来制约产权制度更为深入的改革。有些问题是结构性的,必须认真思考和对待,其中包括治理结构本身,以及治理机制的形成和有效运作等问题。为了山西省农村信用社能够持续稳健发展,能够为山西地方经济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本文通过研究国内外产权制度及公司治理的发展状况及理论,找出适合山西省农村信用社实际情况及可操作性的理论支持;通过纵向比较(根据山西省农村信用社发展历史)及横向比较(国内外同行业现状)的方法,正确客观的评价山西省农村信用社的机遇与挑战、优势和劣势;通过对具有代表性的县级联社公司治理现状及存在问题的案例分析,达到对已有问题更为直观和深层的认识及剖析,从公司治理结构及治理机制两方面为山西省农村信用社公司治理提出合理化的建议和意见,真正找出山西省农村信用社完善公司治理的出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