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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7年琼民源公司的董事在操纵股市使股价异常升高后卷资集体辞职,经过长达一年的调查发现琼民源公司利用与关联方公司签订无效合同虚构5.4亿元利润,调查结果引起社会一片哗然,影响极其恶劣。据统计,每年有90%左右的上市公司存在关联交易行为,为了引导关联交易公平进行,防止上市公司利用不公允的关联交易操纵利润、公司被内部人控制、公司资产流失,保护股东的权益,1997年5月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的披露》应运而生。此后,税务部门、证券交易所和证监会等监管部门都陆续出台了对关联方交易披露的规定,同时上市公司内部也通过改善公司治理结构,逐渐加强了对关联交易的监管。首先,论文在对关联交易监管的目标、体系以及现在我国关联交易监管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的基础上,通过对2003-2010年沪深两市A股上市公司关联方交易的信息披露情况、交易方向、事项分类及行业特征等进行描述性统计,根据其变化规律分析外部法律法规对关联交易的监管效果,得出90%以上的公司存在关联交易行为、信息披露情况得到改善但是涉及交易的最关键的定价方法披露情况还有待改进、交易事项中担保、资金及商品交易所占比重较大、工业行业所占比重最大的结论。然后,论文对2010年沪深两市A股制造业公司的关联交易规模与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规模、股权制衡度等分别进行多元回归,分析公司内部治理机构对关联交易的监管效果。得出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董事会与关联交易的规模正相关。股权制衡度与关联交易的规模负相关、独立董事和监事会不能显著影响关联交易的结论。最后,论文针对研究发现的问题提出了完善会计信息披露制度、重点监管重大交易事项、加大违规成本、提高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监事会独立性、鼓励自愿披露关联交易信息等建议,以期减少不公允的关联交易发生,为相关监管部门提供理论建议与数据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