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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国务院发布了《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对今后我国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做出了全面的部署和规划。2005年11月,胡锦涛同志提出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做出“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是加强政法队伍的一项重大举措”的重要批示,旨在从根本上解决政法队伍权从何来、为谁掌权、为谁执法、如何执法等重大问题。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党中央在总结我国法制建设的实践经验的基础上提出的,是以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为指导,结合我国当代实际做出的重大决策。依法行政工作是当前党中央抓的重点工作,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作为我国立法的思想先导,对我国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实现严格公正文明执法,合理展开依法行政工作的提拱了思想基础。徒法不足以自行,法治理念在执法者心中的不断深入,对法律执行度的提高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深入发展的今天,只有从思想根本上做出转变,坚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指导,才能进一步端正执法行为、改进执法作风、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开展,只有确保严格、公正、文明执法,才能实现法律效果与政治效果、社会效果的统一结合,才能进一步承担起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保障服务大局的重任,最终推动依法治国方略的达成。构建法治社会,不但需要不断完善各项制度,更重要的是将法治文化普及和推广。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作为我国社会主义法治文化的核心,是社会主义法治文化的正确价值指引,它明确了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方向和内容,对全体社会成员养成自觉学法、懂法、守法、用法的习惯,以进一步提高公民的守法意识和护法精神,弘扬社会法治精神,增强全社会的法律影响力,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只有在全社会树立起公民意识,让每一个公民都能自觉依法办事并善于运用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监督法律的颁布和执行,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才能为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奠定坚实的社会和群众基础,同时,也对执法工作的开展起到了很好的督促作用,推动了依法行政工作的发展。本文旨在通过对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关于社会主义法治的论述进行研究,对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法治建设取得的成就、当前依法行政工作的现状和在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做出探索,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指导下依法行政工作为出发点,对当下党中央提出的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更好的开展提出一些思考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