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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福建省作为最主要的试点省份之一,率先拉开了新一轮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序幕。福建省林改的最终目标是要实现“均山、均权、均利”和“耕者有其山”。在试点的基础上,2008年6月8日中共中央、国务院颁布实施《关于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意见》,指出要用5年左右的时间基本完成明晰产权、承包到户的改革任务。农民是林改的原始动力,是林改政策的目标群体,他们的动机和行为影响到制度变迁和实施效果。因此,我们必须了解农民参与林改的行为和动机,从而使制度理性和农民理性实现平衡。
本文选取福建省武平县最早进行林改试点的J村为研究对象,从理性选择制度主义理论的视角出发,主要分析农民理性对集体林权制度变迁所造成的影响。具体来说,以J村林改前集体林经营困境为起点,从政府、村民和村干部行动策略三个角度描述J村林改实施进程。在此基础上,探讨了农民理性的组成要素和运用的效果。
本文认为,农民的行为受到理性的支配,农民理性虽不常见于经典文献内,却表现为农民的日常生活哲理与生存性智慧。均山是农民、村干部、地方政府为了自身利益而做出的理性选择。研究发现,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成为了一种有一定选择空间的改革;村集体实际可控的森林资源和村民的参与是确定均山的关键因素;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来源于基层的创造性实践。
林地制度变迁背后隐含的是国家与农民利益、集体与农民利益均衡发展的逻辑。由于农民理性的运用受到外部条件的制约,一方面需要完善村级民主机制,依法依规进行改革,确保农民平等享有集体林地承包经营权,另一方面,尊重和发挥农民理性的基础上,通过政府配套改革提供良好的外部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