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舞蹈美育的目标是通过施教与受教的方式完成,因此施教与受教的内容和方法是舞蹈美育达成目标的关键,所以课程建设是舞蹈美育的中心环节。教学理念是支撑教学内容与方法的根本,教学参与者(包括教师、学生)的共同合作使教学得以实施,而教学的支持者(包括教学管理者、家长)的合作则影响教学的实施。因此,教学的参与者与支持者对舞蹈美育是否持有正确的认识与理念,对舞蹈美育课程建设和舞蹈美育目标实现具有重要的意义。全文共分三章。第一章,通过对北京市义务教育阶段舞蹈美育课程建设情况进行抽样调查,分析舞蹈美育课程建设现状。发现当前舞蹈美育课程虽然已经开设,亦取得一定的成绩,但是仍有不少问题,课程开设存在“缺失”状态。其表现在:一是课程开设比率较低;二是没有针对性的、成体系的教材与教法;三是师资稀少且知识结构单一;四是学生参与积极性还不够高。第二章分析舞蹈美育课程建设的误区,探究课程“缺失”问题产生的原因和途径。通过分析,发现造成这种状况的根本原因在于,一方面是在舞蹈美育理念方面存有误区,从而造成了舞蹈美育以过度追求“技能”的“局部教育”取代了本应具有“整体教育”视野下的舞蹈美育,使得当前舞蹈美育课程无法全面推进。另一方面是由于教育者对新教材和新教法实施能力的欠缺,从而将舞蹈美育推向了“技术唯上”的“翻版”的职业舞蹈教育模式,但又不能适应的尴尬境地。第三章从“舞蹈美育的整体教育课程”、“艺术的整体教育课程”以及“人的整体教育课程”三个方面进行论述,讨论如何建设“整体教育”的舞蹈美育课程。由此提出:观念方面,需要转变“局部教育”的理念和思维,即运用“整体教育”的理念贯穿于舞蹈美育课程建构的始终。实施方面,建立“整体”的教学内容,包括八种类型课程、六种教学方法与途径,以舞蹈为主体,整合“整体艺术”的优势,在舞蹈美育中逐步达成对人的“整体素质”养成,结合课程的设计与实施以实现人的全面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