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前言在我国竞技体育职业化初期,尽管体育经纪人的重要性和存在的合理性已得到承认,但我国体育经纪人的经纪行为尚未走上规范化发展的道路,经纪行为的空间也受到一定限制。目前,这一时期体育经纪人经纪行为的特点、模式构造、影响因素及相应经纪行为选择等内容均未有详细、专门的研究成果。为此,本文通过采用文献资料、专家访谈等方法,试图通过对这些内容的研究,为找出适合我国国情、对体育经纪人经纪行为具有实践指导意义的理论提供依据,从而对我国方兴未艾的体育经纪业的规范发展起到抛砖引玉的作用。结论1 我国的体育经纪行为,必将随商品经济的发展、市场机制的完善和体育职业化、商业化程度的提高而同步繁盛,而这只是个时间问题。它既是一种商业行为,又是一种法律行为。处于产品再加工者的地位上。2 在我国,相关政策法规的制定、部分体育项目的进一步职业化和商业化以及社会各界对体育经纪行为价值的认可都成为我国体育经纪人经纪发展的促进因素。3 体育经纪行为主体职业素质和服务意识的欠缺成为体育经纪人体育经纪行为的约束条件;而体育管理体制、体育产业的开发力度和深度不够、科学系统的培养机制和职业资格认证制度的缺乏以及社会和物质环境等方面的影响成为制约我国体育经纪人经纪行为的客观因素。4 体育经纪人在选择经纪行为时,要从体育运动过程中各方的需要出发,按照经纪行为选择的规律开展体育经纪业务。5 体育经纪人经纪行为的调节与控制,既相互联系也相互区别。利益以满足一定需要为目的而成为调节的杠杆;而法律和规章制度以及道德习俗则成为主要的控制手段。建议1 将我国体育经纪行为主体与政府的职能转变和市场体系建设结合起来,同步进行。明确各自职责,找准自身位置,把一些应该由体育经纪人承担的社会事务移交给体育经纪 北京体育大学硕士研究生学位(毕业)论文 人来管理。 2解决体育经纪人数量少、种类少、人才结构不合理的不正常情况,大力发展企业公司 制经纪人。 3加强体育经纪人自身素质建设,建立适合我国国倩的培养机制,可将体育院校与外校 的经济和法律专业联合办学,利用各自优势培养具有合理知识结构和理论水平的体育经 纪人才。 4市场主体要学会利用体育经纪人来为自己服务,分享社会分工带来的好处。要灵活看 待买方和卖方所针对的对象,同时与代理方、销售方和媒体保持积极良好的合作关系。 在我国体育职业化初期,体育经纪行为主体必须要有明确的主营项目,要有结构合理的 人才队伍,要拥有相对稳定的客户源,还要有与开展主营业务相一致的资本金。_5有关部门有必要通过多种形式的宣传,来使全社会对体育经纪人及其经纪行为的认识 由模糊到清晰,由抽象到具体,逐渐学会与其开展与自身相关的经纪业务。